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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关天茶舍 李和永子曰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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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永子曰列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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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8 10:2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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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徐公孰 于 2024-5-28 10:31 编辑





李和永,恩施自治州堡乡杨家山村人也。欲与七乡邻结伴上访。屁股上生坐板疮,收进华龙总医院精神科治疗精神分裂症。此事传播到六星,群情激奋,同情李氏,以为天下之恶莫大于此。

子曰,六星村人也,尝言欲上访。言未几,人消失不见。六星总医院精神科的人说,子曰屁股上生坐板疮,此病需要删疗。人既删删去远,此事绝无需人同情,更无需群情激昂。皆拍手称善,蹀足称乐。六星村从此以后无坐板疮,只有口舌上起炮。



段干末曰:天下事不宜等量齐观。一齐观之,事无齐时。六星村同情李氏,同仇子曰氏,此事古难齐,以人心不齐也。然而此事今竟至于齐,以六星亦有精神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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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24-5-29 01:19 |只看该作者
借教授的齐物论
小可也信手拈来一篇
请教授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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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24-5-28 21:07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28 20:57
神马东锡那个帖子,刚才去细看,有些话吓我一跳!

难怪子曰火人了。

当然了,影响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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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24-5-28 21:06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28 20:54
神马东锡帖子里说"严格来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真正的企业家,只有白手套、行贿者、暴发户、诈骗犯 ...

在法律的角度里是质疑,不算是造谣。
但子日贴出来的原文提到李和永事件和流浪汉问题就是造谣。

李和永事件是个主体,已经发生的事情。在没有任何证据下揣测,就是涉嫌造谣。
所有的企业家....太广义了,没有主体,对不?

举个例子,可以怀疑所有二十岁以上的女子都不清白,这叫质疑。
但,指名道姓就不一样了,肯定是涉嫌造谣诽谤。
一但证实女子是清白,就可以定你造谣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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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24-5-28 20: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贾若知 发表于 2024-5-28 20:39
这是质疑,没有问题。
但提到李和永这事就不一样,性质变了,变成造谣

神马东锡那个帖子,刚才去细看,有些话吓我一跳!

难怪子曰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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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24-5-28 20: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贾若知 发表于 2024-5-28 20:39
这是质疑,没有问题。
但提到李和永这事就不一样,性质变了,变成造谣

神马东锡帖子里说"严格来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真正的企业家,只有白手套、行贿者、暴发户、诈骗犯……每个人的屁股都不干净,大多手上还沾着血。"

这可不叫质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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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24-5-28 20:39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28 20:34
我刚才去细看一下那个帖子,

神马东锡在5月26号22点发帖,帖子分两段。

这是质疑,没有问题。
但提到李和永这事就不一样,性质变了,变成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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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24-5-28 20: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5-28 15:59
六星以删上访号的实际行动表示:李氏就该进精神病院

我刚才去细看一下那个帖子,

神马东锡在5月26号22点发帖,帖子分两段。

子曰投诉后,

第一段,由跳梁老丑在5月27号12点28分重新编辑。

第二段,由湘女妃儿于5月27日8点12分重新编辑。

这个帖子很诡异啊!


有些狠话不见了,但是有些话还在,比如像"企业家也好不到哪去。严格来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真正的企业家,只有白手套、行贿者、暴发户、诈骗犯……每个人的屁股都不干净,大多手上还沾着血。"  

挺狠!一竿子打死所有中国企业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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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24-5-28 19: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5-28 16:01
哦,原来是这样啊。概括得准不准呢?

早上看见有关子曰的公告,不知详情。


假如我作为管理者? 这很简单:把神马东锡直接剁了!哈哈

后面的事就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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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24-5-28 17: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5-28 16:01
哦,原来是这样啊。概括得准不准呢?

早上看见有关子曰的公告,不知详情。


哈!我赞同22楼小炸毛的想法,噪音调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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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24-5-28 16:01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28 13:44
第一阶段,子曰向管理组举报,没有啥问题。

第二阶段,管理组答复子曰说,那个帖子确有不妥之处,已经通 ...




哦,原来是这样啊。概括得准不准呢?

早上看见有关子曰的公告,不知详情。


假如你作为管理者,遇到这种事情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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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24-5-28 15:59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28 13:49
同情李氏,然后骂子曰,这是悖论。




六星以删上访号的实际行动表示:李氏就该进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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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24-5-28 15:29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28 15:01
有猫猫腻怕啥?现在都图自保啊。

现在反腐早就不再是"定点清除",而是"连根拔起"。就像前段时间迁西举 ...

期待连根拔起。如果是真的这样,不能容忍。人人自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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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24-5-28 15:01 |只看该作者
那句夸咱们党的短语怎么说的?
伟大,英明,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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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24-5-28 15:0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4:38
按照目前的信息,李氏值得同情。
他的自由权利遭受了公权力的侵犯。当然,这是按照目前了解到的信息,里 ...

有猫猫腻怕啥?现在都图自保啊。

现在反腐早就不再是"定点清除",而是"连根拔起"。就像前段时间迁西举报者被刑拘案,追责并连根拔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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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4-5-28 15:00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5-28 11:26
承蒙条分缕析,多谢指正

“以为天下之恶莫大于此”=以天下之恶为莫大于此。[/back ...

按六星人对教授的认知,如果教授哪怕是抓到了一丁点儿的占理的地方,都会咬住不放。
一笔带过,又不是忽视,只能证明一件事:教授既不想让人说他理屈词穷的认错(因为我回复了你),又知道自己没办法也没能力辩论。
否则,能轻饶了你?不缠死你都誓不罢休。
嗯嗯。教授说的都对,等于,以天下之恶为莫大于此。
通顺,相当通顺,解释清楚清晰明白无误。
教授永远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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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4-5-28 14:41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28 14:27
管理组应该没啥错。论坛有这权力,且不是主动而是被迫的,更没有骂子曰啊。

是一些人既同情李氏,然后 ...

我没有评论管理层对与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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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4-5-28 14:38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28 14:27
管理组应该没啥错。论坛有这权力,且不是主动而是被迫的,更没有骂子曰啊。

是一些人既同情李氏,然后 ...

按照目前的信息,李氏值得同情。
他的自由权利遭受了公权力的侵犯。当然,这是按照目前了解到的信息,里面应该还有很多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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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24-5-28 14: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贾若知 发表于 2024-5-28 14:00
@论金

不评论管理层对与错,就是论事,在心理上角度来看,本来子日同学或许只是口头上说说泄愤而已。

管理组应该没啥错。论坛有这权力,且不是主动而是被迫的,更没有骂子曰啊。

是一些人既同情李氏,然后又骂子曰,这是不对劲了,一副双标狗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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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4-5-28 14:17 |只看该作者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4:12
你可以有一万个角度做猜测。
删号表示的是不欢迎,不是阻止举报,也不是鼓励举报。
这个事不说了。

是一个很专业,而且现实的角度,人性化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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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4-5-28 14:12 |只看该作者
贾若知 发表于 2024-5-28 14:00
@论金

不评论管理层对与错,就是论事,在心理上角度来看,本来子日同学或许只是口头上说说泄愤而已。

你可以有一万个角度做猜测。
删号表示的是不欢迎,不是阻止举报,也不是鼓励举报。
这个事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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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24-5-28 14:08 |只看该作者
还是炸哥在理,一语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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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4-5-28 14:00 |只看该作者
@论金

不评论管理层对与错,就是论事,在心理上角度来看,本来子日同学或许只是口头上说说泄愤而已。
删号是不是有逼子日真去投诉的嫌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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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4-5-28 13:57 |只看该作者
贾若知 发表于 2024-5-28 13:53
抖音,昨天也看到了,去搜一搜越战老兵烧民政局吧!

只信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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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4-5-28 13:53 |只看该作者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3:49
我只能等真相。
你说啥我也一样不相信。

抖音,昨天也看到了,去搜一搜越战老兵烧民政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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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4-5-28 13:49 |只看该作者
贾若知 发表于 2024-5-28 13:47
随着李和永事件的发酵,相信一件尘封的往事很快就会被挖出来。

同样发生在湖北,同样是“精神病人”, ...

我只能等真相。
你说啥我也一样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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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4-5-28 13: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同情李氏,然后骂子曰,这是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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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4-5-28 13:48 |只看该作者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5-28 13:41
我说了举报受欢迎吗?

我说支持举报行为吗?

我在正面陈述,不是反对你的观点。
其实站在我的角度,我是不怕被举报的,它有两种好处:
第一:被举报,违规了,那么可以关闭它或者整改。
第二:被举报,结果没有违规,那毫无负担的继续玩耍。
至于怎么做才是对论坛好,我的看法就是接受举报。但论坛不喜欢举报的会员。
刚才说了,行使权利不受谴责。所以,举报的去举报,拒绝的就拒绝。不要互相谴责,大家互相不喜欢,那就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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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4-5-28 13:47 |只看该作者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3:34
举报是不受欢迎的行为。不是言论尺寸的问题,也不是没有权利的问题。

好比你出了个地方给大家开party ...

随着李和永事件的发酵,相信一件尘封的往事很快就会被挖出来。

同样发生在湖北,同样是“精神病人”,他直接把民政局给烧了。
结局是他免责了,事发地民政局及官府被问责。

真相是政局办法事员工作不负责任,太态傲慢,没有按规章制度去办事,民政局领导护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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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4-5-28 13: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第一阶段,子曰向管理组举报,没有啥问题。

第二阶段,管理组答复子曰说,那个帖子确有不妥之处,已经通知版主处理。管理组没啥毛病。

第三阶段,那个帖子不但没被处理,子曰还被骂了!

第四阶段么,就"逼良为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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