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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记忆
第一章 那一年我十六岁(上)
我不想在这个故事的开始就陷入一种所谓的“格式化”的模式,必须要把时间,地点,人物,故事都交代得一清二楚,说实话,那不是我喜欢的写作风格,多数的时候,我喜欢一种信马由缰自由驰骋的感觉,让思绪跨越时空,让思绪在“过去时”和“现在时”之中转换,我相信随着情节和故事的展开,这貌似纷乱的故事,终究会条理清晰。
那么我就从一九七三年的某个冬日写起这个故事。
已经进入严冬,在一座城市最北部山区的偏远农村,这个早晨阳光费力的穿透厚厚的冬日云障,稀疏而执著的洒在能照顾到的角落,地上的积雪并不厚,这个冬天没有过多的降雪,却出奇的寒冷。用北方人的话说:滴水成冰,嘎嘣嘎嘣的。
我很早就醒来,扒着窗户看着外面的天,窗台上,我家的那只从城里带到乡下的大花猫傲然的站在那里,很友好的朝我摇动着尾巴。我喜欢小动物,大概就是与生俱来的。就是如今走在路上看到可爱的猫狗我都会停下脚步逗逗它们。
在我今天上班的路上,依旧能看到这座城市的街头巷尾游曳着许多流浪狗,在我居住的小区里,游荡着许多流浪猫。我们会把吃剩下的鱼骨头等收集起来,然后去喂它们,日子长了,这些流浪的猫早已经把我们视为“知己亲人”,看到我们会蜂拥而至,从不惧怕。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对那些“遗弃者”有着一种说不出的愤怒,既然养了就不应当遗弃,这不是责任但是是起码的道义和担当。
我不是一个优秀的孩子,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在读小学的时候,班级里的任何活动我都不愿意参加,但是我非常喜欢看着同学们表演。我也从小到大没有当“干部”的欲望,唯一记忆清晰的参加过的小学时代的活动,就是所谓的“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而我在其中不过是一个举着红宝书跳忠字舞的一员而已。许多年后的一天,我在我的一个小学的同学家中发现了一张我们这个“宣传队”的合影,我甚至有些茫然的努力的在那些无比稚嫩的脸庞之中寻找我。终于看到我怯生生地站在前排的最边上,却无比虔诚的把红宝书端举在胸前,我几乎哈哈大笑,但却又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间断的中学时代,我唯一当过的是“语文科代表”,这对我来说是唯一名至实归的“职务”,因为我的作文从来都是最好的。多数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即便是在哪个文化沙漠的年代,也丝毫不影响我读书的兴趣。除了反复的看从城里带来的那些书,还有的就是在乡下的同学或者老乡家借来的书。
上中学的时候,因为离家太远(二十多里路)我曾经选择了一段时间的驻校。在那段日子里,我常常在晚上的宿舍里,点着煤油灯,看着从老乡家,同学家借来的书,《三侠五义》《大八义》《小八义》《薛仁贵征东》《郭子仪征西》等等,有很多都是线装的,不折不扣的“封资修的黑货”。我却经常是秉烛天明,然后胡乱洗把脸,走进教室,结果惹得全班同学笑成一团,我自己还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直到后面的女同学把她的小镜子递给我我才知道,原来这一夜烟熏火燎,再被我胡乱的用水的涂抹,我的脸几乎就是一个正宗的“花脸”。
终于有一天,校长在全校大会上,声色俱厉的,不点名的说了我,“有的同学不好好学习文化知识,专门看封资修的黑货,你能成为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么?”同学们几乎把所有的目光都注视了我,那一刻我有点如坐针毡的感觉,但是,那感觉很快就消失了。
文化知识?我学过么?或许真的学过,或许就根本没学过。我一直很执拗的认为,我最多的知识不是在学校教室课堂获得的,而是在社会这个大学校学会的。
中学是我学生时代最滑稽,最搞笑,最无奈的一段日子。当我们正在教室学习的时候,操场的播音喇叭响了,校长操着我们熟悉的“乡音”告诉我们,马上去操场列队集合,去公社的桥梁建设工地劳动去,这一去就是三天三夜,我们吃住就在工地上,那座拱桥毁于十几年前的一场特大洪水,但是,它的残垣依旧在那条河之中。城里的孩子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农村的孩子们更结实,更熟练,更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在背石头的时候,人家都知道用垫肩垫在肩上,所以他们可以背很多次,我们则直接和坚硬的石头亲密接触,结果可想而知,几乎血肉模糊,就这样还要坚持。
以至于去农田劳作,构筑大寨田,修水渠,拖柴草之类的事情更是经常性的。所以,我们正儿八经坐在课堂里读书学习的日子几乎屈指可数。而就这样,还有着每周三次的“农业课”。教我们农业课的老师是学校年纪最大的老师,他教了一辈子书,据说校领导安排他教农业课的时候,老头接过教材眼睛都直了:“这我从来没教过,没学过,怎么教啊?”我一直笃信我们的那个校长绝对是一个毛主席语录的高手,他张口就说:“毛主席说了,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得,就这一句话把老头噎的老老实实放下他教了一辈子的语文课,转行教农业课。
我一直颇自豪于自己的记忆力,尽管那荒诞不堪的岁月,那滑稽万分的年代,就算是农业课我也“收获颇丰”,比如至今我还能清晰地记得《农业八字宪法》的核心是:土肥水种密保管工。有一次同学聚会我讲解给大家听,同学们几乎瞠目结舌,后来他们一致认定,其实我是颇具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农民潜质的,所以未能如愿以偿,完全是岁月的缘故。一个同学端着酒作出惜才的样子:“可惜啊,你如果留在农村如今可能就是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自给自足的楷模了。”我锐利的反击到:“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而愚蠢的军队是不可能战胜一切敌人的。”于是大家哄堂大笑,笑出眼泪。
老教师的农业课是我们最快乐的课堂。老头每一次都是照本宣科的,一字不差的把课本的内容复述一遍,然后例行公事的布置作业。看得出来老头对这门课的反感和抵制。于是同学们之间也不再把这堂课当成正经的文化课,在讲到我们伟大的成果的时候,一个同学明知故问的问老头:老师啊,你说那个人工合成胰岛素是怎么回事儿啊?老头知道这是捣乱,不搭理他,结果我这同学不依不饶,第二次发问,老头终于愤怒了,把书朝着讲台上一摔,我告诉你:“人工胰岛素就是人弄出牛了”(注:我国的首例人工胰岛素合成的是牛胰岛素)全班沉寂了片刻,接着就是哄堂大笑,笑声几乎掀翻了教室的屋顶。老教师的一句话几乎成为我们男同学打趣地常用语:“你牛,你都能弄出牛。”
很多年后的一天,我故地重游,在同学家热乎乎的炕头上,几个同学举杯畅饮,炕檐下摆了一地喝光了的“口子酒”的空瓶子,大家都有几分醉意了,不知道如何又说到这个故事,于是几个四十多岁的爷们,笑出眼泪干光了杯中的酒。
那个其实一直很和蔼可亲的老头,那个极不情愿教农业课的老人家,早已经往生,但是,那些往事,却如同不经意的锋利的刀子掠过我们的记忆,深深地刻在了记忆之中,挥之不去,伴其一生。
在被校长不点名批评之后,我对这座学校,对所谓的学习,对没完没了劳动课,产生了深深的厌倦感,有一段时间,我早晨背着午饭出门,随便就逃学跑到大山深处游荡一天父母以为我去了学校,而学校对我这样的学生来不来也采取了一种放任的态度。我大概前后逃学了能有三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我多数还是选择去老乡家借书,然后自己就在大山里,找一个向阳的地方快活的读着,饿了有中午的饭,渴了有清澈的山泉,那真是一段快活的日子。
但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我逃学的事情终于被父母知道了。当然是被人“出卖”了,父母几乎不相信我这样一个从来不惹事生非的孩子,会有这样的举动,所以,当父亲有几分震怒的逼问我:为什么的时候,我用沉默拒绝回答。
我的血型是O型,在很多年后我看到相关性格及血型的分析,觉得是相当有道理的。一般说来,0型血的人性格之中都有着强烈的自我主张,不愿意被压制。
几十年后的今天,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一直在问自己,当年的那个选择是正确的么?为什么这样选择?
“为什么逃学?”父母厉声地追问。
“没意思”。我用最简短的话回答他们。
“学习没意思什么有意思?”父母依然不依不饶。
“什么也学不到就是没意思。”我丝毫不退。
“那你想干什么,留在农村当农民?脸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父母也不退却。
“不可能,我不会选择那样的生活。”我的回答有些冷,也让父母面面相视无言以对。
这一年我即将十六岁,站在了一个人生的十字路口,我拒绝读书,其实是拒绝读那种所谓的“书”。一个人的人生,注定会走过无数的十字路口,或许每一个路口都可能决定你一生的命运,决定你未来的人生。但是,我们谁也没有那种未卜先知的预判能力,更多的时候,我们就是在彷徨和徘徊之中或迷失,或前行。
父母开始为我发愁,为我的未来发愁,为我的人生发愁。
我?当然是少年不知愁滋味。吃得饱,睡得着,偶尔高兴了就跑到学校找一些要好的同学玩。学校对我们这群属于寄读的学生也不是很严厉的管束,所以,即便我逃学旷课的数月,学校也没做任何处理,我所能做的就是最开始的时候,编造了无数煞有其事的假条,或许是这些假条让我躲过了那些处分。但是,我还是对那些老师们心怀深深的感激,学不到东西不是他们的错,他们都是一些很专业的老师,大都是师范院校毕业的,教书是他们一生的职业,他们当然希望自己的桃李满天下,而不是歪瓜裂枣。
几天前,我在上班的路上,看到一对母子,上小学的儿子哇哇大哭,边哭边喊:“我不去上学,我讨厌学校。”看着一脸无奈的母亲,我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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