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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不主流对汪精卫行刺义举的认知为何错得离谱?
楼主: 公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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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主流对汪精卫行刺义举的认知为何错得离谱? [复制链接]

91
发表于 2024-12-12 11: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12-12 11:22
啧啧,***天赋到你这里跟君权神授、中东恐怖分子信仰一回事了。
你咋还不早点滚出这个帖子呢?真特么见 ...

天赋,神授,有区别么?全是宗教语言
我想找找你到底弄懂了哪些社会学知识,相当困难,你几乎无法正确理解任何一个社会学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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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24-12-12 11:28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12-12 11:25
程序正义,就是英国的自然正义——自己不能做自己的法官。英美法系是自然法学派,经验主义;欧陆的是法实证 ...

程序正义,就是英国的自然正义——自己不能做自己的法官。

英美法系是自然法学派,经验主义;
欧陆的是法实证学派,理性主义。

自然法是自然法,和道德有叠加,但不是一个概念。
道德也要看说的是传统道德律,还是现代的伦理学。

都混到一起说,肯定是稀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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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24-12-12 11:31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12 11:24
法律恶就是社会恶,因为法律是全社会层面的概念,公域制度
如果你不想当一辈子脑残,就别使用实质正义来 ...

别的不说,光你这句人类只能掌握程序正义本身,不就是实质正义?
法律程序必须公正平等透明,本身不就是实质正义?脑残你最应该做的就是赶紧滚出这个帖子,滚出任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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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24-12-12 11: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12-12 11:25
程序正义,就是英国的自然正义——自己不能做自己的法官。英美法系是自然法学派,经验主义;欧陆的是法实证 ...

不要当搅屎棍
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
英国是海洋法系,他们早就不再讲君权神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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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24-12-12 11:33 |只看该作者
投入 发表于 2024-12-12 11:11
这种自然,就是对等。---也即、公平。

see,

道德,是在自然之上、萌发的。---高级的、原则的、抽象的。--但,第二性的,非本源根源的。---因此,可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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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24-12-12 11:34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12-12 11:31
别的不说,光你这句人类只能掌握程序正义本身,不就是实质正义?
法律程序必须公正平等透明,本身不就是 ...

人类只能掌握程序正义本身,不就是实质正义?
法律程序必须公正平等透明,本身不就是实质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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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24-12-12 11:34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12 11:27
天赋,神授,有区别么?全是宗教语言
我想找找你到底弄懂了哪些社会学知识,相当困难,你几乎无法正确理 ...

老文盲,天是nature,不是老天爷。懂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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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24-12-12 11: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12-12 11:31
别的不说,光你这句人类只能掌握程序正义本身,不就是实质正义?
法律程序必须公正平等透明,本身不就是 ...

“人类只能掌握程序正义本身,不就是实质正义”
你脑子里的屎是一摊不分个的稀便
正义,正确,好,善,对,你没能力区分,因为你是人类智商下限,随便哪只猴子掌握人类语言后都会比你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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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24-12-12 11:36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12 11:35
“人类只能掌握程序正义本身,不就是实质正义”
你脑子里的屎是一摊不分个的稀便
正义,正确,好,善,对 ...

你这辈子都突破不了自己的智力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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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24-12-12 11: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12-12 11:34
老文盲,天是nature,不是老天爷。懂不懂啊?

自然神论者会告诉你,别那么想当然
你哲学压根不入门,根本原因,中学语文你达不到毕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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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24-12-12 11:38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12-12 11:34
老文盲,天是nature,不是老天爷。懂不懂啊?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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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24-12-12 11:49 |只看该作者
看来普法难度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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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24-12-12 11: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24-12-12 11:49
看来普法难度越来越大。

别说普法,语文基础知识都教不会他
“极端怎么可能是中性词?”,蠢得都不知道自己去查一查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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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24-12-12 11:57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12 11:53
别说普法,语文基础知识都教不会他
“极端怎么可能是中性词?”,蠢得都不知道自己去查一查相关知识

我觉得令箭说的是你。
令箭要跟你一样观点,照削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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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24-12-12 12: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12-12 11:57
我觉得令箭说的是你。
令箭要跟你一样观点,照削不误。

按令箭以往的性格,他说的是帖子里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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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24-12-12 12:05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12 12:02
按令箭以往的性格,他说的是帖子里所有人

你啊,我骂归骂,但你说得对说得好的地方,我还是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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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24-12-12 12: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12-12 12:05
你啊,我骂归骂,但你说得对说得好的地方,我还是承认的。

我早说过,有相同的结论不等于有相同的认知,很可能有不同的前提以及逻辑,人的思想是一个体系,不是简单的支言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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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24-12-12 12:20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24-12-12 11:49
看来普法难度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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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24-12-12 12:2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12-12 12:27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12 11:31
不要当搅屎棍
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
英国是海洋法系,他们早就不再讲君权神授了


唉,君权神授怎么可能是啥自然法。
自然法之后,才有神定法,人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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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24-12-12 12:34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12-12 12:25
唉,君权神授怎么可能是啥自然法。
自然法之后,才有神定法,人定法。

是这样排序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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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24-12-12 12: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12-12 12:25
唉,君权神授怎么可能是啥自然法。
自然法之后,才有神定法,人定法。

知不知道自然法也叫道德规范?
不知道这种基础知识,聊啥你也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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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24-12-12 12: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12-12 13:17 编辑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4-12-12 12:34
是这样排序的吗?


君权神授,最典型的就是王权需教会加冕,神权大于王权,王权的合法性来源于神,当然法为神定,神立。中世纪经院哲学,奥古斯丁,阿奎那。自然法在神定法之前,古希腊,罗马的自然哲学,自然理性。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斯多葛主义,罗马法。

当然,如果你不信神,觉得神法不过是教会假借神之名义,也可以认为国家出现之后的法律(包括神法)都是人定法。但不论怎么划分,君权神授也不会是自然法范畴。不是神定法范畴,就是人定法。

自然理性,神理性,人理性——》自然法,神法,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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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24-12-12 12: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12 12:43
知不知道自然法也叫道德规范?
不知道这种基础知识,聊啥你也听不懂


没听说过。估计是既不懂道德,也不懂法律的识字文盲们瞎胡咧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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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24-12-12 13:07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12-12 12:54
君权神授,最典型的就是国王需要教会加冕,神权大于王权,王权的合法性来源于神,当然法为神定,神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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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24-12-12 13:14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12-12 12:57
没听说过。估计是既不懂道德,也不懂法律的识字文盲们瞎胡咧咧。呵呵。

自然法即道德法。这是十七世纪及以后欧洲学界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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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24-12-12 13: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12-12 13:28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12-12 12:57
没听说过。估计是既不懂道德,也不懂法律的识字文盲们瞎胡咧咧。呵呵。

“自然法本质是道德规范”,这是自然法祖师爷亚里士多德说的,那时候是多神论,他们信仰自然法就是法律的法理,认为法律来源于道德规范,认为自然法是永恒绝对的道德。你说的没错,他们和你现在一样愚昧无知,但“自然法本质是道德规范”,这个定性却是正确的
等到一神论统治了欧洲时,自然法和神正论就抱成了团,法律就起源于神的旨意了,等黑暗的中世纪结束后,自然法就成了宗教信徒自己的法理筐,说不明白的法理就往自然法的筐里装,以忽悠同样信仰的愚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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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24-12-12 13: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12-12 13:14
自然法即道德法。这是十七世纪及以后欧洲学界的共识。


这样说,道德=法律,伦理学要和法理学合二为一?呵呵。对于不承认自然法的欧陆法实证主义者来说,可以说自然法只是道德(不是法律),对于自然法学派,英美法系,自然法就是很多现实法律背后的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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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24-12-12 13:3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12 13:20
“自然法本质是道德规范”,这是自然法祖师爷亚里士多德说的,那时候是多神论,他们信仰自然法就是法律的 ...


本人现在的思想,当然早就超过古希腊那些哲学家了,这还用说么。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俩概念,但这两者之间有很多交叠命题。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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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24-12-12 13: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12-12 13:30
本人现在的思想,当然早就超过古希腊那些哲学家了,这还用说么。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俩概念,但又很 ...

我承认你是个很有趣很好玩的逗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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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24-12-12 13:3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12-12 13:37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12-12 09:23
缺关键环节——我大清对革命党人的怀柔和善意……

在审理刺杀案过程中,清廷举棋不定。有主张判处死刑, ...
呵呵,开口就是“我大清”,你螃蟹是哪旗的?

嫑过分美化清廷的什么“怀柔和善意”,考虑篇幅,省略了很多具体过程和细节。

关于汪精卫和黄复生为何没被杀?肃亲王为何建议摄政王不杀?有几种说法。
一个说法是,肃亲王善耆府上有一位地下革命党人,接受同盟会营救指令,对肃亲王产生影响;
另一个说法是,八志士之一的陈碧君(后来与汪成婚),其父是南洋橡胶大王,花大价钱请日本高官出面当说客,影响了肃亲王;
第三种说法是,袁世凯早就看清了清廷来日无多,为了自己的后路,愿意卖革命党人一个人情,他对清廷影响自然更大,派儿子出面了;
最后一种说法,关键还是摄政王载沣本人不是那种狠人,他本来就属于那种与世无争,没有多少功名追求之人,只因3岁的儿子意外成了皇帝,他被动成了摄政王,但仍是一个宽厚之人。
以上说法,都有道理,但又都缺乏过硬的证据支持。

我比较倾向于这些说法全部或部分发挥了作用。重点是,清廷上层都意识到了形势发展极为不利,已经没有本钱颐指气使。杀两位刺客,只会与革命党人结怨更深。不杀,可以展示清廷的开明形象。何况本来就刺杀未遂。

另外,载沣当了3年事实上的最高统治者后便在家闭门不出了。张勋复辟,想再拥立宣统皇帝,被他拒绝。日本人扶持溥仪成立满洲国,载沣专程前往沈阳斥责儿子,然后还是返回北京居住。之后即使日本人占了北京,他也没有与之合作。
直至1951年过世,这位当年革命党人刺杀的对象,却保住了晚节。相反,当年刺杀他的大英雄,最终却成了大汉奸,晚节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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