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关天茶舍 李和永子曰列传
查看: 3065|回复: 5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李和永子曰列传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24-5-28 10: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本帖最后由 徐公孰 于 2024-5-28 10:31 编辑





李和永,恩施自治州堡乡杨家山村人也。欲与七乡邻结伴上访。屁股上生坐板疮,收进华龙总医院精神科治疗精神分裂症。此事传播到六星,群情激奋,同情李氏,以为天下之恶莫大于此。

子曰,六星村人也,尝言欲上访。言未几,人消失不见。六星总医院精神科的人说,子曰屁股上生坐板疮,此病需要删疗。人既删删去远,此事绝无需人同情,更无需群情激昂。皆拍手称善,蹀足称乐。六星村从此以后无坐板疮,只有口舌上起炮。



段干末曰:天下事不宜等量齐观。一齐观之,事无齐时。六星村同情李氏,同仇子曰氏,此事古难齐,以人心不齐也。然而此事今竟至于齐,以六星亦有精神科也。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24-5-28 10:40 |只看该作者





群情汹涌,敢问到底同情什么,请问究竟反对什么?

心无持守,身无根柢,言语首鼠两端,自惑惑人而已。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4-5-28 10:44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仿古文的写法。那么,“以为”一句错了。是语法错误。
以为,古汉语中有两种用法,一种是“把什么什么当作”,是“以之为”的缩写,也可作意动词,“认为某某是”,如《黔之驴》中的“以为神”,把驴当作神,再如《扁鹊见谁谁谁》中的”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一种是“用来”,如《过秦论》中的“铸以为金人十二”。
主帖中“以为天下之恶莫大于此”,是引申了古文”以为“可以译为”认为“的用法,但这个译为”认为“,其实是引申了”以之为“这种用法的,后面跟名词不能跟程度副词。于是,从语法修辞上来说,”以为天下之恶莫大于此“一句存在语病,可改为“以为天下之极恶”,如此,语法上通了,语意上未变,仍保持主帖原义。
走了。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4-5-28 11: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两件事确实不可以齐观。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4-5-28 11:24 |只看该作者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1:21
这两件事确实不可以齐观。




在六星却毫不违和,妙造自然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4-5-28 11:2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5-28 11:24
在六星却毫不违和,妙造自然

我想关注一下李案。现在这个年代,这种事情还是挺奇怪的。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4-5-28 11:26 |只看该作者
杰赛尔 发表于 2024-5-28 10:44
如果是仿古文的写法。那么,“以为”一句错了。是语法错误。
以为,古汉语中有两种用法,一种是“把什么什 ...




承蒙条分缕析,多谢指正

“以为天下之恶莫大于此”=以天下之恶为莫大于此。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4-5-28 11:29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5-28 11:26
承蒙条分缕析,多谢指正

“以为天下之恶莫大于此”=以天下之恶为莫大于此。[/back ...

请假三天,下周回来。不回来也和你说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24-5-28 11:31 |只看该作者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1:26
我想关注一下李案。现在这个年代,这种事情还是挺奇怪的。




这种事情一点儿都不奇怪。

疫情期间,方舱到处拉未阳的人进方舱,管吃管住还一天发50块钱。做核酸检测的,有的人不停地在甲乙丙丁各地跑,充人头数。

资本会用各种各样的办法积累。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24-5-28 11:31 |只看该作者
有期啊 发表于 2024-5-28 11:29
请假三天,下周回来。不回来也和你说




收到。

出差啊?多保重。路上尤其要小心。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24-5-28 11:39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5-28 11:31
这种事情一点儿都不奇怪。

疫情期间,方舱到处拉未阳的人进方舱,管吃管住还一天发50块钱。做核 ...

我现在对新闻的真实性有保留。
所以我还要等一等,再发表评论。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4-5-28 11:41 |只看该作者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1:39
我现在对新闻的真实性有保留。
所以我还要等一等,再发表评论。




新闻有时效性,所以有偏失。

时评就是要评即时新闻

事后再评,那是事后诸葛亮。

如果你是新闻发言人,你能说等两天再说么?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24-5-28 11:43 |只看该作者



我这个评论,是不是击中很多人的麻筋儿?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24-5-28 12:1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5-28 11:41
新闻有时效性,所以有偏失。

时评就是要评即时新闻

还是等通报再说。
评论要基于事实。光看现在报道的内容,实在不太好接受。这是公权力作恶。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24-5-28 13:01 |只看该作者
唇枪舌剑或者家长里短式都习以为常,多了委婉,说出来也好看一些。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24-5-28 13:13 |只看该作者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1:39
我现在对新闻的真实性有保留。
所以我还要等一等,再发表评论。

子曰的提请是不让人对时事发表看法吗?

他提请注意的恰恰是对于新闻时事的真实性,不宜浮夸

批亩产十万粮的换个角度三分地都能产百万粮了

管理组难道是鼓励三分地产百万粮才删号的么?

并不是,因为子曰的上访被众口铄金的看成了威胁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24-5-28 13:20 |只看该作者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5-28 13:13
子曰的提请是不让人对时事发表看法吗?

他提请注意的恰恰是对于新闻时事的真实性,不宜浮夸

准确的理解应该是:封杀并不能阻止举报。
你是知道这个论坛性质的。
它可以不欢迎不认可的会员。
我们必须认同“行使权利不被谴责”的原则。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24-5-28 13:24 |只看该作者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3:20
准确的理解应该是:封杀并不能阻止举报。
你是知道这个论坛性质的。
它可以不欢迎不认可的会员。

六杂确实有不欢迎会员的权力

但是,事实是子曰不让人评论时事吗?

不是,是不宜浮夸的评时事,所以问的管理组尺度

尺度就是提出问题的人不欢迎浮夸风照旧,那坛规就别整不能谈论敏感问题

只要浮夸风还在继续,投诉永远会在

永远避重就轻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24-5-28 13:26 |只看该作者
在六星,翻我以前的帖子谈论时事的少了?

怎么没人拿我谈时事的帖子威胁要举报六星?

所以问题只是说要举报的人吗?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24-5-28 13:30 |只看该作者
真正为六星着想,是谈任何事的时候都多点自律

不要给别人惹麻烦,把柄话柄都不要给人抓或留

而不是把谁谁谁如同文革一样的搞死,再更肆无忌惮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24-5-28 13:34 |只看该作者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5-28 13:24
六杂确实有不欢迎会员的权力

但是,事实是子曰不让人评论时事吗?

举报是不受欢迎的行为。不是言论尺寸的问题,也不是没有权利的问题。

好比你出了个地方给大家开party,来玩的人指指点点,不合其意则举报。

你能做的不是只是请他离开吗?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24-5-28 13:41 |只看该作者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3:34
举报是不受欢迎的行为。不是言论尺寸的问题,也不是没有权利的问题。

好比你出了个地方给大家开party ...

我说了举报受欢迎吗?

我说支持举报行为吗?

你的party不是开在真空里,半公开的场所噪音太大,人家不能抗议么?

抗议无效不能报案么?

删号能阻止举报?

能阻止举报的是管好自己的嘴和手,评论时事的时候尽量就事论事别浮夸

对于六星而言才是爱,不是害

而不是只有举报者背锅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24-5-28 13: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第一阶段,子曰向管理组举报,没有啥问题。

第二阶段,管理组答复子曰说,那个帖子确有不妥之处,已经通知版主处理。管理组没啥毛病。

第三阶段,那个帖子不但没被处理,子曰还被骂了!

第四阶段么,就"逼良为娼"了。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24-5-28 13:47 |只看该作者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3:34
举报是不受欢迎的行为。不是言论尺寸的问题,也不是没有权利的问题。

好比你出了个地方给大家开party ...

随着李和永事件的发酵,相信一件尘封的往事很快就会被挖出来。

同样发生在湖北,同样是“精神病人”,他直接把民政局给烧了。
结局是他免责了,事发地民政局及官府被问责。

真相是政局办法事员工作不负责任,太态傲慢,没有按规章制度去办事,民政局领导护短........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24-5-28 13:48 |只看该作者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5-28 13:41
我说了举报受欢迎吗?

我说支持举报行为吗?

我在正面陈述,不是反对你的观点。
其实站在我的角度,我是不怕被举报的,它有两种好处:
第一:被举报,违规了,那么可以关闭它或者整改。
第二:被举报,结果没有违规,那毫无负担的继续玩耍。
至于怎么做才是对论坛好,我的看法就是接受举报。但论坛不喜欢举报的会员。
刚才说了,行使权利不受谴责。所以,举报的去举报,拒绝的就拒绝。不要互相谴责,大家互相不喜欢,那就88.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24-5-28 13: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同情李氏,然后骂子曰,这是悖论。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24-5-28 13:49 |只看该作者
贾若知 发表于 2024-5-28 13:47
随着李和永事件的发酵,相信一件尘封的往事很快就会被挖出来。

同样发生在湖北,同样是“精神病人”, ...

我只能等真相。
你说啥我也一样不相信。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24-5-28 13:53 |只看该作者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3:49
我只能等真相。
你说啥我也一样不相信。

抖音,昨天也看到了,去搜一搜越战老兵烧民政局吧!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24-5-28 13:57 |只看该作者
贾若知 发表于 2024-5-28 13:53
抖音,昨天也看到了,去搜一搜越战老兵烧民政局吧!

只信官方通报。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24-5-28 14:00 |只看该作者
@论金

不评论管理层对与错,就是论事,在心理上角度来看,本来子日同学或许只是口头上说说泄愤而已。
删号是不是有逼子日真去投诉的嫌疑呢?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