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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与闲散之人聊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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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闲散之人聊几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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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20: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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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27 20:33 编辑

       你,信不信

                          文/闲散之人

       熏腊肉污染了天空
       作恶者都是临时工
       你他妈信还是不信?

我和你讨论的是“是否欠薪了就都是开发商的错”,你扯这些,与我有什么关系?是不是理屈词穷了?】
       说实话,我不想和柳二警官再作任何的话题交流,道理很简单,鸡同鸭讲的事情没任何意义。【确实。我是依照法理,结合实例在谈问题,而你却是靠道听途说、跟着不良媒体在人云亦云的起哄】
      
       但是,看到柳警官有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分析以及要和我“探讨”的架势,我觉得回应也许不仅仅是一种礼貌。

       这世界很操蛋,所以操蛋的原因我不多说,谁都知道,除非你揣着明白装糊涂。

       我对柳警官手握钢枪雄赳赳站岗的姿态并不陌生,这年头吃谁家的饭,就要替谁吆喝,这是不是岳飞他妈说的“精忠报国”,我不知道。

       时近年根儿,各种欠薪讨薪的事件多了起来,这也不奇怪。奇怪的是,这样的事情为何总会屡屡发生,这肯定不是偶然。

       在切入正题之前,我必须对抛家舍业在外面打工的农民工兄弟姐妹们,表示我真心的敬意。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如果不是为了讨生活,谁原因扔下老婆孩子热炕头,悠悠然然不用愁的日子,那基本是傻子。

       其实不用你柳警官说,农民工欠薪问题成因确实很多,这无数的成因和理由不能说合理或者不合理,结果显示的是:干活的人没拿到他们该拿到的薪资。欠一个月,两个月,欠N个月,欠一年,两年,欠N年。【你不要摆出一副同情者的样子就认为自己代表着正义,同情归同情,法律规法律!我强调要依法办事,就是不同情民工了?我也同情民工,所以我才深入分析问题,找出民工方面的问题,提请他们注意,而不是像你那样,只会干嚎,呼些空洞的口号!你现在才明白欠薪问题的原因很多了?不只是建筑商无良了?再合理的问题,若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都要讲证据、守程序,这就是法制精神所在!】

       就在不久前发生的那个讨薪,14岁女孩殒命的极端事件,那九十万的薪资是欠了两年,无数次的追要。

       现实是,人死了,钱到位了。

       我不知道柳警官会对这样的事情给出什么样的回答。【我的回答是:你又在人云亦云了!那个女孩本是上楼去劝别人不要跳楼的,怎么却自己跳楼了呢?是不是有人在利用她意外的死在绑架当地政府呢?遇事要有自己的分析,不要跟着别人打哇哇!】

       我们在讨论话题的时候,你最好收起你的警棍,因为从一开始你的角度就有问题。【哈哈,我举过警棍吗?你说角度有问题就有问题了吗?】

       我不止一次的说,你们警察队伍里都能有垃圾,那么农民工队伍里参差不齐有什么奇怪的吗?【我否认过吗?】

       而在如何解决欠薪问题上,两年前国务院也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为何得不到执行?我一直觉得解决这一类的问题不该难于上青天。【我说你是在人云亦云吧?哈哈,你在这方面根本就了解不多,就不要和我辩论什么了!告诉你吧,恶意欠薪问题不是国家不重视,而是非常重视!已经把它和醉驾一样,列入刑法规定为犯罪了!哈哈,连这都不知道,你还好意思在这里国务院国务院的哇哇个啥?你若真的同情农民工、关注农民工,你会连这么重要的法律规定都不知道?就凭这一点,我就能自豪地说:我才是真正的关心同情农民工!你,只不过是借着嚷嚷此事来发泄对社会的不满!你可以去数数你的帖子,有哪一个不是在跟着其它网站在对政府起哄?】

        一个项目在立项开工的同时,要审核建筑者的资质,同时也应当让相关参与建设的各方面投入必须的项目保证资金,这资金本身就是为了防止各种不测,事实上,现在这个规定在一些地方执行的很好,而在一些地方几乎被无视。【不要打哈哈,不懂装懂!审核资质、设定保证金早就列入招投标门槛条件了!】

       说到天亮,欠着人家的钱,都没有任何牛B的理由。【欠钱还钱,天经地义!这是我一贯的主张!我反对的是因为别人欠钱了,我就是大爷了,就可以不守法了、就可以胡作非为了!】

       辛苦劳作的农民工兄弟姐妹们,如果不是为了这份薪资,他们甘于奉献吗?对不起,他们不是雷锋。

       不管是开发商还是包工头的问题,钱欠了,就该还,就该被追债,这不是问题。【哈哈,你说得容易!你这就是典型的法盲!你没有合同、没有凭据、自己都弄不清该找谁讨薪,你让别人怎么去帮你讨?因此,就要吸取教训,弄清劳务合同关系,用合同维护自己的利益。农民工吃亏就吃亏在没有合同,让执法部门难以执法。】

       我早就说过,我反对任何极端的形式的追讨,但是,看了柳警官的文字,我突然懂了什么:

      “欠薪问题很复杂,除了农民工自身的原因外,有的是因为行业腐败,层层转包,层层克扣,导致结算时,达不到预期利润,只有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有的是承建方为了中标,硬着头皮垫资,到了后期断了资金;有的是包工头出了问题,携款逃跑,有的根本就是还不到结算的时候!等等等等。”

       这文字多无奈,后面还有几个更大的字,是不是柳警官羞于表达,那好,我替你大声说出来:

       活该刁民,欠薪有理,闹就收拾你。【歪曲!你的理解能力咋这么差呢?我的意思是:讨薪也要遵守法律!不能因为你要讨薪就去扰乱社会秩序,就去影响社会其他成员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警察除了维护民工的权益同时也要维护大众的合法权益!只要违法了,都将要受到惩罚!】

       那些被柳警官罗列出来的种种欠薪理由是不是合法,柳警官比我更清楚,更明白。【我并没有说欠薪合理,实际上,有很多欠薪的,都是地方政府工程。但是,法律对这种欠薪没有详细的规定,现行体制下,相关部门也难以执法,我说的是问题的复杂性,并非合理性!】

       顺便说一句,别戴着有色眼镜看农民工,生活大不易,他们不都是极端的法盲,但是,当他们在寒风里为自己的血汗钱在哪里而东奔西跑的时候,那些走极端的毕竟是少数,人家也不一定不懂法。【你除了煽情,根本就谈不出一点实际的,哈哈,现在,我还懒得和你空谈了呢!累!】

       所以走了极端,借用汉乐府《孔雀东南飞》主题读后感的一句话:

       焦仲卿上吊——都是他妈逼的。

       换了你试试!

       再告诉柳警官一句,别动辄就给人扣什么对社会国家不满的帽子,你喜欢拎着那是你的嗜好,请注意别朝我的头上戴,对这个国家的热爱和期待,我不会比你差半分。

       只不过,我们是不一样的人而已。【我们确实不是一样人!这个,数数你帖子里矛头所向最多的是谁,便一目了然了!你之所以一味地跟着一些不良媒体人云亦云地起哄、唱衰,就是因为你上厕所不带纸------想不开(揩)!】
                     
                                     2015年1月25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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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27 20:40 |只看该作者
一个连恶意欠薪已入刑都不清楚的人,一个根本没有实际接触过农民工问题的人,还在这里冒充评论家,还不承认自己只是人云亦云地在跟着起哄,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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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27 21:07 |只看该作者
欣赏柳二分析问题的方式方法。任何矛盾的发生都有其复杂性,绝不是对与错的选项。一味的相信网络媒体,那是单纯幼稚的表现。弱者固然需要同情,但过于包容,是这社会的悲哀,就象城管人员跪着给游动摊贩作工作一样。我们不能打着同情弱者的旗号来渲泄个人的不满,个案就是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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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1-27 21:23 |只看该作者
唐年青风 发表于 2015-1-27 21:07
欣赏柳二分析问题的方式方法。任何矛盾的发生都有其复杂性,绝不是对与错的选项。一味的相信网络媒体,那是 ...

谢谢!他们头脑很简单,简单到非此即彼。我说欠薪问题很复杂,需要综合治理,农民工自身也要检讨、发现自己的过错,这就被他们理解成不同情农民工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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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1-27 21:29 |只看该作者
书生气可以理解,至少有一份怜悯之心。要是深入分析悲剧发生的原因,不人云亦云,文章还是有现实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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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1-27 21:30 |只看该作者
      一个连恶意欠薪已入刑多年都不清楚的人,还在那里责怪政府不重视欠薪问题,还在嚷嚷着国务院好像有了什么规定;一个根本没有实际接触过农民工问题的人,却在这里冒充民工问题专家、评论家,还不承认自己只是人云亦云地在跟着起哄、干嚎,哈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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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1-27 21:33 |只看该作者
讨薪也要遵守法律!不能因为自己没签合同、拿不出凭据,就急眼,就容不得别人去调查处理,就因为要回家而去扰乱其他人的生活和工作秩序!这样既是极端自私的,也是违反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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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1-27 21:35 |只看该作者
14岁女孩坠楼的事情蹊跷很多,政府为了平息舆论慌忙草率的做出付款处理,是很不妥当、极不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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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1-27 21:38 |只看该作者
唐年青风 发表于 2015-1-27 21:29
书生气可以理解,至少有一份怜悯之心。要是深入分析悲剧发生的原因,不人云亦云,文章还是有现实意义的。

对呀,一码归一码,真正同情,就要关注、研究,找出原因和办法,帮助吸取教训,而不是起哄、干嚎、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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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1-27 22:09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7 21:30
一个连恶意欠薪已入刑多年都不清楚的人,还在那里责怪政府不重视欠薪问题,还在嚷嚷着国务院好像有了 ...

够了吧柳二,闲散脸皮薄,都让你说到无地自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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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1-28 08:45 |只看该作者
马大哈 发表于 2015-1-27 22:09
够了吧柳二,闲散脸皮薄,都让你说到无地自容了

他告诉你了?闲散还好,只是爱跟着不良媒体起哄,而那些又跟着他起哄的,更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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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1-28 12:17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8 08:45
他告诉你了?闲散还好,只是爱跟着不良媒体起哄,而那些又跟着他起哄的,更讨厌。

闲散说了: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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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1-28 13: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蔷薇盛开 于 2015-1-28 13:42 编辑

我见过一桩我认为是最恶心的老百姓闹事,不是我没同情心,相反的我觉得国民的素质有待提高,我们县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欠了私人的钱,就用200套房孑抵债,债主低价卖出去,可能一平米低于开发商卖价1000元左右,原来高价买房屯房的不乐意了,说这房子怎么能降价,集体去政府闹,人挽手的排成人墙,不许人出来,可怜的县长书记爬围墙出来,一些女职工穿着裙孑爬围墙,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这样不讲理的闹了一天,领导怒了,大批警察出动,把这些人弄去作笔录,一个个斗败的公鸡似的,这事和政府有什么关系?就象买了一件衣服,头天不打折第二天就2折了,要去政府闹个屁啊。那些年房价哗哗的涨,低价买高价卖时赚得肚满肠肥时,那时怎么不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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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5-1-28 13:44 |只看该作者
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5-1-28 13:04
我见过一桩我认为是最恶心的老百姓闹事,不是我没同情心,相反的我觉得国民的素质有待提高,我们县一个房地 ...

是的,他们的口号也是“还我血汗钱”,极端自私自利。且不说你这钱要的合不合理,单就围堵政府机关,就违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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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1-28 13:4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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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1-28 13:4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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