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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从一场官司能得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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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场官司能得到什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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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3 00: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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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金黄的小麦 于 2013-2-13 01:28 编辑

看到 打酱油的 说官司的事,感慨万千,太长了,另起一贴吧

2012.1.16算起,人家欠我货物尾款约15万(总共130万付了115万,我给他开增票130万,我们只有这一笔业务往来,案情简单明了,但是后来被法官和对方律师弄得不胜其烦,到最后我们又是录音又是搜集邮件传真,又是托朋友找当时的货运司机,才算是弄足了他们需要的证据)
5月开始调解,对方愿意付10万我们不同意,7月底开始走程序,只到2013年2月2号才判决下来,还好算是赢了。

问题是现在还涉及到钱怎么收的问题:
1.法院执行,那就等吧
2.托朋友找关系,通过检察院等,估计得一笔费用约4-6万
3.找社会上朋友帮忙,费用也和正规途径差不多

我打官司的律师费用算上来回车马费差不多去了2万4
还有我的时间成本和精神上的损失
15万被对方占有至少14个月,利息按银行贷款算也差不多不多1万2
再加上执行成本算4万
这样我已经去了8万

现在还有一个风险:对方可能没有钱了或者公司倒闭,判决书就是白纸一张。
而对方的损失就是一个律师费,败诉后3000块左右的诉讼费。
但对方相当于免费拖欠了货款14个月并且还有不付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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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已经出来得结果。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对于法律条文的解释,证据的判定繁不胜繁。
且不同的地方对类似的案例判罚也不尽相同。
就算胜了,对方其实毫发无损,这是我最愤懑之处。况且还存在败诉的可能!(大部分是证据不足或不强)

在我这个案例中,即使走法律途径胜诉了,对方违法的成本是0
甚至还有约5000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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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产生的原因我不想在此多讨论
(有很多方面的原因:法律条文,法律条文的解释,枉法,当事人不懂法,
对方玩弄法钻法律的空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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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下来和律师讨论,我问律师一个问题:
既然欠人家钱有这么大受益,即使打官司输掉也能毫发无损,
那。。。。。我也要这样去做。

律师说:可以,现在基本的国情就是这样。
尤其你对证据,法律条款,合同条款等等很熟悉的话
再加上你多开几家公司(用不同的人做法人代表),多些账号,欠了等于白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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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太多都是白扯,干才是王道:
我和河北石家庄的一家企业有债务的问题,2011年我们开始有业务,他们给我们做加工
我们之间也是朋友介绍,大家基本信任有的,
国内很多公司的业务都是朋友介绍或者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校友介绍开始的。
以前我付款给他们都很爽气,到2012年4月份的时候有一笔加工费连前面一起欠的总共约120万
当时根据合同约定给他们付了40万,把货发掉了。后面我们把这块业务停止(正好这块业务我们也不想做了,老赔)
尾款还有80万,陆续付了一些,拖拖拉拉的,到现在还欠40万。

现在站这家公司的角度考虑:
1.要打官司,就要撕破脸,后面的生意是不能做了。
2.要打官司,首先要付大约3万多律师费用
3.如果要封我的帐号,需要拿出同样的等值抵押或者现金
4.封帐号要等法院调解后才能进行,约2-3个月不等,而这段时间对方可以把账上的现金全部倒空
5.如果这么做了,对方会完全撕破脸了,可能在10个月后打赢了官司而拿不到一分钱
6.这当中还要付出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成本
7.由于牵扯到的业务比较繁杂,账目往来也比较繁杂,有相当一部分还没有开票,相当一部分还有质量和
   索赔的问题,以上这些很有可能导致官司的失败。
8.对方如果有另外的公司的话(另外的法人代表),基本是打赢了就是废了。
   (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在和律师刚接触的时候,律师就建议至少多开一家,有一定的业务现金流,绝对没坏处,以备不时之需)

事实证明,石家庄这家公司大抵也就是按照上面的思路在思考的
(后来我了解到他们有过打官司的经历,有过打官司经历的企业估计想到官司肝就颤,
包括前面欠我钱的主也在2009年和杉杉西服有过经济官司)

结果是:年前他们打电话给我:兄弟,看着给吧,年前多少意思一下,给个3,5个的就行,
哪怕给1个也行,表示那账在那儿。剩下的明年行情好了慢慢给。。。。。。。

钱肯定会给这家公司,可主动权在我手里。

想起当时我被人家拉QQ黑,拉手机黑,打单位电话说一句就撂,
上门去要反正就是不给,推脱给律师。托人找道上的朋友去要对方报警。。。。。。。。。。。。。


我是变强大了呢还是变卑鄙了?
这样好还是不好呢?
TO BE OR NOT TO BE?(译:装逼还是不装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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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善良,我会被别人欺负
如果我邪恶,我会去欺负别人
问题是:绝大多数的我们都没有强大到能够善良的地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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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2-13 01:18 |只看该作者
我老人家断不了这糊涂狗扯羊皮案。{:soso_e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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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2-13 01:26 |只看该作者
律师需要逻辑和严密,还有类似 看酱油的 用不放弃死拖着咬的斗犬精神
估计你一样都不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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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2-13 01:48 |只看该作者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2-13 01:26
律师需要逻辑和严密,还有类似 看酱油的 用不放弃死拖着咬的斗犬精神
估计你一样都不具备

落荒而逃中。
俺就是个俗银,您说的上述优点均望尘莫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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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2-13 01:53 |只看该作者
嗯 这就是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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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2-13 08: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国有着日益完备的法律体系,可严格地讲,实在算不上法制的国家,我们没有法律信仰,更没有法制传统与文化,许多东西都变味儿了,似是而非了。信法律,还是不信法律?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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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2-13 08: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法律是强大的,可更多的时候,也是软弱无力的。现在的社会,最宝贵的、最需要的是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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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2-13 08:5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打官司太繁琐了,太耗人力物力体力精力了。更可悲的是,判决容易执行难,一只空文苦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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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2-13 09: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做生意要赚钱,更要防范和控制风险。从这个意义上说,懂法还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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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2-13 15:09 |只看该作者

得到了烦恼,秋菊打官司不就是先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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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2-13 15: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2-13 14:07
听说商场如战场,没上过

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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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2-13 18:11 |只看该作者
可否让欠帐的公司与赊账的公司来个三方会晤,你提供免费的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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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2-13 22:49 |只看该作者
太受教育了。不要说官司,现实社会中也是这样:
如果我善良,我会被别人欺负
如果我邪恶,我会去欺负别人
问题是:绝大多数的我们都没有强大到能够善良的地步!
怎么办?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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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2-13 23:31 |只看该作者
政府的意思很明白:你自己花钱买自己的教训,我们不承担赏善罚恶的义务
至于你能不能承受,能买到多少教训,自求多福吧。

能咋地,该干嘛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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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2-14 11:09 |只看该作者
能咋地,该干嘛干嘛。太哲了。。。。
鼻爷那句话我相当欣赏,说太多没用,干才是王道,在一个商业信誉恶性循环中没有力量对比的善良不是王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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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2-14 15:19 |只看该作者
一般是这样的,平常的善良,平常的精明,平常的生活,没多少人找你麻烦,出故事的概率也较低。
一般是这样的,太软弱的善良,就受人欺负了;忒超凡的精明,奏想欺负人了。介两种人往往出事故的概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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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2-17 09:07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说实话比较零乱,你先梳理一下事实然后说明一下诉求,也许我可以给你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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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2-17 10:03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2-13 08:37
我国有着日益完备的法律体系,可严格地讲,实在算不上法制的国家,我们没有法律信仰,更没有法制传统与文化 ...

反正我是不信的{: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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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3-2-17 10:06 |只看该作者
在吾邦,看见“官司”二字,就想到小时候读过的一些揭露万恶旧社会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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