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水雾 于 2014-7-6 08:14 编辑
其实我也讨厌这种解读,尤其是穿凿附会的。但是每个人写诗时都有自己的手法,有些偏传统一些,有些偏现代一些,借鉴的途径不同,诗歌呈现的文本自然不同。
身体之外的感受没有吗?比如我的感受不就是你身体之外的感受吗?庄子和惠施的那一道公案想必你也知道,知道自乐,焉知鱼之乐?
把身体比成化石有何不可?比喻老是在一些陈旧的意象上翻来覆去有何意思?化石,曾经负载生命,却失去了生命的活力,我是从缺乏活力这个角度设喻的,我不觉得这牵强。况且这个“我”的身体的理解也不能狭隘,弗洛伊德还有本我、自我、超我的划分呢。不多说了,说了又说我在牵强附会。这种带帽定性的方式不太喜欢。
你说“身体本就是欲望,情欲,喜怒哀乐的载体。用的着猛烈的敲和喊?”,我想说的是,单纯的身体是没有这些的,在宗教和哲学中,身体和思想、欲望往往都是其中的一个元素。就像电视机,图像和节目不属于机子本身。这是我们对身体的理解不同。
“火在心上,燃烧夜晚的眼睛”,大白话就是,晚上眼睛因为心中光明也明亮起来。晕,看来我得规规矩矩按主谓宾定状补的语法写诗,还得用这做准则去教训穆旦,里尔克。 刚在别的论坛看到一首微诗“河水卷走我的鞋子/剩我/ 在时光的岸边 ”,按你的逻辑,是否要问一下:时光是虚的,它有岸吗?
至于后面的问题,第一,根据诗歌的分行,追逐的也可能是踪迹;第二,寂静怎么不能追逐,这里的追逐更倾向于“寻找”这一意义。
好了,关于你的诘问我只能这么回答了。欣赏你这种吹毛求疵的精神,而且我认为这种交流是有意义的,对我有帮助的。同时,我自认为自己诗歌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而且一直不敢以诗人自居。我之所以写诗,也就是图个乐子。至于水准,我心知肚明,不遑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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