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美丽 于 2024-5-21 21:42 编辑
这是你大理寺那边的跟帖。帖子被锁,只能转这里来回答你:
你不提量刑轻重还好,你提起这个,我又要吐槽管理组了。我主楼第四条,不明明白白申诉判罚过重吗?至于我前面几条,肯定是我自认有道理才会“百般解释”,而且跟第四条判罚轻重的问题,也是正相关的。正因为谈不上主观恶意,也根本谈不上以恶骂侮辱诅咒为目的,仅就一个孤立的词语就被当事人用来大作文章。所以才显得情节极其轻微,轻微到形同冤枉。
如此一目了然的判罚过重,很多人都懂,唯独二审视而不见?维持原判?这说明啥?不正说明二审有关人员或早已成见在胸?或缺乏敬业精神,甚至很可能连主楼看都没看完,就早已结论在先了?对主楼诉状以及跟面跟帖的答辩,真有过严肃的思考和专注的分析了么?
论坛普通人士身上,确实不必奢望什么法律精神。尤其文艺爱好者,更缺乏西方精确化思维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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