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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讨论帖:“网络文字”算不算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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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帖:“网络文字”算不算文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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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4 07: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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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榆园书话 于 2016-3-26 22:55 编辑

我几次在主帖或跟帖中提到:网络文学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
但总是受到部分版友的反对和质疑。

我们来把这个问题弄弄清楚,可好?

我发起个讨论并投票。

我个人观点,网络文字不算文学。

我的观点来自我对文学的认知:未经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就不能算文学作品。
书刊杂志,报纸,印刷品——统称纸媒。
在过去,这个是没有什么争论的。
你从事写作,不管专业或者业余的,你自己在家里写一百万字,一千万字的小说,你写一千首一万首诗,手稿一汽车,一火车,但你必须经过出版社认可,给你编辑出版了,才叫文学作品,如果出版社不认可,那些手稿就是废纸,就是垃圾。

即使你已经是作家,你发表过的,算文学作品,没发表的也不算,作家那些没发表的手稿也是废纸,垃圾。

所以你看人物介绍,某某某,作家,男(或者女),XX省或者XX市作协会员,XX省XX市人,XX年出生,X族。XX年开始创作,XX年发表XX作品,XX年发表长篇小说《XXXX》。
但从未见介绍某人,XXX,作家,一生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几十部短篇小说,几百篇散文,上千首诗歌,都在他家床底下放着呢。


写作跟文学跟读者之间,隔着出版社杂志社报社,隔着编辑。从这个意义上说,编辑和出版社不仅是一个媒介,一个平台,而是一道门槛,是判断一个作品是否算文学的一个充分且必要条件。
因为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没有这个媒介的写作与阅读行为。

曾经,我们阅读和讨论的文学作品和文学现象,都是针对已经出版了的作品和出版过作品的作家。没出版的我们也看不到。少量手抄本只是在特殊时期出现,而手抄本算不算文学?往往也以最终是否出版来界定。

这个有问题吗?

没有。

但现在情况有些复杂。不是有些复杂,是很复杂。

让我们意想不到的一种情况是自费出版。
现在的某些出版社和某些编辑,就是妓院和婊子。谁给钱就给谁干。
那么自己掏钱出版,算不算文学?
不算。
虽然经过了编辑的审核修改校对,有些还进入书店公开销售,而有的还真的卖出去过甚至卖的不错——因为读者根本无法分辨书店里到底哪一本书是自费出版的。
但自费出书,就没有了标准,什么烂文字都可以,而且可以进入新华书店系统和各大网站推广宣传发行。前提只有一个字“钱”。但这些书依然是垃圾。大人看了恶心,小孩看了闹心,整个儿一老少不宜。
这绝不是文学。


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是当初万万想不到的另一种情况:网络文字。
互联网和基于互联网而出现的新事物,新产业——互联网+,让一切不可能成为可能,从而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也冲击着我们固有的理念和认知。


比如写作,比如文学。
论坛,网站,博客,空间,网上到处都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写作并“发表”,无须任何人和部门“审核”。
我们带着惊喜、惊喜和惊喜,拎着电脑走进了“全民写作”的时代。
我们不再需要“编辑、出版社、杂志社、报社”这些媒介,直接就可以“发表”我们的作品,而读者第一时间就可以看到。
——自媒体。多么神奇的互联网。

但写作是一回事,文学是另一回事。

在网络自媒体“发表”的文字,算文学吗?
都算?都不算?
肯定不是。
那怎样才算?肯定得有个界限,有个标准。
界限在哪里?标准是什么?
在我这儿,这个问题的答案又回到互联网自媒体全民写作之前:出版了才算。
包括前面说的传统媒体,包括网络媒体——电子版。

但是,互联网上有一种新生事物,其实已经不新了,只是相对传统文学理念而言,一些文学网站摒弃了传统的纸质书的出版程序,把作者的作品经过编辑审核,建议修改,校对之后,不再印刷出版发行,而是发表在网站上,收费阅读,甚至不收费阅读。网站成为写作和阅读的平台。

现在这种读书网站的运行模式已经很成熟,签约作家——收费阅读。腾讯,新浪,起点、榕树下、红袖,好多。出现了很多知名作品和作者,好多作者靠网络写作,已经成富翁了。
几家大网站刊登的作品,水平的确不低。
但其他大部分这类网站的文字良莠不齐,跟传统媒体相比,编辑水平差很多,不够专业,又因为网络空间大,运行成本低,比出版纸质书简单的多,而政府监管不到位,政策法规相对滞后,所以难免有粗制滥造和急功近利现象,抄袭、假冒伪劣、色情暴力充斥其间。

这里我们不讨论著作权等其他问题,只讨论作品本身的归属——这算不算文学?
目前国内大文学奖,仍坚持以纸媒出版为评奖条件。网络文字必须“落地”——出版纸质书且完全出版,才有资格参加评选。
我想,这应该是目前文学界对“网络文字”与“文学”做出的最明确的界定。
还有就是,一部分作家和出版界人士表示:网络文字还不能算文学,甚至连“准文学”或者“前文学”都不算。

但是,下面还有一则新闻:

中国作协网络文学委员会于2015年12月17日正式宣告成立。

看到这个,我有些动摇了。既然国家作协成立了网络文学分会,“网络文学”已经被作协认可,登堂入室了,还说不是文学?


那,哥在六星写的一千多个帖子,啊不,一千多篇作品,都是......文学?
那哥就是文学家了!而且是高产文学家。
不对,还是不对。
哥怎么觉得打出“我是文学家”这几个字的时候,有点底气不足呢?
好像缺了点什么。
在网络文字与文学之间,一定有个什么程序,一道门槛,比如加入作协,哪怕是网络作协,比如作品还要经过网站编审,过了算文学,没过,还是文字。

对的。

可以预言:文学作品,在形式上终将网络化电子化——纸媒终将被网体取代,纸质书终将被电子书取代。
因为出版纸质书跟电子书相比,对地球上越来越紧缺的有限资源是一种多么巨大的浪费。

媒体变了,载体变了,阅读的方式变了,但文学的标准不会变。

那就是,网络文字必须经过编辑的审核,才算文学。

醉笑写的一千多篇“作品”,虽然没有放在床底下,而是放在网站里,但依然是垃圾。

你的也是。

=============================================================================
建议大家参考南方周末的一篇文章:

你会参加网络作家协会吗?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0480



结束时间: 2016-3-31 05:42

正方观点 (9)

网络文字也是文学。

反方观点 (6)

网络文字不算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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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发表于 2016-3-25 08: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刘创驾到 发表于 2016-3-25 07:53
    明天早上。这两天陆续收拾东西中。
    途经大连,可惜不落。到时候我遥祝,在心里默默念叨……

    几点飞过大连?

    到时候我仰望天空,

    蓝天白云间

    有一只猫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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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发表于 2016-3-25 08: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榆园书话 于 2016-3-26 13:50 编辑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6-3-25 08:03
    所谓文学,多半是文学史研究者眼里的概念。
    所谓正式出版的才算文学,可能是为了缩小包围圈,研究起来方 ...

    差不多。
    文学是文学概论中的基本概念。

    网络、纸媒只是不同的平台和载体,文学是语言艺术的形式,标准只有一个。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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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16-3-25 08: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刘创驾到 发表于 2016-3-25 08:26
    你家猫会飞么?灵猫

    会不会飞得看猫跟谁在一起。

    上次你不是车载猫么,这次是机载猫,会飞,

    下次坐船,猫就下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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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表于 2016-3-25 09:0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刘创驾到 发表于 2016-3-25 08:18
    其实文学大概也就分两种,一种是“你眼中的文学”,一种是“我心中的文学”。
    前者是供专家学者分析研究挣 ...

    很文青的观点,略带愤青色彩。
    看鲁迅,只看作品不看人,看胡兰成只看人不看作品。
    这是讲政治。我党的原则是看立场。

    而我们不谈政治。

    这个也没办法,不能谈,又绕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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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16-3-25 15: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榆园书话 于 2016-3-25 15:04 编辑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3-25 10:13
    你个傻笑,就你这种学习态度,配偶讨论吗?

    百度过文学和文学作品的不同之处吗?


    配偶的事不在这里讨论。

    找配偶,到世纪佳缘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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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16-3-26 13:49 |只看该作者

    木瓜:你看不出来么?没有人愿意跟你讨论。
    因为这是我的主帖,我又是书房版主,所以回应你几句,但仍然不愿意跟你讨论。


    我不知道你自己是否清楚,你在六星大部分版友的眼里,你是个什么形象。

    至少我本人,很没兴趣跟你交流。

    我认为你不懂道理,但还不是主要问题,大家都不是专家,都是学习和探讨,问题是没法跟你正经讨论问题,你只会胡搅蛮缠磨磨叽叽。

    比如这个帖子的话题,你要真想参与讨论,直接说出你的观点和根据,可你先贬低别人,再提出疑问。


    醉笑啊,能不能先去把文学和文学作品的意思搞清楚后,再来发表谬论啊?


    表现出你的无知和居高临下的挑衅态度。

    而且我怀疑你有“抬杠涨姿势”的嫌疑,如果你懂,你就直接指出“醉笑,你混淆了文学和文学作品这两个概念,文学是什么什么,文学作品是什么什么”,我才愿意跟你探讨。
    这是态度问题,

    下面说水平问题。
    文学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我们有时候必须通过文学作品来探讨文学的内涵和外延。
    我在这个帖子里,何处应该提“文学”,何处应该提“文学作品”,不是很精准,临屏写的,行文未经推敲 。

    不是醉笑看不起你,在文学理论方面,我是师范专业出身,你想给我当老师,差太远了,你最大的可能,也就是跟在我后面,挑几个行文的不严谨处。

    而你,我没看到你正经提出过什么看法和想法。

    我对任何愿意讨论的版友都很恭敬,很认真的交流。但对你,实在没有那个耐心。

    你这水平,给我当学生我都不要。

    最后一点
    其实我跟你,没有什么恩怨,没有直接产生过什么对立,冲突和矛盾,大多数是因为在我跟别人的争论中,你拎个大舌头来磨叽。

    而你的“偶、偶”的语言习惯实在令人作呕。

    这不是攻击你,这是我直言我直接的感受,也是我讨厌你的主要原因。

    这个“偶”,当成“我”有三种情况:一是台湾人的口语中的“我”,二是网络上流行过的卖萌语,模仿那些牙还没长齐的小女生的发音,三,更多的是不会打字的人打“我”的错别字。

    你一个六十来岁的一点正经事也没有的秃顶老男人,是想装台客,还是装嫩卖萌,还是不会打字?

    我只是个普通版主,没有权利驱逐你,或者禁止你进入书房。

    但我向叶子学习,不再与你对话,不回应你任何问题。

    杂谈有人把你比做祥林嫂。我是强烈反对的。

    太侮辱祥林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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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16-3-26 22: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6-3-26 22:36
    周一上班,我和醉笑聊聊这个话题吧
    我的观点肯定算的,而且必须的

    好的。

    周一白天?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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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16-3-26 22: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6-3-26 22:50
    可以以“答记者们“形式啊,哈

    我准备准备。

    书房来一场现场采访,我主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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