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陆展元CN 于 2015-3-30 08:52 编辑
我只是一个魂 怒发冲冠,何必发指冠?我本山东一杀猪的而已。 年轻时,我喜欢有一把剑——当然,我现在也不年轻。后来我有了一把剑,这把剑是我哄着一个小孩子从他家里偷出来的,代价是我得交他武功。 他学的很快。后来,他和人打架时有了些名气,原因是他用石灰迷了一个大汉的眼睛,然后那大汉摔到石头上碰死了。突然间这个小孩子就出了名儿。——十三岁就敢杀人,能不出名儿吗? 这孩子叫秦武阳。 然后,丹知道了我。 第一次见到他时,我觉得他一定有很多的经历。他的眼睛里充满了仇恨,这种仇恨让我觉得恐怕不仅仅是国仇那么简单。 他求我让我去刺秦,他说我是天下难寻的壮士。 刺秦是会死人的,而且,我应该告诉他其实我没有学过武功吗? 我觉得我不能,因为我看的出如果我一定要这样说,那他会豪不犹豫地杀了我。 最重要的是我突然知道了,丹的仇恨,是因为他在秦国时,居然爱上了赵政,而赵政根本不爱他。 爱一个人能产生这样大的仇恨吗?我不懂,虽说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生死相许。但一定要杀了赵政吗? 后来,我懂了,因为我发现我爱上了丹。我看着他的仇恨,他的痛苦,我决定,为他杀了赵政。 丹说樊於期应该知道赵政的更多信息,我去求助他。樊於期劝我们不要干刺杀这种可笑的事情,说根本不能成功。我说我必须去,樊於期很奇怪,问我为什么。 我坚定地告诉他,因为我爱丹,我要为他完成他的心愿。 我觉得我的目光是坚定的,樊於期相信了,然后他怔怔地看着我,举剑就自杀了,他临死前说: 你们太恶心了,我宁愿死也不能看见你们。 爱情真的那么恶心?但不管怎么样,樊於期的人头,让我相信我能接近赵政,这样,刺杀会有把握。 于是,我带着徐夫人之剑,带着那孩子,准备去了。 易水之畔,渐离兄为我击筑而歌,我知道,如果刺秦不成,她一定会为我报仇,为什么要用她,因为——她是这辈子唯一爱我的女人。 只是,只有我知道她是女人——她长的——所以我会爱上丹。 丹,我知道你的眼神,你的期待。 丹,易水再寒,风再潇潇。 我去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