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扫地打水也点评 于 2022-5-17 12:23 编辑
答论金,谈谈康德的“道德法则”
康德有一句耳熟能详的名言:“有两种伟大事物,我们越是经常,执着地思考它们,心中就越是充满永恒新鲜,有增无减的赞叹和敬畏——我们头上的灿烂星空,我们心中的道德法则”。
康德所说的“道德法则”与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观念,不能混为一谈。古往以来的中国,是个重视私德,轻视公德的国家。国人愿意在修养私德上下功夫,而对公德则不够重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里的修身,主要指修养自己的私人品德。
私人品德与社会公德是彼此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没有良好的私人品德,就不可能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一些具备私人品德的人,未必会遵守社会公德。
私德,表现为爱、仁义、善良与诚挚。公德则表现为正义、公正、自由与尊重人的价值。由此可见,只有将“依附性人格”的道德抛弃,建立起以“独立性人格”为基础的道德观念时,道德的力量才会愈加强大,我们才会具备真正的民族精神。
康德认为:“道德法则决定意志, 符合法则的行为本身即是善的”,那么,什么是意志?康德所说的意志,即是纯粹的意志,而不是人的意念。
意志是纯粹的。 意念是则与经验混杂。
康德认为,当一个人论及道德时, 一定要先肯定有自由, 若无自由, 道德便不可能。自由是道德的要素, 意志自由是以理性为基础, 凡有理性者, 必然有自由。
何为自由?每个人的理解都不尽相同。中华文化不缺乏追求自由的传统。但是始终没有成为文化主流。1902年,北京大学首任校长严复先后翻译了《国富论》与《论自由》。他说:“人生而自由,他可以做任何他愿意做的事情,但是必须以不妨碍他人的自由为界限。”。此外,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蔡元培、胡适、陈独秀、鲁迅、梁实秋等人,从不同角度为推动自由主义发展都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如果没有自由,就难以谈论道德准则。而论金这个对自由侧目的先生,却谈论起康德的道德准则来,岂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