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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高原红4344 于 2010-7-17 16:01 编辑
斋主说我是南方人,连“马樱花”都不知道是要怪的。严格说,中原一带所处的地理位置,难辨绝对之或南方或北方。但,中原也存有南北之分。倘若以黄河划分南、北,那我还真是南方人。不过通常南方人和北方人之说,到底由地理区划决定还是由行政区划决定,我还不甚太清晰,按说是由地理区划决定?好在这件事不太大,长江东流去,黄河入海流,说的人也不少了?还是说“马樱花”要紧!据说,六星的“马樱花”是个人物!对这个说法,也只好暂时将就一点,因为如何定义“马樱花”,还是一件麻烦事!
先偷点字。明崇祯年间,皇帝问身边的大臣,日子里人们去集市买货物,为何都说成是买“东西”而不说买“南北”?众大臣面面相觑,没有谁答出一个所以然。今人引经据典,称“买东西”一说起源于东汉,当时有东京和西京两处地儿,到东京买货物,民间习惯叫买“东”,而到西京购货物则习惯又叫买“西”,久而久之,“东西”便成为了货物的代名词。语言习惯那件事,如今想细究开去,恐怕也难得道出一个真正的所以然!
还有一个关于“东西”的说法来自宋代。一日,著名理学家朱熹在街头遇上好友盛温和,盛手提竹篮,说自己急着去店铺,回头再约朱到敝舍长叙。朱见盛手中竹篮便问:“贤弟手提竹篮何用?”盛答:“装东西啊!”朱又问:“不能装南北吗?”盛答:“不可,东方属木,西方属金,竹篮子装得;南方属火,北方属水,竹篮子何装?”后世据此说,买货物称买东西。这是一个看上去有点理性的典故。
不过,“东西”既然属金木,似乎又不应该入口。但宋元以后,东西不但可买可卖,而且“东西”还可吃可喝,此语一直沿用至今。清代书家对此说有精妙的解释:“民生日用所需俱出于木,而以金易之。”这是说,百姓的吃穿用都取之于草木的根、茎叶花果和种子,不是直接得来,便是用金钱所买。所以“东西”又是食物的代名词,当然可以食用。
不管关于“东西”之词源的解释如何东说西说,“东西”的涵意,如今,还是人人可以理解的。偷完了字,再写点自己的字。
忽一日,斋主之著名的三段论“‘东西’是物质,马樱花不是物质,故而‘马樱花不是东西!’”横空出世,从此,关于“东西”之说恐怕得有新解!
呵呵,斋主责怪我不识得“马樱花”,我除了点头,还能如何?但也有点冤枉,如果我知道了“马樱花”是何,那也没有《“马樱花”和概念的定义》那篇字了!就算我是南方人,但南方人和“马樱花”到底有何种关系?到底发生了何种关系?于逻辑上恐怕也是扯不断、理还乱!好在斋主还不太关心这一点,斋主的兴趣在于“马樱花到底是不是东西?”这就好,以下慢慢给出“马樱花”之可能的正解!
我记得早些日子读过斋主论马樱花的一篇字,该字写得有点意思。印象中,斋主罗列了关于马樱花之11条洋洋洒洒的解释,当然,记忆尤深者是斋主当时给出了一个著名的三段论:“东西”是物质,马樱花不是物质,故而“马樱花不是东西!”显然,这儿斋主是从事物的属性给出了关于“马樱花”的一个论断。
针对斋主之三段论,我其实很想从文字及其逻辑意义上多听听斋主的高论。也记得当时跟帖写了几句如下意思的字:若从语法结构和逻辑学上说来,斋主的三段论一点问题也没有。但又觉得斋主给出的诸多关于“马樱花”的解释又不乏物质属性啊!那么谓“马樱花不是物质”的妙解到底在哪呢?呵呵,不期这件事,今日又因我的一篇帖子而让斋主旧话重提,那就说几句,以飨斋主和论坛?
马樱花是或不是东西,都是艰难的命题!之所以谓艰难,这儿至少有几点需指出:一、何谓物质?二、何谓“东西”?三、“是”或“不是”在逻辑学中的意义如何?
何谓物质?物质一般是不去定义的!物质是一个基本的概念!世上所有存在的Something和Someone 一律都指物质!那么,为何不去定义“物质”呢?
比如,要想定义斋主是谁,则至少要通过“斋主的父母亲”才能说清楚罢?那样就知根知底。但问题又来了,“斋主的父母亲”是谁呢?于是便要通过“斋主的父母亲的父母亲”才能说清楚罢?那么问题又来了...... 如此这般下去,我怕到猴年马月也是弄不清“斋主”是何玩艺儿的!所以,完全可以视“斋主”为六星这块地儿的一个基本概念而不去定义!事实上,进了六星,谈经论道,开口闭口说及斋主者何其之多!六星谁又不识斋主呢?“物质”也是一样,因为后面还有“分子”,还有“原子”,还有“质子”,还有“质子”的老祖宗...... 还有的那些“东西”,那些老祖宗,你数说得穷尽吗?
“东西”当然是代词,或代表人或代表物。在英文中,谓“东西”也是有区别的。Something和Someone都可以指我们常义上所说的“东西”。Something作为代词时,可以指某人或某事;而Someone作为代词,则专指某个人,特别是某个有名气的人物。看得到,Something和Someone的区别一目了然,用它们来说话会少却诸多的麻烦。但在中文里,那麻烦便免不了了,“马樱花”到底是Something还是Someone呢?据斋主的研究,马樱花可以是人,可以是物,但斋主没有提到“马樱花”是鬼的情形,这就好!因为无论是动物(含人)还是植物,最后皆由碳水化合物表现之,故而,马樱花是碳水化合物之合成者无疑。
碳水化合物当然具有物质性,如此看来,马樱花是物质的!而无论是在Something意义上还是Someone意义上,物质都是“东西”,从而,马樱花至少还是一个东西!不晓得这个和斋主的三段论背道而驰的结果,是否可以让天下的马樱花们雀跃一哈?
最后关于“是”或“不是”说几句话。逻辑学中谓之的“A是B”,说的是一种因果关系,即,如果存在A,则可以存在B。这儿B是A存在的必要条件。那么在命题“马樱花是一个东西”中,“东西”便成为了马樱花之物质属性的一个必要条件,看来这点是具备的。因为在常义的理解中,除了没有质量、没有体积的“鬼”称不上东西之外,Something和Someone都是被称之为东西的。
本来昨天就要跟字回复斋主的,但遇上周五的下午,周末的气氛便开始出来了。写字需要安静,而那一刻又敌不过满世界挠得人心儿痒痒的短信铃声,只好作罢?今天早上又睡了一个习惯性的懒觉,午后便趁点安静写了几句。不料,字儿滚多了,跟帖便有点不伦不类,一打量,也够了一张主帖的模样儿,那就贴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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