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门口,车水马龙,人声鼎沸。一位怒气冲冲的中年男子从里面冲了出来,一下子撞飞了我手上的书。还不等我发火,他倒先骂骂开了:“个破老娘们!不就为了几颗葱?”
我怔怔地盯着他:“请问青春图书馆怎么走?”
再次在图书馆遇到他的时候,他已然是一位文质彬彬的金边眼镜男。不知是他面前那些书的高度影响了我的视线,还是他一脸的坏笑让我慌了神?我竟然鬼使神差地坐到了他的对面。
我喜欢漫步在书海中,时而驻足,或随便翻看一下;时而向窗外眺望,四周的景色都非常漂亮;时而就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一会儿,品一杯咖啡。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含着我的薄荷糖,是那种雀巢宝路牌的,有个圈的薄荷糖,一任那种神清气爽的舒适氤氲着我,那感觉就像在一本书里读过的,一颗心踏实得象茉莉花一样沉淀在透明的杯底,时间在清香中流去,快乐自甘甜里飘来……
没想到的是,为了几颗葱跟女人打架的他竟然也会有这种闲情逸致?他说他是一只狐狸,一只在文学上摸爬滚打的狐狸。我说我不喜欢狐狸。“那你喜欢什么?”我本来想说我喜欢狼,我喜欢狼的机智、勇敢,狼的单纯、执着,以及那种越挫越勇的本性。可我却脱口而出“我喜欢小白兔”。“我也喜欢小白兔!”他一下子哈哈大笑起来,“嘘!”……
不得不承认,笑声,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展现人与人之间的善意交往。笑的本质,是精神愉快。所以当眼前的这位生活在文字中的男人,跟我说他会用笔墨理出快乐的脉络,用幽默创造美好的境界时,我就在情不自禁把他当成了好朋友。
可是,不久,他却说,我是他的妖。妖,妖魔鬼怪的妖,能是啥好东西?从小妈妈就告诉我,妖怪就是坏蛋。在我的思维中,它代表着不祥和邪恶。现在在他眼里,我竟然成了那种妖里妖气的女人?我愤怒了!抄起手上的一本《浮沉》狠狠地向他砸去。管理员是个年龄约40岁左右的女教师,一个戴着眼镜披着长发,无论什么时候,总能看见她带着白手套,像医院的大夫一样,面无表情地坐在借书处的那张黑皮大椅上,等待着来客,等待着急需医治的文化病人。这会儿,却冲着我鬼魅般地笑了一下。
他受伤了。金丝边眼镜掉在桌上又顺势钻到我的湖蓝色裙摆下面。他眯缝着眼,一手按着额头,一手要来撩我的裙子,我飞起一脚,正好踢在他的肚子上,“哎哟,你个姑奶奶,疼死我了!”他捂着肚子一屁股坐下去,坐了个空,吧叽一下,墩在了地上。“您要减肥了,老狐狸同志!”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从地上拖起来。此时此刻,他像一只受了伤的兔子,倚在我的怀里,任我用纸巾重重地给他收拾创口,无辜极了……
不打不相识,相识了还是打,就因为一个“妖”。我要降了他心中的那个“妖”。在打打闹闹的日子里,他只要一有空闲,就会约我一起去青春图书馆。一起享受那里的安逸与宁静,释放浮躁的心情,追求那种与世无争的唯美。他会在旁边傻傻地看着我在书里哭在书里笑,我也会一脸崇拜地盯着他在书桌上挥墨疾书,我会听他的话拿起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打开,合上;又打开,又合上……偶尔有风,掀动浅绿色的窗帘,我们会不约而同地看看书架上整齐的书,看看窗外一点灿烂的阳光,看看彼此的眼睛,然后相视一笑。有时候,他会搂着我的腰,让我靠在他肩上,给我讲故事。也有时候,我们会为一本书,一句话,一个词,争得面红耳赤,只好拉起手跑到操场上去吵,有时,我会毫无顾忌地滚到草地上,享受自由自在的那份快乐……
他抽烟。看书时喜欢叨着一支烟懒懒地吞云吐雾。我可忍受不了每天在烟雾弥漫的环境中被动地吸烟,有时呛的我喘不过气来,衣服、头发上全都是烟味,胃里也一阵阵的恶心难受。于是,我一而再地提出抗议。可他总是嬉皮笑脸地说:“人家女人总是喜欢淡淡的烟草味。”我毫不客气地反击:“你这还是淡淡的烟草味么?只有你从此不抽烟了,身上才会散发出淡淡的烟草味!”于是,我开始给他吃我那种带圈圈的薄荷糖,同时还教给他我独门自创的最好玩的吃法:轻轻地含在嘴上,一边用舌尖悄悄地钻那个小小的圈圈,一边用舌根细细地品味那股清清凉凉的甘甜,味道好极了!当然吃的时候要格外小心,一不留神,那个圈圈就会破掉,那就不好玩了。
薄荷,幽素凉婉,纯粹干净,虽然又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小小忧伤,引人无限的怜惜与惆怅。但是当那醇醇的,柔柔的淡雅清香沁入心脾的时候,会透出纯纯的芬芳,那种淡淡的苦涩,始终透着薄荷的清凉,有着薄荷的清冽和唯美。一如我和他之间青春的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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