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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王八画在了谁身上?-------也与闲散之流聊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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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八画在了谁身上?-------也与闲散之流聊风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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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19:1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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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5-18 20:13 编辑

         野蛮版的闲散之人爱发点议论文,抨击社会丑恶、评论时事,本来是件好事,但因为此人的文章没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或亲身经历,大多是网上别人议论过的事情和观点,他在这里只是人云亦云的“录音回放”,所以,使人看了就像他在吃别人嚼过的口香糖一样,淡然无味。

      当然,也有人觉得还是蛮有味的,哈哈,除了闲散自己,还有那个不去社区医院打吊瓶、外甥女婿不包旅行费便足不出户的老宅男老碧等几个孤陋寡闻者。他们听了闲散之人的“录音回放”之后,犹如打了鸡血一样,立刻来了精神,也不过过脑子,立刻就跟着一起振臂高呼了。哈哈,暂且将他们称之为闲散之流吧。

      闲散之流,有个特点,就是自视清高、比任何人都优越,都明白,都有正义感,一遇到有人说起“世间不平事”,便义愤填膺,蹦脚谩骂,俗称“喷子”。喷子们对柳二爷我这样有自己独立思想、不爱人云亦云跟着蹦脚的人,很是不待见,远的就不提了,只说说最近的“婚俗”一事。

      最近,闲散之人闲来无事,很想再找个热点话题喷喷唾沫,上网瞅了瞅,就数庆安枪案人气旺!但他摸了摸不久前因跟着别人人云亦云地狂喊“农民工讨薪被打死”而被柳二先生在头上敲鼓起的那个大包,只好咽了咽唾沫,不敢再去触碰涉警话题了,因为,毕竟那都是会有事实真相披露的,蒙不好,又会挨敲了,不能只记吃不记打嘛。因此,闲散之人忍了,连暮歌跪求他对庆安枪案评论一下,他都没敢吭半声,只是去婚介网站上找了一个“婚俗”的话题来喷了,因为,这个“婚俗”话题不仅有“很多人观点一致”,都在喷,而且,最重要的是有图有真相!

      这个图,反映的是乡间闹喜事的场景:一对老夫妻,被人套上绳索,像驴子一样拉着儿子的婚车,老头身上还被人画了王八,写上了“要孙子、要双胎”的字样。这种场景,稍微有点阅历的人,应该都见过,不足为奇。我就见过画大花脸的、敲破盆的、公公背着儿媳妇过门槛的。当然,一般这种场景只能在近郊或乡村的结婚娶媳妇场合才能看到,因为这是乡下的习俗。

     但是,闲散之人却像小孩看到大人的屌一样,惊奇得不得了了!于是,又开始义愤填膺了!口沫横飞地指责人家儿子不孝顺、父母不像话,就连我柳二爷劝说了两句“这和美国人不喜欢看中国人吃皮蛋一样,不要拿城市文明去与乡俗较真”,也被喷了一脸唾沫:“你赞同这样的风俗,你愿意被画乌龟吗?”(后来,他才告诉我,他又是因为很多人看了都很气愤,所以他才气愤的。与他一起气愤的还有老碧,居然骂人家这是恶心、不是人。哈哈,我就不信老碧此前没见闻过此类风俗。)

      闲散之人与之流们的观点是:这种闹喜的风俗是丑恶的,是代表着对父母长辈不孝不尊的,应该唾弃,不能以风俗之名为丑恶现象辩护。表面上来看,确实有道理,但细细分析,未免蛮横,过于自大。

      首先,我们来弄清楚,什么叫风俗。

      所谓风俗,是指特定区域、特定人群沿革下来的风气、习惯、礼节等的总和,是特定社会文化区域内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从习惯上,人们往往将由自然条件的不同而造成的行为规范上的差异,称之为“风”,而将由社会文化差异所造成的行为规范上的不同,称之为“俗”。因而有道是“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

      其次,我们再来搞明白什么是良俗,什么是陋习、什么是恶俗。由于风俗是由不同的地域、不同的自然条件和不同的社会文化所造成和沿革来的行为规范上的差异,所以,我们评价某种风俗,就不能撇开这些因素,最重要的是地域和文化上的差异。不论什么风俗,如果在当地、当地人群和当地自然条件下普遍得到人们的遵守,利于社会发展和秩序稳定的,就是公序良俗。例如举办婚礼、尊老爱幼等;同样,某些风俗,虽有一些人仍在遵守,但已与现代文明不相符,却并不危害社会的,我们可以称为陋俗,不提倡,但也不禁止,让历史沿革和文明进步来改变、教化它,例如,云南摩梭族的走婚,用现在的《婚姻法》衡量,显然是不合法的,但人家那是特定的地域、人群和自然条件下沿革下来的,必须尊重;而像裹脚、娶姨太太等残害妇女、危害社会的,才是恶俗,必须取缔、唾弃。由此,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评价一种风俗是否恶俗,是否该遭到唾弃、禁止,主要标准是要看它在当地人群里是否还普遍有人在心甘情愿的遵守,是否危害社会,是否阻碍社会进步,决不能因为谁谁从没见过、谁谁觉得恶心就应该被视为恶俗而取缔之。顺便说一句,现在提倡法治,做事要依法,任你怎么看不惯,人家只要不违法的,你也就只能将就着看,或爱看不看!蹦脚骂街就能取缔人家的风俗?你以为你是谁?

       最后,我再具体聊聊我对这个风俗的看法和对闲散之流的意见:首先,我并没有提倡或赞同这种风俗,我仅仅是指出风俗是地域文化上的差异,不要拿城市文明去与乡间风俗较真,不该如此大惊小怪或义愤填膺,应该让文明教化去改变之。但闲散之人立刻耍起了流氓,不仅偷换话题,硬说我是赞同这种婚俗的,还问我是不是也准备让人给画上王八。哈哈,这叫辩论吗?辩论是要举证、说理的噻!其次,结婚时,闹洞房,拿公婆玩笑开心,以我们城市人来看,确实不习惯,起码是对上辈的不尊敬,但是,人家乡下人却觉得是热闹、喜庆,这就是文化上的差异。虽然我们看着不舒服,但人家并没有硬要我们看,人家是在自娱自乐,对吧?并没有妨害或损害谁吧?同时,我们还应该体谅乡下人的辛酸和苦衷:其实,这家人和咱们一样,无论儿子还是父母,他们平日里也是不愿意被人画王八的。但是,与城里人不同,乡下人结婚娶媳妇,恐怕是人生唯一的一件大喜事了,同时,也是一件大难事,需要乡邻乡亲的帮助,需要借此归还平日里乡邻间生活、生产时互助欠下的人情,因此,便有了“三天无大小,老辈任恶搞”的习俗。在这个大喜日子里,是不分尊幼的,任意取乐的。但平时,乡间的尊老爱幼风气恐怕却是比城里要浓厚得多的。如果像二爷我这般了解并体谅这些民情,便不会对这类民俗有恶心的感觉了。

      闲散之流们之所以会对乡间婚俗有恶感,只不过是因为他们孤陋寡闻,遇事没有自己的见解,只会人云亦云装装逼罢了!哈哈!装逼的,应该给他在背上画个大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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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3-19 12:00 |只看该作者
钉耙子 发表于 2015-5-18 21:25
这是拍砖帖,
建议把这篇文章发到野蛮战线版,
看看被拍者的反应如何?跳墙不?瞪眼不?

麻婆不让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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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5-18 22:29 |只看该作者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5-18 22:24
这个界限确实也不好定论分明,但我也还是觉得应该一分为二看待。闲散提及的内容我没看,如果是从柳二的描 ...

我说了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风俗,那就是恶俗。
如果是自愿,那责骂有点过分。

就好像,谁要是给我打耳洞,戴耳钉。我会痛扁他。
可你也许会美不得的戴上你的金耳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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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5-18 22:24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18 20:52
什么是良俗,什么是陋习、什么是恶俗?柳二都搞不清。哪来的严肃认真可言?

这个界限确实也不好定论分明,但我也还是觉得应该一分为二看待。闲散提及的内容我没看,如果是从柳二的描述来看,当属陋习——这样的话,质疑两句也能理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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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5-5-18 22:19 |只看该作者
猪哥哥 发表于 2015-5-18 20:40
澳大利亚的一些原始土居部落那里,有一种“处女禁忌”现象,部落里如果有人结婚,人们就纷纷前来祝贺,大家 ...

这些风俗太野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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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5-18 21:25 |只看该作者
这是拍砖帖,
建议把这篇文章发到野蛮战线版,
看看被拍者的反应如何?跳墙不?瞪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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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5-18 21:11 |只看该作者
柳二说:不论什么风俗,如果在当地、当地人群和当地自然条件下普遍得到人们的遵守,利于社会发展和秩序稳定的,就是公序良俗。那云南摩梭族的走婚,完全符合上述的标准。可柳二却把它归类为陋习。(属于自己抽自己嘴巴。呵呵)
而裹脚,如同纹身、身体穿孔一样,只要是本人自愿或爱好,那就不能归类为恶俗。


而闲散说的那个习俗,柳二说了是陋习。表面上来看,好像是没有残害什么。可是,深思一下,那种行为,并不一定都是出于当事人的愿意,有很多人只是出于,或迫于习俗不得不那样去遵守。如果是自愿的,那就与习俗无关,只能算是一种个人的行为。闲散骂就有点过分了。如果是迫于习俗,那那个习俗,就只能算和强迫裹脚一样是恶俗。那闲散骂骂就不算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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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5-18 20:52 |只看该作者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5-5-18 20:44
就此文的论点而言,我是持肯定太度。难得柳二收起一向的嘻皮笑脸,认真严肃地分析问题。只还过,文章收尾那 ...

什么是良俗,什么是陋习、什么是恶俗?柳二都搞不清。哪来的严肃认真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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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5-18 20:44 |只看该作者
就此文的论点而言,我是持肯定太度。难得柳二收起一向的嘻皮笑脸,认真严肃地分析问题。只还过,文章收尾那句画王八,又显露了大师兄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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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5-18 20:41 |只看该作者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5-18 20:12
你们两个也是一对活宝,哪天认真约着打一架呗,都一个屋檐下了,刚刚好摆姿势,(*∩_∩*)。不打白不打, ...

在这,他不是对手·,他不敢。在知己,他会滥用权力,我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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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5-18 20:4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澳大利亚的一些原始土居部落那里,有一种“处女禁忌”现象,部落里如果有人结婚,人们就纷纷前来祝贺,大家尽情地跳舞、喝酒。狂欢达到高潮时,部落里的一些人把新娘簇拥到另一间房间里,用石器或其他什么工具破除她的童贞。然后,由一个人带着沾有处女血的东西向大家展示。至此,婚姻仪式才算真正完成。

有些部落请丈夫的朋友,有的则由姑娘的父亲,有的则由部落里的特殊的人物来完成这一工作。在西里伯尔的阿尔福族那里,新娘的父亲充当这种奇怪的角色,在爱斯基摩人的某些部落里,巫师帮助新娘弄破处女膜。

这个风俗请喜欢喷的人喷一喷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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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5-18 20:15 |只看该作者
柳二,我想起来了,你天天神出鬼没不着家,原来是爬马花家院墙上,跟人家闲散、老碧斗眼去了啊?你让我情何以堪(⊙o⊙)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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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5-18 20:12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18 19:58
柳二啊,你和闲散也算是一对活宝。

他是见警察就反。也许是你老在他面前晃悠的缘故,他的眼里没看见好警 ...

你们两个也是一对活宝,哪天认真约着打一架呗,都一个屋檐下了,刚刚好摆姿势,(*∩_∩*)。不打白不打,反正打了也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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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5-18 19:59 |只看该作者
关于婚俗,我觉得柳二说得不无道理,但我本人也是恶俗风气的反对者——有些偏僻地区,闹洞房已经闹得伤风败俗,前不久看过新闻,像把新娘搂着乱摸啊,甚至包括伴娘也不能幸免,还有因为把伴娘抛高落下弄成瘫痪的,包括男人穿着胸罩满大街游走,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这都是让人厌憎的。所以,我的观点是:这些恶俗婚俗是应该被舆论讨伐,并用文明来替代,这已经不是看不看的惯那么简单的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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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5-18 19:58 |只看该作者
柳二啊,你和闲散也算是一对活宝。

他是见警察就反。也许是你老在他面前晃悠的缘故,他的眼里没看见好警察。
你是见警察就护。只因为你只是个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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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5-18 19:51 |只看该作者
柳二难得如此慷慨激昂,弄这个长篇大论,倒也有理有据展开,基本还是很有观赏性。

关于这篇文字的缘起,因为没看闲散的文字,也没有见你们的争执,我就不说谁有理谁没理了。仅凭你的只言片语,只恐有断章取义,寻章摘句的嫌疑,保持中立就算我的立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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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5-18 19:33 |只看该作者
这针对婚俗的观点我认同,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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