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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慕容秋水 于 2011-3-30 17:56 编辑
回应灵之舞:
灵之舞指责醉笑的帖子,好几天以前就看到了。 之所以一直没回应,绝对不是漠视,而是一直没有时间上网。不知道这会不会让自以为是的灵之舞沾沾自喜,醉笑害怕了。
灵之舞的帖子,是典型的杂谈“砖帖”,拍砖不是讲道理,而是扣屎盆子,不管你是什么人,只要得罪了他们,你就是小人,是无赖,是垃圾,是伪君子,是傻B,是弱智,无一例外。
而灵之舞
因为过去有过争吵,再见面时,醉笑主动道歉,被灵之舞“忍不住爆笑”:这“太岳不群”了;
怕我们家的傻小子慕容秋水跟灵之舞争吵起来,醉笑特地恳求”高抬贵手“,被灵之舞看成“知道我的来意”而害怕。
灵之舞说:如果一个拉黑自己的人突然出现,并且对一个曾经引起极大争执的问题再次表露微词,你就算再“善良”也该明白我的用意。
你让我不寒而栗。
可怕!几句争执,就如此嫉恨至今?
可悲!扭曲的灵魂,已经根本无法理解别人的善良了。
可耻!曾经发誓“永远不再过问别人的感情问题”的灵之舞,时隔一年,用如此无赖的理由——醉笑帖子里的“她”是我的朋友——挑衅醉笑。
可笑!论坛的基本功能,就是发帖、评贴。哪个帖子不涉及生活?哪个故事没有人物?论坛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要保护版友的隐私权。你还整出了一个“帖子里的“她”是你朋友!”——考据帖子的作者和帖子里的人物是生活中的某某人,这本身就是侵犯别人的隐私权,你明白不?
灵之舞,来给我举证:你拿什么证明,帖子里的“她”就是你的朋友?
如果你证明不了,就闭上你的鸟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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