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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正方二辩】卖淫合法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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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二辩】卖淫合法势在必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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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4 09: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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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野妞 于 2013-3-14 10:07 编辑

  首先,我要高度颂扬先行出场的对方辩友洛阳凯凯以一篇极富诗人气质和文人情怀的忧伤散文闪亮出场;我也要隆重赞美我方一辩冒泡兄弟以高瞻远瞩和纵横捭阖的行业分析报告隆重登台,双方辩手的亮相均极具风采,其篇章都深蕴大义。

  然而,让俺吃惊的是,对方一辩凯凯站在辩论台上仿佛不是来表明立场宣扬观点,而是来泄愤和感伤的,他拿着自个的考卷,面对试论《卖淫不应该合法化》的考题,奋笔写道,“中国木有法,此地无净土,论淡的合法不合法”,说完留下一地鸡毛,在满堂观众惊讶的目光中奏不战而走了。BS下色妞这老鸨,瞎了你丫的色心,竟拿秀才当炮灰堵枪眼,人家是写字的不是冲锋的,卖艺的不是卖身的,空谈误国,书生误阵,凯凯其实不是辩手,他是诗人。

  反观我方一辩合理冒泡兄弟,就是一位敢与天斗与地斗与视点斗浪里白条,其法力如钱塘江涨潮水绵绵而出。他手捧考卷,杀招频出,先回顾卖淫行业的历史渊源及长期性必要性,后总结现代卖淫业的正常化文明化,然后引经据典拿出及极具可操作性的行业形式分析报告。最后还用一骚人,即墓监嫖客对新兴卖淫业进行了健康试营业了,恩,效良好,墓监爽了,小姐赚了,GDP上上升了,可以说完全达到了你好我好他也好,不但繁荣经济而且和谐团结的大好局面。

  如果我是评委,给双方一辩打分的话,洛阳凯凯30分不少,合理冒泡80分不多。

  如果说我们正方的冒泡兄弟是给出了一个卖淫行业正当合法化的大框架和蓝图,那么我将拿出一块块实心砖加以奠基和夯实。这里,我就卖淫合法化的必要性进行进一步的阐述,以此来佐证我方观点的正当和正确。

  卖淫为什么有必要进行合法化,理由如下:

  1,拯救人伦。有句话说,“摸着老婆的手,好比左手摸右手”,可见经七年之痒后,夫妻间的性交流已经到了“絮之无味”的地步,于是一股“换妻换夫”游戏悄然兴起……人间无耻莫过于易子而食,易妻而睡。假如有了一个正当又健康的可尝鲜可泄欲的“卖淫”红灯区,人们还有必要悖逆礼义廉耻信么?

  2,拯救官吏。当下,几乎所有被查出的腐吏背后都有一位干女儿或几位情妹子甚至一个加强连的二奶。君不见,一个并非天仙的赵红霞就将十几位高官拉下马。如果有一个可供官员无忧无耻无畏进行合法性交易的场所,所需费用绝不比包二奶更奢侈,那么他还有必要冒着费了心机昧了良心甚至废了乌纱帽的风险与赵红霞之流苟且么?丫的们还用不择手段贪污受贿为二奶的豪车名包别墅买单么?卖淫合法化,可进一步加强廉政的建设和减少贪腐的发生嘛,给一批常在河边走的官员也能不湿鞋的契机,从而挽救他们的政治生命和延长为国效力的周期。

  3,拯救生命。感动中国•2004年年度人物”的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教授、著名艾滋病防治专家桂希恩教授,曾在与温家宝总理的面谈中提及:“现在通过血液传播艾滋病的途径已经基本控制住了,但是性传播、吸毒传播和母婴传播还很厉害。其中,性传播有明显加剧的趋势。”性传播的罪魁祸首莫过于未经检疫的暗娼业的泛滥。卫生部在公共场所推广安全套、就是对性病和艾滋病的无奈和防范之举。试想,如果有一个经卫生部门检查和注册的正当清洁的红灯区合法存在,艾滋人群势必直线下降,如此,降福祉于广大易感人群,善莫大焉。

  4,拯救广大缺少性福之兄弟。农民工和少数家庭贫困的单身汉、丧偶老人。他们完全是因为生理需求才去嫖娼嘛。比如有的农民工背井离乡到城里打工,半年一年才能回家一次……别笑,是你也成憋,于是他们就到洗头房、洗浴房、按摩房找“小姐”,有的为了省钱到马路上找“野鸡”。最近媒体常有卖淫女被杀、嫖客被敲诈、卖淫嫖娼导致性病和艾滋病蔓延的报道,这都是给社会造成不和谐因嘛素。如果有价格公道而又可以满足生理需求的简易红灯区存在,相信于国于民都能产生安定和谐之效应。

  5,拯救姐妹。由于广大的性工作者,特别是女性工作者,木有社会保障体系,木有健康体检,木有活在阳光下的体面,她们面对社会的挤压、道德歧视、公安部门猫捉老鼠般的驱逐,她们干得躲躲藏藏,活得畏畏缩缩……解天下之后院忧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理解。有人估算过,全国大约有500万明的或暗的性工作者,几乎遍布城乡各个角落,让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放任自流,缺少合理监控及保护,她们之不安全不健康必将给整个社会造成难以估量的灾难性影响。

  ……

  理由千千万,中华上下五千年,妓女从来没有消失过。想当年,皇帝老儿宋徽宗就暗修栈道接见宠幸李师师,风流浪子柳永妓里风流快活妓里妙笔生花最后还落得妓女集资烧埋,我朝名伶陈冠希一根擎柱万女品,什么,她们不是妓?那些银幕屏幕上上光鲜无比的阿娇柏芝之流,她们与“一张浅口百人尝,一条玉臂万人枕”的妓者有何区别,只不过多了一块即当婊子又立牌坊的牌坊罢了。有人说出卖自已的身体下贱,淫猥放荡,然则苍井空老师掷地有声地反驳道:"我脱光衣服在镜头前是为了生存,而有些人穿着衣服在镜头前只是为了私欲和欺骗。"从某种程度来讲,苍井空老师比打着干爹品牌的郭美美,母女齐骚的于露露之流,更为圣洁和高尚。正如那首坊间流传的打油诗的写照,妓者们一不偷,二不抢,三不反对共产党;不占地,不占房,工作只需一张床;不生女,不生男,不给政府添麻烦;不集资,不贷款,自主就业促发展;没污染,没噪音,减少犯罪保稳定……

  当务之急,是要在保障妓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妓者素质,完善其才艺,以期达到苏小小、李师师、李香君等名妓之吹拉弹唱兼备,色艺德功齐全之水准,在BS小日本世界最大AV无耻国的基础上,认真学习苍井空、小泽玛丽亚老师的职业技能,从而提高个人收入,引发市场高端消费,将中国式红灯区做大做强做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繁荣娼盛之美好局面。

  我们欣喜地看到,妓者们的阴暗卑下生存境遇已经开始化冰解冻,哈尔滨疾控中心于06年10月11日对50名“小姐”进行了防治艾滋病的培训,并指导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套;人大代表迟夙生提出,“建议卖淫嫖娼合法化,建议我国确认性从业者的地位”……

  2013年春天已经到了,伴着人们争相踏春叫春找春贩春卖春买春的脚步,我们有理由信心满满地问,卖淫合法化的脚步,还会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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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3-14 10:01 |只看该作者
艾玛,抢着坐沙发。{: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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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3-14 10:03 |只看该作者
从拯救的角度出发,这高度又上来了,杂谈V5.{:soso_e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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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3-14 10: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太棒啦!我没白栽培你呀,老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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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3-14 10:16 |只看该作者
春眠不觉晓,二辩又来撩。{: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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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3-14 10:38 |只看该作者
热烈欢迎期待已久的重磅选手马花隆重出台!
请先澄清你方的真实观点,昨天你方一辩的观点是“卖淫合法性”,现在二辩的观点是“卖淫应该合法”,
一辩、二辩到底谁对谁错?
先给回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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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3-14 10:42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4 10:19
有理有据有张有驰有板有眼,不知道你们看没看傻,反正我看傻了

我也看傻了。我深度质疑,这篇字虽然写得颇有看点,但两会委员会把它当做一份建议而不是一篇文学作品?{: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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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3-14 10:43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们讨论卖淫合法性的问题,我们觉得无需讨论,我们邀请我方好友知音家的警察作答。{: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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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3-14 10:43 |只看该作者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4 10:38
热烈欢迎期待已久的重磅选手马花隆重出台!
请先澄清你方的真实观点,昨天你方一辩的观点是“卖淫合法性” ...

对立辩友你是不是有点缺心眼?我方一辩二辩以层层深入,相辅相成的递进关系组装起来的,先有规划后有垒砖的宏大工程已经顺利展开,怎么你还在这问谁对谁错的没长眼问题?

俺感觉你可以下场了,题目都没看懂,还上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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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3-14 10:45 |只看该作者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4 10:43
如果你们讨论卖淫合法性的问题,我们觉得无需讨论,我们邀请我方好友知音家的警察作答。

你真的可以下去了,真的,视点队老鸨色妞选的辩手,一个是诗人,一个是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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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3-14 10:46 |只看该作者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4 10:38
热烈欢迎期待已久的重磅选手马花隆重出台!
请先澄清你方的真实观点,昨天你方一辩的观点是“卖淫合法性” ...

孤鸿兄,昨晚熬了个通宵,有没有头晕目眩?{: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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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3-14 10:46 |只看该作者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4 10:38
热烈欢迎期待已久的重磅选手马花隆重出台!
请先澄清你方的真实观点,昨天你方一辩的观点是“卖淫合法性” ...

模棱两可也是“势在必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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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3-14 10:47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13-3-14 10:04
太棒啦!我没白栽培你呀,老妹儿!

感谢恩姐栽培!{:soso_e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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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3-14 10:53 |只看该作者
反方三辩是在鸡蛋里挑骨头吗?我不解地问。{:soso_e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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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3-14 10:54 |只看该作者
野妞威武,杂谈必胜。{: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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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3-14 10:56 |只看该作者
孤鸿野鹤,下去呗,下去吧。{:soso_e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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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3-14 10:58 |只看该作者
嘿嘿,我就知道一问这个问题,你们会全体慌里慌张急头白脸。
行,就按马花的观点作为正方的官方立场。
我将深入浅出地给你们讲讲,二辩陈词中的36个漏洞,72个补丁,108个病毒的问题。
我先泡杯茶,咱慢慢聊。
{:soso_e12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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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3-14 11:00 |只看该作者
我是潜水的 发表于 2013-3-14 10:53
反方三辩是在鸡蛋里挑骨头吗?我不解地问。

潜水很幽默啊!辩论不就是鸡蛋里挑骨头吗?{:soso_e113:}

你一定是想缓解一下紧张的气氛,对不?谢谢!{: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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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3-3-14 11:01 |只看该作者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4 10:58
嘿嘿,我就知道一问这个问题,你们会全体慌里慌张急头白脸。
行,就按马花的观点作为正方的官方立场。
我 ...

这是在为你自己找台阶下吗?没事,擦擦汗,心跳平稳了再聊。{: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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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3-3-14 11:02 |只看该作者
刀粉一号 发表于 2013-3-14 10:56
孤鸿野鹤,下去呗,下去吧。

{:soso_e113:}没那么严重,还舞刀弄枪的。就是一个嘴上会气的事!淡定,淡定。{: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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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3-3-14 11:05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14 11:02
没那么严重,还舞刀弄枪的。就是一个嘴上会气的事!淡定,淡定。

我看你这两天对杂谈特别青睐,猜出你是组织上派到视点的杂谈卧底二号,辛苦了,同志。{: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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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3-3-14 11:06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14 10:16
春眠不觉晓,二辩又来撩。

夜来云雨声,妓师知多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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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3-3-14 11:06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4 10:48
合法性就是合法化的必要性的简称。开辩以来对方三辩一直为一个简称而纠结,气度方面会有所减分哟

这是辩论的基本技巧啊,就是要不停地问对方辩友:请你回答我的问题、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不过,我还是忍不住问一下:你为啥不回答他的问题哪?{: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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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3-3-14 11:08 |只看该作者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4 10:38
热烈欢迎期待已久的重磅选手马花隆重出台!
请先澄清你方的真实观点,昨天你方一辩的观点是“卖淫合法性” ...

我觉得不冲突,算是循序渐进的辩论方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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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3-3-14 11:0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重磅企鹅 于 2013-3-14 11:16 编辑

野妞的实心砖都是金砖似正品!如得早日合法化,小者如李天一就不会谋歪道了,长者如陈独秀就不会背“教授嫖娼案”黑锅了,近者如陆德明教授就不会被迫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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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3-3-14 11:10 |只看该作者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4 10:58
嘿嘿,我就知道一问这个问题,你们会全体慌里慌张急头白脸。
行,就按马花的观点作为正方的官方立场。
我 ...

这个回复逗~~~{:soso_e113:}
行,有风度,没急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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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3-3-14 11:12 |只看该作者
合法化后,中央电视台策划了一个大型随机采访节目。
记者:你性福吗?
墓歌:比以前性福多了,生长在这个国家,我骄傲!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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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3-3-14 11:13 |只看该作者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4 10:58
嘿嘿,我就知道一问这个问题,你们会全体慌里慌张急头白脸。
行,就按马花的观点作为正方的官方立场。
我 ...

给野妞幽默的侃侃,让她心平气和一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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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3-3-14 11:18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4 11:11
你们二辩忙啥啊,都迟到一小时了,犯大忌啊


周老师,你一定没细看规则。{: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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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3-3-14 11:21 |只看该作者
刀粉一号 发表于 2013-3-14 11:05
我看你这两天对杂谈特别青睐,猜出你是组织上派到视点的杂谈卧底二号,辛苦了,同志。

嘘!不要说出来!{: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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