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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反方帮辩】在当代中国谈卖淫合法化是极其荒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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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帮辩】在当代中国谈卖淫合法化是极其荒谬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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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6 12:2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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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新闻还是刺痛了眼睛,警方查禁一处明是足疗却是做暗娼的地方,不大的房间,女人还带着六岁的儿子,一边是男女,一边就是孩子。心不是疼,是痛的无话可说。单纯指责讨伐母亲有意义吗?堕落的人生,人性的扭曲,谁是谁的原罪?天真烂漫的儿童目睹成人的一幕幕丑陋,这个社会究竟是哪里病了?大地还是人?
突然想起法国作家佛朗西斯.加尔科的作品《卖花女郎》,一位十二岁的小女孩,借卖花招徕男士做肉体生意,可那是在上个世纪的资本主义社会”这是去年暮雪看到一则新闻后写的文字,今天就从这说起。

   卖淫为何不能让人接受?因为从根本说,这是一个对身心摧残很大的职业,没有几个人女人生来就愿意做这种工作。有部分女孩贪图享乐,纯粹处于无知,不懂此职业的高风险。我接触的一个年纪23岁的宫颈癌女病人,貌美生活高消费,18岁从南方老家出来就做这种生意,23岁患了宫颈癌,宫颈癌的发生和性伴侣的增多有直接关系,如果当初能预料到这个结果,无论挣多少钱,相信她也不会做。笑贫不笑娼是什么社会?整个社会放纵情欲,一切跟着感觉走,欲望走,会走到哪里去?
   
   近几年来,出现了鼓噪卖淫合法化的杂音。尤其不可思议,竟有全国人大代表连续九年提出建议,使卖淫合法化的主张从幕后走向前台、从私下走向公开。毋庸置疑,在当代中国,谈论卖淫合法化是极其荒谬的。

    1、中国搞的是社会主义,从制度安排上不可能使卖淫合法化。在旧中国,一些迫于贫困的女子从卖唱到卖身,身心均遭蹂躏。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禁绝娼妓业,改造娼妓,使娼妓以崭新的面貌重回社会。在当今中国,妇女地位得到极大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倡导并创造条件,使人民群众包括女同胞体面地工作和有尊严地生活,这是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这一大的背景下,怎么可能实行卖淫合法化呢?从法律方面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1条规定,禁止卖淫、嫖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8条至362条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及相关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同时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排除了卖淫合法化的可能性。

   2、传统的伦理道德根深蒂固,卖淫合法化没有伦理和民意基础。自有人类文明史以来,社会大众和主流社会始终把卖淫活动视为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违反了公认的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它污染社会风气,诱发犯罪,影响社会稳定。究竟有多少人支持卖淫合法化?我相信这是极少数人。再假设,果真有一天卖淫合法化了,那些极力主张卖淫合法化的人,他们愿意看到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从事这一合法的职业吗?我同样相信他们不愿意看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违反伦理和缺乏民意的卖淫行为,不可能有合法化的结果。

   3、卖淫合法化并不美好,只会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和犯罪案件。主张卖淫合法化的人,列举了一大堆理由:什么关注人性、减少性病、减少犯罪、维护稳定等等。其实,这些理由根本站不住脚。试想,一个人性饥渴了,就可以到合法的卖淫场所解决问题,这样就可以减少性犯罪;那么,如果一个人饿了缺钱花了,饭店、银行是不是也可以把门敞开,随人所愿,免得发生偷盗、抢劫等案件?事实上,一旦卖淫合法化,人们在性生活上更加开放和随意,由此而引发婚姻家庭更加不稳定,与性交易相关的其他社会问题和案件也将更加突出。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人,自律是做人的核心,当下社会道德下滑严重,各种陋习丑闻不断,严重污染下一代青少年的心灵,更不断冲击人们心灵承受的底线,但有些底线坚守是为了让社会更和谐,让人们生活更好。卖淫倘若合法化,简直是真个社会败坏堕落到登峰造极的标志,说它贻害无穷,祸国殃民也不为过。

     追求美好生活是每一个人生存的愿望,体面的生活,幸福的活着,健全的家庭,更是每一个女性矢志不移的追求,希望女性朋友自尊自立,用自己的双手来创造幸福的生活,希望政府能创造更多更好的工作机会给女性,同时,加大对贫穷地区的帮扶力度,让广大落后地区真正脱贫致富过上好日子,而不是饮鸩止渴,堂而皇之的把此合法公开化。这次人代会,类似这等议案再次胎死腹中,是顺民心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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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3-3-17 10:38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6 12:51
是的,比如长期离家在外的打工者春大少就可以安心花钱购卖性服务了。。

一个离家在外的打工者,他承受的是远离亲人的痛苦。亲人团聚的情感需求是嫖娼能替代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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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3-3-17 08: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暮雪 发表于 2013-3-17 08:08
现在不一样整理吗?为什么都要等到合法?我看就是某些方面甚至整个社会的一再纵容,导致某些丑陋越演越热 ...

你说的有一定道理,但对于卖淫嫖娼和贪污腐败还应区别对待,前者在非法的状态下反而衍生了更多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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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3-3-17 08:08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18:04
主张合法化,并不否认卖淫败坏社会风气,现在中小学、幼儿园门口就有按摩房、花枝招展的小姐,如果合法化 ...

现在不一样整理吗?为什么都要等到合法?我看就是某些方面甚至整个社会的一再纵容,导致某些丑陋越演越热,现在不要说这该清理,包括贪官腐败也该重罚重责,只有末日王朝,才可见处处狼藉,堕落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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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3-3-16 18: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梦河阳鱼 发表于 2013-3-16 17:55
本来就不能合法化,影响社会风气,助长惰性成长,影响一个长效的机制发展,让腐败更加猖獗,政令不统一。
...

主张合法化,并不否认卖淫败坏社会风气,现在中小学、幼儿园门口就有按摩房、花枝招展的小姐,如果合法化了,肯定不会让性服务的场所开在这些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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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3-3-16 17:57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6 17:50
那你继续看看我方三辩,相信你会理解并支持我方观点的。谢谢

三辩的观点就是卖银人苦大仇深,支持立法管理,但没有说应该合法,所以支持,因为介正是正方的结论。{:soso_e113:}
介点我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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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3-3-16 17:55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17:16
本来反方的观点挺有利的,这么一极端,可就背道而驰,得不偿失了。现在卖淫嫖娼是违法的,你把它上升到十 ...

本来就不能合法化,影响社会风气,助长惰性成长,影响一个长效的机制发展,让腐败更加猖獗,政令不统一。
笑贫不笑娼是从思想上的腐败。
不是富裕,就能代表富有。一种文化必须得传承,一种信念必须得建立,一种信仰才会崇高和诞生,或更有希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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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3-3-16 17:46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17:46
那毛主席活着时,每家生十个八个孩子还很光荣了。现在超生就违法了,要受惩罚了。以前合法的,不一定永远 ...

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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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3-3-16 17: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暮雪 发表于 2013-3-16 17:39
其实也谈不上背道而驰,当初解放后不是这样做的吗

那毛主席活着时,每家生十个八个孩子还很光荣了。现在超生就违法了,要受惩罚了。以前合法的,不一定永远合法;现在违法的,将来很可能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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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3-3-16 17:43 |只看该作者
暮雪 发表于 2013-3-16 17:40
我们就事论事,不要扯到自己人身上

这是换位思考,是就事论事的一种方式,完全没有其他意思{: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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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3-3-16 17:42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6 17:36
合法并不意味着伟大光荣正确,俺耐心再跟你说一遍,只说这一遍了啊

我是看着你们的帖说的,尤其一二辩,说得人热血沸腾嘀,我也只说一遍,拜托美女看看你们正方帖子{:soso_e113:}
别再矛盾啦,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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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3-3-16 17:40 |只看该作者
苡荭园 发表于 2013-3-16 17:27
当去嫖被认为是伟大合法的事情后,只要条件可以为啥不去,你问问你老公

我们就事论事,不要扯到自己人身上{: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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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3-3-16 17:39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17:16
本来反方的观点挺有利的,这么一极端,可就背道而驰,得不偿失了。现在卖淫嫖娼是违法的,你把它上升到十 ...

其实也谈不上背道而驰,当初解放后不是这样做的吗{: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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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3-3-16 17:27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6 17:13
按照你的逻辑你家老公没去卖淫场所是因为你老公很穷?如果攒够了呢?

当去嫖被认为是伟大合法的事情后,只要条件可以为啥不去,你问问你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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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3-3-16 17: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梦河阳鱼 发表于 2013-3-16 16:58
比如在某个时段进行发放救济或资金补助,自愿退出,给予安排工作。而一旦时间到达某年某月某日,就严格执行 ...

本来反方的观点挺有利的,这么一极端,可就背道而驰,得不偿失了。现在卖淫嫖娼是违法的,你把它上升到十恶不赦的犯罪,恨不得把它赶尽杀绝,这不是科学的态度,也不是发展的眼光。问好梦河阳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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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3-3-16 17:06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6 16:56
看到金花的原提问,没关系,这个问题可以问,不过我想问问金花,你家相公出差你会不会交待他不许去嫖娼呢 ...

糊涂,这个话题俺向你道歉,俺错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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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3-3-16 17:00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13-3-16 14:12
反方辩友总是把卖淫合法化理解成鼓励大家去卖淫,这是一个智商问题不?


  
  哈哈,相信卖淫合法后,万一合法的门槛定得低,那将会大街小巷比比皆是,以前去混,还要偷偷摸摸,现在是背着解放人性的光环去扶贫的义举,估计介情况不是百分百,起码也有百分之五十的都会去,这钱还是有的,这面还是能行的{:soso_e113:},哪有不吃腥的猫呀,只是看看介得代价值不值。

  不信,大姐,今晚您可以试试问问您那位,看他囧么看

  万一这合法化的门槛定得高的,那肯定会有许多隐藏的非法卖银,那不又是回到原点?那还有啥意义?

  介都想不到,不仅是智商的问题,可能先天就有问题,是不,美丽的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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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3-3-16 16:58 |只看该作者
比如在某个时段进行发放救济或资金补助,自愿退出,给予安排工作。而一旦时间到达某年某月某日,就严格执行,处以个人或团伙,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处罚,涉及团伙作业,一律给以劳教、判刑并处重金,我相信这个社会风气一定会干净的。回归本真,回归安静!不再浮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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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3-3-16 16:47 |只看该作者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3-16 14:41
我看过一个报道,说现在有比较贫穷农村地区的女孩子开始是去发达地区打工,后来嫌苦怕累来钱慢,

就开始 ...

这是社会普遍现象。你们在这如此辩论,还不如银大一个政令。如何从根抓起,从思想抓起,从上到下,从下到上,思想统一,合理执法,什么事情都不能一刀切。特别是地方不要拿着鸡毛当令箭,应根据地方合理执法,情理引导,思想疏导。设定一个范畴,设定一个时间进行摸排清查,建立一个合理的机制,一旦再犯,必定重罚。
这样有一个缓冲空间,既可达到和谐统一,又传达政策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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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3-3-16 15:09 |只看该作者
来自水星球 发表于 2013-3-16 15:05
刺激一下!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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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3-3-16 15:05 |只看该作者
暮雪 发表于 2013-3-16 14:56
各为其主,各有立场,谈不上卑鄙

{:soso_e113:}刺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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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3-3-16 15:03 |只看该作者
东风再起 发表于 2013-3-16 13:07
那些提倡合法化的人大代表,就是披着羊皮的狼,带着人性的面具,表面为国家多创税收收入,实是想官员多个消 ...

应该是民工代表,她只看到了一面,打工者面临的夫妻生活问题,也提到临时夫妻,其实夫妻分离如果仅仅顺从欲望寻了临时夫妻,何谈婚姻家庭中夫妻的忠诚和坚贞?仅仅顺从欲望,岂不乱套了!如何政府出具政策解决两地分居,夫妻团圆,孩子上学才能根本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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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3-3-16 15:02 |只看该作者
来自水星球 发表于 2013-3-16 14:47
那你要反方来,坐坐样子啊!卑鄙!

你丫大脑装的是水和面粉混合体吧,就辩论这还扯上了卑鄙,逼副的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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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3-3-16 14:58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4:48
不是说不可以仰望星空,只是身在阴沟心向阳光的主,自身已经不纯洁聊~

这世道,纯洁的越来越少,真有也被人当二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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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3-3-16 14:57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6 14:37
对方辩友还总认为卖淫合法化了所有男人就都去购买性服务了,这确实是一个智商问题。

{: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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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3-3-16 14:57 |只看该作者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3-16 14:41
我看过一个报道,说现在有比较贫穷农村地区的女孩子开始是去发达地区打工,后来嫌苦怕累来钱慢,

就开始 ...

很纠结,但一些坚守还是要坚持{: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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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3-3-16 14:55 |只看该作者
来自水星球 发表于 2013-3-16 14:49
暮雪!冻死他们,那些卖淫的!

{:soso_e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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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3-3-16 14:55 |只看该作者
青黛 发表于 2013-3-16 13:32
一则新闻还是刺痛了眼睛,警方查禁一处明是足疗却是做暗娼的地方,不大的房间,女人还带着六岁的儿子,一边 ...

嗯,是这样{: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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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3-3-16 14:49 |只看该作者
暮雪!冻死他们,那些卖淫的!{: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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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3-3-16 14:48 |只看该作者
青黛 发表于 2013-3-16 13:48
麻花同学不懂得阴沟里也可以仰望星空,俺觉得真是悲哀,这种审美意识都没有

不是说不可以仰望星空,只是身在阴沟心向阳光的主,自身已经不纯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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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3-3-16 14:47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2:34
你认为荒谬连谈谈都不行了,
首先楼主你一定要拎拎清,卖淫合法化是本次辩论赛合法辩题,不存在荒谬不荒谬 ...


{:soso_e113:}那你要反方来,坐坐样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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