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5-9-24 20:38 编辑
本帖讨论该案的焦点是: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 ???
不是讨论认定工伤后,公司的开除是否合理——这是明摆着公司败诉,讨论这个是你和柳二没脑子的废话!
还有一个事实是,该公司不服工伤认定,于2025年1月提起行政诉讼,但被驳回。
如果你有脑子,就该想:该公司不服工伤认定的理据是啥?无非是:
1)不认同“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结束商务宴请工作后,被老板在酒店房间性侵。
2)不认同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质疑患病鉴定等
这就存在一种可能:法院的驳回有问题!
而一旦推翻工伤认定,且包括否定PTSD,你扯的12个月病假也不成立……
再说一遍,嫑为了狡辩转移讨论焦点到枝节问题!
认真学习85楼每一个字,不认定为工伤,才更无懈可击——如果你有脑子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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