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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从“丛林法则”到“言论自由”——答色妞、野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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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丛林法则”到“言论自由”——答色妞、野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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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 16:1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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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3-3 17:31 编辑

   
       发言之前,来句题外话:
       关于揪扯色妞的那帖,涉嫌标题党或噱头,遭到企鹅锅子投诉,酱油锅子附议投诉,我表示认同并表达歉意。再怎么说,一个词的使用,确乎该考虑围观群众的感受。于我而言,虽说仅仅是使用比喻,表达我内心的真切感受,然终究显得浮躁了些,理虽然不糙,话毕竟糙了。故此,特别郑重其事,说一声:对不起。

       一、关于丛林法则:

       丛林法则,六星论坛,说得最多的是老耗子。他也宣扬,知己不封删,还真尽力坚持着,并以此自矜,好像他的玩法,比别人更高明。实则在我看来,仅仅是玩法而已,无所谓谁高谁明,有人参与就好,一个运营模式,但凡有人认可,便有它的市场。
       说说我眼里的丛林法则吧。

       给大家讲个笑话,先:
       07年,我去西藏,走灵芝线路。导游讲个故事,说有个汉人到了西藏,尿急找不到茅坑,看见广袤之地孤零零有房子,以为是茅坑就赶紧奔去。谁知里面出来个喇嘛,告诉他说:除了这房子,其他地方都可。汉人恍然大悟:地大人稀的西藏,自然降解力足以化解恶臭和残渣。
       导游为嘛讲这个故事,原来游客纷至沓来,厕所管理无法到位。大家伙儿需就地解决——俗称:唱山歌。有导游引领,某个断崖处,就成了临时粪坑,需要者唱去,游客们绕行。
       然,还有个别散客,不懂哪里是粪坑,也不知啥时该忍,啥时不必忍,他们会随便找个地儿,临时唱首山歌。其他散兵游勇或误会这就是粪坑,或误会到处都可乱拉,恶性循环便由此展开。往返的人多了,叫苦的、骂娘的都有了,好像西藏原本是粪坑。不去一辈子后悔,去了后悔一辈子。
       实则吧,西藏何辜?管理不到位,粪多了,也就坑人了。

       在我眼里,丛林法则是动物性的,退化到茹毛饮血时代,遵从丛林法则未尝不好。然而,进化到今天,人类的社会性很明显。如果还适用丛林法则,城管都不要了,警察都不要了,任何机构都可拆除了,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想想无序性,想想恣肆的杀戮?照我的揣想,还是那句话,论坛有两种动物能残存:一种是肆无忌惮的神经病,一种是百折不挠的受虐狂。偶尔吧,或许有人小心翼翼,拎着瓶子打一圈酱油。

       老耗子是真遵从丛林法则吗?非也。他何尝不是自相矛盾着。如果推行丛林法则,就该谴责柳二删帖的行为,而不是指责山哥迁怒柳二;如果推行丛林法则,就不要设置子版块怪味豆,藏着掖着干嘛?如果推行丛林法则,就跟刷屏的人比赛刷屏,看谁比谁更神经、更亢奋;如果推行丛林法则,就该放空墙头让人自由发挥;……。
       相对而言,我倒更赞赏草儿,聪慧得紧,直接定一个“水牢”,喏,涉嫌违规先面壁思过去,有牢头端饭送茶,做思想改造工作。
       很明显,我是赞成管理的。只是根据不同的版面,宽严之间稍微变动。这就好像多开了几家铺子,啥口味都能找到生存空间。知己版宽松就宽松吧,总有人稀罕的,但千万甭提丛林法则,说了我也不信。

       二、关于言论自由:

       这世界有真正的自由吗?自由从来都是相对概念。与对的人,在对的场合,说想说的话,说符合个性的话,不遮掩、不虚伪,那叫言论自由。反过来,假如恣肆发言,不顾及听众的感受,不顾及场合,那不是自由言论,而是口无遮拦。
       语言可能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是某时某刻,是否恰如其分。
       例如有计划生育传单,“经济要搞上去,人口要降下来”,多铿锵有力的句子,然若跑到刚好殁了长者的家里,往人怀里硬塞,估计不被打S,也得被唾沫星子淹死。同样道理,若人家家里添丁进口,人人都祝福孩子长命百岁,偏有个不识相的,跟人家说:这孩子以后是会S的。他说的太对了,真的,这明摆着的事实嘛。可惜,他能讨好吗?恐怕也是乱棒打出,弄得灰头土脸罢。

       什么叫敢于表达?什么叫进退有度?什么叫慈悲为怀?都需要审时度势,否则宽严都是错。但是有一点,我必须强调:自由言论绝不是口无遮拦。
       目前为止,六星最让我喜欢的,是它敢于说话,敢于表达,敢于管理,而最让我不以为然的,就是口无遮拦。许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吧?以墓歌为首的,快活一张嘴,不是为了表达某种观点,仅仅是为了个人的厌憎。喝高了没轻没重、想咋说就咋说,在他眼里,那些被他吐口水的,或许都是该的,都是受得起的,可是,伤及的,恰恰是围观群众。
       一个人,十岁以前口无遮拦,会有人喝彩“天真烂漫”,二十岁以前口无遮拦,会有人皱眉说“不谙世事”,到二十岁以后还口无遮拦,会让人觉得为人处世有问题,甚至有可能是神经短路、人格缺陷(这段,引用谁的,忘记了)。

       最让我想不明白的,不是有人口无遮拦,而是被这些恣肆言行伤及的,不但得不到该有的同情,反而引来一片嘘声,说你咋这么脆弱呢,你看谁谁多铜墙铁壁,你得打造强有力的心脏,你就该修改你自己,来适应这些恶劣的环境。
       亲,皮糙肉厚是岁月的积攒,掐架斗殴是经验的累积,有人愿意学,有人有悟性,没啥值得骄傲的。倒了就倒了,被倒也好,自倒也好,有必要过多臆测、过多指责吗?也许人家倒的缘由,不是受伤,仅仅是选择,是想换换环境、换换小伙伴呢~~~~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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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5-3-5 02:10 |只看该作者
西湖哥的帅 发表于 2015-3-4 23:30
我表示无条件支持色妞妞和野妞!

傻娃,到处复制粘贴可涉嫌恶意刷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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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5-3-4 23:3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我表示无条件支持色妞妞和野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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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5-3-4 18: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刚钻 发表于 2015-3-4 18:21
没觉得累。乐在其中呢。—



你若欢喜,便是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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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5-3-4 18:21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3-4 18:12
解释得很累了吧?
这就是用词不当的后果。
图7个字的一时之快,付700字大论也消不了后患的代价。{:1_22 ...

没觉得累。乐在其中呢。—


如果你说是“解释”,那是你的狭隘。我倒是感谢你搭架子,让我把演讲稿完善起来。忽而发现,哇,我就高大上了~~··


若有下次,你还搭架子吗?你要不来,我会非常遗憾的。你看你不来吧,杂谈都没敢给我搬个梯子啥的,都怕我站高了摔着,万一我躺地上打滚,哭得肝胆俱裂呢,可不心疼S他们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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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5-3-4 18:12 |只看该作者
金刚钻 发表于 2015-3-4 18:04
第一,刮骨疗伤,需要勇气。更多时候,我推崇春风化雨——这是论坛的正能量范畴。但有时候呢,还是狠点好 ...

解释得很累了吧?
这就是用词不当的后果。
图7个字的一时之快,付700字大论也消不了后患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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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5-3-4 18:0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金刚钻 于 2015-3-4 18:10 编辑
野妞 发表于 2015-3-4 16:47
这词点击到了哪里?你和哪些“老版友”觉得不妥了?如果不是多号入座成下梁,那么紧张做什么?如果多号入座 ...

第一,刮骨疗伤,需要勇气。更多时候,我推崇春风化雨——这是论坛的正能量范畴。但有时候呢,还是狠点好。这就涉及哪个场合,哪个说话对象。对待皮糙肉厚的,我基本用词会狠、毒,且绝不容情。既然要动刀子了,纵然不能一剑封喉,也势必嗜血而归~~~

第二,我把你这话反过来推一下吧。是不是我表扬墓歌领导有方,就代表他手下各个精兵强将,没有半个孬种、一个神经病呢?同理,我批评墓歌“上梁不正”,意味着他有缺点——并没有否认他的优点,是吧?我说“下梁歪”,是指对他上行下效的小喽啰们好的不学坏的捡样(并不包括像我这么衣袂飘飘、风姿绰约,绝不同流合污的铿锵女汉子——谁爱好特殊,哭着喊着求包括,那就自己跨坑进去呗,我不负责掩埋的呢)。全句连起来,与其说,我在骂墓歌带坏孩子,不如说我在忧伤这种口无遮拦的风气。

多样化的性格,才能成就多样化的论坛。这个不顺眼该“走”,那个不顺眼“不欢迎”,这种非“友”便一定是“敌”的模式,会使论坛成了一个声音——都不知道是人“云亦云”,还是“异口同声”?前者让人厌憎,后者让人悲哀。

以杂谈前几天的春晚话题为例,一个人出来说春晚不好,于是乎,同仇敌忾,几乎算各个说不好,没有一个人说半个好字(题外话:我倒是在“闲散之人”发在围炉的帖子里,看见点亮色,当时很想勾搭他发到杂谈来的)。一个声音说话,还论什么?谈什么?跟国家外交部似的,一个鼻孔出气,一个发言人,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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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5-3-4 17: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好贴,好贴!六星版的华山论剑。
理论探讨,纯属学术交流,无关个人立场,无伤姊妹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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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5-3-4 17:02 |只看该作者
好贴!主贴回帖皆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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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5-3-4 16:47 |只看该作者
这词点击到了哪里?你和哪些“老版友”觉得不妥了?如果不是多号入座成下梁,那么紧张做什么?如果多号入座了,那我只能说:真够自作多情的。尤其是马花,我还真不想批评你。起码目前为止,我还是很欣赏你的。
-----
再跟一贴。
上梁不正下梁歪这词儿吧,你是用在墓歌头上吧?是说六星论坛的风气吧?墓歌是六星总监,论坛最高管理者,那么其下梁是谁咧?不用引申也不是对号入座,确之凿凿指的是自他以下的六星管理员及众版主吧。不用单独让孤鸿野鹤对座了,他就在其内,你也在其内。
这么浅显的题意,俺理解错了?做错1+1=2这样的算术,于俺还是很困难的。
不要做这么牵强的解释好么,无意义。再者,既使你无此意,说的话引起别人这番误会,也说明自个用词不当,言语不妥。
俺发现戈戈特喜欢用大词儿,谁狠用谁,不看对象,不顾范围,最后往往得承认自个错了,譬如“鞭尸”,这会子用“上梁不正下梁歪”啥的。
啊,补充一句,观点之争,不影响友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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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5-3-4 16:10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3-4 15:59
谢谢野妞。辛苦!
----
谢谢戈戈,费心。

彼此、彼此。上次跟你扯淡,还是那谁的帖子?其实吧,早就说了的,蛮喜欢你敢说敢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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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5-3-4 16:08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3-4 15:56
你所谓的“大家心里的尺度”,恰恰需要规则来约束,这个是“管理”——这才是我认可的模式。在这个管理模式 ...

法律尚且不能戒掉犯罪,《论共产党员修养》不能消灭腐败,美国这号称世上最健全的法治民主社会不能杜绝种族歧视……
任何规则都不能堵死漏洞,况论坛规则乎,况墓歌乎?
---------------------
这话极是有理。于部分人而言,法律是用来规避的,不是用来遵守的;规则是用来破坏的,不是用来约束的。栅栏挡得住的,永远是君子,不会是小人。至于墓歌,不说也罢。说起来,也无非就那样~~~~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墓歌很虚胖,兜里很羞涩~
其实俺想说,留不住的人不必强留,留也留不住;不想走的主不用上杆诱,赶也赶不走


===============
性格不求同,处世各有异。大概我出身农家,比较小家子气的缘故吧。我一个子儿都舍不得丢的,所以,能留住的,我会尽力,尤其是我稀罕的人,扯袖子哭鼻子都成。我也不会去赶别人,今儿我赶人,明儿人赶我,都是一根苦藤上接的苦瓜,何不留点余地,留点悲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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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5-3-4 15:59 |只看该作者
谢谢野妞。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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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戈戈,费心。
好长时间木有这么答题了,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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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5-3-4 15:56 |只看该作者
你所谓的“大家心里的尺度”,恰恰需要规则来约束,这个是“管理”——这才是我认可的模式。在这个管理模式下,自然也存在优胜劣汰,这不是丛林法则,这是人类社会的生存法则。而我所倡导的,便是在“管理模式”下,最大限度存活更多人,不相容了能分流就分流,不要动辄杀伐、恣肆撵人,版块之间甚至版内之间派系林立,到最后都狭隘在一隅,守着一分三厘地,孤芳自赏~~·
-----
法律尚且不能戒掉犯罪,《论共产党员修养》不能消灭腐败,美国这号称世上最健全的法治民主社会不能杜绝种族歧视……
任何规则都不能堵死漏洞,况论坛规则乎,况墓歌乎?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墓歌很虚胖,兜里很羞涩~
其实俺想说,留不住的人不必强留,留也留不住;不想走的主不用上杆诱,赶也赶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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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5-3-4 15:54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3-4 15:48
我探讨”丛林法则“,是针对老耗子的自相矛盾。得出的结论是“神经病和受虐狂获胜”——这不是我的法则,是 ...

因为话题之初,涉及知己版指责山哥,所以带出来耗子——这倒也是,前面部分走偏了。但也算相关探讨吧。



跟你和色妞说的,主要是言论自由——我说自由是相对的,记得不要口无遮拦——这不是还牵扯出来你对上梁、下梁的幽怨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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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5-3-4 15:49 |只看该作者
锦瑟 发表于 2015-3-4 15:48
我说,野妞姐你完全木必要抡圆膀子的哈,俺四川银是最柔软滴,戈戈姐也差不离。{:1_221: ...

没事儿,锦瑟。放心吧。她要是急眼跳脚了,我呼啦啦就跑掉了。不给她吐血的机会,更不给她打出我鼻血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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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5-3-4 15:48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3-4 15:44
这点,我深以为然。每个人都要锻炼小心脏。说小了是适应论坛,说大了,是适应社会。但是,我所反对的,跟这 ...

我那句是打个比喻。当然,每个人也都有孩子气的一面,也都有偶尔钻牛角尖的时候。


同理,你办的是武术班,每个人都锻炼金钟罩。问题是,把你野蛮战线家里的拉出来几个,试试让大家伙儿拍拍着,看看他们到底有多么禁得起摔打,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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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5-3-4 15:48 |只看该作者
我说,野妞姐你完全木必要抡圆膀子的哈,俺四川银是最柔软滴,戈戈姐也差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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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5-3-4 15:48 |只看该作者
我探讨”丛林法则“,是针对老耗子的自相矛盾。得出的结论是“神经病和受虐狂获胜”——这不是我的法则,是按老耗子的模式推导的。
——
原来是昊哥的丛林法则,昊哥嘛。。就不说了,引用错误的人的错误的论点当然只能得出错误的结论。
因为题目是答色妞,野妞……俺就回应了。
以后题目与内容要相符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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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5-3-4 15:45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3-4 14:37
另外,俺还想对戈戈说一句:请在版面上对墓歌保持一份最起码的尊重。
可能,你们俩很熟,熟到口无遮拦;也 ...

另外,俺还想对戈戈说一句:请在版面上对墓歌保持一份最起码的尊重。
可能,你们俩很熟,熟到口无遮拦;也许,你们俩很近,近到可以随便开玩笑,他都不计较……
====================
跟他不熟。QQ删了的,电话不打。他打,也基本为了沟通,很少——我性情凉薄,加之事务较多,没时间闲扯淡。

说“上下梁”这句话,仅仅是表达,身为最高领导者,说话太过随意,可能会导致下属的学样,以至于泛滥成某种习气,仅此而已。我倒是觉得我已经尊重了,若不尊重,我会用另一句:大狗爬灶,小狗捡样。实则就算我用这句,也不是不尊重,最多算开玩笑罢——

如果“上下梁”都成了禁忌词,我是表扬呢?表扬呢,还是表扬呢?六星可真够清新、雅致的。但愿,还真能维持如此风采。这倒是我乐于见到的,真的。



但包括我在内的六星老版友有些计较了。他毕竟是六星的总监,适当礼仪,必须的。偶尔拿他作个伐子完全没问题,管理员们,一般就是拿来取乐的。但,类似“上梁不正下梁歪”这样的词语,还是正儿巴经的主贴,义正辞严的表达,请慎用。
若非说不可,请私聊。
===============
这词点击到了哪里?你和哪些“老版友”觉得不妥了?如果不是多号入座成下梁,那么紧张做什么?如果多号入座了,那我只能说:真够自作多情的。尤其是马花,我还真不想批评你。起码目前为止,我还是很欣赏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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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5-3-4 15:44 |只看该作者
华山论剑的赶脚,是俺期待的。俩妞俺都稀饭,继续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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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5-3-4 15:44 |只看该作者
这点,我深以为然。每个人都要锻炼小心脏。说小了是适应论坛,说大了,是适应社会。但是,我所反对的,跟这个不矛盾。一个孩子脆弱了,倒了,我们所能做的,有个先后顺序:1、开导他,扶他起来,2、教育他,让他懂得应对。如是不扶人,立马就指责,还是一大推人指责,实在不利于孩子成长。
----
您这办的是幼儿园,不是论坛;教育的对象不是如山哥昊哥这般上60多老男人,是6岁的小小孩儿。
我记得戈戈以前也开专贴谆谆“教育”过昊哥来着,结果如何?
读来真是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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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5-3-4 15:30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3-4 14:19
而最让我不以为然的,就是口无遮拦。许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吧?以墓歌为首的,快活一张嘴,不是为了表达某种观 ...

这个上梁不正下梁歪,其本上把六星论坛包括管理组你自个在内的人全给抡了。可能你觉得自个是新来的,还没把自个划进圈内。
我承认,墓监说话有时是率性的,喝高了的,爱玩不玩更是口头禅。个人以为这话把儿是双刃剑,一方面让某些无辜群众很受伤,脚得没把自个当瓶中可乐,当大海里一泡尿,可有可无;另一方面呐,让某些牛B闪亮大佬大腕很内敛,甭矫情,甭狂妄,六星离了谁都转,除非魏老师不想让它转了……
-------------------------------
我在圈内,还是在圈外,不是你说了算的。你可以这么评价,但我不置可否。于我个人而言,在其位,谋其事,仅此而已。如果有一天,我选择离开,那也是我觉得,权衡利弊得失,到了该走的时候,无所谓圈内,抑或圈外。故而,关于“上梁不正下梁歪”这个词,我没觉得有多不妥当,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心中无冷病,哪怕吃西瓜”——谁都可以对号入座,谁也可以无波无澜。当然,在杂谈,我倒是欢迎孤鸿对号一下。
事实上,无须提醒,这道理谁都明白:地球离了谁都会转。但若是天天牛B闪亮(借你的词,标准统一),见谁不顺眼就嚷“干掉”、“不欢迎”、“爱走不走”,六星还真就成了私家花园。那么,如此狭隘的六星,如何做大、做强?——话说回来,强不强、大不大,还真不是我该操心的,只是依据你们“言论自由”,发表下我的看法,怎么,这个尺度涉嫌大了吗?要不,也按墓歌说的,我们公投一下,看看这个词到底多么罪大恶极,罪不容赦,需不需要推出午门斩首,嗯?!



做个论坛管理者,一味正气正义可能会把自个和论坛都绷坏,适点痞,适当强硬,适当柔软,适当安抚……很有必要。实话,这几道内功墓监都兼备,做的不错,起码目前为止,我还没看到过比墓监更能领导六星论坛的高人。当然,发酒疯的时候也出现过各种失策,然功过相抵,73开。
说到这里,俺还要问下戈戈,相比较墓歌色妞和牡丹金声还有乔樵,你觉得谁是比较成功的管理者?
我有答案,笑。天下乌鸦一般黑,论坛这个大菜场,管理者身段不放低点软点,汝还能持否?
--------------------------------------------
关于谁是更成功的管理者,我跟你的理解一致,只是答案我会说:各有千秋。

若说身段放得低,当数乔樵;若说灵活性柔韧性,当数色妞;若说眼睛毒识人狠,当数墓歌(牡丹,我不再评价)。在商言商,在六星说六星,说句不怕得罪众人的话:墓歌的管理模式,我是很欣赏的,但他的随意性,又是我反感的,尤其是口无遮拦——如果某一天我离开,这个估计是根本原因。我不否认丫是最能领导六星的,我反感不代表我比他高明,恰恰相反,是我对这个“上司”心存奢望,愿他能够做得更好,把六星带出特色。


另让也想对那些戈戈认为受伤的,倒了的版友说一句:玩论坛,还真要锻炼小心脏,适应牛皮糖,学点防身术,懂得你气我不气,我气中你计这浅显的道理,否则不玩也罢,免得伤身伤肾也伤心。
===============
这点,我深以为然。每个人都要锻炼小心脏。说小了是适应论坛,说大了,是适应社会。但是,我所反对的,跟这个不矛盾。一个孩子脆弱了,倒了,我们所能做的,有个先后顺序:1、开导他,扶他起来,2、教育他,让他懂得应对。如是不扶人,立马就指责,还是一大推人指责,实在不利于孩子成长。


至于言论自由,我相信做为成年人,大家心中都有个尺度。
不要以为张口骂人,生殖器满天飞及爆人隐私也是自由,六星在这方面的杀伐应该还是很果断的。自由有边界,言论有局限,所谓自由也不过是尺度内的观点和评论罢了,不必过度解读。
至于丛林法则,在论坛适应么?俺认为还是适应的。
像我们战线疯老爷子那样幽默还顽皮能写会画,埋首案头写锦绣文章,洗手灶间做美味羹汤的主,一定会脱颖而出且人见人爱;
像西湖那样劣性难改,换千万张美丽马甲也遮不住阴晦里子的主,活得就很艰难。哪怕六星专为他开个版也留不住,他自个把自个玩死了,当然,每次又从坟里爬出来,活过来,换个发型再迎接下一次牺牲……
这是俺眼里的六星丛林法则——优胜劣汰。你以为咧?靠神经病和受虐狂取胜,是你眼里的法则,不是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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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探讨”丛林法则“,是针对老耗子的自相矛盾。得出的结论是“神经病和受虐狂获胜”——这不是我的法则,是按老耗子的模式推导的。

你所谓的“大家心里的尺度”,恰恰需要规则来约束,这个是“管理”——这才是我认可的模式。在这个管理模式下,自然也存在优胜劣汰,这不是丛林法则,这是人类社会的生存法则。而我所倡导的,便是在“管理模式”下,最大限度存活更多人,不相容了能分流就分流,不要动辄杀伐、恣肆撵人,版块之间甚至版内之间派系林立,到最后都狭隘在一隅,守着一分三厘地,孤芳自赏~~·



以上,俺的答复,嗯。
==========
谢谢野妞。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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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5-3-4 14:37 |只看该作者
另外,俺还想对戈戈说一句:请在版面上对墓歌保持一份最起码的尊重。
可能,你们俩很熟,熟到口无遮拦;也许,你们俩很近,近到可以随便开玩笑,他都不计较……
但包括我在内的六星老版友有些计较了。他毕竟是六星的总监,适当礼仪,必须的。偶尔拿他作个伐子完全没问题,管理员们,一般就是拿来取乐的。但,类似“上梁不正下梁歪”这样的词语,还是正儿巴经的主贴,义正辞严的表达,请慎用。
若非说不可,请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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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5-3-4 14:19 |只看该作者
而最让我不以为然的,就是口无遮拦。许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吧?以墓歌为首的,快活一张嘴,不是为了表达某种观点,仅仅是为了个人的厌憎。喝高了没轻没重、想咋说就咋说,在他眼里,那些被他吐口水的,或许都是该的,都是受得起的,可是,伤及的,恰恰是围观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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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上梁不正下梁歪,其本上把六星论坛包括管理组你自个在内的人全给抡了。可能你觉得自个是新来的,还没把自个划进圈内。
我承认,墓监说话有时是率性的,喝高了的,爱玩不玩更是口头禅。个人以为这话把儿是双刃剑,一方面让某些无辜群众很受伤,脚得没把自个当瓶中可乐,当大海里一泡尿,可有可无;另一方面呐,让某些牛B闪亮大佬大腕很内敛,甭矫情,甭狂妄,六星离了谁都转,除非魏老师不想让它转了……
做个论坛管理者,一味正气正义可能会把自个和论坛都绷坏,适点痞,适当强硬,适当柔软,适当安抚……很有必要。实话,这几道内功墓监都兼备,做的不错,起码目前为止,我还没看到过比墓监更能领导六星论坛的高人。当然,发酒疯的时候也出现过各种失策,然功过相抵,73开。
说到这里,俺还要问下戈戈,相比较墓歌色妞和牡丹金声还有乔樵,你觉得谁是比较成功的管理者?
我有答案,笑。天下乌鸦一般黑,论坛这个大菜场,管理者身段不放低点软点,汝还能持否?
另让也想对那些戈戈认为受伤的,倒了的版友说一句:玩论坛,还真要锻炼小心脏,适应牛皮糖,学点防身术,懂得你气我不气,我气中你计这浅显的道理,否则不玩也罢,免得伤身伤肾也伤心。
至于言论自由,我相信做为成年人,大家心中都有个尺度。
不要以为张口骂人,生殖器满天飞及爆人隐私也是自由,六星在这方面的杀伐应该还是很果断的。自由有边界,言论有局限,所谓自由也不过是尺度内的观点和评论罢了,不必过度解读。
至于丛林法则,在论坛适应么?俺认为还是适应的。
像我们战线疯老爷子那样幽默还顽皮能写会画,埋首案头写锦绣文章,洗手灶间做美味羹汤的主,一定会脱颖而出且人见人爱;
像西湖那样劣性难改,换千万张美丽马甲也遮不住阴晦里子的主,活得就很艰难。哪怕六星专为他开个版也留不住,他自个把自个玩死了,当然,每次又从坟里爬出来,活过来,换个发型再迎接下一次牺牲……
这是俺眼里的六星丛林法则——优胜劣汰。你以为咧?靠神经病和受虐狂取胜,是你眼里的法则,不是俺的。
以上,俺的答复,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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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5-3-4 13:21 |只看该作者
金戈戈对昊哥的认识有独到之处,的确,他是一个时常自相矛盾的人。他时常挖坑也时常掉坑,但他不够坏,还没有坏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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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5-3-4 13:15 |只看该作者
我真的不是看楼上各位帖子得出来结论,好像我也能识别所谓马甲了,金戈戈手把金刚钻,瓷器活厉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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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5-3-3 21:38 |只看该作者
丛林法则的基础就是生存能力,本身就是对某种生生灭灭的规律或状态的一个定义。任何人抛开这两点去谈丛林法则都是皮毛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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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5-3-3 20:01 |只看该作者
涉嫌标题党或噱头,遭到企鹅锅子投诉,酱油锅子附议投诉,我表示认同并表达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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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3-3 19:32 |只看该作者
色妞妞 发表于 2015-3-3 17:18
不过,戈戈,关于丛林法则这一术语,我还秉着严谨的精神特地去百度了一下:

丛林法则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 ...

偶比你更严谨的去把维基百科的解释给你转来。

维基百科:丛林法则(The Law of the Jungle),是丛林中大自然世界运行的一种法则,即弱肉强食,例如小动物、年老、体弱、受伤、残废的动物会给猛兽吃掉、或病死、饿死,被自然规律淘汰,余下强壮、聪明如人类的则可以进化,继续繁殖生存至今。

1894年,英国作家鲁德亚德·吉卜林在他描写印度丛林的儿童故事《丛林奇谭》中提及过丛林法则。

在当时,某一些信仰种族主义、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等的人物,视丛林法则为天条,应用到社会哲学、人类学、优生学、政治学、经济学、投资学等多方面去,例如社会达尔文主义等。

由于丛林法则具有不少有助於戏剧的元素,因此有不少电影编剧也引入到其剧情中来,例如《三体II:黑暗森林》《黑社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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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3-3 17:11 |只看该作者
唱山歌说不错,我也讲个小故事。
前不久与科协朋友们一道到安徽游玩,车到服务区小憩让大家方便一下,同行李老师爱人玩笑说,女同胞们,孔雀开下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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