老高回复寒假(莫邪)这个楼层回复得好。
我来文字整理一下:
“可以自我支配,凭借意志而行动。
人身自由,即宪法保护的人/权,任何人,包括***不可以用莫须有的罪名,拘捕公民。
言论自由,不能以言治罪。
康德的自律。
在不妨碍他人同等自由的前提下个人运用自身和自身所具有的能力。
不干涉别人的私生活。
天赋人/权与人赋***。
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做人的资格。
《世界人/权宣言》在前言部分特别强调了“蔑视人/权或者人的尊严,乃是一切政治罪恶和腐化的根源”(中国的张彭春是起草委员会的副主席)
一切人都生来是、而且永远是自由的,并享有平等的权利。
自由就是有权去做任何并不伤害别人的事情。因而每个人的自然权利仅只受到别人也有同样的自由权这一必要性的限制。
任何人都不得因自己的见解而受到迫害
思想和意见的自由交换乃是最可贵的人/权之一,任何公民在接受法定的自由的限度之内,都可以自由地说出、写出和刊行自己的见解。
约翰·洛克主张,生命、自由、财产是人类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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