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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 发表于 2021-5-10 15:40 法律若是指“契约”或“规则”,逻辑上,自律(自主/自由)一定在先。 自我立法之后,才能互相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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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风玲 发表于 2021-5-10 15:42 同感同感啊
灭灯退魈 发表于 2021-5-10 10:23 这么快就看完了?厉害!
南沙贝 发表于 2021-5-10 15:37 我咋那八卦呢,我又不能装成看不见不主流和桃花的对话,看见了又忍不住哈哈大笑,以前我一点都不觉得不主流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1-5-10 15:51 我都不好意思在这个时候说你太后知后觉了 我俩一直都这样,不信你问桃花
南沙贝 发表于 2021-5-10 15:56 自从有灯火边缘的时候我就看到你们的对话了,只是,那时没有现在的感觉,可能是你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自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1-5-10 15:44 恋爱中,勿扰 您呼叫的用户已烦死了你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1-5-10 15:59 要我说,是你变了,你变得懂得欣赏我了 你可以和我K老头,石头剪刀布来决定到底是你还是我变了
螃蟹 发表于 2021-5-10 16:02 呆子,我看你不是昏了头,就是被盗号了。
南沙贝 发表于 2021-5-10 16:04 难道你不知道恋爱会把一个人改变么?我又没恋爱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1-5-10 16:06 你要这么说么,那我出石头,你随便出布好了
紫色风玲 发表于 2021-5-10 11:01 我居然只有梦琼一个人的电话,别人都没有
大蓉儿 发表于 2021-5-10 16:14 你看看,你之前打算改造桃花,这会儿又打算来改造不主流——螃蟹你说,你这人咋控制欲这么强呢?强到令人 ...
螃蟹 发表于 2021-5-10 16:19 我会表达自己的意见,但最后会支持对方的选择。
螃蟹 发表于 2021-5-10 16:19 我也许会表达自己的意见,但最后会支持对方的选择。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1-5-10 16:20 干嘛要这样折磨你自己?
大蓉儿 发表于 2021-5-10 16:21 那你现在可以大大方方支持我对你的点评了。。。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1-5-10 16:26 你想想你是不是活成一个闹表了? “滴铃铃,滴铃铃…反正我发声了,起不起床是对方的决定,我最后都支持 ...
螃蟹 发表于 2021-5-10 16:33 他人或闹钟,对你来说本来就都是他者,本质上,确实没啥区别。呵呵。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1-5-10 16:41 错,如果对方可以完全无视我的建议,这表明不是我该提建议的场合 如果我的建议对方不采纳对事件未来的走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1-5-10 16:44 如果你把自己活成一个闹钟还认为很正常,你就成了一个提建议的工具 还记得你天天在天涯重复“人是目的不 ...
螃蟹 发表于 2021-5-10 16:45 多响几遍的闹钟而已,哈哈。
螃蟹 发表于 2021-5-10 16:47 呆子,对他人来说我本质上是闹钟,但对于我自己来说,就不是闹钟咯,而是主体,是目的。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1-5-10 16:50 如果对他人来说你就是个到点滴铃铃的闹钟,他人可以随时让你憋回去,那你就只是个闹钟,哪怕你自己还美滋 ...
螃蟹 发表于 2021-5-10 16:58 我们讨论的范畴是“对他人的建议”,在这个问题上,他人不过是闹钟,最后还是被建议的对象自主决定。你所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1-5-10 16:59 闹钟式的建议就不要提了,尤其你的发条还不是别人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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