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北京人怀念的北冰洋汽水上那可爱的“北极熊”,历经改制、合资、停产和重新上市的沟沟坎坎后,4月24日又来到海淀法院法庭打起官司。“北极熊”商标所有权人、北京市北冰洋食品公司不仅要求合资伙伴立即停止使用该商标及“北冰洋”字号,支付拖欠的商标使用费和违约金共109万余元,还当庭要求将市场在售的“北冰洋”冷食产品全部撤回并销毁! 原告状告的两个被告,正是与其合资的北京双都食品厂,以及双方合资成立的北京北冰洋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冷冻公司被授权使用“北冰洋”商标,后冷冻公司由北京双都承包经营,承包期限到明年底。 原告认为,其合作伙伴北京双都食品厂生产的产品,两次在质检中均不合格,曾被检出”菌落超标“,并被消费者吃出”夹心苍蝇“,使”北冰洋“品牌形象受到了极端恶劣的影响。原告对被告生产现场检查,发现生产现场及管理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要求停业整改,但被告不予理睬。 由此,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原告对被告“北冰洋”商标的使用授权,立即停止使用“北冰洋”字号,并将市场在售的“北冰洋”冷食产品全部撤回并销毁,并支付拖欠的3年商标使用费45万余元及违约金64万余元。 但被告称,根据4份质量监督检验所抽检报告,产品是“合格”的。“且已支付到2012年的部分商标使用费”,后未支付是因原告要求停止使用商标。“双方已有约定,不能单方终止商标使用许可。” 庭审中,双方辩论激烈,各执一词。不过,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背景链接 北冰洋食品公司前身是建于1936年的北平制冰厂,1949年收归国有,改名北京新建制冰厂。1950年改名为北京市食品厂,并注册“北冰洋”商标及雪山白熊的商标图案。1985年改制成立北京市北冰洋食品公司,后进入历史辉煌时期。 1994年伴随招商引资大潮,同外商合作,分别成立了4家合资公司。“北冰洋”被百事集团以合资名义,取得了15年的品牌经营权,自此这个老品牌逐渐从北京市场上消失了。直到停产15年后,“北冰洋”汽水才重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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