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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那个夏季那个秋天~~~书贴
楼主: 炉渣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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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夏季那个秋天~~~书贴 [复制链接]

211
发表于 2025-8-27 21:30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8-27 07:21
问题是,他一个70后,竟能如此深刻——而且从美声唱法和通俗歌曲的比对上看,他对唱歌好像很有研究,很好 ...



60后,毕业于扬州师范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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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发表于 2025-8-27 21:32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8-27 16:12
第十章(2)和第十章(3)是重复的。



哦,忙中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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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发表于 2025-8-27 21:34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8-27 16:20
你只是电话号码、电话保密号码、手机号码、bp机号码、信用卡号码、工资卡号码、工作证号码、通行证 ...



不能细想,所以活一个过程,不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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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发表于 2025-8-27 22:40 |只看该作者
炉渣渣 发表于 2025-8-27 21:30
60后,毕业于扬州师范中文系

原来我搞错时代了啊?那我平衡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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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发表于 2025-8-28 07:15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8-27 22:40
原来我搞错时代了啊?那我平衡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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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发表于 2025-8-28 07:19 |只看该作者



新的接上


第十一章(1)


    作为生活里的一种补充,bp机在该响的时候总是会响起来。而bp机真的响起来,生活就会顺应bp机的鸣叫发生某种改变。耿东亮把手上的麦克风放到吧台上,开始拿眼睛寻找电话。酒鬼说:“我没有电话,你出去打。”耿东亮回完电话,匆匆向大宇饭店赶去。李建国在那里等他,他不能不快点。虽说早就入了秋,秋老虎还是厉害,比起夏天也差不了哪里去。城市的确是越来越热了。除了在空调下面,你在“大自然”里头几乎已经无处藏身了。


    李建国正坐在大宇饭店的璇宫,很悠闲地抽着三五牌香烟,他的对面坐了一个女孩子,开心地和他说笑,女孩留了童花头,看上去像一个日本中学生,璇宫里的冷气开得很足,耿东亮从电梯上跨进来的时候t恤正被汗水贴在后背上,潮了一大块,现在却又有些冷了。耿东亮走到李建国的面前,很恭敬地说:“李总,我来晚了。”李总抬起头,用夹烟的左手示意他“坐”。耿东亮怕坐到女孩的身边去,却更不情愿和李总并肩坐在一起,就犹豫住了。这时候留童花头的女孩往里挪了一个座位,耿东亮只好坐下去,随意瞟了一眼,身边坐着的却不是什么日本中学生,而是舒展,艺术学院辍学的女民谣歌手,签约仪式上见过的。她穿了一件很紧身的海魂衫,两个小奶头肆无忌惮地鼓在那儿,乳峰与乳峰之间挂了一件小挂饰,很俏皮的样子,很休闲的样子。即使坐着不动,舒展的两只小奶头也能起到一种先声夺人的效果。舒展仰起脸,对耿东亮说:“哈,不认识我啦?”耿东亮从坐下去的那一刻脸就已经红了,这刻儿更慌乱了,文不对题地说:“哪儿,我只是出汗太多了。”


    小姐递过来一杯雪碧,冰镇过了,干干净净的玻璃壁面不透明了,有些雾。而杯子里的雪碧更让人想起那句广告词,晶晶亮亮,透心凉。


    璇宫在大楼的顶部,以每小时一周的匀速缓慢地转动,人就像坐在时间里了,与时间一样寓动于静,与时间一样寓静于动。城市在脚底下,铺排而又延展,整个城市仿佛就是以大宇饭店为中心的,随着马路的纵深向远方辐射。许多高楼竖立在四周,它们与大宇饭店一起构成了城市。城市在被俯视或者说被鸟瞰的时候更像城市了。它们袒露在耿东亮的面前,使耿东亮既觉得自己生活在城市的中心,又像生活在城市的局外,这样的认识伴随了眩晕与恐高感,耿东亮认定只有一个出色的歌星才配有这样的好感觉的。


    璇宫在转,耿东亮就是时间,他可以是秒针,也可以是分针,甚至,他还可以是时针。一切都取决于他的心情,时间的走速这刻儿全由当事人说了算。


    耿东亮说:“李总,有事吧?”


    李建国的上身半仰着,不像是有事的样子。李建国微笑说:“别总是李总李总的,等我把你们捧上天,成了明星,别不认识我就行了。”舒展把杯子握在手上,让杯子的孤形壁面贴在自己的右肋,一副娇媚的样子。舒展笑着说:“李总,你又来了。”李总优雅地弹掉烟灰,说:“刚刚忙完一阵子,累了,歇一下,想和你们吃顿饭。”耿东亮听完这句话,身体全放松了,把上身靠到了椅背上。李总说:“今天吃自助餐。别怪我小气。我只想来一次自由化,想吃什么点什么。就像阿q说的那样,想要什么就是什么,喜欢谁就是谁。”耿东亮和舒展一同笑起来,很有分寸地笑过一回,耿东亮和舒展在敛笑的时候相互打量了一眼,不管怎么说,这句话在璇宫的空调里头多多少少有一点生气盎然。璇宫里的人不多,三三两两的,他们很斯文地咀嚼,或者耳语。斯文、干净、整洁,还有空调,这一切都不像炎热的秋老虎,一举一动都如沐春风。


    三个人各自取好菜回来坐下,李建国就发起感慨来了。李建国说:“你们知道我最怀念什么?”他这么一说,立即又自问自答了,“我现在最怀念做教师的日子,师生相处,实在是其乐无穷的。”李建国随口就说出了尊师爱生的几个小故事,舒展和耿东亮一边抿了嘴咀嚼,一边很仔细地听,不时还点几下头。李建国说:“其实我一直拿你们当学生,好为人师了——没办法,心理上拐不过来。”李建国打起了手势,说,“干了这一行就身不由己了,没办法。你们不一定能了解我的心情,我拿你们当自己的孩子,这话过分了。没办法。”耿东亮不住地点头,认定了李建国的这些话是说给自己听的。耿东亮在这一刻觉得李总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挺实在,挺可爱。人家只是“没办法”。


    “你别说了,”舒展说,“做我们老师也就罢了,怎么又做起父亲来了?我们可是拿你当大哥的。”


    这句话李建国很受用。他的表情写在那儿,他摇了几下脑袋,笑着说:“没办法。”


    李总笑道:“多吃点,给我把三个人的钱全吃回来。”


    李总故作小气的样子,让耿东亮和舒展又笑了一回。


    李总敛了笑,脸上的表情走向正题了。李总放下餐具,从三五牌烟盒里抽出两根香烟,并列着竖在餐桌上。李总望着这两根烟,便有些失神。李总说:“公司经过反复研究,打算给你们采取一种短、平、快的包装方式。”他用手指着一根烟,说,“你,金童。”随后他又指了指另一根香烟,说,“你,玉女。”然后李总才抬起眼来,交替着打量耿东亮和舒展,问道:“明白吗?”






第十一章(2)


    大大方方的舒展却咬住了下唇,低了头不语,李总伸出手,把两根香烟挪得更近一些,几乎是依偎在一起了,心连心、背靠背的样子。李总笑起来,依旧只盯着餐桌上的两根香烟,说,“我是不是在拉郎配?嗯?”李总说,“我不干涉你们的生活,公司只是希望你们在某种场合成为最受人羡慕的情侣形象,是假戏真做还是真戏假做,那我可不管,否则我真的成了乔太守了,乱点鸳鸯谱的事情我可不干,我希望看得到你们的恩爱,快活得只剩下忧愁。如此而已。”李总抬起眼,看了耿东亮一眼,又看了舒展一眼。他的这一眼既是询问,又是通知。


    “是真事,但可以假做,是假事,但做得要像真的,表演和包装就是这么回事。”李总说。


    “试试看吧。”舒展说。


    李总就拿眼睛盯着耿东亮。


    耿东亮有些愣,有些无措,一时回不过神来。这件事过于突兀,在感受上就有许多需要商量与拒绝的地方。然而当着舒展的面,话也说不出口。耿东亮说:“试试看吧。”


    李建国听得出两个“试试看”的不同意义。女性天生就是演员,从幼儿园到敬老院,她们在表演方面总是胜男性一筹的。李建国在舒展那一头就不打算再说什么了,他再一次伸出手,挪出一根香烟,放在自己与耿东亮之间,依旧只看烟,不看人。李建国说:“还有件事情要和你商量。是你的姓名——你的姓名太像人名字了,太像了就一般,流于大众,流于庸俗,缺乏号召力。一句话,你的姓名不像一个明星,没有那种摸不着边际的、鹤立鸡群的、令人过目不忘的惊人效果。这样很不好。”李建国总经理说,“公司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叫什么‘耿、东、亮’,不能。公司决定让你叫红枣。大红枣又甜又香,送给那亲人尝一尝,对,就是那个红。这名字不错。有那个意思。”


    耿东亮愣在那儿,说:“这一来耿东亮是谁?”


    李总慢声慢气地说:“你耿东亮当然还是你耿东亮。”


    “那么红枣呢?”


    “红枣也是你。这么说吧,红枣就是耿东亮所表演的那个耿东亮。”


    “我为什么要表演耿东亮?”耿东亮的目光便忧郁了。


    “所谓明星,就是表演自己,再说了,耿东亮这三个字不好卖,而‘红枣’好卖——价格不一样。”


    舒展这时候在一旁插话了,她自言自语说:“舒展、‘红枣’,我也觉得这样好。”


    耿东亮便不语,低下头弄了一点什么东西放进了嘴里,嚼了半天也没有嚼出是什么东西,只好咽下去。


    李建国总经理从脚下取出了公文包,抽出几张纸,耿东亮一看就知道又是合同。李建国微笑着说:“我看我们就这么定了吧。”


    耿东亮接过合同。合同的全部内容等同于这顿自助餐的所有步骤,真是妙极了。商业时代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印证了这样一句古话:天上不会掉馅饼。商业时代的每一顿饭都隐含了精打细算的商业动机。耿东亮提起笔,犹豫和难受又上来了。舒展却早早签完了,打量着耿东亮。耿东亮不动手,只是很茫然地愣神,呈现出犹豫与无奈的局面。


    “怎么啦?”舒展说,“不愿意和我搭档?”


    “哪儿。”耿东亮说。


    舒展半真半假地说:“是不是我长得不够漂亮?”


    “哪儿,”耿东亮说,“你说哪儿去了。”


    “我可是巴不得和你合作的,”舒展说,“签了吧。”


    耿东亮只好就签了。一笔一画都有些怪。他写下的是“耿东亮”,而一写完了自己就成了“红枣”了。


    李建国端起了杯子,开心地说:“为红枣,干杯!”


    耿东亮在这一个瞬间里头就变成了红枣了。


    红枣有这样一种印象,李建国总经理与他几乎从合作的开始就建立了一种新型的关系,即改造与被改造。正如李总当初对三位签约歌手所要求的那样:“这是一次脱胎换骨,你们必须重新开始。”李总尽量用那种玩笑的口吻对他们说:“我希望你们重新做人。”


    这些话虽然是对三个人说的,然而红枣听得出来,这几句话是“有所指的”。他与另外两名歌手在性质上有所不同,他走上商业的前线从一开始就带上了“脚踩两只船”的动摇心态。这就决定了他的二重性与不彻底性,这就有了摇晃与背离的可能性。李建国总经理要求自己的队伍在挣钱这个大目标上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李建国总经理必须保持这支队伍的纯洁性。


    红枣似乎是在某一个瞬间里头发现自己有点惧怕李总的。这位师兄对红枣一直都是礼貌的、微笑的,并没有显示出任何方面的严厉。然而,红枣一直有这样一种错觉,李建国不是他的总经理,而是他的班主任或辅导员。李建国总经理始终让红枣自觉地以学生的心态面对他,究竟是哪一句话或哪一个具体的细节,让红枣得出了这个印象,红枣似乎又说不上来。总之,红枣总认识到自己在某一个方面正和李总较着劲,但是在哪儿,红枣还是说不上来。就好像红枣和李总的目光总是对视着的,并没有抗衡的意思,可是到后来眨眼的总是红枣,而永远不会是李总。说不上来,而红枣也就越发胆怯,越发流露出了郁闷和伤怀的面部神情了。






第十一章(3)


    红枣在这样的日子里越发追忆自己的学生生涯了。那种生活并不遥远,甚至可以说就在昨天,可是红枣认定了自己不是在追忆,而是在缅怀。所有的往昔宛如自己的影子,就跟在身子后头,一回首或一低头就看见了,尾随了自己,然而捡不起来,也赶不走,呈现出地表的凸凹与坡度,有一种夸张和变形了的异己模样。但是异己不是别的,说到底依旧是自己,只是夸张了、变形了、另一种意义上的自己,昭示出自己的一举手与一投足。红枣不知道这些日子为什么这样关注自己的影子,真是自艾自怜了?真是病态的自恋了?他说不上来。


    而那个下午这种印象似乎又强烈了。


    那个下午红枣去填写一张表格。办公室的张秘书看见红枣过来,很客气地说:“红枣来啦?”红枣愣了一下,还没有习惯别人称自己“红枣”,有些别扭。红枣很客气地说:“还是别叫我红枣吧,耳朵听惯了自己的名字,有些排异呢。”李总好像听到红枣与张秘书的说笑了,李总故意问:“排异什么呢?”张秘书知道李总从来不说闲话的,就夹了墨绿色的文件夹走进另一间办公室去了。红枣说:“我说我的耳朵排异,听不惯别人叫红枣,还是叫我的名字吧。”李总眨了两下眼睛,又很缓慢地眨了最后一下,反问说:“为什么?”红枣想不起来为什么,就笑,说:“不为什么。”李总扶了扶眼镜,也笑,突然说:“排异是一个医学问题,我们不能让器官去适应身体,相反而应当让身体去适应器官。如果不能适应,毁灭的将是自己。”这是一句玩笑,然而,红枣一下子就闻到自己“身体”的气味了,他一下子就从这句玩笑话里头体味到一种凶猛、一种凌厉。李总补充了一句,说:“这只是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李总又开玩笑了,对红枣说,“回去站到镜子面前,问自己,我是谁?问到五十问你就知道了,你不是红枣还能是谁?”


    红枣在那个下午一直回味李总的话,他一次又一次回想“排异”。想来想去都有些害怕了,居然有些寒飕飕的。他在黄昏时分望着自己的影子,影子又大又长,在那道围墙上又拐了一个九十度的弯儿,贴在地面与墙面上。影子在这种时候已经比“自己”更具备“自己”的意味了。或者说,影子是更本质的,可供自我观照的自我。红枣对影子承认说:“你才是耿东亮,因为我是红枣。”


    然而更大的问题不是面对自己,而是面对母亲。红枣在这个黄昏躲在了沈阳路的另一侧,他站在商店的玻璃橱窗的里面,买了一瓶酸奶。他装着专心喝奶的样子打量马路对面的母亲。母亲正弓了腰,高耸的打桩机正做了母亲的背景。咚的一声,又咚的一声。他与母亲之间隔了一层玻璃、一道水泥路面。大街像一条河,而玻璃像一层冰。红枣找不出一种语言在母亲面前解释自己。就像鱼不肯在水下面对人。红枣喝完了酸奶就心事重重地走开了。走出好几步才被店主拖回来,“还没给钱呢。”店主说。红枣挣了钱之后已经是第二次忘记付钱了。


    把儿子送进大学,再看着儿子从大学毕业,这是童惠娴作为母亲最重大的、也是最后的梦。是儿子亲手毁掉了这个梦。这里头有一种百般无奈、分外失措的无力回天。


    更糟糕的是红枣无枝可栖了。家回不去,而学校也就更回不去了。住在哪里,成了红枣最迫切的问题。


    整个晚上耿东亮和酒鬼对坐在吧台上,开始后悔下午的轻率举动。怎么说也不该在那张合同上随随便便地签字的。酒柜的挡板是一面镜子,镜子映照出诸多酒瓶,在酒瓶与酒瓶的空隙之中映照出耿东亮的脸。那张脸是残缺的、怪异的,有酒的反光与蜡烛的痕迹,那张脸不是别人,是红枣。红枣的脸在酒的反光之中残缺而又怪异。


    镜子的正面与反面现在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一个是耿东亮,一个是红枣。他们显现出矛盾的局面,他们彼此有一些需要拒绝与排斥的地方,然而,谁都无法拒绝谁。拒绝的结果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耿东亮冷冷地盯着红枣。而红枣同样冷冷地盯着耿东亮,红枣有镜子掩护着,他的目光就越发具备了某种挑衅性了。耿东亮坐在那儿,胸口就感觉到了堵塞,难于排遣。这些堵塞物是固体的,却又像烟——怎么越需要拒绝的东西就越多了呢?而所有需要拒绝的东西最终将成为一种鬼魂,降临在你的身上,吸附在你的身上。你拒绝的力量有多强大,它们吸附的力量就有多强大。


    耿东亮,你不可能不是红枣。


    你不可能拒绝表演另一个自己的命运。


    这样的命运宛如镜子的纵深能力,它没有尽头。


    酒鬼突然想逛逛大街,有点出乎耿东亮的意料。像他这样的男人怎么也不应该喜爱商场的。耿东亮和酒鬼出门的时候天色似乎偏晚了,天上正飘着霰状小雨。他们叫了一辆出租车,径直往长江路去。红色夏利牌出租车在状元巷与举人街的交汇处塞了二十分钟,到达长江路的时候正是华灯初上。这条最繁华的商业街上对称而又等距地亮开了橘黄色路灯,半空的雨雾显柠檬色,而潮湿的路面上全是轿车尾灯的倒影,仿佛水面上洒上了一层油,缤纷的倒影时而聚集,时而扩散,拉出了一道又一道嫩红的光带,黄红相间。而最深处却是高层建筑顶部的霓虹灯,霓红灯的色彩变幻着,它们在倒影的最深处有一种说不出的天上人间。椭圆大厦、新时代写字楼、世纪广场、新亚洲饭店、盛唐购物中心、香港岛中心大酒店,这些标志性建筑在干净的倒影里一个比一个深,一个比一个亮丽、佻,一个比一个珠光宝气。酒鬼走下出租车,对耿东亮说:“只有在这个时候城市才像城市,下雨,华灯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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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发表于 2025-8-28 07:19 |只看该作者

酒鬼这个形象也很饱满,近乎变态的睿智,又确实挺变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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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发表于 2025-8-28 07:20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8-27 16:20
你只是电话号码、电话保密号码、手机号码、bp机号码、信用卡号码、工资卡号码、工作证号码、通行证 ...

这本书的很多环境塑造都让人崩溃,除了沦陷无处可逃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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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发表于 2025-8-28 07:21 |只看该作者



接上


第十一章(4)


    酒鬼带领耿东亮走进了盛唐购物中心二楼的布匹市场。酒鬼对布匹这样感兴趣,简直就有点匪夷所思。盛唐购物中心的二楼是一个巨大的布匹市场,色彩斑斓的布匹悬挂在半空,给人一种美女如云的印象,它们寂然不动,真是静若处子。悬挂的姿态又精心又天成,似乎天生就应该如此这般的。酒鬼从布匹的面前缓缓走过,十分在行地把面料握在手心里,再突然放开,然后用修长而苍白的指头很小心地抚平折皱。他抚摸布匹的时候是用心的、投入的,仿佛抚摸某一个人的面颊。不停地有女营业员走上来。她们用不很标准的普通话给酒鬼说些什么,介绍质地、门面、工艺、出处,乃至原料产地与价格。酒鬼在这种时候便会找出这种布料的缺点来,比方说手感,比方说花式、图案、颜色组合,比方说丝头与跳纱。总之,他喜爱每一匹布,每一匹布都是有毛病的、可以挑剔的,而终究是要不得的。酒鬼侧过头对耿东亮说:“闻到了没有?”耿东亮说:“什么?”酒鬼说:“布的气味。”耿东亮嗅了嗅鼻子。酒鬼说:“不要嗅,要漫不经心地闻,好气味一嗅就跑到耳朵里去了。”耿东亮果然就闻到布的气味了。其实他从一开始就闻到了,只是没有留神罢了。布匹的确有一股很缭绕的香,宛如女儿国里的好气味,酒鬼就说:“布匹多好闻,裁剪成‘人’形,一上身就再也没有了。就像人,经历过初恋身上的好气味就全跑掉了。”


    耿东亮说:“你那么在乎气味做什么?”


    酒鬼说:“气味是事物的根本,形状和颜色只不过是附带物罢了。什么东西都有它的气味:真丝有薄荷味,府绸像爆米花,呢料的气味里头可是有漩涡的,全棉布的气味就像阳光再兑上水。什么东西都有气味。”


    “歌呢?”


    “当然有。”酒鬼说,“现在的大部分歌曲都有口臭,要不然就是小便池的气味,一小部分则有避孕套的橡胶味。”


    耿东亮听到“避孕套”脸就红了。酒鬼也不该在这种场合说那种东西的。耿东亮说:“好歌应该是什么气味?”


    “阳光、水混合起来也就是棉布的气味。你的声音里头就有水味,是五月里的那种。你身上也有。”


    耿东亮极不习惯别人谈论自己的身体,站在一具石膏女模的身边,极不自在了。好在酒鬼并不看他,正凝神于他的面料。耿东亮侧过脸看一眼石膏女模,她的身上裹了一块海蓝色真丝,目光里头贮满了疑虑。耿东亮就和她对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疑虑。石膏对人类充满了天然忧伤。


    然而酒鬼的心情似乎特别出色。他挨着商场一家连了一家转,他左腿上的毛病在他出色的心情面前反而显得格外醒目了,拖在他的身后,拽在他的身上,很勉强,破坏了均衡的对称关系。耿东亮对商场都有些厌倦了,可是酒鬼乐此不疲。他们沿着长江路自东向西,用了两个半小时才走完这条商业街。街上的小雨毛茸茸的,在城市的上空变成了城市的潮湿颜色。酒鬼说:“我一直讨厌城市。可是离开它又总是没有勇气。”耿东亮说:“我们该吃点东西了吧?”酒鬼便带着耿东亮走进了椭圆大厅的三楼。这个干净的大厅光线很暗,笼罩了茶色调子,一对又一对情侣正腻腻歪歪地悄然耳语,酒鬼和耿东亮在临街的大玻璃旁边对坐下来,沙发的靠背有一人高,弧形的,坐在里头差不多就把整个世界剔除出去了。酒鬼点了许多很精巧的中式点心,好看的小碗与碟铺满了一桌子。


    窗外看不见雨,然而玻璃上布满了流淌的痕迹。


    耿东亮依照口味的喜好次序吃掉面前的酥饼、铁蛋、小笼包、赤豆粥和豆腐脑。他的饥饿推进了他的咀嚼速度。酒鬼坐着看他吃,又像若有所思,又像羡慕他的胃口。耿东亮差不多吃饱了之后小姐又端上来两碗龙凤汤圆,养在青花瓷碗的清水里头,宛如抛过光的四块雨花石。耿东亮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漂亮的中式点心,拿起青花匙,尝了一个,口味很不错,就又尝了一个。耿东亮剩下两只雨花石汤圆,深吸了一口气,弄出很饱的样子。耿东亮推开青花碗,抬起腕弯来看手表,离师大下晚自修的时间已经不远了。倒两趟公交车少说也要四十分钟。耿东亮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酒鬼有些诧异地说:“什么不早?一天才刚刚开始呢。”耿东亮说:“我和同学们说了,还住在过去寝室里头,晚了进去会很不方便。”酒鬼说:“有作息时间的生活怎么能叫生活?你住我那儿吧,看看艺术家是怎么摆弄时光的。”“这怎么可以,”耿东亮小声说,“这可不太好。”酒鬼望着他,说:“可能不太好,不过也挺好。”


    酒鬼似乎特别喜爱汤圆。他吃完自己的那一份,又把耿东亮剩下来的那一份端到自己的面前去了。他拿起了耿东亮用过的那只青花匙,耿东亮注意到酒鬼拿起小匙的时候,小拇指头是跷着的,像女人的手指那样张了开来。酒鬼就用耿东亮用过的小匙把剩下的那两只汤圆送到嘴里去了,耿东亮甚至都没有来得及阻拦他。耿东亮说:“再点一份吧。”酒鬼舔过嘴唇,搓了搓巴掌说:“行了。”耿东亮看着他的快乐样子,说话也就随便了。耿东亮说:“今天怎么不喝酒了?”


    “今天是星期天。”酒鬼说。


    星期天的夜晚汽车明显减少了。车子在大街上开得飞快。耿东亮望着大街,玻璃上的雨水使大街上的光源看上去像无规则的色块,尤其是马路上汽车尾灯的倒影,以一种怪异和过分的鲜亮在玻璃上左右穿梭。而人行道上的行人却悠闲了,他们的步调不再功利,不再有目的,完全是为走路而走路的调子。情侣们依偎在雨伞底下,他们的身影全被玻璃弄模糊了,不真切,只有个大概罢了。有点像梦。像用水彩笔上过颜色的梦。耿东亮望着那些模糊的雨伞和模糊的行人,他回过头,出于错觉,酒鬼的脸色在那个瞬间里头都有些青灰了。耿东亮说:“你为什么不结婚?”酒鬼点了香烟,烟雾把他的整张脸都罩住了,酒鬼说:“和谁结?”“当然是和女人结。”耿东亮说。“俗。”酒鬼说,“你一开口就俗。”






第十一章(5)


    耿东亮冲了一个热水澡,酒鬼的卫生间装修得真是漂亮极了,站在这样的卫生间里头淋浴,好像连心情也洗了一个澡,里里外外都是舒泰。耿东亮换上了酒鬼的纯棉内衣,真是更干、更爽、更舒心。酒鬼的纯棉内衣很旧了,露出了棉纹衣物的本来面目,贴身而又松软。酒鬼一定是一个极爱干净的男人,衣物洗涤得那样爽洁,洋溢着冬日阳光与水的气味,耿东亮走进客厅,坐到三人沙发里去。酒鬼在酒吧里头问:“还行吗?”耿东亮不知道他说的是内衣还是沙发,但是这两样都是那样地令人满意,耿东亮说:“挺好。”


    酒鬼这个家伙其实并不冷漠,并不古怪,耿东亮想。他拉开棉被,躺在了沙发上。衣服与沙发是那样地干爽柔软,真是不错,耿东亮仔细详尽地体会这种感受,再也不用赶回师范大学去做贼了。有一个地方可以睡觉,可以自由地进出,离开了母亲,离开了炳璋,这好歹也可以称作幸福的。耿东亮躺着,往四周巡视了一遍,这里不太像一个家,然而,可以睡觉,可以自由进出,不是家还能是什么?


    这里没有什么需要他去拒绝,这就比什么都好了。


    日子会好起来的,从明天开始,每一天早晨也许就是一次欣欣向荣。


    但是耿东亮又闻到了那股很古怪的气味,第一次走进这间屋子他就闻到过的,很淡,像河床底下的那种,有些腥,有些淤泥的意味,却不浓。由于无法断定而近乎神秘。这间屋子里怎么也不该有这样的气味的。耿东亮用力嗅了嗅,气味蹑手蹑脚的样子,突然又没有了。


    气味总是这样,你想逮它的时候它就没有了。耿东亮闭上了眼睛。他安稳地睡了。


    酒鬼睡到中午才起床。刚刷完牙酒鬼就端上了酒杯。相当痛快地喝下一大口。是烧酒。酒鬼咽下酒之后做了一个很夸张的表情,这个表情在快活与痛苦的临界处,让你看不出这口酒对他是一种拯救还是惩罚。耿东亮说:“你怎么一起床就喝酒?”酒鬼说:“谁说我一起床就喝酒了?刚才刷牙用的不就是自来水?”耿东亮笑着说:“你总不能用酒刷牙吧?”酒鬼说:“当然不能。刷牙要吐掉,我怎么能把酒吐掉?”耿东亮说:“你就这么爱喝酒?”酒鬼歪了脖子若有所思地说:“谁说我爱喝酒了?”耿东亮说:“你一天到晚喝,还说不爱酒?”酒鬼像个农民似的用巴掌擦擦嘴角,说:“我不爱喝酒。喝酒只不过是一种活法。”酒鬼看了一眼酒杯,补充说,“酒能提醒人,告诉你你的知觉,尤其是一觉醒来的第一口。你试一试?”


    “我不。”


    “你不?你迟早会喜欢酒。”


    “酒会损害我的嗓子。”


    “嗓子只是一个通道,把酒送进去,把歌送出来——酒就是这样一种交通工具,把人从天上送回地面,再从地面送到天上。”


    耿东亮突然发现电视机的旁边有一只地球仪,很久不打扫了,地球仪的表面上积了一层灰。耿东亮伸出手,想拨动它,却被酒鬼喝住了。酒鬼说:“不要动它。”耿东亮说:“为什么?”酒鬼走上来,说:“不要动它。”酒鬼说完这句话就戴上墨镜,到巷口买了两盒盒饭,这一天就算正式开始了。耿东亮好几次提醒他把窗帘打开,话到了嘴边,又咽下去了。看来嗓子除了把酒送进去把歌送出来之外,还有一样作用,把不该说出来的话再咽下去。酒鬼除掉墨镜,倒上酒,用手指捏了一只小饭团,关照耿东亮说:“你先吃,我给我的朋友送点饭。”酒鬼说完这句话就走到沙发顶头的角落那边去了,那里竖了一排架子,上上下下放满了脸盆大小的陶质器皿。酒鬼把手里的饭团分成若干米粒,每一只陶盆里头都放上几颗。耿东亮好奇地说:“我以为你在架子上放了工艺品的,原来是养了东西,是什么?”酒鬼的脸上又堆上了儿童一样的笑容了,开心地说:“我们看看?”酒鬼走到窗前,用力拉开了窗帘,“刷刷”就是两下,锐利而又凶猛的阳光一齐狂奔进来,屋子里的墙面和所有陈设顷刻间一片明亮,音箱上的木质纹路都纤毫毕现,日常的阳光是这样强烈,都近乎炫目了。酒鬼竖起一只食指贴在嘴唇上,“嘘”了一声,轻手轻脚地从架子上端下陶盆,连着端下来三只,酒鬼把陶盆放在地面,示意耿东亮过来。耿东亮端了盒饭走过去,三只盆子里正卧着三只巨大的河蚌,河蚌的体肉正吐在外面,粉红色,一副死皮赖脸的样子,看不出死活。酒鬼把食指咬在嘴里,一脸的含英咀华。他把食指从嘴唇挪过来,小心地伸到水里去,对准河蚌的粉红色身体戳了一下,河蚌的身体一阵收缩,收进去了,两片巨大的蚌壳迅速地合在了一起。那股古怪而又神秘的气味又一次弥漫开来了,笼罩了这个现代人的客厅,这股夹杂了水、泥、鲜活肉体的腥臭气味越来越浓,使耿东亮的那口饭堵在了嗓子眼里,下不去,也上不来。酒鬼的指头分别戳了另两只河蚌,它们一个收缩,又一个收缩。耿东亮的胃部跟着收缩了两下,只差一点儿都吐了出来。


    酒鬼取过酒瓶,咕咚又是一口。


    巨大的河蚌安详地倒在水里。它们的肉体没有四肢,没有视听,没有呼吸,没有咀嚼,然而它们是动物,整个造型就是一张嘴巴,而整个身体仅仅是一张舌头,它们的生命介于肉体与矿物之间,混沌迷蒙,令人作呕,简直莫名其妙。酒鬼盯着这些河蚌,脸上的样子如痴如醉。耿东亮望着他,耿东亮对他的认识又回到第一次见面的那一刹那了。






第十一章(6)


    三只巨大的河蚌静然不动,屋子里一片死寂。但河蚌渐渐丧失了对环境的警惕了。它们的身体试探性地重新裂开了一条缝隙,身体一点儿一点儿往外吐,那种愚钝的、粉红色的肉体悄悄吐了出来,含在了自身的一侧。


    耿东亮说:“你干吗要养这个?你完全可以养一只有四只脚的东西。”


    酒鬼说:“谁说不是呢。”


    酒鬼从腰间抽下牛皮裤带,重新走到角落里去,掀开了盒上的盖子。他把裤带塞进去,搅了两下,慢慢提了起来,一只硕大无比的甲鱼十分死心眼地咬住了皮裤带,被酒鬼提了出来。它的脖子被自己的体重拉得极长,差不多到了极限,一对绿色的小豆眼绝望地望着别处,通身长满了绿毛,而四只脚在空中乱踹,真正称得上张牙舞爪,落不到实处。又绝望,又热烈。耿东亮放下饭盒,冲到角落里端出陶盆,大声说:“你放下它,你快点放下它!”他的用语是命令的,而声调却是祈求的。


    酒鬼没有。酒鬼就那么提了这只硕大无比的甲鱼,斜了眼瞅瞅耿东亮,古怪而又诡异,时间在这个时候停住了,僵在了那儿,被甲鱼的爪子抠出了条条血痕。


    酒鬼把甲鱼放进了盆里。甲鱼进了水,松口了,丢下了酒鬼的皮裤带。经过这一阵子的折腾,甲鱼一定累坏了。它卧在水里,长长的脖子与四只脚一同收进了壳内,水面上冒了只气泡。甲鱼团起全身,像一只河蚌。


    酒鬼小心地把它们重新码回到架子上去。


    酒鬼拉起了窗帘。


    一切又回到当初,幽暗,宁静。像经过了一场梦。


    “喝点酒吧。”酒鬼说。


    耿东亮接过来,仰起脖子,咕咚一声就全下去了。


    耿东亮坐在了沙发上。他回过头去,想看一眼角落里的架子。这刻儿他什么也看不见。黑暗之中只有酒鬼的眼睛闪动着光亮,像酒杯上的清冽反光。


    “你为什么养这些东西?”


    “总得有样东西陪陪我。”


    “你可以养狗。”


    “我不喜欢狗。这个世上从来就没有狗,狗全变成了人。狗越来越像人。狗越来越通人性了。狗就是我们自己。”


    “你还可以选择猫。”


    “我更不喜欢猫。一双眼睛水汪汪的,盯着你,可是锋利的爪子说过来就过来。这东西又柔媚又凶猛,像女人,养猫还不如结婚呢。”


    “你为什么非要养这些东西?”


    “它们至朴至素,形式简单,气质混沌。”


    耿东亮缄口了,他的视线再一次适应了这间屋子和昏暗。他望着那只木架。昨天夜里那些河蚌与甲鱼陪了他整整一夜,它们将一直陪下去。这些东西并不恐怖,可是人,一想起来耿东亮就觉得自己的躯体内部布满了蚯蚓,浑身爬满了鸡皮疙瘩。


    “没有所谓的动物,”酒鬼说,“所有的动物都是我们自己,人类使动物成了我们的一个部分、一个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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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发表于 2025-8-28 13:34 |只看该作者



描写酒鬼的笔墨这么多,看来酒鬼对耿东亮来说是个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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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发表于 2025-8-28 13: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8-28 13:34
描写酒鬼的笔墨这么多,看来酒鬼对耿东亮来说是个重要人物


耿东亮后面有大反转,你有预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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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发表于 2025-8-28 13:59 |只看该作者
炉渣渣 发表于 2025-8-28 13:56
耿东亮后面有大反转,你有预感吗?


一点预感也没有,最近脑子累趴了。

你这么提醒,我想起一句话:“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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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发表于 2025-8-28 14:01 |只看该作者
炉渣渣 发表于 2025-8-28 13:56
耿东亮后面有大反转,你有预感吗?



如果他有大反转,这个小说是成功的,如果他就此被牺牲掉,那这个小说太暗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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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发表于 2025-8-28 15:4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8-28 13:59
一点预感也没有,最近脑子累趴了。

你这么提醒,我想起一句话:“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 ...


这么累.够呛

这话是孟子说的,一点毛病没有,但也是马后炮,历史都是成功者书写的,当了皇帝就开始说他妈生他时有祥瑞,红光护体,没当上就啥也不说了.失败的没资格说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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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发表于 2025-8-28 15: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8-28 14:01
如果他有大反转,这个小说是成功的,如果他就此被牺牲掉,那这个小说太暗黑了。


不剧透,非常现实,按书上那个时间,“小鲜肉”这个词还没出现,但不能说就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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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发表于 2025-8-28 15:55 |只看该作者
炉渣渣 发表于 2025-8-28 15:44
不剧透,非常现实,按书上那个时间,“小鲜肉”这个词还没出现,但不能说就木有



现在这些经历就是为了反转做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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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发表于 2025-8-28 16:44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8-28 15:55
现在这些经历就是为了反转做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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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发表于 2025-8-28 20:22 |只看该作者

想起毛宁和杨钰莹了——这对曾经的金童玉女,莫不也类似这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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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发表于 2025-8-28 20:23 |只看该作者
炉渣渣 发表于 2025-8-28 13:56
耿东亮后面有大反转,你有预感吗?

不是屈从于扮演“红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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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发表于 2025-8-28 20:25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8-28 14:01
如果他有大反转,这个小说是成功的,如果他就此被牺牲掉,那这个小说太暗黑了。

我感觉应该是沉沦下去了。别忘了,前面还有一条线没出来——那个认干儿子的,不至于是废笔吧?总觉得她也会是一个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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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发表于 2025-8-28 20:27 |只看该作者
炉渣渣 发表于 2025-8-28 15:44
不剧透,非常现实,按书上那个时间,“小鲜肉”这个词还没出现,但不能说就木有

我怎么记得里面有几句话,好像是吻合了“我吹过你吹过的风”,不是最近两年才流行的歌曲么——这会儿也不好找了,但印象特别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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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发表于 2025-8-28 20:31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8-28 13:34
描写酒鬼的笔墨这么多,看来酒鬼对耿东亮来说是个重要人物

你不觉得这个酒鬼像一匹城市的孤狼么?而这类存在,一般是看透了俗世规则,又沦陷在某种自我的孤独里。他和红枣的相处有点怪怪的感觉——有没有可能是同性恋啊,我姑且瞎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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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发表于 2025-8-29 08:21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8-28 07:20
这本书的很多环境塑造都让人崩溃,除了沦陷无处可逃的感觉。。。



现在看也非常现实

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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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发表于 2025-8-29 08:22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8-28 20:25
我感觉应该是沉沦下去了。别忘了,前面还有一条线没出来——那个认干儿子的,不至于是废笔吧?总觉得她也 ...



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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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发表于 2025-8-29 08:25 |只看该作者





第十二章(1)


    寻呼机又响了。它打断了耿东亮与酒鬼的对话。耿东亮知道又是李总在呼他了。耿东亮不想回李总的电话,然而,不能不回,因为找他的是李总。耿东亮望着寻呼机,自从有了这个破玩意,他的生活就成了李总的一间牢房,李总什么时候想提他,都可以把他提过来。这真是一件让人没法回避的事。耿东亮这么想着,用一声叹息打发了自己。


    耿东亮走进录音棚的时候李总早已站在那儿和舒展说笑了。李总一定说了一句什么好笑的话,舒展笑得都弯下了腰。舒展一见到耿东亮就止住了笑,很热情地走上来,喊耿东亮“红枣”,招呼说:“你来了?”耿东亮不喜欢别人称他红枣,耿东亮一听到“红枣”,幼稚的一面就显露出来了,他拉下脸,很不高兴地说:“叫我耿东亮,别叫我红枣。”李建国看在眼里,却不说话,走上来,一手搭在耿东亮的肩膀,一手揽过舒展的腰,一脸的含英咀华。李建国说:“红枣,我们今天来试试声音,看一看效果。”李建国把“红枣”两个字叫得明明白白,耿东亮却失去了抗争的勇气,耿东亮一下子又累下去了。


    说着话门外站着的那个男人便走进来了,大概是公司里请来的服装师。他从胯上取下黄色软塑料米尺,在耿东亮身体的各个部位量下一组阿拉伯数字,飞快地记在一个小本子上。李建国递过来一张乐谱,是正在走红的《纤夫的爱》。李建国说:“会唱吗?”耿东亮说:“会。”李建国拍了拍耿东亮肩,说:“就用这首歌试试,找一找感觉。”耿东亮张开了胳膊,让服装师在两腋底下量胸围,耿东亮说:“量这么仔细做什么?”李建国说:“总得有几身像样的行头,要不你怎么演红枣呢?”这时候服装师却把手伸到耿东亮的裆下去了,随后把黄色软皮尺从裆下抽出来,量他的胯高与大腿。该量的差不多全量了,就差生殖器的长度与直径了。


    这时候卡拉ok的伴奏带却响起来了。一切都事先预备好了,是《纤夫的爱》,耳熟能详的,耿东亮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到发音方式上来,呼吸的深浅以及喉头的位置,否则一开腔又会跑到美声上去的。那么洪亮,那么正经,那么通畅,一点普通人的世俗情怀都没有。耿东亮把喉头提得很上,尽量让气息靠前一些,有效地控制了胸腔、口腔与颅腔的共鸣,用近乎吼叫的方式,总之,用一点儿都不加修饰、一点儿都不做假的发音方式,一开口果真就通俗多了。


    妹妹你坐船头


    哥哥在岸上走


    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


    妹妹你坐船头


    哥哥在岸上走


    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


    舒展的演唱从一开始就是“民族”的,不是美声,不是那种木桩一样钉在地上的、庄重的、威严的、僵硬的、呆板的、张大了嘴巴引吭高歌的。她一开腔腰肢和手臂就如风拂杨柳,目光里头含了烟又带了雨,踮起了脚后跟兀自在那里自作多情,她习惯性地仰起脸,冲了“哥哥”耿东亮情深意长。而口腔的共鸣得又是那样的纯熟,甜、嗲、娇、媚,一副惹是生非的样儿,一副撩拨人的样子,一副欲说还羞的样子,而一双迷蒙的眼睛也就欲开而闭了。


    小妹妹我坐船头


    哥哥你在岸上走……


    她后退了两步,深情地用碎步重新走上来,像涌上来的一个浪头。“小妹妹”依偎在耿东亮的胸前,柔软,妩媚,欲仙欲死。


    我俩的情


    我俩的爱


    在纤绳上荡悠悠


    (哦……)荡悠悠


    耿东亮显出了傻气。他不呼应,不怜香惜玉,不投桃报李,不抱你入怀。耿东亮就弄不懂舒展的“爱情”怎么说来就来了,怎么一下子就能这个样子无中生有了,都难分难舍了,耿东亮看了一眼舒展,一不留神,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你一步一回头(哇)


    泪水在我心上流——


    只盼太阳它落了西山头(哇)


    让你亲个够


    哦哦哦哦哦哦——


    哦哦哦哦哦哦——


    舒展一上来就这么不要命地抒情,眨了眼睛拼命地做温柔状,做山花烂漫状,做纯真无邪状,然而总脱不了潜在的老于世故。她的漂亮面孔因为这种努力变得令人生厌。耿东亮无缘无故地痛恨起这个小女子来了,连做一对假情侣的愿望也没有了。


    轮到耿东亮的时候他那口气就没能提得上来。


    李建国说:“停。”


    李建国总经理表现了他的善解人意,他走到耿东亮的面前,表情显得相当平和。“我也是唱美声的。”李建国低下头,看自己的脚尖,抬起头来却把目光送到耿东亮的脸上去了,“美声只注重声音,演唱的时候不太留意体态的神情,这是美声在表演上的缺陷,当然,歌剧除外。就是歌剧也还是显得过于僵硬。我们不行。你显得过于庄重了。我们不能这样。我们这样还怎么拍mtv?你们俩得起腻得粘乎,得让天下的少男少女找不到北。”


    舒展十分大方地说:“会好的,我们有信心。”


    耿东亮一点儿也不掩饰脸上的沮丧,不高兴地说:“我不习惯这种唱法。”


    “唱歌呢,说白了就是演戏。”李建国很有耐心地说,“再来,我们再来。”


    然而耿东亮不行,还是不行,连声音都变了,都回到美声上了。这一次失败使耿东亮变得有些恼怒了,而舒展甜蜜得已经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像人来疯都收不住脚了。耿东亮便把这腔闷气迁移到舒展的身上去了。耿东亮默默不语,但是一听到舒展的声音就来气。可是人家也没有做错什么。这就更气人了。






第十二章(2)


    “今天就到这儿吧。”耿东亮说。


    “慢慢来,”舒展说,“练多了就会条件反射的。”


    李建国没有勉强,他再一次走上去,拥住了耿东亮和舒展,一只胳膊挽了一个,这样的时刻李建国总经理显示出了一个优秀教师的看家本领,循循善诱,兼而诲人不倦。


    “他只是内向,有点放不开,习惯了就会好的。”李总这么对舒展解释,好像耿东亮对不起她了。


    “很简单的一件事,”李建国说,“我们只当做一种假设,而假设在某种程度上才是最真实的,我要求你们成为情侣,正爱得死去活来。一个是白马王子,一个是白雪公主。让所有的人一见到你们都觉得自己白年轻了、白活了。”李建国用双臂把他们推到一起,很开心地说,“这不难,拥抱一下。”耿东亮和舒展就拥抱了那么一下,很别扭,像日本相扑,头靠得很近,而屁股却撅得很远。“我要的就是那个意思,情侣,爱情,本来也就是那么一个意思。”


    舒展冲了李总很好看地微笑,舒展说:“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她微笑得越是好看耿东亮心里头就越不舒服。耿东亮连平常心都没有了,只想离开她。离得越远越好。


    酒鬼在这个晚上似乎喝多了,一见到耿东亮他脸上的兴高采烈就显得没有来由,酒鬼大声说:“我带你到一个地方走走,一个有意思的地方。”耿东亮不想动,每一次从公司回来他都带着一身的疲惫,没有例外。他说:“以后吧,我一点兴致也没有。”酒鬼放下酒杯,走上来就拉耿东亮的手,耿东亮全身都是汗津津的,正想坐在空调的下面贪一些凉,酒鬼却把他拽起来了。酒鬼的脸上有一种被夸张了的神秘,他用一只食指封住自己的嘴唇,说:“用不了走很远,神奇的地方从来就不在远处。”


    客厅里的对门有另一扇门,有门就会有另一个空间。耿东亮差不多没有注意过这扇门,依照生活常识,这里或许是一间储藏室,或者是一间书房,酒鬼拉住耿东亮,随手取过一只麦克风,蹑手蹑脚地朝那扇门走了过去。他打开了那扇门,屋子里很黑,像时间的一个黑洞,一掉进去似乎就再也出不来了。耿东亮有些害怕,看了黑洞洞的屋子一眼,又看了酒鬼一眼,一股更阴冷的气息进一步在这间屋子里弥漫开来了。酒鬼并不理会耿东亮,自语说:“我喜欢有意思的空间形式,我喜欢出其不意的空间形式。这儿是我的天堂!”酒鬼说完这段话就摁下了墙上的隐形开关,黑洞洞的房门口骤然间灯火通明,称得上流光溢彩,然而,没有空间形式。耿东亮跟在酒鬼的身后小心地走进去,他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明白了这个空间的所有秘密,这间屋子所有的六个几何平面全部贴上了镜子,上下左右前后,全是镜子。


    镜子的包容性使墙面与墙面失去了阻隔,成了无边的纵深。灯光与灯光交相辉映,镜子与镜子使灯光只剩下抽象的亮,而空间彻底失去了几何形式,如宇宙一样,只有延伸。宇宙里空无一物,只是在某一个角落有一扇门。


    酒鬼与耿东亮就站在门前,耿东亮不敢动。这一脚迈出去他一定会坠入到浩瀚的宇宙空间里去,他会失去体重,像粉尘或细羽那样四处纷飞。


    “还是有钱好,”耿东亮一定下神来就对自己这么说,“有了钱宇宙就会跑到自己的房间里来,在自己的房间里无中生有。”


    酒鬼关上门,跨到了宇宙的正中央,他像一座不会发光的星座飘浮在宇宙的某个位置,既没有坐标感也没有空间感,只是另一个物质形式。耿东亮站在原处,不敢动,他一动似乎立即就会招来灭顶之灾,酒鬼却对了麦克风吼起来了。


    阿拉木罕住在哪里


    吐鲁番西三百六


    他反反复复就这么两句,好像他这一生中会唱的歌只有这么两句。他一遍又一遍地反复,一遍又一遍地回忆。他的声音糟糕透了,沙哑掉了,钙化了,像被烟酒风蚀得不成样子。像西部的地面,一有风吹草动就会纷扬起数不清的小颗粒,他在演唱的过程中身体的动态极度地夸张,手在空中不住地抓,却什么也抓不住,那种无处生根与无能为力成了一种痛楚。酒鬼的脖子被歌声拽得很长,而胳膊与腿的挣扎使他看上去完全像一只乌龟,也许这就是歌手的命运。没有歌声的时候他是一只河蚌,执著于歌声的时候他只能是一只甲鱼。在他的生命中,躯壳的意义完全等值于身体的形式。酒鬼站在宇宙的中央,他的全部身心都在呼唤阿拉木罕。他就是阿拉木罕,但阿拉木罕从他的生命机体中剥离开来了,与他有一段三百六十里的恒距。总之,“阿拉木罕”在这里又不在这里,是自己又不是自己,像海流之于岸,烧酒之于醉,身体之于梦。


    酒鬼重复这两句歌词足足有二十分钟,或许更长,他解开了上衣,他的吼叫模样只有三分像人,剩下来的七分则全部像鬼。屋子的密封极好,再怎么吼叫也不会把声音传到宇宙的外面去的,灯光在照耀,屋子里的温度上来了,酒鬼的额头与脸上出现了汗粒,这些汗粒成了光芒,放出孤独而又热烈的光。


    酒鬼停止了吼叫,他的这场疯狂的举动与其说是“唱歌”,不如说是一种极限运动。他终止于筋疲力尽。他在筋疲力尽的时候脸上仍然保留一种病态的热烈。他来到耿东亮的面前,递给他麦克风,说:“你玩玩?”耿东亮没敢接,原地站着,说:“我不。”“你不?”“我不。”酒鬼没有勉强,拉开了宇宙的门。他走出宇宙之后摁掉了墙上的隐形开关,宇宙便消失了,恢复成一只黑黑的洞。耿东亮回头看着这个洞,仿佛刚刚从一场噩梦之中惊醒过来。






第十二章(3)


    “你害怕了。”酒鬼冷笑着说。


    “我不是。”耿东亮说。


    “你是害怕了。”酒鬼说,“面对自己,没有余地,自己被自己全面包围,每一个人都难以面对——可是你必须面对。歌手惟一要做的事情就是这个,向内,找出自己的全部纵深。纵深即真实的程度。你的老师不是我,只能是这间黑房子。它是一只瞳孔,你必须和它正视,十分渺小地呆在这只瞳孔的深处。”


    酒鬼回到客厅,他关掉了空调,给自己扒衣服,只在自己的身上留下条三角内裤。他几乎是赤裸地站在了耿东亮的对面,耿东亮一眼就注意到了他左腿内侧的那条巨大疤痕,从大腿的内侧一直延伸到小腿肚,足足有八十厘米那么长。缝补的针线痕迹对称地分布在伤口的两边,像一只巨大的蜈蚣,卧在那儿,吸附在那儿。


    这只巨大的蜈蚣实在是触目惊心。


    酒鬼又开始喝酒了,他就那么站着,喝酒,喘气,让自己出汗。


    “多好的歌,”酒鬼仰着头这么自语说,“只有辽阔才能生产出这样的歌——它写了什么?”


    “爱情。”


    “爱情?——爱情怎么能有三百六十里的距离呢?爱情的距离不能超过胳膊的长度,甚至不可以超过生殖器的长度——否则只是爱情的梦。爱情的真实载体不是精神,而是肉体。”


    “你说它写了什么?”


    “当然是命运。也可以说是处境——人总是生活在自己的距离之外,离自己三百六十里。人的意义就像光,是通过距离来实现的。没有距离光就会死亡。没有距离人也就会死亡,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人在他不是自己的时候才是自己。人只是他面对自己时的纵度。”


    “我怎么越听越糊涂了。”


    酒鬼把电视机上的地球仪搬到茶几上来。地球仪很小,只有一只脑袋那么大,布满了尘埃。酒鬼突然拨动了地球仪,地球仪突然飞快地旋转起来,尘土纷扬起来,纷扬在它的四周。整个地球就笼罩在一片尘土之中了。酒鬼用巴掌将地球摁住,拨到青藏高原那一块,指着它说:“世界上最好的歌都在这儿。拥挤与瞬间万变是产生不了好歌的。《阿拉木罕》所写的不是爱,是歌声所预言的现代人。现代人的现代性。我们喝一杯。”


    酒鬼叹了一口气,文不对题地说:“要下雨了。”


    “你说什么?”


    “要下雨了。”酒鬼说,“我的左腿酸疼得真厉害。”


    这是一个纷乱的夜。酒鬼喝多了,他出足了汗,冲了一个热水澡,与他左腿上的那只巨大的蜈蚣一同睡去了。耿东亮关上灯,躺在沙发上,躺在漆黑的夜色里,想起了下午的事。红枣,耿东亮,耿东亮,红枣。还有舒展。“爱情。”“金童玉女”……耿东亮枕着自己的胳膊,胸中堆满了怅然,却理不出头绪。和他一起不能入睡的也许还有河蚌与乌龟,它们在叹息,发出古怪的气味。


    做自己、保留自己、追逐自己、拒绝自己,在最日常的生活之中,这依旧是一个最困难的问题。


    你无从抗争。你向“另一个”自己而去,顺理成章,你惟一做不了的只是自己的“主”。


    耿东亮,你是红枣。你有了“爱情”。你和舒展是“金童玉女”的美好范本。


    耿东亮不能入眠。他走下沙发,点上蜡烛,悄悄走向了酒柜。酒鬼的杯子空在那儿。耿东亮挑出一瓶白酒,倒了半杯。他一口就把这杯酒灌下去了,酒很烈,像液体的火焰,沿着他的嗓子一直燃烧到胃部。烈酒进了肚子就变成一只最柔软的手了,五只指头一起安慰他,抚摸他,令人伤感,令人激动。耿东亮流出了眼泪。这是红枣的泪水,不是耿东亮的。在这个被烛光照亮的深夜,他只是在“表演”耿东亮,他只是在追忆或缅怀着耿东亮。耿东亮端着酒,面对着蜡烛无限孤寂地凭吊起耿东亮。


    耿东亮自语说:“我是红枣。”


    耿东亮走向了客厅的对面。耿东亮在这个无声的夜里再也不该到客厅的对面去的。他站在镜子屋的门口,打开灯,推开了门。他走了进去,关上门,小心翼翼地站到了宇宙的正中央。宇宙一片通明,到处站满了耿东亮,而有空间的地方就有红枣。耿东亮愣在那儿,四处看。四周与头顶脚下全是耿东亮。他们埋藏在某个角落,一起审视自己。几十个上百个耿东亮从不同的方位全神贯注地审视自己,他们神情严峻,忧心忡忡。这样的众目睽睽使耿东亮加深了他的孤寂,这种孤寂是以一种万众瞩目的形式出现的。像自己给自己设置的法庭,像自己公审自己,像自己公判自己。为了暖和气氛,耿东亮决定笑。这一笑要了耿东亮的命,镜子里的人一同笑起来了。耿东亮愣了一下,就止住了。而所有的笑也一同止住了,全停在脸上,像一个狰狞的鬼脸。骤然而生,骤然而止。耿东亮便不敢看自己了。他侧过了脸去。然而,无论他的目光逃往何处,自己的眼睛一定在另一个地方等待他,准确无误地迷住自己的目光。


    耿东亮的目光无一例外地总能看见自己的眼睛。像做贼,像一次追捕,像一次谋杀。耿东亮的身上一阵发抖,他仰起了头。耿东亮仰起头之后发现自己的身体正倒悬在空中,仿佛宇宙里的某一个自由落体,垂直而又迅速地向自己的头顶俯冲而来。耿东亮慌忙低下了脑袋,而脚下有另一个自己,脚掌和自己的脚掌贴在一起,头却是朝下的,正向地下的某一空洞坠落而去。耿东亮顿时就感觉到自己悬浮起来了,没有一个地方能落得到实处。无处躲藏,而又无处不在。耿东亮已经吃不准到底哪一个自己是真实的自己了,许许多多的自己排成了长廊,向六个不同的方向辐射,呼啸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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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发表于 2025-8-29 08:27 |只看该作者



第十二章(4)


    耿东亮的脑袋里头“轰”地就是一响。


    耿东亮想跑。然而,他找不到门。四周没有墙,也没有门,只有虚妄的色彩与空间,四处都是。


    耿东亮魂飞魄散,他的目光里贮满了非人的内容。他失声高喊:


    “酒鬼!酒鬼!酒鬼!”


    酒鬼就在这个致命的时刻冲了进来。他一冲进来就搂住了耿东亮。耿东亮蜷曲在酒鬼裸着的怀里。拖了哭腔说:“我怕……”


    酒鬼扶着耿东亮走到了门口,他挪出一只手,关掉灯。宇宙死了,整个世界一片漆黑。耿东亮说:“别放开我……”


    酒鬼埋下头拥住了耿东亮,轻声说:“不离开你。”耿东亮在他的怀里急促地呼吸。酒鬼张开了指头,在耿东亮的身上轻轻地抚摸,他全身心地安慰他,却又有些无从下手。酒鬼吻住了他的耳廓,在耿东亮的耳边再三再四地呢喃:“不离开你。”他的嘴唇在滑动,吻他的眉骨,他的肋。他的唇最终找到了耿东亮的嘴唇,耿东亮的嘴唇一片冰凉。他贴住了他。他的嘴唇紧紧贴住了他的嘴唇。


    耿东亮就是在这个时候挣扎的。他的挣扎从开始就露出了凶猛和蛮横的性质。他的力气比酒鬼大。他挣脱了他的拥抱,一把就把酒鬼推翻了。酒鬼在一连串的咣当声中安静了。他一定和一大堆杂物倒在了一起。耿东亮傻站在黑暗中,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过了一会儿,耿东亮听到了酒鬼起来的声音。酒鬼说:“我们回家。”酒鬼这么说着话一个人却往客厅去了。他打开了客厅的门,回过头,对耿东亮说:“我们回家。”酒鬼的眉骨处被撞开了一道半根香烟那么长的血口子,血正往外涌,把酒鬼的半张脸染得通红。酒鬼似乎并不知道自己流血了,或者说,知道,却并不在意,他甚至不肯用手指头去擦一下,摸一下。他望着耿东亮,耿东亮早已惊呆了,怔在那儿。酒鬼用手摸着自己的伤口、自己的血,他的脸庞和手指一起变得鲜红。酒鬼笑起来,狰狞极了。酒鬼平静地说:“我就知道要还你一条伤口、一次血。”酒鬼说完这句话就往前走了一步,说,“你怎么了?”说完这句话,酒鬼又往前冲了过来。


    耿东亮神经质地伸出了双手,大叫道:“别过来,你别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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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29 08:29 |只看该作者





第十三章(1)


    开学之后耿东亮再也没有回过家,这是异乎寻常的。童惠娴决定利用这个星期五的上午去看一看儿子。童惠娴选择上午而不是晚上当然有她的道理。依照直觉,童惠娴认定了亮亮的身边出现了一个女孩子,一个双眼闪闪发光的狐狸精。童惠娴渴望见到这个狐狸精,然而,童惠娴实在又害怕真的遇上那个狐狸精。星期一的上午好歹是要上课的,这时候赶过去,至少也可以给儿子留下一个说谎的空当。母亲做到一定的份儿上,就只能盼望儿女的谎言来安抚自己了。一个人熬到做了父母,就只能这样作践自己了。


    童惠娴给儿子煎了几个荷包蛋,用饭盒子盛好,放在自行车的前篓里头。原计划给儿子红烧几只猪手的,儿子也爱吃,然而,耿东亮似乎把对父亲的怨恨转移到猪的身上去了,他不愿意再吃猪肉,他不愿意再涉及有关猪的一切,乃至猪皮制造的皮革制品,诸如皮夹克、皮鞋。童惠娴在这一点上与儿子是心照不宣的,她放弃了猪手,煎好了鸡蛋。像儿子这样整天吊嗓子的人说什么也要补补身体的。


    童惠娴上路的时候正是交通的高峰。她的自行车埋在人群当中,用人群的速度与节奏向前行驶。下岗之前的每一天童惠娴都有这种随波逐流的好感受。但是现在没有了。她已经被路上的上班族抛弃了,她今天只是混在里头,连随波逐流的资格都没有。童惠娴下岗之后还是第一次像过去这样走远路,心情当然是今非昔比了。童惠娴向前看了一眼,眼前全是人的脑袋。正所谓“芸芸众生。”在这样一个时代里,能在芸芸众生里占有一个份额是多么美妙的事啊。但是她童惠娴现在不是了。她童惠娴早就被“芸芸众生”剔除了。“芸芸众生”也是有“岗位”的,下了岗,她童惠娴只是童惠娴的身体。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当初就真的“扎根”在广阔天地里算了。真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知青返城的说法起初只是“小道消息”。这条消息像一条真正的羊肠小道,歪歪扭扭,两边长满了植物与杂草。知青们对这样的消息体现出热衷与冷漠的双重性,事实上,返城的愿望就是他们内心的草根,每年一荣,每年一枯。这样的一岁一枯荣使知青们都快成植物了,叶片往高处长,根须往深处死。


    童惠娴对“返城”采取了“听而不闻”的做法,不敢往心里去。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反而希望“返城”只是谣传,只是某些人的自我宽慰。再怎么“返”,也“返”不到她的头上来的。她的根都扎下了,还能返到哪里去?严格地说,她已经不是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了,她已经就是贫下中农本身了。耿家圩子就是她的家。她惟一能做的,就是静下心来,死下心来,在耿家圩子走完她的一生。欲望没有了,痛苦也就没有了。正如一条破船停泊在岸边,惟一的可能,就是等着它自己烂掉。


    但是,水涨了。水涨了,就只有船高。


    “返城”不再是消息,不出一年它就成了行动。许多知青打点行装,回到城里等待“落实”去了。知青一个接着一个走,他们像拔萝卜那样,自己把自己从土地里拔了出来。一个萝卜一个坑,对于这些空下来的坑,“萝卜”们是体会不到的,体会它们的只能是童惠娴。伙伴们走去一个她的心里就空一次,扯一次,剜一次,疼一次。水涨了,船高了,烂掉的破船漂浮起来了。童惠娴惊奇地发现自己的心思其实并没有死透,一旦萌动就有点像开了花的芝麻,就会往上蹿,就会节节高。


    小道消息再也不是“小道”了,它拓宽了,康庄了,有了通行和通畅的可能性。


    童惠娴一直没有动心,但刚一动心却又铁了心了,她一打定主意就显示出了她的死心眼。一定要返城!为了二儿子能够变成城市人,上刀山她也要返城。


    最初对知青返城表示关注的恰恰不是童惠娴,而是耿长喜。他从一开始就分外留意有关返城的风吹草动了。这个农民集中了他的全部智慧,小心地侦查起老婆的一举一动。他十分自觉地勤劳了,而且比过去更为顾家,更为听(老婆)话了。耿长喜最为担忧的不是老婆返城,而是老婆把他扔了。童惠娴哪里是他的老婆?是七仙女呢!一个男人最得意的事情不是讨到老婆,而是讨到一个高攀不上的老婆,用乡亲们的话说,叫做“鲜花插在牛粪上”。耿长喜一听到“鲜花插在牛粪上”就喜上眉梢,他就是牛粪,他就喜欢别人说他牛粪,这可不是一般的牛粪,这是插着鲜花的牛粪、幸福的牛粪、伟大的牛粪。有鲜花插着,牛粪越臭就越是非同一般,就越是值得开心与值得自豪。能耐是假,福气是真,你就做不成这样的牛粪!


    但是鲜花万一拔走了,牛粪就不再是牛粪了,只能是一摊屎。


    返城风越吹越猛,耿长喜在童惠娴的这边嗅不出一点儿动静。但越是没有动静事态就越发严重了。这个女人的心思你从她的白皮肤上永远都看不出来。耿长喜坐在大树下面抽起了旱烟,他的抽烟静态里头有了忧愁。


    童惠娴不开口,耿长喜当然就不敢把话挑明了说。


    最致命的夜晚终于来临了。事先看不出一点儿迹象。最不幸的时刻总是这样的,突如其来,细一想又势在必然。童惠娴的脸上看不出半点儿深思熟虑的样子,仿佛是脱口而出的。她抱了二儿,悄声说:






第十三章(2)


    “我想回城。”


    耿长喜没有哑口无言。在这样的紧张态势下这个农民表现出了镇定。他说:


    “我不让你走。”


    僵持的状态只能是各怀希望的状况,只能是各怀鬼胎的状态。


    “不让我走,我就死。”童惠娴在这个晚上这么说。


    童惠娴说这句话的时候正在给二儿子喂奶。所谓喂奶只不过是一个静态,二儿子睡在她的怀里,她的乳房一只被二儿子叼着,一只被二儿子捂在掌心里面。老大耿东光不跟他们过,耿东光满月之后就被接到爷爷奶奶那边去了。小油灯照在童惠娴的脸上,照在耿东亮的小手上,放出祥和动人的光芒。童惠娴就是在这样的画面之中说起了死,祥和动人的灯光底下不可避免地飘起了血腥气。“我死给你看!”童惠娴说。她把这句话说得平静如水,像墙角里的农药瓶,只有气味,没有动静。丈夫望着这个女人。她侧着脸,一张脸半面亮,半面暗。这个寡言而又内向的女人没有激动的时候,但是,她说得到就做得到。她才是一柄杀猪的点红刀,不声不响,只有光亮和锋利,然后,平平静静地刺到最致命的地方去。


    耿长喜显然被这句话激怒了。他从床上抽出了父亲的点红刀,拍在了桌面上,他红了眼,瓮声瓮气地说:“你死了,一个也活不了!”


    “随你。”童惠娴说。


    耿长喜下面的举动出乎童惠娴的预料。耿长喜跪在了她的面前。耿长喜下跪之后脸上的豪气说没有就没有了。他噙着两颗很大的泪,泪珠子在小油灯下发出破碎的光。


    “不要和我离婚,我求你,不要把我扔掉,离开你我一天也活不了。”这个不通爱情的糙汉懂得疼老婆。这个最无赖的男人满嘴的无赖腔,却比最通风情的情话更能打动人。


    “谁说要和你离婚了?”童惠娴说,童惠娴转过脸去,泪水往上涌。“谁说要扔掉你了?我只想回城去。”


    耿长喜不起来,两只手抱住了童惠娴的小腿。他在这种时候委屈得像个孩子,他的样子又丑陋又愚蠢又动人,童惠娴托住儿子的脸,用大拇指小心轻柔地抚弄儿子的腮,眼泪止不住往下流,“你起来。”童惠娴说。


    “你起来。”


    耿长喜很小心地站起来。他一站起身就咧开了满嘴的黑牙齿,拖了哭腔说:“只要有你,我卖血,我偷我抢我也养活你……”


    协议就是在这个夜晚达成的。童惠娴松了一口气,回到屋里,把怀里的儿子塞进了被窝。里屋没有灯,童惠娴俯卧在儿子的身边,无声地吻自己的儿子。儿子睡得很熟,漆黑的里屋只有儿子的细微呼吸。儿子气息如兰,听上去让母亲伤心,闻上去让母亲伤心。童惠娴的双唇贴在儿子的腮帮上,默然无声地哭泣。童惠娴在心里说:“儿子,妈这一生只有你了。”


    耿长喜悄悄跟过来。他俯在了童惠娴的后背上。大巴掌在浓黑之中插进了童惠娴的胸口,指头又粗暴又巴结。出于一种最朴素的感激,耿长喜讨好地对着童惠娴耳语说:“我要让你快活。”童惠娴听到这句话便打了一个冷颤,她知道他的“快活”是什么,他明了自己的快活,以己推人,别人的“快活”当然也就不二。童惠娴在整个婚姻岁月里最害怕的就是那种事,她总是收住自己,竭尽全力去忍住自己,然而一到最关键的时候她反而忍不住,收不住身子,忍得越凶呼应起来也就越是不要命。呼应一回就恶心一回,肮脏一回,第二天早晨会后悔一回。她痛恨“快活”已经近乎绝望,她就弄不懂身体里头有哪一个部位出了问题,每一次都和这个丑陋的男人那样地要死要活。每一次她在眩晕的时候认定身上的男人不是耿长喜,可是每一次睁开眼来又都是耿长喜。他永远是他,梦醒时分总是这样的无情事实。


    胸口的指头张扬起来了。童惠娴夹紧身子,厉声说:“不。”耿长喜的另一只手从床上扯下被子,扔在了地上。他压在童惠娴的身上,说:“我听你的话,不和你亲嘴,我保证,不亲嘴。”童惠娴慌乱地说:“不能,你不能……我今天脏了……”这句话在平时是极管用的,“脏身子”耿长喜从来不碰,要不然会有血光之灾的。但是耿长喜今天不顾这些,他喘着气,表决心了:“就是死……也要让你快活……”他的双手捂住了她的乳房,以往只要他猛搓一把她总要张开嘴“啊”一声。但是童惠娴今天忍住了,他捂住了她,用力挤,用力搓。耿长喜扒开了童惠娴,她今天果真“脏”了。然而耿长喜没有犹豫,他勇敢地,甚至是义无返顾地进去了。他在努力,关注着她的所有反应。童惠娴开始挣扎,耿长喜用力地摁住了她的双臂以一种忘我的、奉献的、一心为人的心态开始了他的动作。童惠娴不动。她僵住了身体,尽力不做任何反应。耿长喜一边卖力一边说:“我要对你好,我要对你好……”他的动作越来越大,越来越猛,越来越锐利。童惠娴挺起了腹部,收紧了大腿,企图把他“吐”出去。她刚刚夹紧耿长喜便更加呼啸了,嘴里胡乱地说:“你要了,你到底要了。”童惠娴上气不接下气,让他轻点,告诉他她知道了,他对她好,她心里全知道。这一句表扬彻底要了童惠娴的命,耿长喜居然加倍地恩爱,加倍地巴结了。童惠娴的身体从地面的棉被上慢慢腾空了,飘起来,像一团乳色的雾。她的肌肤上滚动起细碎的油菜籽、细碎的麦粒。这样的感受储存在她的身体内部,这一刻被激发,复活了,她的周身弥漫起仓库的混杂气味,她的身体迎上去,期待着死亡迅即降临,童惠娴昂起来,尖叫了一声,在浓黑中抱住了身上的身体。但身体是熟悉的,因而陌生,因而令人绝望。她在绝望之中不可遏止地颤栗。






第十三章(3)


    战争在死亡的废墟上终止了。一场讨好与一场虚妄各自僵死在各自的体内。


    第二天一清早耿长喜就回到父亲那边去了,从父亲的床下取出了父亲当年的杀猪器具。这些器具都上了牛油,被棉布紧裹着,擦去牛油之后它们锃亮如初。老父亲曾经是方圆三十里最出色的屠夫,他杀猪的样子气势如虹,每一头猪在他的面前都像一件旧线衣,只要他抓住一只线扣,用力一拽,猪身上的所有部位就会一节一节拆下来。他杀猪的样子使你相信猪这个东西原来只是死的,他一杀才杀出了生命,哪儿是头,哪儿是爪,哪儿是下水,哪儿是皮肉。这一带的生猪都争先恐后地盼望着成为他的刀下鬼。但老父亲洗手了,他成了中国共产党耿家圩子支部的领头人,只好把手上的手艺放下来。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光大父业,他用“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个朴素的真理去教育儿子。但儿子游手好闲。儿子荒废了父亲的手艺,让父亲的手艺成了一堆废铁,存放在没有光亮的床铺下面。


    耿长喜把父亲的手艺从床铺底下捡起来,大声对父亲宣布:“我想杀猪。”


    父亲不知道昨天晚上的事。他把儿子的所为仅仅理解为浪子回头。父亲让老伴儿到灶上去烧开水。他拿了一只小板凳,点上旱烟,端坐在天井里头。老支部书记对着自家的猪圈努努嘴,用这个无声的举动告诉儿子,现在就开始。儿子打开栅栏,把黑猪放进了天井。父亲说:“走到猪的后面去,捉它的后腿,要快,要猛,一抓住就发力。”耿长喜的身手比父亲更为敏捷,他依照父亲的指点放倒了黑猪,一只膝盖顶住了生猪的脖子,随后从腰间扯下裤带,捆好黑猪的两条后腿,再捆好黑猪的两条前腿。耿长喜取出父亲的洗脸盆,放上水,对好盐,一手提了脸盆一手提了长凳重新走回天井。父亲拽了黑猪的后腿与尾巴,儿子的嘴里衔了点红刀夹着黑猪的前腿与耳朵,把黑猪架在了长凳上。父亲说:“慢进快出,下手要稳、准、狠!”儿子点点头,腾出右手,从牙齿与牙齿之间取过刀,在黑猪的脖子上比划了几下,慢慢地往肉里捅。他的手腕强壮有力,做到了又稳又准又狠这三项原则。他甚至把点红刀的手柄都送进猪肉里去了。父亲说:“拔。快。”耿长喜便拔。点红刀扔在了地上,粘了血,冒着乳白色的热气。黑猪的血冲下来,偏偏的,带着哨音,像年轻女人的小便,听上去激动人心。猪在挣扎,屎都挣扎出来了。父与子的四只大手孔武有力,黑猪在哪里挣扎,四只手就在哪里把它稳住。刀口里的血柱变小了,变细了,父亲在身后提起黑猪,刀口里头冒出了一串血泡泡。他们等待最后一滴血。血流干了,只剩下肉,他们一起发力,黑猪的尸体就被他们扔在了地上。耿长喜开始激情澎湃了,在激情澎湃中表现出了无师自通。父亲的提醒越来越显得多余。耿长喜拿起点红刀在黑猪的后蹄上侧开了一只小口子,随后拿起了长长的小铁棍,沿刀口插进去,在黑猪的猪皮与脂肪之间打通它的气路。妥当了,耿长喜就把小铁棍抽出来,把黑猪的后蹄贴在嘴上,用力吹。耿长喜的气息在猪体的内部柱子一样四处延伸。猪臃肿起来了,鼓胀起来了,四只蹄子高高地挺起,像拥抱什么,一副热爱生活的样子。吹满了气的黑猪被开水一烫立即就面目全非,耿长喜用刮毛刀不停地剃刮,一刀下去黑毛和黑皮就脱落开去,露出了圆嘟嘟白花花的肉身。耿长喜越战越勇,越战越精神,脱了毛,开了膛,取出下水割了头,一头活脱脱的黑猪转眼就成了白亮亮的猪肉。耿长喜高声对父亲宣布:


    “有了这个手艺,乡巴佬就能变成城里人啦!”


    童惠娴在往前骑,这个“城里人”以一种麻木的心情行驶在自己的城市里。她要去看她的儿子。那是她一生中的惟一。


    童惠娴顺着车流爬上了一个坡面。下了坡,再往左拐二百多米,就是师范大学了。上百辆自行车开始下坡,这是骑单车的人最愉快的时光。


    不知道是哪一辆自行车绊了一下,摔倒了,漫长的坡面上自行车的车流成了多米诺骨牌,从下到上一个连一个,倒成了一大片。童惠娴还没有来得及弄清楚怎么回事,一个小伙子的身体已经压到了她的身上来了,而她自己也压住了另一个少妇。几辆小轿车行驶在马路的隔离栏里侧,它们放慢了速度,从车窗里伸出脑袋观看这一道风景。喇叭也响了,一个孩子在奥迪牌轿车里大声尖叫:“好看,好看!”


    被童惠娴绊倒的小伙子爬得快,一站起来就大声训斥童惠娴。“怎么弄的?二五眼!”而童惠娴这时候正压着另一个女人。女人踹了童惠娴一脚,同样对童惠娴吼了一句:“压我干什么?二五眼!”童惠娴的右膝疼得厉害,弯着腿,对身前一个对不起,又对身后一个对不起。说完对不起童惠娴才发现盛荷包蛋的饭盒早就飞出去了,油渍浸到了另一个姑娘的肉色丝袜。姑娘站起身,对童惠娴大声说:“你看!你看看你!”童惠娴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姑娘的脚早就踩到了荷包蛋上去了,鲜嫩的蛋黄飞溅出来,黄黄地摊了一地。而跟上来的车轮也把饭盒轧扁了。童惠娴心疼,嘴里却只会“对不起”,而她越是对不起抱怨她的人也就越多了,就仿佛这些行动是她的一次阴谋。童惠娴扶起车,推到安全岛上,眼里头一片乱,脑子里一片空。等所有的人从地上起来了,童惠娴才想起来自己的伤。伤口有些疼,像在骂她。伤口往肉里疼,童惠娴就差对伤口说对不起了。车队重新流动起来之后,童惠娴还没有缓过神来。她自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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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29 08:30 |只看该作者



第十三章(4)


    “我对不起谁了?怎么又是我对不起别人了?”


    走进师范大学的大门童惠娴感觉到有东西在小腿上爬。她知道是自己出血了。她站了一小会儿,推上车,往里走,步子迈得方方正正的。在儿子的同学面前一瘸一拐肯定会丢儿子的脸的。做母亲的走一步疼一步,全因为儿女的脸面。


    穿过那条梧桐大道,拐过一排冬青,那就是亮亮的教室了。这是童惠娴第二次走进这所高等学府。第一次进来还是亮亮报到的那一天。师范大学里的学生们一个个神气活现的。他们都是水里的鱼,一快一慢都款款有型。童惠娴站在儿子的身边,她将要把儿子送到“他们”中间去了,心里头有一种说不出的充实,又有一种说不出的空虚。喜悦和哭泣的愿望交替着翻涌,女人做了母亲心里头怎么就没有踏实妥当的那一天呢。


    但是教室里空无一人。童惠娴只好返回到琴房那边去。琴房的二层楼建筑显得很小巧,有许多小窗户,不同品种的器乐声都是从那些小窗户里传送出来的。


    童惠娴走进琴房,走廊里很暗,只有出口与入口处的光亮,人就行走在一截昏暗之中了。童惠娴的脑袋在琴房的门窗上伸来伸去的,没有见到亮亮。童惠娴把一楼和二楼都找过一遍,没有,只好敲门。开门的是一个女学生。童惠娴堆上笑,用那种主、谓、宾都很完整的句子开始说话:“耿东亮同学在这里学习吗?”


    女同学斜了眼问:“你是谁?”


    “我是耿东亮同学的母亲。”


    女同学却把头回过去了,里面坐了一个男生,他的十只指头在钢琴上跳过来跳过去的。女同学对男同学说:“他家里面怎么不知道?”


    男同学笑了笑,说:“我怎么知道。”


    童惠娴听到这句话便感到有些不对劲。她往前走了一步,小声说:


    “他怎么了?”


    “他退学了。”


    “他人呢?”


    “不知道。”


    “他干什么去了?”


    “挣大钱去了。”


    “他人呢?”


    “我是他同学,我又不是他母亲。”


    童惠娴的双手一下子就揪住了女同学的双肩,失声说:“他人呢?”


    女同学挣了几下,没挣脱。那位男同学却冲了上来,他的十只指头不仅会在琴键上跳跃,还会推搡。他一把推开童惠娴,咚的一声就把门关上了。


    “亮亮!”童惠娴大声叫道,“亮亮!”


    昏暗的过廊两头被她的尖叫弄得一片白亮。


    琴房里混杂的琴声在这一阵叫喊声中戛然而止了。所有的房门都打开了,伸出一排黑色脑袋。


    二楼的走廊上走过来一个人。是炳璋。炳璋走到童惠娴的面前,说:“我是炳璋。”童惠娴一把扑上去,高声吼道:“你们把我的儿子卖到什么地方去了?”炳璋站在那儿,纹丝不动。炳璋说:“他把他自己卖了。他不愿意从我们的肩膀上跨过去,他绕开了我们。”


    童惠娴扯开嗓子,对着所有的学生大声呼叫道:“亮亮!亮亮!”






第十四章(1)


    酒鬼在流血。他没有“过来”,耿东亮有些惊魂未定,他拉开门,冲了出去。耿东亮穿着一双半旧的拖鞋游荡在城市的子夜。拖鞋是酒鬼的,被酒鬼的双脚磨出了左右。夜安静了,道路显得宽广。整个城市全是路灯的颜色。路灯的边沿有几只飞蛾,它们三三两两的,使城市的子夜显得无精打采。耿东亮出门的时候像一只惊弓之鸟,现在安稳了,就想找一个地方停下来,歇一歇。然而没有。这个子夜城市没有一个可供耿东亮驻足的地方。他只能沿着商业街的橱窗独自游走。耿东亮没有方向,商业街的纵度就是他的路程。


    半空的高压氖灯给耿东亮带来了乐趣。在路灯与路灯之间,耿东亮的身影短了又长了,长了又短了。这个长度的变化成了耿东亮的惟一兴趣。他低下头,专心地关注着地上的自己。但是这个游戏太累人,注视了一会儿耿东亮就感觉到困倦涌上来了。他只好抬起头,看橱窗。橱窗里有肥皂的广告、洗发香波的广告、热水器的广告、内衣的广告、卫生用具的广告。这些广告的文字不同,但创意和画面只有一个:美人洗澡。许许多多的橱窗里都有美人在洗澡,该裸的都裸了,不该裸的地方就是流水或泡沫。美人在微笑,美人的牙齿是出色的,皮肤是出色的,表情也是出色的,左顾,或右盼,自己和自己风情万种。洗澡,这个最隐秘的个人举动,在子夜的橱窗成为一种公开的、却又是寂寞的行为。洗澡广告拓宽了城市人的生活维度,成为城市的美学效果或生存背景。女人洗不洗澡已经成了一个次要问题,重要的是这个形式。她们裸露的原因就是商业的原则。


    无处可栖。这也不错。无处可栖是一种纯自我的感觉,正如疼痛,正如困乏,正如疲惫,它们提醒了耿东亮,这是“我的”感觉,而不是某个狗杂种的感觉。我对于“我”来说,无处可栖就有了切肤之痛,它具体,也许还有点生动。这不很好吗?


    出租车的司机到了深夜就会东张西望。每一双与他们对视的眼睛都有可能成为生意。他们关注独行人。他们放慢了车速,摁喇叭。耿东亮决意不去理会那些眼睛,尽管他非常想坐上去,在空调的冷风之中睡个好觉。然而他没带钱。他出门的时候只带了自己的身体。这样也不错,他的双脚可以在城市之夜信马由缰。


    星级饭店的门口有几个女孩子。她们在深夜像某种夜游的动物。她们的样子像女学生,她们的样子还像淑女。所有的人都愿意张扬自己的职业性,诗人喜欢自己像诗人,大款喜欢自己像大款。而这些可爱的女孩子不,她们不是淑女,可是她们最热衷于把自己弄成淑女。她们穿着很干净的裙子,孤寂地行走在大厅门口。她们的目光与身体像两种完全不同的动物,目光是凶猛的、捕猎的,而身体却又是懒散的、预备了被捕猎的。裙子很漂亮,不像裤子,中间有那样坚固的连接。裙子的中央地带宽广极了,容得下天下男人,容得下天下男人的全部器械。最关键的是,容得下想象力与暗示性。裤子是什么鸟东西?裤子平庸。裤子结构复杂。裤子在子夜时分缺少当代性与城市性。裤子绝对不能构成当代的城市之夜。


    耿东亮口渴了。想喝点什么,许多酒吧通宵地开着,许多茶馆也是通宵地开着。它们在门口挂上了小灯笼:24小时营业,或全天候营业。然而耿东亮的身上没有一分钱。人在没有钱的时候会格外地感受到钱的伟大与钱的狰狞。耿东亮渴极了。没有钱夸张了他的口渴。反过来也一样,口渴夸张了他没钱的印象。


    钱是甘泉呐!


    耿东亮仰起了脸,天上没有甘泉,天上下雨了。昨天晚上酒鬼说过的,天要下雨,他的左腿酸疼得厉害。真的下雨了。酒鬼说,人在唱歌的时候通着天,其实,人身上的致命伤痕同样通着天。致命的伤痕都有一种先验的能力。真的下雨了。


    耿东亮站在路灯底下,仰起头,张开了嘴。雨不算小,但是对于解渴来说,它又近似于无。大雨使夜的街道变得复杂起来了,天上地下全是灯,斑斑斓斓的,都不像现世了。像梦中的虹。


    远处开过来一辆公交车,加长的,开得很慢。车身在摇晃,它在下半夜的雨中像一个赴死的绿林好汉。耿东亮爬上车,坐到后排去。车内并不拥挤,却很燠热,洋溢着汗臭与人体的馊味。但任何气味都不是永久的,你习惯了它,它就会自动消失。耿东亮利用三次靠站的机会把整个后排全占领了。他躺下来,拿两只拖鞋做了枕头。耿东亮困得厉害,却睡不进去。他开始想象自己的城市,一边想象一边体验着公交车的拐弯、爬坡、下坡。他成了故乡的游客,仔细详尽地体验着所有过程。每一个靠站他都可以下车,而每一个靠站和他又没有任何关系。耿东亮盼望着这辆公交车能向远方驶去,当他醒来的时候,公交车也许会停靠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公交车的命运就是围绕着一个固定的路途,然后,开始转圈。


    耿东亮长叹了一口气。他听着车顶上的雨声,睡着了。


    耿东亮是被一个男人叫醒的。男人的嗓门很粗,他用膝盖推了推耿东亮的胯部,大声说,“喂!喂!”耿东亮很困难地睁开眼,高大的男人一手拽着扶手,一手执了饭盒,盯着他,一脸的不友善。窗外的天早就大亮了,公共汽车正迎来了一天当中的第一个高峰。耿东亮坐起来,粗壮的男人紧贴着耿东亮坐下来,耿东亮感觉到他的身上热烘烘的气息。人越来越多,人多了售票员反而挤到人群之中喊票了。售票员瞟了一眼耿东亮,说:“买票了。”耿东亮只要把头侧过去,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售票员肯定会把他放过去的。但是耿东亮心虚,他眼怔怔地望着售票员,脸上居然变了颜色。售票员跨上来,为了保持平衡,她站成了丁字步。售票员说:“买没买票?”耿东亮老老实实地说:“没买。”售票员说:“补票,掏钱。”耿东亮像个学生似的站了起来,他的身上只有酒鬼的旧t恤与旧短裤,连一只口袋都没有。售票员说:“罚款十元,掏钱。”耿东亮看一眼四周,周围的人都一起看着他。耿东亮红了脸说:“我没带钱……”售票员立即就大起了嗓门,厉声说:“没钱你上车做什么?没钱你上车做什么?”售票员伸长了脖子对车前的驾驶员喊道:“停车!”车停下来,一车的人都回过头来好奇地打量他。耿东亮个子高,颀长的身高这时候差不多就是灾难了。售票员说:“下车!你给我下车!——好意思,这么大的个子!”






第十四章(2)


    耿东亮一脸的羞愧,他就带着一脸的羞愧走下了公交车,差不多是逃出了公交车。他站上马路之后才意识到自己是光着脚的。鞋还在车上,但公交车的车门已经关上了,似乎带了很大的怨气。售票员脑袋从窗口里伸出来,说:“好意思,这么大的个子!”


    耿东亮光了双脚站在马路的边沿,狼狈极了。在这么多的人面前受了这样的羞辱,他的眼泪都快掉出来了。人在身无分文的时候羞辱随时会找上你的。钱这东西就这样,你越是身无分文时钱的面孔就越是狰狞。要不怎么说一分钱逼死英雄汉呢。


    饥渴、困顿、羞愧,一起袭上来了。


    这个意外的夜晚验证了一条最朴素的真理:钱是有用的。它不可或缺。


    城市的早晨带了一股水气,环卫工人把它拾掇干净了,洒水车洒上了水,城市干干净净,以一种袒露和开敞的姿态迎接人们对它的糟踏。耿东亮光着脚,像一个乞儿游荡在马路边沿。回家只是一个闪念,很快让耿东亮打发走了。耿东亮不是往前走,脚迈到哪儿他就算走到哪儿。


    耿东亮走到民主南路完全是不由自主的,最直接的原因或许是想见一见李建国。李建国总经理好歹是他的学兄,先向他预支一点零花钱总是不成问题的。身上必须先有钱,这个原则不可动摇。钱是城市的空气、阳光、水;在城市,没有钱你就是一只苍蝇、跳蚤或蟑螂。必须先有钱,这不是什么理论,它只是一种十分浅表的事实,迫在眉睫。


    一辆宝马轿车停在了耿东亮的身边,没有刹车声,而车窗也无声无息地滑下来了。有人在车子里“喂”了一声。耿东亮没有留意,耿东亮再也料不到一辆漆黑锃亮的小轿车和他会有什么关系。但他看到了一个人,一个手扶方向盘的女人。耿东亮认出来的时候脑袋里不由自主地“轰”了一下。是罗绮,总公司的董事长。罗绮没有开口,侧过身子打开了车门。“进来吧。”罗绮说。耿东亮愣在那里。不敢说不,又不敢贸然进去,就这么愣了四五秒钟。罗绮显然不耐烦了,摁了两声车喇叭。耿东亮慌里慌张地钻进了车子,车内的空调让他平空凛了那么一下。


    宝马轿车显然停得不是地方,一位交警走到小汽车的左侧,立正,打了一个很帅气的敬礼。交警说:“你违章了,请您接受罚款。”罗绮没有看窗外,顺手就到皮包里去掏钱包,钱包里只是三五张信用卡和一些美钞。罗绮说:“记下我的车牌,一个小时之内我派人送过来。”罗绮把钱包摊到交警的面前,笑道:“你瞧,我只有美金,没钱。”


    罗绮把汽车启动起来,开了十来分钟,停到中央商场的停车场,关掉发动机。罗绮抬起头,调整好右手上方的反光镜,耿东亮的一张脸便呈现在镜子的中央了。罗绮说:“打了一夜的牌吧?”耿东亮想了想,说:“没有。”“喝花酒了?”耿东亮说:“没有。”罗绮就那么微笑着打量耿东亮,发现他的脸部轮廓有些不对劲,颧骨那儿一律地全鼓出来了。罗绮回过头,认真地研究了耿东亮一回,知道是反光镜的凸面使他变形了,罗绮顺便把耿东亮的上下看了一个来回,说:“这哪里像我的干儿子?”罗绮说完这句话便下了车,走到中央商场门前自动取币机旁,分别用长城卡、牡丹卡和金穗卡取出一扎现金,自动取币机永远都是十分听话的样子,你只要摁几下,崭新的人民币就会侧着身子一张连着一张吐出来了。


    罗绮一个人走进中央商场,十几分钟之后便出来了,手里提了一串的大包和小包。罗绮进车的时候耿东亮居然睡着了,歪着脑袋,一副不顾头不顾尾的样子。宝马轿车的避震系统真是太良好了,罗绮的右脚刚刚踩上去,车身便像水里的舢舨那样晃荡了起来。这一来耿东亮就醒了。他睁开眼,睁得很吃力。罗绮把手里的大包小包一起塞到后排去,说:“换上。”口气既像大姐又像母亲,有一种很慈爱的严厉。耿东亮从包里抽出t恤牛仔裤和皮鞋,看了几眼,都是很贵的名牌,一双眼就在反光镜的凸面上对了罗绮发愣。罗绮点上烟,顺手把反光镜侧过去了,这一来双方都在对方的视线之外了。耿东亮磨蹭了一会儿,说:“我不能要你的东西。”罗绮说:“我的公司从来都不许衣冠不整的人进去的。”


    优秀的女人们眼睛都是尺,罗绮就更不例外。耿东亮换上衣服之后十分惊奇于衣服与鞋袜的尺寸,就像是量下来的。衣袜穿在身上,该离的地方离,该贴的地方贴,离和贴都是那样的有分有寸。这种切肤的好感受得力于罗绮的精确判断与精确选择。耿东亮料理完自己,罗绮回过头,说:“这才像我的干儿子。”罗绮把“我的”两个字咬得很重,慈爱和自负就全在里头了。罗绮把烟掐了,嘘出一口气,说:“上街玩去吧,干妈得挣钱去了。”耿东亮下了车,关上车门走到驾驶室的附近,罗绮按下自动门的车玻璃,递出一张名片,关照说:“我六点下班,你最好打个电话来谢谢我。”罗绮说完这句话玻璃又爬上来了,把她关闭得严严实实的。耿东亮站在原处,开始追忆昨夜与今天的上午,一切都是那样的虚幻,仿佛被编排好了。或许生活就是这样,它真实到一定的程度,就必然接近于虚幻了,宛若在梦中游走。


    罗绮迟到了近半个小时。没有人为一个公司的董事长考勤,然而,罗绮每天的上下班都是按点的、准时的。这是长期机关生涯给她带来的好习惯。罗绮走进办公室,先坐一坐,四周看看。过去在机关就是这样的。她在等第一个电话,第一个电话进来也就是她的开始。对罗绮来说,这里依旧是机关,然而,是自由的机关,是物化的机关,是市场化了的机关。






第十四章(3)


    在机关干部最吃香的岁月,罗绮呆在机关,在商业老板最走红的年代,罗绮又成了商人。这个女人什么都没有落下。这是命。俗话不是这样说的吗,皇帝是假,福气是真。


    罗绮的福气首先得益于这个城市的市政建设。市政建设的某一个侧面当然就是房地产开发,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就是房地产开发。正是由于房地产开发,市经委的办公室主任罗绮女士在一夜之间就变成允况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董事长了。这个伟大的决策充分体现了市政府“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具体举措。政府的行政行为直接等同于政府的商业活动,这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能是什么?这不是中国特色又能是什么?


    允况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成立与民主南路的开发联系在一起。民主南路与以民主领袖的名字命名的商业街平行,总长度不足一千米,地处本市二类地区与三类地区的交界处。两侧以散户居民为主,71.3%为砖瓦平房。开发区的竞拍是在那一年的“金枫叶”恳谈会上进行的,中标的是一位华人外商。这位六十开外的外商对他的手下说,在国语中,人就是“工作”,需要我们去“做”。“工作”滋润了,就好运来了,就只剩下了最后的一锤子买卖。罗绮女士目睹了这一锤子买卖。代表中方举起“6”号小木牌的,是市经委的一位司机。这位大块头的年轻人最后一次举牌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得到暗示之后,就把小木牌放下了。价码抬得太高了把外商吓跑了怎么能“与国际接轨”呢?市电视台在当晚的《省城新闻》里播送了这则消息,六十开外的外商在电视屏幕上显得气宇轩昂。落槌之后他从荧屏的右侧走向了荧屏中央,微笑着与“各位领导”端起了人头马,干了杯,并合了影。


    允况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现在今非昔比了,成了允况集团总公司。然而董事长没有变,还是当年的罗绮女士。罗绮女士当年可不愿意走出机关大院的。分管副市长把罗绮找过去,“通”了“通”气。罗绮女士明白着呢,把自己从政府大院里头弄出去,不就是给他们做一个小金库的“库长”吗?这怎么可以?她好歹也是“正处”呢。分管副市长看得出她的心思,说:“你的办公桌暂就不要动了,政府也不发文——你先过去,那头总要一个党代表嘛!”


    桌子不动也就是椅子不动,这一来机遇与待遇都可以不变。罗绮女士说好了的,“过去”之后就呆“一年”。但是一年说过去就过去了,期满的时候罗绮女士正在新加坡考察呢。“回去”的事罗绮就没有提。罗绮不提,“政府”也就不提了。


    由机关干部变成机关商人,罗绮女士从自己的身上亲眼目睹了“女大十八变”。这句话用在罗绮董事长身上真是再恰当不过了。当然,“女大十八变”指的是女人越变越漂亮、越年轻,否则变来变去人生也太没有风景了。机关里头的人一见到罗绮就说:“什么叫今年二十,明年十八,看看罗绮就全知道了。”罗绮在机关的时候终年留了齐耳短发,衣着是笔挺的、古板的,一副政策性,一副机关腔,一副人到中年的样子。最多在西服的胸花上变点儿花样,算是小小一翘,算是万绿丛中一点红。那是机关,不这样是不行的。也算是工作需要。一个人蹲在机关里头,衣着和长相上头太引人注目了十有八九要招是非的。然而罗绮现在是“商人”,她偶尔回到机关也全是这么说的,衣着和相貌上头就不能不花血本,这同样是工作需要。女人的天性与工作的需要合二为一的时候,女人是幸福的,罗绮就只有“女大十八变”这一条道路可走了。罗绮她只能是“今年二十,明年十八”。


    变化最大的首推腹部。


    罗绮的腹部是三十八岁那一年“起来”的,并不严重,然而起来了,有了相当危险的发展趋势。机关这个地方就这样,你只要一走进去,腰部就会毫无挽回地一点一点粗起来。连司机都逃不了这一关。当然,做了领导,肚子出来一点也是应该的,要不然,动作太麻利了,哪里还有一点稳重的样子?迫使罗绮坚决和自己的腹部做斗争的是商场里的衣服。公司不是机关,罗绮敢穿,也穿得起了。然而商场里的衣服总是和女人的腰部对着干。看在眼里喜欢的,穿上身腹部就“容不下”。为了衣服,罗绮也得把体重减下去。罗绮与自己身体的艰苦斗争就是从她到允况公司上任之后开始的。她开始减肥,上健美班;她开始文眉,割双眼皮;她开始留最时髦的发型,每周再到美容厅护养两次皮肤。这一来年轻时代的罗绮就全回来了。不只是回来了,还多了一点东西,那种东西叫风度。风度这东西不在皮肉上,它是一种举手投足,甚至还不止于举手投足。没有罗绮这样的良好心态与经济实力,风度那东西是出不来的。漂亮而又年轻的女人多着呢,然而没风度。有风度的女人也有,但是这样的女人十有八九不再年轻,手头也紧。富婆就更加俗不可耐了。罗绮这几点可是都齐了。罗绮这样的女人都能够焕发第二次青春,说到底还是政策好哇。


    可是不顺心的事情总是有。罗绮这一头能挣钱了,把好好的一个家弄出裂缝来的确是没有想到的。儿子考到北京去读大学,家里的裂缝不声不响就裂开来了。


    罗绮在市政府大院工作,丈夫可以接受。他在省人大的秘书处好歹也有一份不大不小的职务,省大于市,这个道理谁都懂。问题就出在罗绮不该一下子有钱。家也重新装修了,家用电器也全部更新了,罗绮坐在沙发上说话的口气就有点像这个家的主人。这一来做男人的就觉得生活在“老婆的家里”了。这不行。这绝对不行。丈夫做过多年的秘书,现在有了职务,但是说到底还是秘书。秘书工作做长了男人总免不了心细,越自尊越心细,越心细越自尊,接下来当然就是越自负越不甘,越不甘越自负,到后来就变成处处想胜人一筹,处处又低人一等了。这样的心态一带回家,家里的气氛也就越来越像机关了。但是丈夫不动声色,拿了这么多年的机关经验对付一个女人,做丈夫的这点信心还是有的。丈夫在等机会。机会总是有的,做人的惟一学问就在于耐心,只要你能等下去,机会迟早会光顾到你的头上。机会真的就来了。不出一年,省人大就利用现成的关系在海南成立了一家公司,丈夫的工作做得又隐蔽又周密,全做妥当,回到家里头和妻子摊牌。






第十四章(4)


    “我打算到海南去工作一两年。”


    “到那里去干什么?都这个岁数的人了。”


    “革命不分先后嘛。”


    “我在说你去干什么!”


    “当然是挣钱。”


    “你要那么多的钱做什么!”


    “反正得有人去。你想想,这种钱挣起来多容易,鼻涕往嘴里淌的事。”


    “什么时候走?”


    “下星期。”


    “你怎么也不和我先通个气?”


    “领导安排。通了气也还是这么回事。”


    “不对吧?怕是想重新找点什么乐子吧——海南那种地方!”


    “你说到哪里去了。我和你一样,一只脚在海里头,一只脚放在了保险箱。”


    “你到底想干什么?”


    “这没定。领导会安排。”


    所有的对话就这么多。这个家的私人谈话都像政府的办公会了。


    罗绮便不语了。拿起画王电视机的遥控器,发扑克牌那样不停地换频道。


    罗绮不语丈夫也就不开口。她换到哪儿他看到哪儿。后来她把遥控器丢在沙发上,进卫生间洗澡去了。丈夫点了一支烟,电视机里头著名的韩乔生正在解说一场足球赛。


    “巴乔。”


    “萨维切维奇。”


    “德赛利。”


    “巴雷西。”


    “一个长传。”


    “维阿。”


    “还是巴乔。”


    “巴乔带球。他在找人。他还在找人。”


    “好球。这一脚远射漂亮。很突然。过一会儿我们看看是谁打了这一脚。对方的守门员出了一身冷汗。他高接低挡,他出了一身冷汗。”


    “博班。各位观众,博班,是博班打了刚才那一脚。”


    丈夫关掉了电视。


    丈夫走得坚决,坚决的具体表现就是过程简单,一如罗绮当初由机关转入允况集团公司,这一来平平静静的一个家其实就散掉了。当然,这里头没有伤痛。都是四十开外的人了,各得其所,各得其乐,实在是再好不过。


    但是罗绮怕周末。到底是女人,一到周末日子突然就“空”了。最初的一些日子总是罗绮飞到丈夫的那边去,再不就是丈夫从那头飞过来,见了面却又没有太多的意思,一点都没有久别胜新婚的振奋迹象,无非是把电话里所说的话当了面重复一遍罢了,然后上床,重复过去所有的事。飞了一些日子罗绮与丈夫都不飞了,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守住电视机。可是电视实是没劲透了,像一个提前进入更年期的男人,唆得要命,抒情抒得也不是地方,还特别地爱激动。你说这样的电视又有什么看头。没意思透了。


    要是把星期天换成星期七,日子就美满多了。


    罗绮在每一个周末的下班之前都要在办公室里头坐一会儿,静一静神,归纳归纳这个星期的工作,然后,决定在哪儿过周末。回家是一种过法,到东郊的别墅又是一种过法。尽管反正是孤身一人,但地点不同,空间不同,产生出来的心情也就大不一样了。玩味玩味自己的心情,是罗绮女士近几年才养出来的毛病。过去没有。过去没这个条件。现在条件大有改进了,这个毛病就得补上。公司的别墅那么多,空也是空着,选中一座住上三月半载,总是能够滋生出别样的感觉来的,就是寂寞也比呆在家里头寂寞得上点档次,自己陪了自己过一天的贵夫人,这样的感觉特别地往心里去,有一点儿舒坦,还是有一点儿难受,说不上来。


    说到底周末应该有不少乐趣的,城市发展起来了,到处都是一派灯红酒绿的样子,走上大街,便打开一扇门,门的后面都是温柔富贵乡。乐趣总是有。但罗绮是女人,在不该露面的地方露面就有些不妥当了。罗绮只能把自己关在自己的房间里。也许所有的难点就在这儿。时间一长人一独处就越发难了。罗绮害怕的或许就是独处,有朋友聊聊天,很放心地说一点儿私下话,周末的空闲其实还是很不错的。但是人活到这个岁数哪里还能有朋友?又处在这个地位,女人到了四十岁真是一道坎,父母老了,你早就是别人的人了,自然不属于他们,儿女大了,他们又不属于你们,婚姻无疑是半死不活。而人与人的交往除了公务就是生意。你还剩下什么?你只能剩下工作。可星期天偏偏就没有工作。


    这么静下来想想其实也蛮难过的。


    找个没人的地方放松一下,荒唐一下,或许也是个办法。但是这个办法男人行,女人断乎不行。


    罗绮越想也就越疲惫了。人疲惫了下去,身体里头却总有一个地方在那儿蠢蠢欲动。到底是哪儿,却又有点说不好。这种蠢蠢欲动与年轻的时候终究是不一样的,那时候有些盲目,有本钱,有信心,越是蠢蠢欲动就越是趾高气扬的。到了这个岁数、这个地位就不一样,有些不甘,又扯着一些疼处,越是心高气傲越是蠢蠢欲动。女人就这个命,拼了命地往上爬,爬到一定的份儿上却一个说说话的人都找不到了。说到底男人的孤寂总是假的,女人要是孤寂了那才真的孤寂。


    罗绮实在想找一个说说闲话的人,能够坐下来,面对面地吃上一顿安闲的饭。这样的闲情逸致怕是不会有了。惟一能和自己面对面地坐下来的,只有家里的那个小保姆了。总不能和自己的小保姆坐下来享受闲适的。那个小蠢货,她知道什么叫生活?


    《那个夏季 那个秋天》第十四章(5)


    罗绮用一声长叹打发了周末的这个下午。


    但今天终究是不一样的。今天至少可以找到一个陪着吃晚饭的人了。耿东亮的电话到底打来了,很准时。罗绮拿起了话机,“喂”了一声,听了两句,笑着说:“那就陪我吃一顿晚饭吧。”






第十五章(1)


    西餐厅里的空调安闲而又和睦,光线相当柔和。所有的光都照在墙面上,再从墙上反射回来,那些光线就仿佛被墙面过滤过了,少了些激烈、直接,多了份镇定与温馨。也就是说,西餐厅的墙面是富丽堂皇的,但整个餐厅又是昏暗的、神秘的。服务生们显得训练有素,他们像会走路的肉,一点声息都没有,站有站相,走有走相,即使是开口说话也都是那样的细声细气。只要一坐下来整个世界的喧嚣就远去了。耿东亮坐在罗绮的对面,一坐下来他就喜欢上这家西餐厅了。西餐厅实在是周末的好去处。


    耿东亮几乎记不清是怎么被罗绮带到这家西餐厅来的了。仿佛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罗绮只是漫不经心地和你说着话,然后,在不知不觉中你的一切就全交给她了,就像鸟在空中、鱼在水中、叶子在风中,没有一个急拐弯,没有一处生硬,只要沿着时间往下流淌就可以了。下了班的罗绮在耿东亮的眼中不再像一个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她会把自己的威严一点儿一点儿地、很有分寸地消解掉。她微笑着,疲惫地、茫然地、更重要的是又有些尊贵和矜持地微笑着,让你可以充分地放松下来,却又不至于太随便,太放肆。让你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就可以依赖她,在毫无预备的情况下敞开你的心扉。


    罗绮点好菜,在等菜的间歇和耿东亮说一些闲话。罗绮说:“很久不像这样静静地吃饭了。”随后罗绮就把话题引到耿东亮的那边去,问他退学后的心情怎么样,家里的人是怎么看的,都是耿东亮的伤心处。耿东亮不想在罗绮的面前太抒情,话也就说得很克制,有些轻描淡写,但说话的语气透出了诸多的不如意。罗绮正视着耿东亮,一只手托在下巴上,很用心地倾听。这种倾听的姿态是一种安慰,还是一种鼓舞。耿东亮不知不觉地话就多了。有些饶舌,有些词不达意。罗绮则点点头,幅度很小,但每一次点头都恰到好处,都点在那种需要理解和难以表达的地方,这一来耿东亮的说话就轻松多了,依仗她的点头而变得适可而止,成为三言两语。耿东亮没用上几个小时就从心眼里喜欢罗绮女士了。她像母亲,又不是母亲,她不是大姐,又是一位好大姐,重要的是,她并不年轻,又不老。这多好。


    服务生送上果酒的时候耿东亮才开始出现了窘迫。他没有吃过西餐。他不会吃西餐。耿东亮就有些无从下手了。这是一件很让人丢脸面的事。罗绮看在眼里,却不动声色。她拿起了刀叉,很不经意地开始用餐了。这是一个示范。这样一来耿东亮就轻松多了,按照她的一招一式去做,总是不会错的。


    罗绮“吃”得真漂亮。她的模样称得上是“吃”的典范,优雅、从容、美,透出一股富贵气息。她坐得极安宁,用锃亮的餐刀把牛排切开一小块,然后用锃亮的餐叉送到齿边去,她的牙齿细密而又光亮,有一种静穆的干净。罗绮取下餐叉之后总是抿着嘴唇咀嚼的,还抿了嘴无声无息地对着耿东亮微笑。罗绮的做派绝对像一位慈爱的母亲,带着自己最喜爱的孩子随便出来吃一顿晚饭。她在咀嚼的间隙没有忘记教训耿东亮几句,诸如,吃慢点。诸如,注意你的袖口。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有一种平淡的认真,让人感动,愿意接受。耿东亮一直不习惯女人身上太浓的女性气质,但罗绮是一个例外,她让你感觉到距离。这个距离正是她身上深藏的和内敛的矜持。这一点决定了她不可能像真正的母亲那样事无巨细、无微不至,令人不堪忍受。这一点让耿东亮着迷。


    耿东亮在吃西餐的时候一直担心罗绮把话题引到“干妈”、“干儿子”那边去。男人好为人师,女人好为人母的,这都是天性,躲不过去的。好在罗绮没有。她一直在很疲惫地咀嚼,她的疲惫使她的咀嚼更加高贵了,就好像吃饭不是“吃”,而是一种优雅的娱乐、一种休闲的活动。后来罗绮便把话题转到公司里去了,问耿东亮“习惯不习惯”,有没有什么“新的进展”。耿东亮一一作了答复。耿东亮在答复的过程中没有忘记提及不愉快的话题,耿东亮说:“挺好。我只是不习惯他们给我起的艺名,我叫耿东亮都叫了二十年了。”罗绮放下叉子,擦过嘴,说:“给你起了什么艺名?说给我听听。”


    “红枣。”耿东亮说。


    罗绮把“红枣”这个名字衔在嘴上,沉吟了半天,说:“红枣,我看这名字不错,挺招人喜爱的。”


    耿东亮便不说话了。


    罗绮说:“我看这名字不错。”


    耿东亮摇摇头,说:“你还是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罗绮伸出手,捂在了耿东亮的手背上,轻轻地拍了两下,闭上眼,点了点头,说:“我明白。”


    耿东亮说:“你不明白。”


    罗绮笑起来了。她用力握了握耿东亮的手背,而一用力她的手越发显得绵软了。罗绮说:“我们别争了好吗?我累了一个月了,只是想安静地吃顿饭——陪我说说话,好吗?”


    耿东亮用手指头捏住了一块牛排,塞到了嘴里去。


    “你瞧你。”罗绮的目光开始责备人了。


    “从现在开始我就叫你红枣,”罗绮说,“你会习惯的。”


    晚饭一直吃到临近十点。吃完饭罗绮便把红枣带进出租车了。她没有征求红枣的意见,也没有命令和强迫,自然而然地就把红枣带进出租车了。红枣既不愿意跟她走却又不愿意离开她,这一来索性就把自己交给她了,罗绮一进出租车就说了一声“真累”。司机说:“上哪儿?”罗绮叹了一口气,说,“先开着吧,逛逛街。”红枣第一次和陌生的女人挨得这样近,然而,令他自己都十分惊奇的是,他没有窘迫感,没有局促感。好像他们都认识好多年了,原来应该如此这般的。红枣让自己彻底放松下来,心情随着汽车的车轮信马由缰。这个晚上不错,大街两侧的灯也分外灿烂了。






第十五章(2)


    东郊的这组建筑群完全是欧式的,被一道漫长的围墙围在山腰上,汽车驶进的时候总要受到一道岗哨的盘查。罗绮的别墅掩映在这组建筑群的中间,这块地方红枣在多年之前来玩过的,那时候漫山遍野都是枫叶,大片的枫叶依旧在红枣的记忆中静静地火红。那些火红如今早就变成天上的彤云了,被天上的风吹到了远处。汽车驶到门口的时候被两个身穿制服的保安拦住了,罗绮掏出证件,用两个指头夹住,送到车窗的外面。汽车驶进了山坡,山坡上一片安宁,地上只有树木的影子。路灯的造型是仿欧的,灯光洁白、和谐而又爽洁,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恬静。红枣仿佛走进了另一座城市、另一个世界。这里离市中心只有四十分钟的路程,然而,它居然给人以恍若隔世的印象。而一走进罗绮的别墅红枣就觉得是走进一个梦了,一个华丽的梦、一个精致的梦、一个用现钞码起来的梦。


    罗绮的别墅大得有些过分,而郊外的寂静又放大了这份空旷。红枣站到沙发前的真丝地毯上去,朝四周打量这座漂亮的豪宅。所有的平面都那样的干净,承迎着灯光,反射着灯光。罗绮打开了所有的窗户,夜风吹进来,撩起了纱窗。风很凉,很干净,带着一股夜的气息、一股植物的气息。


    罗绮一进屋就陷到沙发的一角去了,很长地舒了一口气,说“真累”。她挪出一只手,拍了拍沙发,红枣便坐进了沙发的另一个角落。罗绮侧着脑袋,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红枣静坐了一会儿,满耳都是静。过分的幽静反而让红枣有些六神无主了,胸口没有缘由地一阵跳。在这样华丽这样幽静的地方单独面对一个女人,总有些不大对劲的地方,有些让人心情紊乱的地方,又有些说不上来。红枣一直在找一个合适的地方放好双臂,总是找不到。好在罗绮的脸上没有异样。她倾过上身,取过遥控器,打开了电视机,很平静地观看电视屏幕上的综艺晚会。她的静态实在像一位母亲,正与儿子一起享受着周末的闲暇时光。红枣偷看了罗绮一眼,看不出任何不妥当。罗绮望着电视机,说:“这儿好吗?”耿东亮说:“挺好。”罗绮回过脸来,很累地笑一笑,说:“太好的地方都有一个毛病,静得让人受不了。”


    简短的对话过后罗绮又陷入了沉默。红枣一直想打破这种沉默。沉默给了红枣一种极坏的印象,似乎时刻都会有一件猝不及防地事情就要发生似的。但到底是什么,却又说不好。红枣好几次想起身,和罗绮告别,但罗绮的脸色绝对不像是放人的样子。一旦说出口说不定就会谈崩掉的。红枣便有些坐立不安了,总不能就这样坐一夜,总不能和一个不相干的女人就这么住在这个僻静的处所。红枣歪了歪身子,鼓足了勇气,刚想开口,罗绮却站起来了。罗绮的样子似乎刚从疲惫中缓过神来,一副对眼前的一切很满意的样子。罗绮走到卫生间的门前,却没有进去,只是站在门前敲了敲门,对红枣说:“这是你的卫生间。”随后罗绮又走到另一扇门前,同样敲了敲门,说:“这是你的卧室。”罗绮关照完了,用左手捂住嘴巴,打了一个哈欠,说:“我上去休息了,你也不要太晚了。”她说话的口气已经完全是一位母亲了。罗绮走到楼梯口,一步一步地往楼上去,她上楼的样子绝对是一位母亲。


    红枣一个人静坐在客厅里,突然想不起来下面该做什么。他轻手轻脚地走进“他的”卧室,在墙面上摸到开关,打开了,很漂亮很干净的卧室呈现在深夜时分。他小心地坐在床沿,用手压了压,床面又软又爽。纺织品是崭新的,有很好的气味与手感。红枣和衣倒在床上,一双眼打量着天花板,那种猝不及防的印象始终萦绕着他,他就像躺在浮云上,躺在水面上,时刻都有飘动与下沉的危险性。他甚至都把心思想到歪处去了——夜里会不会发生什么事?再怎么说他也没有理由与一个不相干的女人同住在这么一个地方的。他开始了警觉与警惕,这种警惕带有相当猥琐与不正当的性质。他注意着四周的动静,但四周没有动静,楼上楼下都像天使的呼吸,无声无息,气息如兰。


    红枣在高度的防范与警惕中睡着了。


    一早醒来红枣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他四处打量了好半天,花了很大的精力才想起来自己睡在什么地方了。红枣一翻身就下了床,走进客厅,电视机还开着,整个屏幕上全是雪花。红枣关掉电视,楼上还没有动静,耿东亮只好走到阳台上去了。阳台下面正是山坡,郁郁葱葱的,空气又清新又爽朗,不远处的山中冒出几处酱红色的屋顶,都是崭新的别墅。红枣向远处的城市看了一眼,城市的上空有些雾,远远地铺排开去。红枣做了几个深呼吸,心情一下子就通明起来了。


    罗绮正从户外进屋,她刚跑完步,一脸的神清气爽。罗绮看了一眼电视机,知道红枣已经起床了,便大声“嗨”了一声。红枣从阳台回到客厅,罗绮容光焕发,甚至可称得上喜气洋洋。罗绮走上来,一只手拥住红枣,一只手拍了拍红枣的腮,笑盈盈地说:“我们的歌星睡得好吗?”红枣从来没有和女人这么亲热过,有些紧张,但是这个拥抱是这样的自然,完全是母子式的,红枣自己也没有料到自己会这样落落大方,居然伸出胳膊拥住罗绮了,在她的后背上也拍了两下,说:“挺好。”红枣在罗绮面前的紧张在这次拥抱中彻底地消解了,罗绮是这样的坦荡,自己在昨天夜里那样瞎琢磨,原本是不该的,哪里会有什么猝不及防?哪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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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29 08:33 |只看该作者





第十五章(3)


    罗绮与红枣招呼完了,便走到厨房里去。厨房里有些脏,积了一层灰。罗绮说:“这么好的地方,这么脏,真有些可惜了,有人住过来天天拂拭一遍就好了。”红枣怔了片刻,接过话,说:“你要是放心,我住过来给你拾掇拾掇。”罗绮白了他一眼,说:“瞎说,哪能让你做这些事,我的儿子我从来也没让他做过粗活。”红枣抢过话,说:“这有什么?我喜欢这儿。”罗绮认真地打量了红枣两眼,笑着说:“你要是真喜欢,就住过来,就是有点委屈你了。”“哪儿呀,”红枣说,“我真的是喜欢这儿。”


    红枣正式住进了东郊。为了给他解闷,罗绮把家里的那只卷毛狗也带过来了,住了几日,红枣对这幢别墅多多少少开始熟悉了。一旦熟悉了,恍惚处就少了,家常处也就多了。而那只卷毛狗对他似乎也熟悉了,有了巴结的意思。这只狗是白色的,还没有长大,像一只硕大的毛线团。罗绮总是坐在自己的那张“专座”上的,而红枣则喜欢三人沙发上最右首的那一侧,他窝在那个角落里,右臂靠在扶手上,心情和身体都是周末的调子,慵懒而又轻松。音乐放在那儿,电视开在那儿,只是与他们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无非是一些不太响的声音。他们说一些话,没有中心,扯到哪儿算哪儿。但这样的谈话在红枣的这边是一份享乐,他总是体会得到罗绮的女性心肠,罗绮通常是挑剔的,可是对红枣又是宽容的。她总是先洗完澡,然后穿得很宽松,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翻几页当天的报纸。然后他们就开始说说话,说话的时候手上总要抱着小卷毛的,一边说一边抚它身上的毛。而小卷毛的细小叫声也是卖乖的、讨人疼爱的。他们的交谈一般也不会谈得太晚,道完晚安,各人就走到各人的卧房里去了。秋夜总是这样,在夜色之中秋高而又气爽。


    罗绮想给红枣理发纯粹是一次心血来潮,她买来了一只电推子,装上五号电池,让红枣坐在一张方凳子上。经过一个夏季,红枣的头发已经相当长了,足以像罗伯特·巴乔那样扎一只小小的马尾松。罗绮说,男孩的头发太长了有点“绵”,不精神。红枣自己也觉得后脑勺那一把过于唆,就听从罗绮了。罗绮儿子的头发一直都是罗绮理的,她手艺不错,一举一动都有点职业理发师的味道。他们在卫生间的马赛克上铺上了过期的晚报,罗绮推上电开关,手电推子就在红枣的头顶上轻轻地爬动起来了。红枣的黑发一缕一楼地落在了旧报纸上。罗绮的动作很轻,偶尔拽一下,就会抬起头,在大镜子里头问红枣:“疼吗?”红枣说不。红枣总是说不。不到十分钟工夫罗绮就把红枣的头发弄利索了,然而,她不急于收工,她一点一点地,仔仔细细地帮他修理,每一根头发都恰到好处地支棱在头皮上。后来她关掉了开关,站到红枣的身后,两只手捂住红枣的腮,在镜子里头左右看了一回,抿着嘴只是笑。后来说:“这一回真的像我的儿子了。”红枣听了这句话便有些不好意思,又不好说什么,便什么都不说。这个沉默的间歇就有了“无声就是默许”的意思。罗绮丢下电推子,随手打开了电热水器的花洒水龙头,让红枣把头低下去。红枣知道她的意思,说:“我自己来。”罗绮便在他的后脑勺上轻轻打了一巴掌,责备说:“犟嘴!”随后罗绮就摁下了红枣的脑袋。柠檬水柱喷下来之后红枣听到了罗绮这样说:“听话。”


    “听话,”这是童惠娴常对儿子说的,现在又轮到罗绮这么说了。母亲的话耿东亮不能不听,而罗绮的话红枣就更不能不听了,因为罗绮是母亲又甚过了母亲。


    罗绮在红枣的头上抹上了过量的诗芬洗发膏,诗芬牌泡沫张扬开来,发出很动人的沙沙声。红枣低了头,紧闭了双眼,挪出右手到半空去抓水龙头。却又被罗绮打了一下。罗绮用花洒给红枣冲了一遍又一遍,末了用指头捻了捻头发,十分地爽洁了,红枣便把脑袋甩了甩,像一条落水的狗,甩出了许多水珠子。都弄停当了,罗绮擦过手,点上了一支烟,倚在了卫生间的门框上,很知足地说:“好长时间不当妈了。”


    罗绮只吸了三四口,便把香烟摁到便池里了。左右端详了红枣一回,用那种总结的语气十分肯定地说:“这一回精神了。”


    红枣看了看自己,小平头,干干净净的,是精神了。罗绮走上来,悄声说:“吃完饭,我们游泳去。”红枣听出来了,罗绮说的是“我们”。


    别墅区的游泳池里没有人。这只有一个解释,别墅区里的住户并不多。游泳池的形状很不规则,像一只放大了的猪腰子。罗绮的泳技不错,除了她的蛙泳,蝶泳、仰泳、自由泳都是有板有眼的,一招一式都看得出身体的对称关系。红枣在水面上仰了很长时间,天上没有云,只有很抽象的蓝颜色。蓝得很抒情,又平又润。池水托住他的身体,只需要手部的几个简易动作就能够保持全部的平衡了。水的浮力实在是太美妙了,它轻而易举地就使人获得了全部的自由。在某些时候,水就是想象力。


    罗绮大概是累了,她戴上了墨镜,一个人半躺在白色的塑料椅上。太阳伞遮住了她的半个身体,只有半条腿被太阳照耀着。她的腿比她的脸年轻得多,有反光,有弹力。


    红枣怕太阳。上岸之后红枣一直想找一个避阳的地方好好歇一下。罗绮看出了他的心思,罗绮说:“你太白了,还是黑一点儿好。”红枣不好坚持,只好在人造绿草皮上坐下来。罗绮说:“你游泳游得可不好。”红枣说:“我很少下水,从小我妈就不让我下水。”罗绮半是自语半是回答道:“怎么能不下水呢?现代生活不可以远离阳光,更不可以远离水。”红枣笑起来,说:“现代人和现代生活是两码事。”罗绮在笑,她戴了墨镜,看不见她的眼睛,但两只嘴角对称地咧开来了。罗绮说:“我在哪儿,阳光就在哪儿,水就在哪儿。”






第十五章(4)


    李建国在星期一的上午心气就不顺。他发现越剧小生筱麦已经越来越难对付了。越剧小生一开始是投怀送抱,没过多久就有些半推半就了,现在倒好,越来越沾不上边了。这和一般性的游戏顺序正好相反。李建国的岁数足以做她的父亲,他就是弄不懂怎么会越来越“斗”不过这个“十七岁”的小丫头片子的。李建国贪恋她的身体,她的身体是那样的绵软,又那样的柔韧,翻来覆去总是有数不尽的新花样,她在床上又大胆又心细,大处可翻云覆雨,小处可面面俱到,激情与想象力一样都不差。要是这一切都反过来就好了,先沾不上边,后半推半就,再过渡到投怀送抱,这才是人之常情,事态发展的正确道路嘛。可她偏不。她就是反其道而行之,让李建国总经理惶惶然,急切然,浑身充满了七拐八弯的古怪气力,就是找不到一个“解决问题”的地方。李建国越是抓耳挠腮,越剧小生就越是沉着镇定,问她需要什么,她总是笑而不答,她一定要让李建国总经理巴结着主动提出来,这就过分了嘛。李建国每次把她叫过来,越剧小生总是笑盈盈的,抱也由你,亲也由着你,动不动还火上浇点油。进入正题了,要办实事了,她就面露难色,十分娇媚地说:“身上又来了。”这显然是谎话,打马虎眼的谎言。光上个月这个小丫头片子的身上就来了三回,李建国火急火燎,到底又不敢太造次,不得不虎下脸来,说:“你怎么天天来?有没有干净的时候?”越剧小生便不语,表情也可怜起来,依偎在李建国总经理的肩头,泪汪汪地说:“我怎么知道,我这么滴滴答答的,还不全是你弄的。”李建国知道是瞎说,也不好挑明了,这样的事总不可以验明正身的,只好怜爱地、又十分失望地把她搂起来,说,“要不我带你到医院看看。”越剧小生说:“这种事我怎么好意思?我才十七岁,这种事我怎么说得出口?”李总还能说什么?你说这样的时候李总还能说什么?“问题”不“解决”,李建国的心情便一点儿一点儿坏下去了,几十天下来,李总都像失恋了,心也冷了,就像一首歌里唱的那样,李建国总经理的世界开始下雪……


    李建国总经理的忧伤是具体的,全是那个越剧小生给闹的。一切都写在脸上。最早发现这个变化的当是李建国的老婆高庆霞,李建国不仅一张脸蔫了,整个人都一起蔫了。高庆霞看在眼里,不动声色,但内心却有了警觉。李建国在周末的晚上回到家,通身都是越剧小生给他带来的疲惫。高庆霞决定盘问。她先从健康入手,首先关心了丈夫的身体状况。高庆霞说:“哪里不舒服呢?”李建国冷冷地说:“没有。”高庆霞很不放心地说:“我看你很不开心的样子。”李建国半躺到床上,双手枕压在脑后,知道她又在盘问了。李建国就把话题引向大处去。他长叹了一口气,说:“国家的经济形势不很乐观。”疼痛是越剧小生带来的,李建国一开口却牵扯到国家民族这样的大话题上去了。国家和民族的困难时常做这样的挡箭牌,时常成为一种借口,相当漂亮地遮掩住人们的难言之隐。高庆霞一听到这句话就放心了,丈夫在忧国忧民,这是好事、大境界,心情不好也是应当的。一个人书读多了就会以天下兴亡为己任的。高庆霞说:“我给你下碗面条吧。”李建国说:“不用了。”高庆霞说:“卧两个荷包蛋。”李建国说:“不用了。”李建国点上一根三五牌香烟,越剧小生的面容总是在他的脑子里头晃来晃去。高庆霞不敢打搅他,就感到他的心思和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一样幅员辽阔。


    星期一上午李建国还真累。整整一个星期日都没有休息过来。


    红枣似乎不应该在星期一的早晨到李建国办公室里来。寻呼机还丢在酒鬼的家里,红枣担心李总会在什么时候呼他,一大早就赶到李建国这边来了。红枣进门的时候李总正在接电话,他放下电话的时候附带抬起了头。红枣站在他的面前,英气勃勃的样子。李建国几乎是在见到红枣的同时站起身体的,站得有些突兀,有些神经质,差一点撞翻了面前的不锈钢茶杯。李建国说:“你理发了?”红枣站在原处,这句话听在耳朵里头有点上文不对下文的味道。红枣还没有来得及回话,李建国又说:“你晒了太阳了?”红枣讪讪地笑着,说:“是啊,我理了发了,晒了太阳了。”李建国背了两只手,走到红枣的面前,围着红枣的身体转了一圈,打量了一圈,他那种过于集中的凝视使红枣想起了酒鬼。红枣有些不自然地说:“怎么啦?”李建国没有说话,退到黑色大班椅里头,习惯性地叉起了十只手指头。李总严厉地说:“向我汇报了没有?我同意你了没有?”红枣听不明白要汇报什么,而李总到底又要同意什么。但是,红枣从李总的语调里头听出了某种严肃性和复杂性。红枣警惕起来,笑着说:“汇报什么?”李总说:“当然是你的头发。”红枣说:“头发又怎么了?”李总的神情十分庄严,大声说:“你的发型、胖瘦、肤色,一句话,你的形象,全都是公司的产品,在得到同意之前你个人无权更改。”红枣说:“为什么?”李总说:“因为你是红枣,不是他妈的什么耿东亮。”红枣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顶了一句嘴,口气也硬了,说:“头发长在我的头上,又不长在你的办公桌上。”李总伸出右手,挺出一只指头,一边敲击一边告诫说:“头发不长在你的头上,而长在我的掌心里,只是我把它放在你的头上罢了——吃饭得有吃饭的规矩,碗口必须朝上,而不能朝下。”






第十六章(1)


    耿东亮有些日子不来了。酒鬼坐在家里,陪伴他的是一只又一只遥控器。他被一大堆遥控器包围在中间,人也就显得越发寂寞了。所有的遥控器都伸手可及,他的生活简单得只剩下举手之劳。每一只遥控器最初都蕴涵了酒鬼对舒适或幸福的初始理解,它们简约了一种活法,简约了一种不必要的劳作。等到遥控器成堆的时候,酒鬼似乎对遥控器产生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厌倦,它使生活越来越枯燥,越来越近乎程序,使身体在生活中所占有的份额越来越低。然而酒鬼离不开它们。它们比要命的婚姻更糟糕,更缠人,没有一种法律能够终止这种无聊的捆绑与占有。它给你厌倦的同时能够让你产生另一种更为要命的依赖——你需要它。


    又停电了,这些日子这幢大楼说停电就停电。酒鬼有些无奈,点上了蜡烛。他坐在蜡烛的对面,烛光把他的孤寂放大了,贴在墙上,有一种细微的颤动。停电的时刻生活里的所有“设施”都停止了,只留下了“人”。然而人不是别的,“人”在停电的日子里只是对“设施”的一种渴望与奢侈。否则,你面对和玩味的就剩下自己。酒鬼取出自己的相册,在烛光底下一张又一张地翻阅,那里头有死去的生命,他的歌星生活,然而看来看去所有的照片都像一种瞬间的梦,酒鬼就是想不起来那些相片是在什么地方拍摄的了,酒鬼记不得自己的生活里头有过哪些细节。要不过去是梦,要不现在是梦。要不然都是。


    酒鬼抬起头看一眼电灯,它没有光与亮。这一刻酒鬼只是被电遗忘的残骸。酒鬼吹掉蜡烛,披了风衣,挎上耿东亮的bp机,带上门出去了。


    酒鬼来到位于钟鼓楼左侧的地下游戏宫。这里是民国年间的一座地下监狱。而头顶上装了一盏小号的探照灯。这种灯光没有色彩,只有一种十分抽象的亮,宛如发了疯的月光。石头上全是光,干净而又阴森,显现出棱角分明的黑白效果。酒鬼只走了一半就体会到一种异样的感觉了,既像沉入地狱,又像大义凛然,总之,有一种恐怖和献身的兴奋感、新奇感。这个狭窄的阶梯陡而长,中间还有一个拐弯。但真正走进监狱之后情形反而不一样了,正如大厅上方的粉色霓虹灯所闪耀的那样,它是“夜之家”。酒鬼走到第七游戏厅,一台大型的游戏机正空在那儿,前方架了一支又粗又黑的电子枪。酒鬼买了筹码,伏在电子枪的支架上。服务生给大彩屏通上电,彩屏上立即跳出了游戏事项。酒鬼点上烟,专心地阅读事项里的每一个细则。他的敌人有一千个,也就是一千条人命。而他自己的性命也被量化了,具体为“一百滴血”。酒鬼举起了枪。现代游戏是以这样一种精神为前提的,它满足人类对同类的杀戮愿望,以游戏这种形式回避掉法律与制裁,最大限度地激发你的杀伤欲,使之成为一场“戏”、一种商业、一种贸易。酒鬼开始了射击。他不需要顾及武器与子弹,人类永远不会缺乏武器与子弹的。他惟一需要的是在射击的过程中提高自己的智慧,使“杀”成为经验,成为本能。他警惕着暗伤与冷箭,发现一个消灭一个。而他失去的每一滴血都增长了他的才干。仅仅几分钟的工夫酒鬼就喜欢上这种娱乐了,电、电子技术、射击的方法、躲避射击,这几样东西加在一起今夜的生活立即妙趣横生了。声光系统放大了这种乐趣。他看见人体在他扣扳机的刹那鲜红地爆炸,如一个又一个鲜红的花朵,伴随了逼真的枪响与临死的吼叫。大彩屏上血肉横飞。大彩屏上跳出来的不是汉字,而是英文,它表明了这个游戏的世界性与人类性。酒鬼越战越勇,死亡的事在分分秒秒中发生。事实上,时间移动的声音就是厮杀的声音,咔嚓咔嚓的,有去无回的。酒鬼扭动了屁股,如他昔日在舞台上一样鲜活地扭动。敌人一批又一批冲上来,而酒鬼正视前方,他冷静而又充满激情,往前打,往前冲。酒鬼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血液”正以倒计时的方式向零逼近了。电子游戏的精神只能是这样的,你可以痛快,你可以获得瞬间疯狂,但最后的赢家必须是电子程序、电子技术、电。这是贸易的需要也是电的责任,这同样是一种象征或命运。酒鬼流出汗来。酒鬼在擦汗的过程中一梭电光射向他的身体替代图形厮杀过来了。他流尽了最后一滴血。电子屏幕的图像终止了,跳出了一排血色字体:你死了。这句平静的忠告电子屏幕用英语、日语、德语、汉语和其他古怪的语种各说了一遍。酒鬼丢了枪,很开心地对游戏机说:“我死了。”


    但酒鬼不想回去。他喝了一点酒,却晃到隔壁的靶场去了。这不是电子游戏,是真枪实弹,实实在在的气手枪射击。


    射击场同样挤满了人。但是安静,地下室的射击厅里响起了机械枪的扳机声。这种声音在凝神的气氛里头显出一种紧张,还有那一点神秘。酒鬼决定过一把这个瘾。酒鬼没有玩过枪,但手枪一上手之后他立即就喜欢这个东西了。手枪真的是为“手”设计的,一凹一凸无处不与手合缝合,人类把手进化到这个精致的地步,完全是为了现在能够把握手枪。酒鬼从来没有这样无微不至地体验过“手”,指头与手掌各就各位,处处与手枪体现出那种天然的缘分。酒鬼拿起枪,像电影里的西部好汉那样吹一吹枪管,脑子里却想起地下室的入口处,自己完全成了黑白影片的主人,有一种英雄赴死的好味道。酒鬼戴上耳塞,举枪,瞄准,扣扳机。砰的一下,真是妙极了。其实子弹打在哪儿又算什么呢?子弹的意义不在目标,而在“出膛”。“出膛”的感觉真好。酒鬼一连打了九发,却有七发脱了靶。酒鬼放下枪,看一眼左右的人们,人们正屏气聚焦,目光和动作里全是奥林匹克的神圣意味。酒鬼便想笑。酒鬼再一次拿起枪来的时候却走神了。他转过枪口,把枪口对准了自己的左眼,然后,眯了右眼往枪口里头看。枪口很黑,如一只婴儿的瞳孔,弥漫出纯真无邪的黑色光芒。酒鬼干脆便把枪口摁到自己的左眼上去了。他保持了这个姿势,走神了。上帝都没有猜得出他在那个瞬间里头想了些什么。酒鬼沉思良久。突然听见有人在他的耳边轻声说:“喂,兄弟。”酒鬼还过神来。还没有来得及放下枪,手里的手枪却被一只手托起了,又迅猛又有力。酒鬼的食指还套在扳机上,这一托就扣下去了,子弹贴着他的额头飞向了房顶。一支日光灯管被击破了,地下室里响起一声空洞的爆炸声。酒鬼立即被两个男人摁住了,另一个人一把夺过他的枪,对着酒鬼就一个嘴巴。酒鬼被摁在地板上之后都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酒鬼眨了几下眼睛,懵懵懂懂地问:“怎么了?”两个男人就把他往外架,一直架到出口处。出口处的石头被探照灯照得雪亮,灯与石头一同都有了杀机。都有些恐怖了。酒鬼大声叫道:“放开我,放开我!”酒鬼的模样绝对是一个被架出去行刑的死囚犯。两个男人沿着石阶把酒鬼一直送到洞口,扔在了地上。其中的一个指着酒鬼大声说:“你想死我们不管,别死在这儿。别弄脏了我们的生意!妈的!”






第十六章(2)


    酒鬼一个人钻进了一家酒吧,要了一瓶上等烈酒,开始往下灌。乐人正在演奏,那个糟糕的歌手开始模仿起贝蒂·希金斯,那一曲《casablanca》唱得真是糟糕透了,和毛驴的放屁一样愚蠢。酒鬼惟一能做的事情只能是喝。他信得过酒。酒到了一定的时候会在他的肉体里唱歌的。酒是最好的歌手,它胜过斯特华特,胜过列侬、惠特尼、正直兄弟、abba乐队,它甚至胜过了用汉语歌唱的歌手酒鬼。然而酒鬼那小子不行了,他让酒害了,他掉进酒缸里再也爬不上来啦!


    耳朵里到处都是声音。鼓、电脑打印机的针卡、干杯、“这狗日的不是东西”、皮肉生意、手机的鸣叫、嗑瓜子、打嗝、“买五杯送一盘水果”、阿拉伯兄弟的交谈,还有电视屏幕上的施拉普纳。酒鬼眯了一只眼,无目标地打量。他的打量是投入的,却又是目中无人的。酒已经使他的瞳孔散光了,像杯子的边沿,一对情侣正在接吻,酒鬼看见小伙子已经把舌头伸到姑娘的嘴里去了,他喉头的位置在那儿,往上吊。这是做爱的途径之一,不需要床,不需要太多的动静。乌龟。河蚌。高潮是遗忘吗?高潮是饱和,短暂,随即放弃。酒鬼把手伸进裤裆,抚摸自己,没有任何起色。车祸之后他就彻底不行了,车祸杀死了一个男人,只给他留下一条性命。这等于说,酒鬼的身上每天都背了一个“男人”尸体。


    耿东亮在哪儿?这是个漂亮的小伙子。可爱,简单,羞怯,干净。男人必须干净,但是酒鬼脏。因为酒鬼不是男人。酒鬼决定把耿东亮叫来,陪他说说话,陪他喝点酒。酒鬼站起身来,打了一个趔趄,走到吧台,拿起了投币电话。他摁下了耿东亮的寻呼号,他要把这个小伙子呼来。他一定会来。羞怯的男孩才是好男孩。


    呼完了耿东亮,酒鬼就回到座位上去,他喝了一杯,又替耿东亮喝了一杯。酒不错,有了歌唱的迹象,寻呼机就是在这个时候响起来的。酒鬼愣了一会儿,把手伸到腰里去,取下了耿东亮的bp机。酒鬼看了半天,把bp机扔在了桌面上,大笑起来,高声叫道:


    “傻小子,我不是你!”


    凌晨两点酒鬼已经大醉了,但是能走路。他走到马路的正中央,一边走一边叫喊。他说,傻小子,我不是你。他说,傻小子,我不搞同性恋。他说,傻小子,来看看我。他说,傻小子,我早就不中用了。他说,傻小子,让我抚摸你的皮肤。他说,傻小子,你害怕我做什么?他说,傻小子,你把我扔在了酒里。他说,傻小子,别他妈做什么歌星梦了。他说,傻小子,你为什么躲着我?他说,傻小子,你找不出第二个让我喜欢的人。他说,傻小子,一个吻等于三两白兰地。他说,傻小子,今晚你睡在哪里?他说,傻小子,我们都是河蚌,要不就是甲鱼或乌龟。他说,傻小子,我为什么不是女人?他说,傻小子,你为什么不是姑娘?酒鬼仰起头,站住了,仿佛上帝就站在五米的高空,他伸出一只手,厉声责问说:“你犯了错误,让我承受什么?”


    酒鬼说:“交警!交警呢?”酒鬼指着天,大声说,“让他走开!”


    秋天的意味越来越浓了。大街上有了梧桐树的落叶,它们体态很轻,十分散乱地贴在水泥平面上,叶子的凸凹轮廓也就分外有了凉意。


    红枣坚持每天到李建国的面前露一次脸。到李建国那边露个脸不算太难,困难的是必须和舒展一起排练。排练的次数多了红枣都有些害怕这位“阿妹”了。说不上怕什么,红枣就是怕面对她,怕和她对视。一和她对视红枣就会觉得舒展的目光能长出蜈蚣的爪子来,爬到他的瞳孔里去。每一次排练对红枣来说都是受罪,像判了什么刑似的,有一种说不出的郁闷。说什么也不能这样下去的。红枣壮了胆子便往李建国的办公室里去,他一定要请求李建国让自己从这对“金童玉女”中解脱出来。


    红枣走进1708号办公室,开门的不是李总,却是越剧小生筱麦。李建国刚刚从大班椅上站起身,似乎正要出去。李建国对红枣说:“等我一下,我去一下洗手间。”红枣只好站在那里干等。筱麦却走到大班桌的后面去了,坐到李建国总经理的转椅里去。她决定利用这个短暂的瞬间拿红枣开开心,做一个小游戏,坐也是坐着。筱麦坐好了,拿起李总的香烟、打火机,自己给自己点上,而后猛吸一口,把鼻孔对准红枣的方向,筱麦歪着脑袋,目光是斜视的,她就拿自己斜视的目光紧紧地盯住红枣。红枣一和漂亮的女孩子独处便有些不自在,正打量着窗外。这时候便听见筱麦干咳了一声,一回过脑袋自己的目光就让筱麦叉住了。筱麦的眼睛大而亮,目光清澈如水,有流动与荡漾的俊彩。红枣心里头一紧,就把脑袋偏过去了。但两秒钟后红枣就转回到原位了,筱麦的目光依旧,而脑袋却侧得更厉害了,目光的度数也更大。筱麦挂着下嘴唇,慢慢又把下嘴唇咬在了嘴里面,目光里头连一点退让的意思也没有,带了一股极圣洁的淫邪,红枣的胸口猛一阵跳,眼睛又没地方躲,只好傻乎乎地和筱麦对视。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红枣发现筱麦的胸脯开始了起伏。有了风花与雪月,红枣的脑袋里春雷一声震天响,他的身上突然涌上了一股出奇的胆量,他居然有勇气坚持这种对视了,身体通了电,的全是火花和被击中的那种麻。两人的目光互不相让,空气澎湃起来,生出了无数的漩涡。






第十六章(3)


    幸好李建国的脚步声在走廊里走近了。红枣和筱麦各自把自己的目光撕开去,尽力平衡自己,他们用一阵颤抖打发了刚才的慌乱举动。


    “找我有什么事?”李建国问。


    红枣想不起来找李建国有什么事了,红枣说:“我明天再来。”


    红枣被舒展约出去喝茶的时候一直惦记着筱麦。


    舒展在做最后的努力,她点好茶,静静地坐在红枣的对面。李建国说得对,和红枣合作,成功的可能性的确要大出很多。这个世界或许什么都不缺,但金童玉女永远是最珍贵的。她是玉女,而红枣是金童,这样的二重配对完全可以称得上日月同辉。它意味着成功、家喻户晓、市场、还有金钱。这一切只需要红枣对她的好感,哪怕是纯商业性的,哪怕就一点点。


    但是红枣就是提不起精神。这种时候就算红枣提出来要和她上床舒展都可以答应的,问题是,总不能让一个女孩子开这样的口吧,那也太轻贱了吧。舒展说:“你哪里又不舒服了?”红枣回过头,说:“没有。从头到脚都很好。”舒展挪了挪自己,步入正题了,说:“听说我们的第一场演出选在杭州,你听说了没有?”


    舒展把玩起手上的紫砂杯,突然前倾了上身,压低了声音说:“你听说了没有,李总下星期就给筱麦拍mtv了,曲子和乐队都定好了——你还蒙在鼓里呢吧?”


    红枣说:“这又有什么不好?”


    舒展的表情似乎有些急了,说:“这样下去我们多被动,我们不能坐等的,我们得配合,要不我们真的很被动的。”


    红枣说:“我们是……”


    舒展说:“我和你呀。”


    红枣说:“你是谁?”


    舒展万万没有料到这个忠厚无用的人会说出这样刻毒的话来,脸色开始走样了。她的愤怒和克制使她看上去像一个卖西瓜的小姑娘,在讨价还价中放大了面部的世俗激情。舒展从口袋里抽出一扎人民币,很用力地甩在了茶几上,说:“李总给的,爱情活动费,你还给他!”舒展刚一转身又回过头来补充了一句,诘问说:“我什么地方对不起你了?”


    红枣坐着没动,抬了头说:“我又有什么地方对不起我自己了?”


    舒展下楼的时候高跟鞋的后跟一定踩错了一个次序,楼下响起了很不连贯的声音。红枣望着那扎现钞,很意外地发现许多人正注视着他,表情古怪极了,红枣只看了一眼就明白那些目光的意思了,窘迫得厉害,凄惶得厉害,目光都无处躲藏了。事情真是复杂了。事情一经李建国总经理的手立马就变得复杂起来了。红枣涌上来一股沮丧,推开座椅,回头看一眼那扎现钞,一个人往楼下走。刚走到楼下就想起筱麦了,这个漂亮女孩的背影和胸脯起伏的姿态顽固地侵占了他的想象空间以及心情。他的心情成了一架钢琴,一只猫在上头跳。这就是单恋吗?这就是情窦初开吗?二十岁,红枣算是自己把自己搞乱了。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什么都没有,没有一句对话,只是一次对视,只是一次冷漠、一次静静地伫立、一次遥不可及,耿东亮就把自己搞乱了,真是无中生有。初恋的第一次心跳或许真的就是无中生有。


    这真他妈的要了命。


    没有筱麦的地址。没有筱麦的电话。即使是有了,红枣肯定是什么也不敢做的。他只有毫无意义地等待。日子会一天连着一天来,突如其来也许就在某一年的某一天。


    红枣的心中长了一棵巨大的芭蕉树,叶子舒张开来了,带了很吃力的弧线,而叶子却绿得过于卖力,绿得有些不知好歹。


    而秋风已经起来了。


    舒展一定把自己的“工作”汇报给了李建国。所以红枣再次见到李建国的时候只能把自己当成另一件“工作”让李建国去“做”。


    李建国很严肃。李建国说:“让我们先统一一下思想。”


    李建国这一次没有抽烟,没有喝茶,一举一动都像《新闻联播》里的领导人物。他从“纪律”谈起,一上来就引用了毛主席的语录:“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李总说:“公司的路线是什么?很简单,是挣钱。”李总说,“为了挣钱这一条路线,公司的每一个成员都应当自觉地、主动地听从公司的安排,公司的安排就是纪律。”李总说,“公司不能允许任何不利于纪律的行为与个人。公司不允许。否则公司就成了牧马场和养鱼池了——遵守纪律是每一个员工的义务,不能由着自己的喜好。”李总说,“你不喜欢舒展,那你就不喜欢。然而,演出就是演出,不是婚姻,不需要爱做基础。公司只需要你弄出一副热爱舒展的样子,并通过歌声表现出来,让别人羡慕你们,追随你们。仅此而已。公司的要求不过分。这不是感情问题,只是技术问题。天下居然有你这种有福不会享的傻瓜蛋。”


    红枣发现面前坐着的这个男人是一条岸,而自己永远是水面上最无用的波浪,一个浪头过来,看上去又固执又凶猛,最后总是摆脱不掉被弹回的命运。岸是岿然不动的,它没有一个动作,就成了你的障碍,让人不可逾越,让你自己把自己拽回来,在后撤的过程中无奈而又痛苦,像撕开的一张皮。这个世界是铁定的、既成的,你什么都不能拒绝,你惟一能做的事只有接受,像水接受浪,换言之,自己接受后退的自己,自己接受失败的自己,自己接受徒劳与无奈的自己。






第十六章(4)


    红枣自己都看见胸中的波涛了。它们汹涌,却无声。


    李总微笑起来,说:“我不希望采取强制性办法,那样就伤了和气——你明白我的意思。”


    红枣相信,微笑才是这个世界有力的威胁。


    “你希望我怎样做?”红枣说。


    “我希望你们这对小情侣恩爱,这是基础。”李总说,“艺术的最高境界就是真事假做,而后以假乱真。”


    舒展进门的样子病歪歪的。她没有病,她只是用病歪歪的样子表示她的傲慢。红枣当然知道舒展的傲慢模样全是做给自己看的,舒展堆上笑,和李总打完招呼,她不看一下红枣。称得上目不斜视,称得上目中无人。一招呼完了脸上又病歪歪的了,好像还病得不轻,都有气无力了。她站在百叶窗的底下,神情相当冷漠。红枣可以肯定这全是“做”给自己看的了,就好像她是公主,而红枣只是讨上门来的叫花子。红枣的委屈在这个时候变成了愤怒,来得相当快,有点不可遏止的势头。红枣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舒展的身后去,拦了腰就把舒展抱住了,埋下头去,对了舒展的后颈就是一口,吻住了,深情得要命。红枣的莽撞举止吓了舒展一跳,舒展挣脱开来,转过身,一转过来气得说不出话。红枣却笑了,红枣自己也弄不懂自己怎么会笑了。红枣望着舒展的双目,像诗朗诵一样,动情地说:“我爱你!”这真是愤怒出诗人。






第十七章(1)


    筱麦在无聊时刻的一场游戏点燃了红枣。红枣的身体在这个秋天即刻就进入恋爱的季节了。恋爱的感觉笼罩了红枣。他在短暂的新奇与兴奋之后焦虑与浮躁起来。红枣几乎把所有的时光都耗在公司了,只为了能见到筱麦。然而,筱麦没有出现。筱麦的身影像水下的鱼,在稍有动静之后看不见一点踪影。红枣心中的幸福隐秘被焦虑一点一点放大了,最后只剩下了焦虑本身。焦虑它蠢蠢欲动,焦虑它欲罢不能,焦虑它欲生又死,死而复生。


    连续三四天红枣都没有见到筱麦。红枣在电梯里头上去又下来,下来又上去。电梯给红枣的感觉几乎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了。在见不到筱麦的时刻筱麦的身影反而在红枣的心中越发清晰起来,又娇媚又俊俏,柳一样袅娜,风一样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筱麦的面庞异常顽固地烙在了红枣的某个地方,像一块疤,抚不掉,抹不平。


    城市的面积显示出无情的一面来了。筱麦就住在这个城市,筱麦是这个城市的一盏灯,红枣就是不知道这盏灯在哪里闪烁。


    整个晚上红枣都坐在沙发里头听cd。他手执cd机的遥控器,快进或快退。整个屋子里都是斯蒂威·旺德的《电话诉衷情》。一个晚上他差不多把这首英文歌曲听了二十遍。那位伟大的黑人盲歌手在不断地诉说:“我只想电话告诉你,我爱你。”东郊的秋夜一片漆黑,那是筱麦的黑眼睛,它有一种弥漫的、专注的和笼罩的黑色华光。筱麦无影无踪,这等于说,筱麦在这个秋夜无所不在。


    罗绮一直在陪听。她听不懂英文,然而,音乐本身就是语言。音乐的语词更能表达无助、倾诉、不甘、热烈、无奈、欲说还休、难以释怀和欲仙欲死,这些东西这一刻都浮现在红枣的脸上,成为红枣生命的形式与生命的内容。罗绮知道红枣遇上什么事了,罗绮知道红枣十有八九爱上什么姑娘了。


    但是罗绮不说话。她在下班的路上买回了两盒澳洲羊毛线,起了针,安安静静地为自己织一件秋衣。然而说到底罗绮终究是心里有事,脸上沉得住,手上却不那么听话。罗绮手上的女红最多只能持续半个小时,随后就会停下来,数一数,自语说:“错了。”于是拆掉,又重来,再织上半个小时,又数一数,自语说:“又错了!”只好又拆掉。


    罗绮就放下手里的活,说:“这几天排练累了吧?”红枣恍惚了几秒钟,说:“没有。”罗绮侧过身,接过他手上的遥控器,往cd机一指,音乐就戛然而止了。在这个瞬间别墅的客厅显得空前的空旷。只剩下一屋子的豪华。罗绮挪出一只手,伸到红枣的额前,摸一摸温度,又微笑着把手收回来。罗绮放下毛线,双手接过红枣的两只手,注视着红枣,很怜爱地说:“到底有什么事,告诉我。”她说话的表情洋溢着知冷知暖的大姐气质,她说话的神情还有一种乳质的母爱气质。红枣一下子就感动了,握紧了罗绮,说:“我没事。”罗绮点点头,很疲惫地笑笑,说:“那我就先睡了。”


    到底是红枣自己憋不住,他没有筱麦的电话,这就是说,他连最基本的“电话诉衷情”都是不可行的。又是两天没见到筱麦,红枣在晚饭过后再也坚持不住了。他坐在罗绮的对面,把心里的事一股脑儿全对着罗绮说了。罗绮不插话,只是听,不住地点头,做“哦”或“明白”这样的唇部动作。红枣说得驴头不对马嘴,夹杂了许多夸张的表情和手势,人显得很痛苦,又时常词不达意,这就越发急人了。但是罗绮很耐心,坚持着听完了红枣的汤汤水水。听完了,罗绮抱起了胳膊,笑着说:“你说了半天,那个姑娘是谁呀?”


    红枣眨了几下眼睛,低声说:“你见过的,筱麦。”


    “是这样,”罗绮点了点头说,“原来是她。”


    “是这样。”罗绮说,她的语气是这样的轻描淡写,仿佛一切都是意料之中的,了如指掌的。她这种口气听上去就知道红枣的事并没有多大的了不起,只是一粒芝麻,是红枣自己把它放到放大镜的下面变成了西瓜,红枣倾吐完了心里头即时轻松多了,发现事情远远没有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仅仅是“是这样”罢了。罗绮说完这句话便不再说什么了,而是走到音响的面前去,插上一盘舞曲,回过头来看红枣。红枣只好走上去,半拥住罗绮,站在原地,随音乐的节奏在两条腿上交换重心,他们就这么相拥着“跳”完了一支慢四。后来罗绮便把音乐关上了,走到了茶几前,取出一支烟点上,倚在了门框上,冲了红枣无声地微笑,罗绮说:


    “我还以为你真是恋爱了,原来不是。”


    红枣说:“我知道不是。我只是单相思。”


    “也不是。”


    红枣便抬起头,十分狐疑地打量罗绮。


    “她哪里配得上你去单相思?”罗绮轻描淡写地说,“你瞧瞧她那双罗圈腿,站也没站相,更说不上亭亭玉立了。”


    红枣从来没有注意过筱麦的小腿,她穿着长裙子,从腰部一直盖到脚面,一直都是亭亭玉立的样子,然而,经罗绮这么一说,还真是那么回事。


    “你只是想女人了。”罗绮十分肯定地说。罗绮笑起来,说,“你这么年轻,又健康——哪有不想女人的。想女人也不是什么不好意思的事。”


    红枣就失神了,一脸的若有所思。他没有反驳,只是沉默。






第十七章(2)


    罗绮弹掉烟灰,很有把握地说:


    “这肯定不是恋爱,不是单相思。你想女人了。”


    红枣的耳朵开始回环着罗绮的话,“你只是想女人了。”红枣第一次严肃认真地正视自己的生理感觉,想不出否认这句话的理由。这些天来身体内部的确有一股陌生的气力窜来窜去的,古怪得很,难忍得很。原来是“想女人”了。这一想红枣便恍然大悟了,罗绮说得不错,这怎么能是恋爱呢,这只可能是“想女人”。


    罗绮从衣架上取过皮包,掏出钱来,丢在了茶几上,说:“实在憋不住了也不要苦了自己,找个干净的女人去荒唐几天,只是别染上了病,千万别陷进去,别纠缠在这种事上头。你妈依了你,我可不依。”罗绮把这句话丢在豪华客厅里,关上门,回卧室去了。夜在这个时候却静出动静来了。


    红枣的这个夜混乱透了。夜深人静,他的脑子里不停地重复这样两句话:“你这个岁数哪有不想女人的。”“实在憋不住了也不要苦了自己,找个干净的女人去荒唐几天。”就两句话,颠过来又覆过去。红枣弄不清身体的哪个部分出了问题,躺在床上出奇地亢奋,止不住地生机勃勃,而到了后来居然发烫了。红枣都看见自己的身体半透明了,像一支巨大的温度计,有一块晶莹的半液体正在体内玩命地上下移动。红枣下了床,晕了一下,然后就披了衣服重新走回到客厅。红枣走到酒柜面前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红枣倒酒的时候才发现自己颤抖得已经很厉害了。但是红枣没有喝酒,他看见罗绮的手机正放在酒柜的不远处。红枣拿起手机,摁下了号码。楼上的卧室里的电话就是在这个时候骤然响起的,宛如夜的雪亮裂缝,红枣自己都吓了一跳。红枣坐进沙发里头,从手机里听见罗绮拿起话机了。罗绮说:“谁?”红枣用一只手捂住脑袋,忍住颤抖,说:“我。”红枣听见罗绮的卧室响起了电灯开关。“你怎么了孩子?”罗绮说,“你在哪儿?”红枣静了好大一会儿,说:“客厅。”罗绮挂上耳机,披了一条羊毛毯站在了楼梯口,红枣的手指头正叉在头发里头,显现出自燃的模样。罗绮只看了一眼就全明白了。罗绮坐到他的身边,张开羊毛毯,把红枣和自己裹在了一处。红枣把头埋进了罗绮的胸口。她的前胸和自己只隔了一层柔软的真丝。他在颤抖。罗绮就摸着他的头发,像抚摸着心爱的小狗。她的指头在抚弄毛发的时候有一种出格的温馨。罗绮叹了一口气,说:“我明天就帮你去找筱麦。”红枣痛苦地说:“不是。”客厅里再一次安静下来了,罗绮托起红枣的下巴,与他对视了很久。他的瞳孔里头布满了夜的内容。罗绮放下红枣,站起身子背对了他。罗绮说:“你要是总不能静下来,可以进我的卧室。我让你考虑一个星期。”


    罗绮给红枣的时间是一个星期。这是上帝创造这个世界所用的时间。整整一个星期红枣都发现昏睡在自己身体内部的其实还有另一个“红枣”,那个“红枣”蠢蠢欲动,那个红枣火急火燎,那个“红枣”像一只爆竹,导火线被罗绮点着了。导火线正以一种倒计时的方式向自己的根部滋滋燃烧。红枣想不爆炸都已经无能为力了。红枣看到自己的身上冒出了白烟,内心堆满了焦虑与骚动。红枣渴望罗绮。然而,在第七个发烫的日子临近的时候,他在渴望之余却又滋生出了一种恨。红枣不知道自己恨什么,然而,他恨。红枣就希望自己能够尽早地摆脱这一切,摆脱罗绮,摆脱自己,重新回复到耿东亮的日子里去。


    但是这种痛恨没有长久。第七个发烫的日子正式到来的时候渴望再一次占得了上风。倒计时的日子以小时为单位向红枣逼近了,红枣闻到了自己的气味,是硫磺与硝的共燃气味。红枣被这股气味弄得烦乱无力。他感到这一个星期不是时间,而是火。这股跳跃的火焰把他从头到脚烧了一遍。他现在只是灰烬,手指一碰就会散掉的。


    东郊的夜依旧是那样静,红枣都能够听见自己的心跳了。晚饭是西餐,餐桌在吊灯底下,屋子里充盈了吊灯的柔和反光。屋子里的色调是褐色的,在淡黄的灯光下面泛出一种温馨的焦虑与哀愁。而餐桌上有一把红玫瑰,很深的紫红色,欲开欲闭,处在矛盾的苦痛之中。红枣的手上执着刀叉,因为神不守舍显得越发笨拙了。红枣一点胃口都没有,不住地咀嚼,却咽不下。卷毛狗蹲在红枣的脚下,一边眨眼一边舔嘴唇,神情专注地打量红枣。它和红枣一样,一直在热切地渴望什么。


    忙碌了一个星期罗绮并没有显示出疲倦,她冲完了热水澡总给人一种爽朗的印象。她坐在红枣的左侧,丝毫也看不出今天与往昔有什么不同的地方。罗绮说:“一直忙,还没有给小卷毛起名字呢!”罗绮说,“你给起个名字吧。”红枣想了想,脑子里空得很,堆上笑说:“就叫小卷毛,不是挺好的。”罗绮说:“不好,听上去不喜庆。”红枣说:“又不是你女儿,要那么喜庆做什么?”罗绮说:“怎么不是我女儿?它哪一次见到我不是喊妈妈。”经枣便笑笑,又低下头用餐刀在盘子里切东西。他手上的刀滑来滑去的,切得盘子里全是餐刀的声音。罗绮把手上的餐具放下来,擦过嘴,丢下餐巾说:“真笨。教过你多少遍了。”罗绮走到红枣的身后去,手把手握住了红枣,示范给红枣看。罗绮轻声说:“这样。”罗绮锯下一块,又轻声说:“这样。”她的头发就碰在红枣的腮边,红枣一下子就闻到了她头发窝里的致命气味,那种气味真是令人沉醉。而罗绮却浑然不觉。罗绮呢喃说:“这样。”






第十七章(3)


    她的耳语好听得要了红枣的命。


    红枣抽出手,一把就把罗绮反勾住了。红枣就想呼唤她,可是红枣就是想不起来该呼唤什么。红枣收回手。一把就把面前的盘子推开了。瓷器与金属的碰撞声弄得整个夜晚一片混乱。


    小卷毛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夹住尾巴跑到厨房那边去了。


    罗绮疲惫地一笑,回身上了楼。上楼之后并没有回到卧室,而是端了杯茶站到阳台上去了。红枣站在一边,远远地眺望他的城市。城市的上空被巨大的橘黄色的蘑菇云笼罩了,看上去红尘滚滚。一幢大楼的顶部晶亮的霓虹灯正在明灭,看不清文字,但它忙于想让人注视自己的急切愿望却是一览无余的。现代都市无时无刻不在向人们显示,买我吧,买我吧,快点买吧。


    夜混乱极了。


    但夜是晴的。月亮只是一个牙。一阵风吹过来,罗绮的头发十分欢娱地跃动起来了,拂在红枣的胸前。红枣突然就紧张了。一种危险宛如水一样从他的腿部向上弥漫,迅速而又汹涌。红枣从罗绮的背后拥住罗绮,罗绮怔了一下,没有动。红枣低下头,说:“我快死了。”红枣说完这句话身体便止不住颤动。罗绮转过身,红枣有些怕,却十分孟浪地吻下去,四处找,找她的唇。罗绮的整个身体都踮起来,接住了。红枣抱住她,身体贴上去,这时候楼下客厅里的电话突然响了,红枣在慌乱之中打翻了罗绮手中的茶杯,咣当就是一声,玻璃碴一阵颠跳。电话在响,但罗绮的嘴唇在要。红枣再一次吻住。一个星期悬浮着的焦躁与渴望终于降落在嘴唇上了。一切都落实了。终于落实了。罗绮大口地吮吸,这个小娃子的口腔清爽而又甘冽,整齐的牙又结实又顺滑,她记起了丈夫的吻,满嘴浑浊,伴随着四颗假牙。


    红枣的双臂修长有力,他的拥抱在收缩,有一种侵略,有一种野。罗绮的双腿开始后退,红枣一点都没有发现他们已经移到卧室的床边了。卧室没有灯,但窗帘上有很暗的月光。窗帘在夜风中弓了背脊,要命地翻动。红枣的双手不住地哆嗦,解不开扣子。还是罗绮替他扒干净了。红枣在床上痛苦万分,宛如出了水的鳗鱼,不住地扭动。罗绮骑上去,红枣闻到了那股气味,硫磺,还有硝。纸捻烧进了红枣的身体内部,叭的一下,红枣看见自己的身体闪出了一道炫目的弧光,接下来就什么都没有了。红枣张大了嘴,额上沁出一排汗珠。罗绮正在焦急,不知道红枣自己和自己忙了些什么。罗绮突然就感觉大腿上一阵热烫。罗绮愣了一下,随后全明白了。她用双手捂住红枣的腮,无限怜爱地说:“童仔鸡,可怜的童仔鸡。”罗绮托起自己的一只乳房,喂到红枣的嘴里去,一遍又一遍地说:“我的童仔鸡,我可怜的童仔鸡。”


    罗绮在这个夜晚开始了对红枣的全面引导。她手把手,心贴心,耐心细致,诲人不倦。屋里的灯全打开了,灯光照耀在红枣的青春躯体上。红枣的躯体年轻而又光滑,新鲜和干净,既有力又见柔和。罗绮吻着红枣的前胸、腹部,轻声呼唤着红枣的名字。红枣咬住罗绮的耳垂,罗绮感到了疼。这种疼亲切,有一种近乎死亡的快慰,既切肤,又深入骨髓。红枣的身体在罗绮的呼唤下重新灌注了生气,一种很蛮横的气韵开始在体内信马由缰。


    罗绮说:“听话,我们重开始。我们再来。”


    红枣与罗绮再一次开始了。这一次红枣是一个听话的学生,一举一动都是在老师的指导之下开始,并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的。红枣张大了嘴巴,却又无声无息。而罗绮在呻吟。罗绮的呻吟表明了红枣的正确性,呻吟是一种赞许,呻吟当然也就是一种激励。罗绮后来停止了呻吟,她企图说些什么,然而,没有一个完整的句子,没有一句符合语法,净是一些不相干的词,这些词如泣如诉,这些词困厄无比,“救救。”罗绮说,“救救我。儿,我的儿。”


    红枣的爆发与罗绮的等待几乎是同步的。他们像海面上相遇的浪,汹涌,激荡,澎湃,卷动并且升腾。最后,他们的身体一同僵住了,一动不动,像一尊连体的雕塑。后来罗绮叹了一口气,这口气叹得很长,超过了夜的宽度。罗绮叹完这口气,把她的头发全部覆盖在红枣的脸上,嘴唇贴在红枣的耳边,一边喘息一边说:“抱住我,抱紧我的身子,是这个身子教会你成了男人。”


    红枣抱紧了她。红枣仔细地体验罗绮的体重与压力。它有一种覆盖之美。红枣喜极而泣。为了自己,这个女人做出了全部牺牲,奉献了全部的自己。红枣收紧了胳膊,想呼唤她,但干妈又叫不出口。红枣为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称谓而伤怀不已。


    深夜零时了。时间“咔嚓”一下就从昨天跳到了今天。


    罗绮和红枣并躺在床上,一起望着窗外,时光在流逝。夜真美。秋夜真是美丽,像贮满了欢愉的泪。罗绮说:“饿了没有?”红枣愣头愣脑地说:“饿。”红枣说完这话就翻起身来把罗绮拥了过来。罗绮知道他歇过来了,说:“我去给你做点吃的。”红枣说:“要做就做爱。”罗绮支起上身,捂住红枣的手,说:“不了,你会累坏的,明天,啊?”红枣说:“现在就是明天!”红枣说完这话便放倒了罗绮,罗绮尖叫一声,侧过脸,责怪说:“要死了,你真是要死了。”






第十七章(4)


    这一个回合来得山呼海啸。红枣在这一个回合中再也不是学生了,他晓通业务,无所不能。罗绮显得很被动。被动有时候是一种奇妙无比的感受,被动之中有一种被赋予的感觉、一种被灌贮的感觉,被动还有一种被强迫之后的柔弱感、娇好感。红枣越战越勇,他的痛苦叫声接近了通俗歌手的喊唱。


    第二天早晨城市迎来了第一场秋雨。


    第一场秋雨。


    秋雨后的城市清凉而又爽朗,碧空如洗,天空的清澈程度夸张了它的纵深,那种虚妄的深度、那种虚妄的广度,因为抽象而接近于无限。这样的天空类似于红枣现在的心境,极度的空虚达到了极度的熨帖与爽静。


    男人做爱后的清晨大都美好如斯。


    红枣认定了所有的日子都是为昨夜做铺垫、做准备的,这样的初晚是人生的第一个总结。它预示了一种终结,它同样预示了一种开始。一个人拒绝过来又拒绝过去,这样的夜晚总是难以拒绝。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夜晚永远有始无终。生存是美好的,性是美好的。爱是一个黑洞,它难以拒绝。它不应该遭到拒绝。母爱可以逃逸,师恩可以回避,金童与玉女都可以拒绝,但“想女人”不可以。高潮可以抵消一切,喷涌的感受永远是一种胜境,它简单至极,像秋天雨后的天空,无所不包,却空无一物。


    红枣到达公司已是临近中午,他一进排练大厅就遇上筱麦了。这个让他疼痛的小女人正站在麦克风的面前,她正在爬高音,高音使她的表情出现了些许痛楚,而双脚也踮起来了。红枣第一次就发现了筱麦小腿上的致命缺陷。红枣为发现这个缺陷而欣慰,而坦然。红枣走过去,站在她的身后,红枣自己都惊奇自己能有这样的镇定,几天前的心跳、热忱、春心荡漾和情窦初开都不复存在了。就几天的工夫,要死要活的感觉就这么淡然了。遗忘真是个好东西,和女人做爱真是个好东西,苦闷的单恋就这么了结了,恋爱的季节就这么过去了。罗绮说得真对,那不是恋爱,只是想女人了。这话说得多好!红枣此刻的平静如水足以说明这个问题。


    筱麦同样是平静的。她排练了一个上午,没有一丝与人游戏的心情。她看见红枣的时候目光里头只有疲惫,没有挑逗和妩媚。他们的目光只是对视了一下就平静地移开了,当然,他们点了点头,还是礼貌地微笑了那么一下,然而,仅此而已。


    蠢蠢欲动就这么轻易地打发了。如遗忘一样了无痕迹。有女人在床上垫底,什么样的故事都能够对付。


    红枣暗自庆幸自己没有一头栽进去。红枣的确没恋爱,红枣完完全全地得到一个女人了。鱼已经入水,就不应该再像在岸上那样瞎折腾。


    一个人打发自己的过去原来是如此的容易。


    痛苦或许只是一种假设。痛苦是一个人在地上的身影,随路面的坎坷而凸凹,转过身去,身影只是旧时的脚印罢了,它荡漾如水,却绊不住自己的双腿。


    罗绮点燃了红枣,同样,罗绮也点燃了自己。平庸的婚姻岁月给她积累了丰富的床上经验,而使用这种经验则预示了她的第二个春天。


    罗绮让红枣躺在沙发上,命令他闭上眼睛。没有她的许可,红枣不许睁开。她在给他上妆。她用洁面乳、化妆水、粉底霜、粉饼、眉笔、睫毛膏、眼影、口红、唇线笔开始作画。画布是红枣的那张脸。这张画画了足足半个小时。画完了,红枣睁开了眼睛,但是他看不见自己。这是眼光与目光的局限。然而,他从罗绮的表情可以看得出,罗绮对她的作品很满意。罗绮把红枣仔仔细细打量过一遍,点了点头,说:“下次签合同我就用口红。”


    但是红枣想知道罗绮把他弄成了什么模样。他看了看四周,客厅里的镜子全反过去了。显然,这个夜晚经过了一次精心策划。红枣有些不放心,笑着说,“我现在是什么样子?”罗绮用一个指头止住了红枣的问话,罗绮说:“嘘。”罗绮说,“我们现在只是身体,我们不做人。”罗绮打开了酒,打开了灯,罗绮打开了音响,罗绮还拿来了一瓶强生牌婴儿爽身粉。罗绮给红枣脱去衣物,沿着红枣的脖子把婴用强生牌爽身粉倒在了红枣的身上。红枣通身粉白,毛孔都闭上了,每一寸皮肤都像玻璃一样光滑。罗绮说:“你现在是玻璃。”红枣说:“你呢?”罗绮说:“我是光。”


    罗绮拉开了腰间的裙带,灰黄色的丝质面料滑在了地上,像尚未液化的一堆精液。


    罗绮说:“玻璃拒绝一切,除了光。”


    红枣听不明白她的话,却有些慌。他雪白的身体让他有一种彻骨的恐惧,红枣说:“我有些害怕。”


    罗绮把爽身粉递到红枣的手上,说,“也给我倒上。我陪你。让我变成另一张玻璃。”


    红枣接过了爽身粉。红枣就是在接过爽身粉的时候手机铃响起来了。红枣打了一个激灵,手上的爽身粉差一点撒在地上。这一阵铃声决定了他不可能是玻璃,他必须是他自己。因为他只能是他自己。他们并没有离开这个星球,这个屋子的管管线线联系着这个世界。罗绮长嘘了一口气,接起电话,“喂”了一声之后就对红枣打了个手势。罗绮说:“我在办公室。”


    红枣站在原地,他感到自己不是站在客厅里,而是伫立在秋季。






第十七章(5)


    罗绮在责怪对方,为什么不事先打个电话。罗绮说,你先洗个澡,我马上就回来。罗绮在挂电话之前回头看了一眼红枣,看得出他已经猜出了什么。罗绮说完“我就来”就挂断了手机。


    “是他?”红枣说。


    “是他。他回来了。”


    “我需要光。”红枣说。


    “现在是夜晚。”


    “你回去干什么?”红枣说。


    “和他性交。”


    “你不许和他那样,他不是玻璃,他是水泥墙。”


    罗绮从地上捡起裙子,径直往卧室里去。红枣跟到门口,大声说:“我一个人在这里做什么?”


    “你可以照照镜子。”


    红枣站在阳台上。看着宝马牌小轿车驶出了别墅区的大门。它行驶在坡面上,往城市的方向去。一阵夜风吹过来,他颤抖了一下,身上掉下来许多粉末。红枣在客厅里站了片刻,决定到卫生间里去。他提了酒瓶,打开灯,推开门,迎面就是卫生间的一块大方镜。镜子里站着一个人,一个女人,柳眉,吊角眼,面庞红润,唇若桃花。眉心的正中央还点上了一颗美人痣。这个浑身雪白的亮丽女人就那么站在镜子的中间,审视红枣。她像一具美丽的活女尸。


    红枣的后背一阵麻,又掉下来一层粉末。他知道这种感受是自己的。恐惧在秋夜里无声地游荡。然而,红枣尽力忘掉自己,罗绮说得对,你不是人,你是玻璃。


    化妆台上有一支玫瑰色的口红。红枣把它拿在手上,拧出来,口红勃起了,挺立在套子的外面。红枣用这支口红在玻璃镜面上开始书写,写了满满一个版面:


    二奶 女生 娘们 骚货


    情妇 尼姑 名媛 破烂


    奶妈 弃妇 小妞 仙姑


    丫头 圣母 巾帼 寡妇


    窑姐 贞女 妻子 包妹


    舅母 姨娘 长舌 令爱


    老婆 妈吆 修女 贱人


    蜜司 宫女 娥眉 女贼


    舞女 妮子 破鞋 丫鬟


    拙荆 堂客 糟糠 女流


    镜面写满了,两个红枣等距地站立在这些汉字的正面与背面。红枣与镜中的美人既心怀鬼胎又相互打量,他们是有关“女人”这一组词汇的两极,这些词赤身裸体,这些词浑身雅艳,这些词遍体飘香。这些词涂抹了口红,有唇的形态,渴望阅读或亲吻,渴望唾液,渴望舌面滑过。她们是五色光,穿透了语音与人体。这样的五色光使世界无限缤纷,她们是光怪陆离之源。红枣举起化妆台上的那瓶法国葡萄酒,一口气全灌了下去。十分钟之后红枣就发现这瓶酒在他的体内还原了,还原成法国南部的一颗葡萄,汁液膨胀开来,有了开裂和飞迸的危险性,绿亮鲜活,光彩照人。


    在这个秋夜红枣醉卧在没水的浴缸里。他做了一夜的梦,这个梦一直围绕着乌龟和河蚌,那种类似于矿物的肉体。它们的身体进进出出,开开合合。没有呼吸与咀嚼。它们弥漫着淤泥与腐水的气味,栩栩如死。


    红枣打起了呼噜,气息通畅,均匀。呼噜是肉体之梦,是梦的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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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29 08:3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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