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醉笑陪君三万场 于 2019-2-17 13:27 编辑
管理组诸君:
终审庭在处理醉某投诉案件中,终裁庭决定给予波粒会员禁言10日、罚3分的处分,即日起生效。
首先,终审庭的这次决定,把“论坛威胁恐吓版友”定性为违规,是论坛法制建设的一个进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以后合议庭处理相关事件提供了法规依据。
但这里有一个问题,众所周知,波粒是烟雨竹城的一个专门用来攻击辱骂版友的一个马甲。烟雨竹城自己把这件事分的很清楚。需要骂人的时候,就换波粒的马甲出来骂。说明白一点,这是个套路。其“恶意”目的和险恶用心,昭然若揭。而终审庭的这个处理,完美滴配合了波粒的套路。
醉某因此在投诉区发帖质疑了这件事。但至今无人理会。
我想,一是因为终审庭决定后,就不再接受申诉。二是,管理组其他人无权也无必要代替终审庭回答这个质疑。
所以今天我换一种方式,郑重向论坛管理组提出建议,希望管理组就这一点,做一个明确的规定,健全、完善论坛坛规。
——论坛版友用马甲违规,到底处理主号还是处理马甲?
这次终审庭的判决,处理了波粒,而不是主号烟雨竹城,这是一个“只此一次,下不为例”的特例,还是今后亦照此处理的典型案例?
用一句法律术语说,之前的司法实践,六星论坛一直是处理主号的。
我记得,管理组做出过“马甲违规,处理主号”的规定或者典型案例,最后禁言的是主号。
现在我的主号榆园书话被禁,进不去议事厅。但六星那么多管理都应该知道这件事。
这次终审庭又处理了马甲,这件事又乱套了。
我的申诉,我跟烟雨竹城的官司,已经过去了。处理谁已经无所谓了。我已经胜诉了。
但今后,再有人用马甲违规,如何处理?
请管理组审议并作出明确规定。免得以后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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