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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讲义:法制和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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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法制和法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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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4 07: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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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名词。法制=法律制度。法制建设,完善法制,推进法制体系化,改革完善法制体系……种种说法,即以法律制度本身为核心内容。

法治:动词。法治=法的运行。包括两个方面:

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公法,中国常用的说法是“依法行政”

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与个人自由相关。自由,即不违法。

直接了当,言尽意远。




闲扯几句街谈巷议。说起法治,有些人不能像我上述一样言简意赅,只好生搬硬套,说什么rule of law rule by law。自己心里不明白,换八种英语也还结巴,甚至哑巴,像那谁;心里明镜似的,用白话土话也能说明白,比如我。

所谓法治,相对与人治,神权,王权。分别举三个例子:

什么是人治?法律制度是好的,但是具体做事的基层单位和人员不依法行政,吃拿卡要,小鬼难缠即人治。

什么是神权?伊朗有民选总统,做事却又得看宗教领袖霍梅内伊的眼色儿,这就是在法制之上有神权,法制仅仅是宗教领袖的工具。

什么是王权。皇帝说的话就是法制,言出法随,一句顶一万句。王权高于法制。

法治国家里,依法行政,法制最高,法制之上没有王权与神权,法制之中没有小鬼当家。




只要是法,总会有漏洞,总会闹别扭。想象家里铺床,方正的床垫外包一个床罩,四个角上无论如何都有扭曲褶皱。床罩和床垫永远不会严丝合缝儿。床罩好比法制,床垫好比现实社会。现实生活的垫子要想实现法制之罩的完美包覆,很难。指不定哪个地方会扭曲,会起皱,会露个破绽。

以美国为例。美国最初从欧洲新教徒移民而来,以资本主义精神脱离旧大陆的皇权,以新教伦理和清教徒的理性超越神权,建立起三权分置的新合众国。大清帝国的李合肥到访,盛赞美国之治,直欲媲美中国的三黄五帝大同世界。

200多年以后,巅峰上的美国,还不是給它T47一个脱口秀演员合法地闹得扭七别八?法治固然不错,却又经常错位。天道有常,人道无常,法制与现实社会之间必然会有大大小小的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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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5-3-24 08:05 |只看该作者
喊@战斗鸡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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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5-3-24 08: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早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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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5-3-24 08:3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战斗鸡 于 2025-3-24 09:23 编辑
寒假 发表于 2025-3-24 08:05
喊@战斗鸡来学习


       你应该圈 @绝对不主流@公理力 来学习。
  
  这个话题,他俩给楼主提鞋都不配。
  
  小徐这几年确有进步,但原地踏步的地方仍然很多。
  
  这是传统文人思维固有的局限必然注定的,就如你一样。
  
  你看不出不主流和公理力俩其实是被我按地上摩擦得毫无还手之力,拜托就别来碰我瓷。
  
  而小徐这篇缺点也很明显。古语说成也萧何败萧何。主帖成也通俗,败也败在通俗上。
  
  这种专业话题,通俗的类比或者口语,可以当配料,但不能当主菜。一旦完全通俗,无理论深度,就失之于浅薄了。说到底,这还是传统文人思维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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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5-3-24 08:4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战斗鸡 于 2025-3-24 09:13 编辑

      楼主这个,没有我主帖说不到的,只有她说不到我说过的。
  
  第一节梳理不准确。专职社会同样也能做到相当程度上的法无授权不可为,以及法务禁止皆可为。
  
  第二节有点意思了,但仍然失之于抽象笼统。谁都知道皇权神权的人治,跟现代社会的法治不同。但究竟不同在哪?主帖并没明确阐述。
  
  第三节说只要是法就不免有漏洞,这种空话套话,根本不用主帖来重复。当然,客观上可以起到狠扇 @公理力 乌托邦说的耳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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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5-3-24 09:0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帖里小徐对人治的理解还不够
人治,贤人政治,圣人之治,不是小人枉法有法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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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5-3-24 11:36 |只看该作者

这么说,看是不是法治就行了,

法制各国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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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5-3-24 12:0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3-24 11:36
这么说,看是不是法治就行了,

法制各国都一样

每个国家都有各自不同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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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5-3-24 12:03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3-24 12:01
每个国家都有各自不同的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的内容不同

而法治和不法治区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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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5-3-24 12: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3-24 12:03
法律制度的内容不同

而法治和不法治区别很大

不法治,指人治或德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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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5-3-24 12:58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3-24 12:16
不法治,指人治或德治



文明的标志就是:
(这么用,就区分了吧?)

看法制是不是健全
看是不是实行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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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5-3-24 13: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3-24 12:58
文明的标志就是:
(这么用,就区分了吧?)


法制是否健全,是否法治社会(不能对百姓法治,组织内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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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5-3-24 13:23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3-24 08:45
楼主这个,没有我主帖说不到的,只有她说不到我说过的。
  
  第一节梳理不准确。专职社会同样 ...

什么是人治?法律制度是好的,但是具体做事的基层单位和人员不依法行政,吃拿卡要,小鬼难缠即人治。

这明显是不懂装懂的法盲语言,你高隐连这等捡起芝麻丢了西瓜的低级错误都看不出来,还好意思腆着个蠢脸侈谈这个话题?

就你高隐这等丢人现眼的假货色,确实给公某提鞋都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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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5-3-24 13:34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3-24 13:23
【什么是人治?法律制度是好的,但是具体做事的基层单位和人员不依法行政,吃拿卡要,小鬼难 ...

在哪呢?我怎么没看到这句话?有什么不满跟知音说去,不用跟我说。这个精华不是我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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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5-3-24 13:35 |只看该作者
我就看到第三节好像在抽打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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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5-3-24 13:5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战斗鸡 于 2025-3-24 13:59 编辑

什么是人治?法律制度是好的,但是具体做事的基层单位和人员不依法行政,吃拿卡要,小鬼难缠即人治
—————————————
哦,看到了,在第二节。就一行字,不起眼,没注意。
这确实是个很低级的硬伤,代表了楼主一贯的想当然乱下结论的文风。
人治,分明是圣人之治,哲人之治的意思。
但总体来说,主帖还是比你宫丽丽那些惨不忍睹的回帖中所暴露出来的蹩脚见解,要强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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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5-3-24 18: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么释义人治还是笫一次见,果然是独出机杼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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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5-3-24 18: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3-24 13:58
什么是人治?法律制度是好的,但是具体做事的基层单位和人员不依法行政,吃拿卡要,小鬼难缠即人治
——— ...

又认真看了一遍,最后这段也是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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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5-3-24 19: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3-24 13:34
在哪呢?我怎么没看到这句话?有什么不满跟知音说去,不用跟我说。这个精华不是我给的。


加精又加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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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5-3-24 19:08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3-24 19:05
加精又加错了?

宫丽丽不服,不管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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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5-3-24 19:20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3-24 19:05
加精又加错了?

一点都没错。加精代表鼓励,不管帖子的文采、思想性、专业性等等任何一点值得学习借鉴,都可以也应该加精。
加精不是对文章观点的背书。
公教授是个死脑筋,非要认为精华就代表版主同意作者观点。她的说法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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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5-3-24 20:0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5-3-24 19:20
一点都没错。加精代表鼓励,不管帖子的文采、思想性、专业性等等任何一点值得学习借鉴,都可以也应该加精 ...


嗯哪,我也是这么想的(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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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5-3-25 07:20 |只看该作者



回头来看看,我的真知灼见在受埋汰~

看来暂时难被理解,謹建议记住我的话,那是唯一正确的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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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5-3-25 08: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5-3-25 07:20
回头来看看,我的真知灼见在受埋汰~

看来暂时难被理解,謹建议记住我的话,那是唯一正确的解说


报告,老梁说要把你笑死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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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5-3-25 08: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3-25 08:07
报告,老梁说要把你笑死在这里……

老梁是架秧子起哄
徐教授这帖对概念理解除了人治(未能从社会政治角度考虑,使用了日常生活举例说明),都大差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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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5-3-25 08:31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3-25 08:21
老梁是架秧子起哄
徐教授这帖对概念理解除了人治(未能从社会政治角度考虑,使用了日常生活举例说明), ...



但是具体做事的基层单位和人员不依法行政,吃拿卡要,小鬼难缠即人治。
======
对我来说,最好是大家都拿日常生活来举例,才不会显得那么晦涩难懂。
当然了,如果举错了就是误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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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5-3-25 08: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人类在没有社会分工的部落氏族年代,是人治,没有法律,酋长族长以智者长者身份发号施令
有了社会分工就需要有法律规范社会经济秩序,人类进入了城邦文明,产生了法制,开始施行法治,因为法制建设不完善,只能对重大社会行为进行约束,也养不起覆盖全社会的执法人员,此时的人类社会是人治、法治、德治的混合体,由于标准不一,巫师占卜的神权政治就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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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5-3-25 08: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步入王权社会,依然是人治法治德治加神权的混合体,区别是中央集权(中国秦制)还是封建(欧洲诸王),马哲的历史五段论是瞎扯蛋
到英国大宪章运动后,人类开始步入法治社会,法律被放到至高无上地位,神权皇权一并干掉,但即便如此,法治社会也无法完全剔除人治因素,比如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总统的赦免权都具有显见的人治特征(会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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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5-3-25 08:48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3-25 08:36
人类在没有社会分工的部落氏族年代,是人治,没有法律,酋长族长以智者长者身份发号施令
有了社会分工就需 ...



这段总结陈词我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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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5-3-25 11:11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3-24 13:58
什么是人治?法律制度是好的,但是具体做事的基层单位和人员不依法行政,吃拿卡要,小鬼难缠即人治
——— ...

这也不是什么硬伤,基层人员本身代表的就是政府,基层人员不依法行政相当于有法不依,也是一种不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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