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国学堂 斋主的“醉爱红裙”,真是让人不耐烦儿!
查看: 2489|回复: 2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斋主的“醉爱红裙”,真是让人不耐烦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10-4-30 14: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本帖最后由 野妞 于 2010-4-30 14:47 编辑

 ——读斋主系列有感

  斋主的文一向是纵横古今,又引经据典,又洋洋洒洒,好像杯酒释兵权的都不是英雄,定要煮酒论英雄,雨夜话凄凉,兀自扯天扯地的缠绵不休,话说到尽,酒喝到醉,人恸到死,纠葛非要到离婚……不可。

       孙猴子一个筋斗云就能办到的事,非得让老唐一步一挪,翻山越海历经寒暑十七载,闯过九九八十一难方能取回真经,以昭显其虔诚、执着,以及圣经的昂贵和稀缺。

      
斋主聪明,一眼就看出我讽其《醉酒红尘》,系列八十一篇儿。

  斋主之《醉爱红裙》,又是一个长篇系列,估摸着是从头写起——由《女人的发》始。

  看了发之上下集,竟然看得累,略略的无味和索然,想来是没有投入情感的缘故吧。就好像是一份说明书,详细说明其构造功能型号及注意事项,尽则尽矣,没有意趣了。对于发的精采比拟,我曾看到过这样一种形容:

  女人对男人的情感,犹如发,长时想短,短时想长,如此千丝万缕,心有千千结。至此,言尽矣。就像苏轼写了“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之名句后,后人再咏月都绕道而行,言让老苏道尽矣,再无能出其右者。

  我不知道斋主预计如何把女人篇进行下去,倘若把女人的各个部件都这般拿古诗韵韵,俏皮话侃侃,然后加点佐料调味儿,我不知道别人喜不喜欢看这种品格的文,我是极不耐烦看的。

  一向认为,文应该是有感情的,有对像的,有情感的载体,它应该抒发自己的喜怒哀乐,能打动人的应该有“情”,既便到了此时无情胜有情之地,那也是一种“哀莫大于心死的、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的入定境界,在我眼里,那也是一种至情至性的极致和淡定。

  曾经在天涯看过一个的哥的系列自述,很长的日记形式,点击率颇高,我也是极爱看的。倘若该的哥天天拿今天、昨天、后天载的客人,光论其五官长相,身材肥瘦,然后加以说明评鉴,无非就是一个人物百科全书吧,想来也是没啥趣味的。的哥对每个客人都有自己极为鲜活的观感和活泼泼的描叙,典型有趣的事例,令人尊敬和切齿的客人,他们的各种小动作,语言神态的描述,他对一位客人有这样精彩的描述,令我反复回味:

  “那种习惯性的,不卑不亢的礼节,连同一种不经意流露的气质和教养,裹挟着的无形的压力,往往令我自惭形秽。”

  该的哥论博古通今、诗词歌赋、博览群书,和斋主不在一个层次,大概是高中生与博士生的区别吧。我想说明的是,喜欢看那些有血有肉的真实而精采的描叙。它可以不必文采裴然,也不必高深莫测,更不必引经据典,可一定能让我感到有引力有兴趣,仿佛不看就会惘过一曲天籁,错失一顿美味,遗落一件心爱。

  再拿斋主心仪的长发举例,长发飘飘,男人至爱。可那可爱的东西,如果两人相拥而眠时,真是太不方便了,会常常被对方硕大的脑袋压住,动辙扯得生疼。我不知道别人的老公是如何热爱长发的,反正我老公就不爱了,说,满枕头全是你的长发,让人只好落枕。

  然后到了秋冬季节,客厅啊妆台啊,床上了,落发丝丝,掂来又有,有了还掂,光处理这些丝丝缕缕的缠缠绵绵就令人发晕了……

  咋觉着俺比斋主写得好呢?多富有体温和人情味啊

  恩,先写到这吧,只用了一二三成功力,怕劲使大了,万一一砖头给拍死了,那些哭的嚎的骂的挠得。。我老人家怎么受得了,是吧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10-4-30 14:48 |只看该作者
:dizzy: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0-4-30 15:20 |只看该作者
;P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0-4-30 15:25 |只看该作者
我特别期待斋主能站起来PK下。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0-4-30 16:48 |只看该作者
看看动态吧。先给她个高亮,然后再给她加精。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0-4-30 17:00 |只看该作者
祝五一节快乐!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0-4-30 18:06 |只看该作者
找半天在水底下呐。。
还没狠批我,手下留情呢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0-4-30 20:07 |只看该作者
除了题目以外,很有斋主味,连排版都像。:D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0-4-30 21:14 |只看该作者
不耐烦你妞也得受着!怎的,还想打架呀?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0-4-30 22:30 |只看该作者
看看动态吧。先给她个高亮,然后再给她加精。
星卒斋主 发表于 2010-4-30 16:48

以德报冤啊?真高!;P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0-5-1 21:24 |只看该作者
如此不耐烦貌似另一种耐烦,鸡蛋里挑骨头,两强相争。在很多时候“对手”的强大正显示了自己的力量。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0-5-1 21:3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杨潇 于 2010-5-1 21:46 编辑

祝朋友们五一节快乐!{:1_85:}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0-5-1 21:4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杨潇 于 2010-5-1 21:47 编辑

网速不好,总是发重了帖子。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0-5-2 10:32 |只看该作者
看了发之上下集,竟然看得累,略略的无味和索然,想来是没有投入情感的缘故吧。就好像是一份说明书,详细说明其构造功能型号及注意事项,尽则尽矣,没有意趣了。对于发的精采比拟,我曾看到过这样一种形容:
————————————————————
这,真的打起来了?
星星是我的恩师也,悍马是我的偶像也,帮谁是好?
容我想想先~~~~
可能时间比较长,一年半载拿不出个态度来,包涵哈;P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0-5-2 10:3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淡淡一片云 于 2010-5-2 10:36 编辑

一向认为,文应该是有感情的,有对像的,有情感的载体,它应该抒发自己的喜怒哀乐,
————————————————————————
星星啊,你个没眼力见的!!!!!:o
悍马都明似了,醉爱红裙,要改成醉爱樱花,脑子涅脑子。;P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0-5-2 10:36 |只看该作者
斋主的“醉爱红裙”,真是让人不耐烦儿!
————————————————————
嗯,斋主的”醉爱红裙”老是不爱我家悍马姐姐,真是让人不耐烦~~~:o:D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0-5-2 16:18 |只看该作者
:victory:如果你们打架的话,我先看着,到最后再告诉你们我站在谁那边较好!;P免得得罪了强人!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0-5-2 22:29 |只看该作者
强强相对, 有的欣赏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0-5-3 07:54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0-4-30 14:43

五月台风即将登陆???

貌似风平浪静嘛。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0-5-3 15:16 |只看该作者
能去读说明还没厌烦~;P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10-5-3 16:57 |只看该作者
老马现在也跟俺一样好脾气了:lol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10-5-3 19:40 |只看该作者
都是有心人,佩服。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0-5-3 21:11 |只看该作者
老马现在也跟俺一样好脾气了:lol
香姐 发表于 2010-5-3 16:57

你那叫逆来顺受,我这叫不屑一顾,能一样吗,K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0-5-5 12:30 |只看该作者
这么精彩的贴子!:lol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0-5-5 12:31 |只看该作者
这人表达感情啊,有的人是正着,有的人是反着。
我啥也没说啊,
妞妞!;P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0-5-5 12:32 |只看该作者
我也觉得斋主的“醉爱红裙”有点问题,
女人只有男人醉了才爱吗?
不醉时更爱才对!;P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0-5-5 12:33 |只看该作者
哦,理解错了,是爱女人爱的醉了!:lol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0-5-6 08:40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不是欲扬先抑:o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10-5-6 10:28 |只看该作者
恩,先写到这吧,只用了一二三成功力,怕劲使大了,万一一砖头给拍死了,那些哭的嚎的骂的挠得。。我老人家怎么受得了,是吧
----------------------------
绝对的另类夸赞
我老人家有点不聪明也看出来了:lol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