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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女员工被老板性侵 裁定为“工伤”合理合法吗?
楼主: 公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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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被老板性侵 裁定为“工伤”合理合法吗? [复制链接]

91
发表于 2025-9-24 15:08 |只看该作者
宫丽丽一切都设定为假设,哈哈,假设没被大眼睛(汽车)撞上,就不存在肇事方赔偿问题,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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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25-9-24 15:2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9-24 15:29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15:03
宫丽丽就是对崔丽丽既获取性侵方面的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又获取公司因工伤应该给予的补偿分不 ...


丽丽脑子就一根筋,还不会转弯,即使让她拾到拾到,喝醉了在酒店门口等机会也不行,喝多了,搞不好会弄成通奸或被公司总裁告性骚扰……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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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25-9-24 15:42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15:26
丽丽脑子就一根筋,还不会转弯,即使让她拾到拾到,喝醉了在酒店门口等机会也不行,喝多了,搞不好会弄 ...





叫丽丽的都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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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25-9-24 20:3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5-9-24 20:38 编辑

本帖讨论该案的焦点是: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 ???
不是讨论认定工伤后,公司的开除是否合理——这是明摆着公司败诉,讨论这个是你和柳二没脑子的废话!

还有一个事实是,该公司不服工伤认定,于2025年1月提起行政诉讼,但被驳回。
如果你有脑子,就该想:该公司不服工伤认定的理据是啥?无非是:
1)不认同“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结束商务宴请工作后,被老板在酒店房间性侵。
2)不认同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质疑患病鉴定等

这就存在一种可能:法院的驳回有问题!
而一旦推翻工伤认定,且包括否定PTSD,你扯的12个月病假也不成立……

再说一遍,嫑为了狡辩转移讨论焦点到枝节问题!
认真学习85楼每一个字,不认定为工伤,才更无懈可击——如果你有脑子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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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25-9-24 20:4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5-9-24 20:43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11:31
无故旷工和因工伤没出勤,是两码事。你拿如果来和事实掰扯,没事找事。
这里质疑的就是工伤认定,你这呓语是自证脑子不够用  
质疑倒地老人(讹人)案的判决,你也有脸说没事找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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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25-9-24 20:47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14:34
认定工伤,受害人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侵犯者主张民事赔偿。 ...
认定工伤,受害人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侵犯者主张民事赔偿。
认定工伤,公司当然成为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因为这本就是劳动争议诉讼嘛。

85楼已经对你这种脑回路死循环给出了答案,认真学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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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25-9-24 20:55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14:58
商业宴请属于商务活动,那么,崔丽丽就是在工作期间遭到性侵,造成身心健康受到伤害,PTSD就是 ...

你柳二最大的能耐就一复读机
缺乏基本辨析能力,对倒地老人(讹人)案的判案,当年也会一样力挺:呓语判决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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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25-9-24 20:56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15:03
宫丽丽就是对崔丽丽既获取性侵方面的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又获取公司因工伤应该给予的补偿分不 ...

这是再次自证你脑子不够用的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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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25-9-24 21:04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11:42
A)假如没有认定为工伤,员工半年多不上班,开除就有合理性,受害人凭啥告公司?
这样,除了罪犯的民事赔 ...

分析案子不依法不依照事实,而凭假如?

说你柳二脑子不够用——这是事实陈述,一定都不冤枉,因为你连啥是基本事实都分不清!

质疑,甚至否定工伤认定,都还是在肯定基本事实基础上的,哪来的“不依法不依照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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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25-9-24 21:07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15:08
宫丽丽一切都设定为假设,哈哈,假设没被大眼睛(汽车)撞上,就不存在肇事方赔偿问题,好笑。

整个讨论,公某都在肯定案情基本事实基础上进行的

你这里的呓语,暴露了你真的不清楚啥是基本事实

这也就决定了你柳二没有一条反驳在点子上——不是废话,就是蠢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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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25-9-24 21:1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5-9-24 21:12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15:26
丽丽脑子就一根筋,还不会转弯,即使让她拾到拾到,喝醉了在酒店门口等机会也不行,喝多了,搞不好会弄 ...
在逻辑上,你螃蟹和柳二都是支持倒地老人(讹人)案判决的无脑纯物——完全无能力思考判案的社会外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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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25-9-24 21:13 |只看该作者
先认真学习85楼去,想明白一个问题:啥叫判案的社会外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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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25-9-24 21:32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20:36
本帖讨论该案的焦点是: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 ???
不是讨论认定工伤后,公司的开除是否合理——这是明 ...

任何被告都会认为自己有理,连杀人犯被判死刑也会有上诉的,哈哈!那是人家的权利,但不一定就是事实,只有你才会拿假如当事实:假如司机没有撞伤人,就不会赔偿了。你这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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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25-9-24 21:3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5-9-24 21:41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21:32
任何被告都会认为自己有理,连杀人犯被判死刑也会有上诉的,哈哈!那是人家的权利,但不一定就 ...

案情才是基本事实,工伤认定是对基本事实的裁定,这个裁定不是基本事实
假如推翻裁定,类似于二审或终审推翻初审判决,都不是否定基本事实,懂没?

你竟然“假如司机没有撞伤人”(否认基本事实),这种瞎类比,就是自证你弄不清啥叫基本事实的“充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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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25-9-24 21:41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21:37
案情才是基本事实,工伤认定是对基本事实的裁定,这个裁定不是基本事实

假如推翻裁定,类似于二审或终 ...

那得拿出证据来,或者拿出相关法律,推翻裁定,不要假设、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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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25-9-24 21:43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21:04
【分析案子不依法不依照事实,而凭假如?】

说你柳二脑子不够用——这是事实陈述,一定都 ...

那你的假设、如果是干啥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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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25-9-24 21:50 |只看该作者
对法律麻木,对法规法理条文等也麻木了,只关心法院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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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25-9-24 21:51 |只看该作者
1)不认同“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结束商务宴请工作后,被老板在酒店房间性侵。
2)不认同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质疑患病鉴定等

崔丽丽虽然不是在餐厅里被摁在酒桌上性侵的,但是是从酒桌上被王老板趁酒醉带到酒店房间里去性侵的,在崔丽丽没有到家之前,她都应该被视同正在工作,和上下班途中都视同工作期间一样,这是法定的。质疑鉴定结果,但没有提出重新鉴定或提供足以推翻鉴定结果的证据,质疑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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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25-9-24 21:52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21:41
那得拿出证据来,或者拿出相关法律,推翻裁定,不要假设、如果。

85楼已经贴出了法规具体条款,其它理据在主帖、回帖中也都有,特别是85楼、94楼有更具体的梳理

如果你还看不明白,还好意思说你一辈子干的是警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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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25-9-24 21:57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21:43
那你的假设、如果是干啥用的?

哈哈~~,这是承认你看不懂吗?

老人倒地(讹人)案,能不能假设、如果为另一种判决(驳回讹人诉讼)?
假设、如果在判案时成立的话,是不是可以避免今天老人倒地没人敢扶的可悲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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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25-9-24 22:04 |只看该作者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25-9-24 21:50
对法律麻木,对法规法理条文等也麻木了,只关心法院说了算。

嗯,大多数人应该都是这类习惯性思维

而现实中法院错判总会发生,几乎不可避免,这也是有二审、终审机制的原因
劳动部门裁定出现错误的概率也没理由更低

讨论、质疑个别案子的判决,包括本案的工伤认定,而不是一味认同,才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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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25-9-24 22:05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21:57
哈哈~~,这是承认你看不懂吗?

老人倒地(讹人)案,能不能假设、如果为另一种判决 ...

风马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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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25-9-24 22:09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21:52
85楼已经贴出了法规具体条款,其它理据在主帖、回帖中也都有,特别是85楼、94楼有更具体的梳理

如果你 ...

按你的逻辑,你应该首先质疑王老板因性侵被判刑是不是冤案,如果是,那么,崔丽丽就不应该被认定为工伤!你的一切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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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25-9-24 22:13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20:36
本帖讨论该案的焦点是: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 ???
不是讨论认定工伤后,公司的开除是否合理——这是明 ...

而一旦推翻工伤认定,且包括否定PTSD,你扯的12个月病假也不成立……
==============================================
唉,丽丽,你还真是一脑袋乱线,纠缠不清,病疗假是病疗假,工伤是工伤。即使法庭推翻工伤认定,当事人也可以修病疗假的。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不过工伤和病疗假公司承担的责任和费用不同。

工伤,意味着在对方工伤期间,公司不仅必须保证原薪资福利待遇,还要承担对方医疗,生活和护理费用,还要有一次性补助金。病疗假则不同,是否为原薪资福利待遇,是否承担医疗费用等要看公司的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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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25-9-24 22:15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21:51
1)不认同“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结束商务宴请工作后,被老板在酒店房间性侵。
2)不认同患上创伤 ...

你这里的反驳,并不比主张“是结束商务宴请工作后,被老板在酒店房间性侵”更有力,因为该主张是基本事实,没人能否定。

唯一的空间在劳动部门如何理解“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他们本来有理由拒绝工伤认定,但基于太多可能的原因而没有这样做,就必然导致负面的外溢社会效应。
这就是质疑这个工伤认定的基本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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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25-9-24 22:19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22:15
你这里的反驳,并不比主张“是结束商务宴请工作后,被老板在酒店房间性侵”更有力,因为该主 ...

劳动部门依法认定,有什么可以质疑的,你列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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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25-9-24 22:20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22:13
而一旦推翻工伤认定,且包括否定PTSD,你扯的12个月病假也不成立……
================================ ...
只不过工伤和病疗假公司承担的责任和费用不同。

一直给你说,这里质疑的焦点是工伤认定,不要扯无关细枝末节转移焦点

你真想好好讨论这个案子,最应该回应的是85楼、94楼的核心问题,扯其它都是无意义的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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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25-9-24 22:22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22:19
劳动部门依法认定,有什么可以质疑的,你列举出来!

我去,你连汉字也认不全吗?前面列出不止一次,你都读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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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25-9-24 22:25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22:09
按你的逻辑,你应该首先质疑王老板因性侵被判刑是不是冤案,如果是,那么,崔丽丽就不应该被认 ...

你的理解力和兴趣点,或许适合质疑对老板王某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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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25-9-24 22:2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5-9-24 22:29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22:13
而一旦推翻工伤认定,且包括否定PTSD,你扯的12个月病假也不成立……
================================ ...

宫丽丽是站在股东立场,只想分享崔丽丽劳动创造的财富,不愿对崔丽丽的工伤等损害有所赔偿,认为是多吃多占。宫丽丽这样的家伙,绝对不能与之成为合作伙伴,过于自私!尼玛,就算崔丽丽是在家里被性侵了,不算工伤,但人家作为公司高管,平日里对公司是有贡献的,怎么,你给点补偿安慰一下,就吃亏了?就应该开除?有点人性没有?

    崔丽丽月薪多少?请求补尝多少?出格吗?工伤补偿是法定的,与公司有无过错不相干,是补偿,不是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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