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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燕集南亭 我想改变一下
楼主: 莫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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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改变一下 [复制链接]

151
发表于 2015-12-27 10: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7 00:49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17天

【读书】《血红棕马》

思密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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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发表于 2015-12-27 10: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计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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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发表于 2015-12-27 10: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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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发表于 2015-12-27 20:39 |只看该作者
兄弟,你的努力,我们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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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发表于 2015-12-28 08:01 |只看该作者
雁过无声 发表于 2015-12-12 07:01
等寒假,我也自我折磨下,不看书,不写字,我也发红包————给我老公发!哈

原来是女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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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发表于 2015-12-28 08:02 |只看该作者
雁过无声 发表于 2015-12-12 07:01
等寒假,我也自我折磨下,不看书,不写字,我也发红包————给我老公发!哈

怎么没有色色滴表情了泥?我这样有礼貌的人,这咋表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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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发表于 2015-12-28 20: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7 00:48
以宋人之愚管窥偏见



这篇特别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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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发表于 2015-12-28 20: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谈古论今,恣意潇洒~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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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发表于 2015-12-29 03: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看看,又改变了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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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发表于 2015-12-29 03: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哟,当真实在是个大美女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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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发表于 2015-12-29 15:3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先减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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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发表于 2015-12-29 15:3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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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发表于 2015-12-29 16: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写吧写吧~一直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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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发表于 2015-12-31 15: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小妞,该更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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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发表于 2015-12-31 15: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冉冉~新年快乐,吉祥如意~!*^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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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发表于 2016-1-2 14:56 |只看该作者
原来你还在这里,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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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发表于 2016-1-2 21:17 |只看该作者
新年,兄弟是不是准备给我发红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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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发表于 2016-1-2 23: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青芜 发表于 2015-12-31 15:55
冉冉~新年快乐,吉祥如意~!*^_^*

亲爱的,新年快乐!
迟到的祝福更给力,(^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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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发表于 2016-1-2 23: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西门小样 发表于 2016-1-2 14:56
原来你还在这里,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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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发表于 2016-1-2 23: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水烟 发表于 2015-12-29 03:47
哟,当真实在是个大美女了哟

水烟宝贝是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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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发表于 2016-1-2 23: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蝴蝶与秋千 发表于 2015-12-29 16:55
写吧写吧~一直跟读!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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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发表于 2016-1-2 23: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过气柴禾妞 发表于 2016-1-2 21:17
新年,兄弟是不是准备给我发红包呢?

兄弟,马上回群里发红包,接着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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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发表于 2016-1-2 23: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闲过信陵饮 发表于 2015-12-29 15:30
再改变

小闲,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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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发表于 2016-1-2 23: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青芜 发表于 2015-12-31 15:55
小妞,该更了~*^_^*

来了来了,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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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发表于 2016-1-2 23: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宠物情结,只是喜欢


我小时候,大概七岁以前吧,是个非常残忍的小孩,会把捉住的蚂蚱扯掉腿、活活掐死蜻蜓、拨大公鸡尾巴上的毛,等等。后来我交了一个好朋友叫张松,她在我用指甲抿死一只小甲虫的时候咧着嘴说:“可怜的小甲虫,它该有多疼!”这句话加上甲虫支离破碎的尸体在我七岁的童心里立刻产生了某种反应,生成一种叫“悲悯”的东西,从此这种东西就常常驻足,一直到现在。

我养的第一个宠物是只小白兔。养兔子是妈妈的主意,那时候生活物资匮乏,家里三个孩子经常吃不到肉,妈妈便从老家带回一只小兔子,想把它养大了给我们几个孩子炖吃。我们当时都不知道父母的想法,异常兴奋。我给它起个名字叫小白,每天放学都和弟弟妹妹拨草撸树叶喂它,不知不觉它长成了一只大兔子,我们写作业的时候它就在旁边啃树叶,等我们想起它时,它不是在柜子下面就是在床底下,拎着耳朵把它逮住,陪我们玩一整个夏天。秋天来了,它开始脱毛,妈妈告诉爸爸,能吃了。爸爸把它捉走,我们围成一圈也没能拦住。晚餐就是小白的肉,我们一个个拿着筷子哭哭涕涕都不肯吃,结果一大锅肉谁都没碰一口就全部倒掉,妈妈也打消了养动物给我们吃的念头,弄得大人孩子心里都不好受。


有一次爸爸单位的同事要出远门,拜托爸爸照顾他家京巴刚出生一个月的宝宝。爸爸没有办法只好把狗狗抱了回来,那团雪球似的小东西就趴在爸爸脚边,一动不动看着这个陌生的家。我有点惊恐,在确定了它不是留着吃的之后,我开始肆无忌惮的喜爱它。雪球很乖,不吵不闹的,摇着尾巴到处讨人喜欢,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快乐。后来它生了病,妈妈怕我们照顾不好只好把它送到舅舅家,从此我再没见过雪球。据说它到哪里都招人稀罕,在农村还学会了握手、两脚站立、作揖什么的,让我非常想念。等它老得不能再老的时候,我把它忘了,所以最后它到底怎么结果,我也不知道。终于有一天猛然间想起,打个电话给老舅,老舅一头雾水:“什么雪球?……啊,狗啊,老死的,埋在田埂边上了。”我很庆幸,它一直没在我身边,我也免去了一场忧伤。

儿子从小就喜欢宠物,尤其喜欢小狗,看见小狗就走不动。因为我有了两次养宠物的经历,知道那种生离死别的痛苦,所以一直在做恶势力阻挠他。儿子大概五、六岁的时候吧,有一天一只白色的流浪狗经过我家楼前,他非常喜爱,对着小狗汪汪叫了两声。我立马意识到这是个很危险的行为,马上制止他说:儿子别学狗叫!可是晚了,这小狗冲儿子狂吠,几秒钟的时间,从楼前楼后窜出来七八只大大小小的流浪狗,都奔着儿子跑来,儿子吓得手脚并用爬上石桌,幸亏是夏天,在外面纳凉的人多,帮我赶走了这些狗狗,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不懂人家的语言还非得瞎说,人家能乐意吗?


妹妹没结婚的时候养了一只英国灰短,名字叫跑跑,她经常把抱着跑跑的照片放在网上,能看得出跑跑黄宝石般的眼睛一般都是拒绝的,好像不喜欢呆在主人的怀抱里。因为跑跑是位绅士,相当的孤傲,从来不黏人,吃猫粮的时候也非常优雅,它通常只是安静地蹲在主人的脚边,呆够了就昂起骄傲的头一声不响地回窝里去。它唯一惧怕的人就是我妈,我妈最讨厌粘一身猫毛,跑跑一来,我妈就瞪它或者训斥它,所以跑跑从来不靠近。谁说动物没有智慧,它能从人的表情上看出谁喜欢它、谁讨厌它。

闺蜜米粒儿自从在网上看了肯德基的三腿六翅鸡之后,就在阁楼养了两只鸡,说是现在的鸡肉吃着不安全,养两只笨鸡,长肥了给儿子尝尝鲜。我说你要是相信我就别养,那肉谁也不能吃。你说现在吃什么安全吧?你真的差那一口鸡肉吗?她不听,结果这俩鸡被她老公杀了之后,她儿子整整一个星期没跟他俩说话。

时光荏苒,忙碌于俗世的我,早就没了养宠物的情结,或许等哪天我老了,也能学学季羡林,养几只猫看它们蜷伏于几案,安静清闲聊以度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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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发表于 2016-1-2 23: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18天

【读书】《大儿子》
【读书感悟】亲情可以超越血缘的关系
【写作】800+字《我没有宠物情结,只是喜欢》
【幸福感】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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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发表于 2016-1-2 23: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往事不记,后事不提,留一点骄傲与心疼给自己


再次见到穆小溪是在七路公交车上。我们一先一后上了车,公交车启动时有些不稳,我们同时抓住了一根栏杆,她纤细的小指碰到了我的手,急忙说声对不起。这时我们才彼此认出来,都有些惊喜。她比以前稍微丰腴了一些,柔顺的长发软软的披在肩头,气色也很好。车上只剩下一个座位,她身边的男人用右手护着,将她引到座位旁边,他们互相谦让了一下,最后还是穆小溪坐下了。因为距离较远,我们又不便交谈,只能点头示意。过一会儿,穆小溪旁边的座位空了,男人也坐了下来,她的头自然而然地靠在这个高大男人的肩膀上。我努力回想一下,范洪宇,这个在传说中听过无数遍的男人,娶了穆小溪已经七年了吧。

(一)

穆小溪是我初中同学。她上中学的时候比《山楂树之恋》里面的周冬雨还青涩,瘦小单薄,细长的单眼皮,加上尖尖的小下颌,同学们总说她一副吃不饱的模样。那时班里有个叫高峰的男生,长得高大帅气,穆小溪暗恋已久,却不敢表现出来。那时的女生都很矜持,不像现在的90后敢爱敢恨、表达直接,穆小溪默默地做着她该做的一切,比如:高峰值日的时候她总是故意早到,帮高峰洗袜布洗拖布;高峰逃课的时候她默默地把作业记好,夹在他的笔记本里;高峰放学在校外跟人打架,她跟在后面默默地捡高峰的书包,在角落里蹲着等他打完,再把书包还给她。

虽然这些事她做得很隐秘,有时还像不经意间碰到的,但久而久之,难免会被同学撞破,不久,穆小溪喜欢高峰的传言不胫而走。从那以后,高峰再看穆小溪的眼神也很不一样,于是种种端倪出现在老师眼前的时候,老师便残忍地找家长了。




(二)

高峰后来上大学读的是机械工程,我一直认为理工男逻辑思维性强,做事有条理,缜密细致,当年就是从他身上得出的结论。

当爱情来临的时候,谁都可以不管不顾。高峰被穆小溪她爸叫到校外暴打一顿,高峰不还手,擦了一下嘴角流下来的血丝,坚定地说:我就是喜欢穆小溪,打死我也喜欢。穆小溪在说这事的时候哭成了一个泪人,她说,这才是永生永世的爱情。

为了躲避高峰,穆小溪秘密转学了,所以我与穆小溪的同窗时光只有一年多。那段时间高峰很沉默,迟到早退逃学成了家常便饭,即使不逃学,在教室里拿着书本若有所思灵魂出壳,心也没在学习上。

多年以后同学聚会,在大家的逼问下,高峰才说出真相。他每天早上在穆小溪家门口蹲守,打算跟踪她到新学校,以便日后写信或者打电话联系。但是因为穆小溪的学校离家很远,每天都是她那位当司机的爸爸开着单位的车亲自把她送走。高峰连续蹲了两个星期都没得逞,后来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

那天可能是穆小溪她爸单位早上有事用车,就由穆小溪的妈妈来送。高峰心里一阵暗喜,尾随母女二人上了公交车。他早有准备,看着穆小溪刚上车他就从角落里窜出来,上车低着头一直往后走,在公交车上换套衣服,免得总是一身衣服乍眼。下了公交车接着尾随,倒车的时候又换了一套衣服,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找到了穆小溪的学校。

(三)

那天穆小溪迎着早上七八点钟的阳光走到学校门口的传达室,老师说她的哥哥有急事在门口等她。穆小溪很纳闷,她唯一的堂兄在浙江念大学,怎么突然回来了?等她急匆匆地走到门口,看见满头大汗的高峰,一下子就呆在那里。他们之间本来应该有一个拥抱,但是门卫的大爷虎视眈眈地瞅着他俩,高峰攥紧了拳头,强忍住一下子抱住穆小溪的念头。为了今天的见面,高峰迟到了二周,又逃学半天,老师已经找家长劝他退学了。

他俩离婚那天,高峰喝了十二瓶“绊倒驴”,他说其实那时他也不知道找到了穆小溪后会怎样。他头脑里没有那个概念,是恋爱,还是不冷不淡地交往,他都没想过,他唯一的念头就是不能不知道穆小溪的下落,不能让她逃离他的视线之外。

找到了穆小溪,高峰一下子尘埃落定了。他找老师承认错误,并保证以后再也不逃学不旷课,学校给了他一个警告,继续留校查看。

高峰说到做到,真的认真学习起来。他伏案疾书的时间要比往常多很多倍,为了给穆小溪写信。那时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穆小溪除了在学校,就是跟她爸妈在一起,高峰的情书往往写了也不敢寄。后来他想了一个办法,我们每周五下午第一节课是体育课,我们上学那会体育课都不正经上,在操场上闲玩,老师也不点名,所以他上午下课就骑上他的自行车往穆小溪的学校狂奔,把一叠信交给穆小溪,约好下周再见的时间,到了下次,穆小溪也把一叠信交给高峰,就这么,三年过去了。

(四)

穆小溪没有考上高中,去了本省的一家中专卫校,高峰顺利考上高中,又读了大学,等他毕业的时候,穆小溪已经在辽化医院当了三年护士了。说来也奇怪,在穆小溪上班、高峰读大学期间,他们交往竟然还瞒着穆小溪的家里,大概穆小溪怕高峰再挨打吧。高峰倒是把穆小溪领到过家里,二老欣喜若狂,对穆小溪非常满意,所以高峰毕业刚分配完工作,就张罗着他们的婚事。

这有点让穆小溪为难。当她胆怯地跟父母说出自己的事时,穆小溪的爸爸差点把桌子掀了。理由只有一个:老穆坚决不让女儿嫁给这个心机男,并在此预言,跟他结婚不会有好日子过。穆小溪的妈妈倒是看中了高峰的学历还有工作,极力规劝,老穆才勉强答应。

高峰和岳父的关系一直不太好,这我们都知道,直到他们的孩子出生之后,关系才有所缓和。但是这时,高峰已经不是以前的高峰了。

高峰家世好、学历高、能力强,在单位如鱼得水,没几年就升科长了。穆小溪怀孕之前,单位领导和同事都知道他有造人计划,喝酒应酬什么的都不带他。等穆小溪怀了孕,高峰就像解了紧箍咒的孙猴子,得瑟得不行。那时辽化老道一溜KTV,他借口业务忙,夜夜笙歌天天欢宴,把穆小溪自己一个人扔在家里。那时我们有同学和高峰的单位有业务往来,还传出高峰一夜纵情的秩闻,大家都怀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态度冷眼旁观,事实上不冷眼旁观还能怎样?难不成欠欠儿地跑去告诉穆小溪?

(五)

老穆和高峰的第二次战争是在一家KTV外面。老穆那年退休,单位同事请他吃饭唱歌,走到一个房间门口,正好一个人从里面出来,门一开一关的空当,老穆眼尖,一下子看见了左拥右抱的高峰。老穆没动声色,借口上厕所,到高峰那房间把他拎了出来,在门口把他痛打一顿。高峰像十几年前一样没还手,也没解释,一个人走了。老穆说高峰是心机男一点不错,高峰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他竟然先发制人,说老穆不分青红皂白把陪客户唱歌的他痛打一顿。穆小溪也觉得老穆冲动了些,对父亲有些嗔怪。一场家庭矛盾就这么在对老穆的指责中化解了。

穆小溪的日子过得怎么样,外人是看不出来的。有人说在 爱情里,谁先主动,谁就输了。所以在他们俩之间,输的注定是穆小溪。听同学说,高峰在一次扫黄中被带到派出所,他人脉广,悄无声息地就给化解了。还有一次高峰搞婚外恋,那个女人的老公找到穆小溪,她才知道。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可能屡见不鲜,穆小溪终于提出了离婚。不过那次婚没离成,高峰跪地认错,穆小溪第N次原谅了他。

他们离婚的第二天,高峰找了几个要好的同学一起喝酒,就是那次他喝了12瓶“绊倒驴”,才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当时我只觉得我好心疼穆小溪,虽然她跟我只做过一年同学,没有高峰关系那么近,但是高峰的所做所为真是禽兽不如。

(六)

高峰说那次之后,他和穆小溪合好了,晚上也不再出去玩。他们结婚之后,跟东北所有的家庭一样,财政都是女人打理,穆小溪也不例外。高峰说要投资一个赚钱的项目,把家里的存款全都拿走了。接下来的日子里,高峰对穆小溪很好,人前知冷着热,但是回家却完全变了一个人。有时坐在电脑前一言不发,有时只逗儿子,从来不跟穆小溪说一句话。他说有一次儿子在穆小溪怀里睡着了,他走过去亲了儿子一口,在他俯下身的时候,他发现穆小溪眼睛里闪过一道兴奋的神采,但是他亲完儿子,头也不回地到书房睡去了。

我对高峰说,你这是冷暴力。他点点头:是,那时我就想伤害她,怎么伤的深怎么来。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爱。他爱穆小溪,但是发现那时范洪宇出现了,他对穆小溪的关心和呵护,让他了然于胸,于是那种爱就变成了恨,恨得让他使用冷暴力、让他转移财产。

大概是在2005年吧 ,在派出所当副所长的同学李成接到报警电话,说在文化宫门口有一个男人打女人,将女人打得遍体鳞伤,李成赶紧带了一个民警出警,到那一看是高峰和穆小溪。当时穆小溪被打得不成样子,眼睛乌青,全身多处青紫,小腿还流着鲜血。李成把他俩带回派出所,给穆小溪照了相,不一会范洪宇来了,抱起受伤的穆小溪就走。高峰冲着范洪宇大喊:你是她什么人你敢碰她!范洪宇也大喊:有种冲我来,打女人算什么本事?高峰拍着桌子:你有什么资格带穆小溪走?范洪宇镇静地说:我马上就离婚,我娶她!

(七)

高峰那天去看望了在医院的穆小溪,又下跪认错,但是已经无可挽回。我知道高峰的心理,他确实是爱穆小溪,但是他更爱自己。那时他已经买断工龄,拿着买断的钱投资了一宗生意,连带着家里的积蓄,竟然赔得血本无归。若此时再失去穆小溪,他真是一无所有了。

高峰死活不离婚,他们只能法庭上见。审理过程中高峰以穆小溪婚外恋为借口,要求做亲子鉴定,全场哗然,穆小溪的泪水不停地流,不管谁对谁错,受伤害的终究是孩子。

高峰在喝完最后一瓶“绊倒驴”的时候,说起当时采血样,他不敢看穆小溪流满泪水的脸,当针扎进儿子的小手时,他抱着孩子还有抱着孩子的穆小溪哭了。

(八)

一位男同学一声不响出去买了单就走了。我们陆续离开,只留下高峰一个人趴在桌子上,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走的。

七年过去了。很难说范洪宇为了穆小溪离婚是对是错,但是他找到他爱的人,并孤注一掷不计回报地爱一回,也算是个性情中人。看到他们这么恩爱,我也欣然一笑。

我和穆小溪一同下车,她正式向我介绍了范洪宇,我们握了一下手,范洪宇的手掌宽大有力,让人感觉踏实可靠。现在他们带着两个儿子一起生活,虽然小有摩擦,但还算幸福美满。我和穆小溪边走边聊着,等范洪宇跟我们拉开了一段距离,穆小溪从容地说:其实我很感谢过去的岁月,很感谢那个离开的人。也许他根本配不上我的爱,我的好,我的痴情,但是他让我明白他终究不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幸好他不是。

有位姐姐开玩笑时说过:女人年轻的时候,谁没爱过一个人渣?但是无论如何,总要留一点骄傲与心疼给自己。住事不记,后事不提,其实爱和被爱都可以重来。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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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发表于 2016-1-2 23: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20天

【读书】《怨女幽魂》
【读书感悟】崔妞大作,有点惊悚
【写作】2000+字《前事不记,后事不提,留一点骄傲与心疼给自己》
【幸福感】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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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发表于 2016-1-2 23: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不任性,只为本心

人一过四十,灵魂就变得异常丰润,不只是增加了气定神闲的淡定与从容,还掺杂着坚强与智慧。在人生中见过形形色色的人、遇过形形色色的事,该看透的早看透了,该放下时也放下了,忽然就有了一种海阔天空的豁达,顺其自然的生活,除了快乐和幸福,其他一切都无所谓。《石头记》里娇滴滴的林妹妹说了一句话我最喜欢:我是为了我的心。

能为了本心而活,是多么的不容易。

刚出校门时在一家私企打工,整天在实验室里做那些做不完的试验。当时实验室只有我和一位大姐,她没事就织毛衣睡大觉。因为那时企业刚刚转制,管理上不是很严格,所以基本上就是我一个人在忙。当时心里很委曲,有很多人都告诉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想了想并没那么做。一是于心不安,二是虚度年华,如果我那么做了,我与她有什么区别?

后来企业发展壮大,实验室上了很多新的检测设备,每次调试的时候我都寸步不离,有一天下午四点多我才吃上中午饭。嚼着冰凉的饭菜,我不知道我今天的努力是否有回报,是否值得,但是我知道,这么做是出自我的本心。那时我学了不少关于业务方面的理论,最重要的是与调试人员的沟通还让我学到了工作以外的东西。没过多久,企业注入了新鲜血液,那位大姐下岗了,我成了技术骨干。从她知道自己要走的那一刻起,没跟我说过一句话,她一直认为她的离开是因为我的排挤。我没解释什么,但是她走的时候我哭了,我是真心的为她可惜,如果她当时能从我的沉默和隐忍中得到一点启示和暗示,她也许就不会离开。




所以永远不要小看一个人的隐忍和沉默。当一个人选择了沉默,不代表他屈服,而是摒弃了一切杂念,为自己的本心而活。虽然会被人误解、取笑,但是时间会证明一切,真正的强者顶得住压力,经得起考验。

傅雷在《约翰.克利斯朵夫》的序言中写过:真正的光明绝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绝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向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这段话一直陪伴我成长,让我能正视自己,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最后兑变自己。每个人都会是自己的真心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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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发表于 2016-1-2 23: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21天

【读书】《那些生活中的小事》梁晓声
【读书感悟】母爱的伟大之处,在于情怀。
【写作】800字《我不任性,只为本心》
【幸福感】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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