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买断农民的土地,搭建的农家乐真正乐了谁?
土地是农民的依靠,是农民命根。中央政府不久前的在十八大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地方政府不得假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名义强制征用农民的土地,如果征用土地必须参照《土地管理法》解决农民的生存问题。可是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郑陆焦溪舜南村就发生了这么一件匪夷所思事情。当地的村支书记顾伟民以开发为名,用一亩土地一年800元的价格,征用农民150多亩土地,建造所谓的“农家乐”。 昔日绿油油的水稻田如今荒芜一片的,为了开发和建造农家乐,在2010年把肥沃的土地荒芜了整整一年,农民看了着急和心疼呀!试问:这样的开发真正富了谁,乐了谁,农民每年凭借一年800元钱能够买到什么?够生活多少天? 村干部应该为民做事,做实事。舜南村村支书记顾伟民面对农民的不满和反对置若罔闻,对农民上访采用压制和威胁手段,并多次对上村委反映问题的农民置之不理,大言不惭道:“你有本事就去告,我上头有人----”。试问这样的人配做一方百姓的父母官吗?试问在今天中央政府一再强调要保护农民利益的今天,这样的做法岂不是明知不可为而非要为之,这样的一手遮天,是什么让他们如此猖狂和大胆,是什么样的巨大利益才驱动他们如此铤而走险-----。 更可笑的是,“农家乐”工程在没有经过全体村民表决的情况下就野蛮开工了,至今也没有就这次工程举行过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小组会议,就连当地的村民小组组长都表示反对“农家乐”工程,老百姓在这场事关自己生存的重大抉择过程中真正成了任人摆布的棋子。 其次在开发的过程中,老百姓亲眼目睹了一场闹剧:他们先在土地上扦插树苗,用来申报开发新农村的优惠补贴,等验收合格后,又把树苗拔掉,挖了一条河及几个鱼塘,这一栽一挖,根本是钻国家政策的空子,骗取国家的钱财,这更让老百姓心寒呀!这样的蒙蔽和狡猾的手段,倒霉的是国家利益,更倒霉的是当地的百姓。试问这样的人做百姓的父母官,老百姓还有好日子过吗?
2010年年初,为了不让老百姓种田,顾伟民等连夜搬走了浇灌农田的电力设施。为了赶走农民,他们在里面野蛮施工,搭建大量房屋,动手掐卡手无寸铁农民的脖子,更激起当地群众的极大的愤慨----
我们希望有人能为老百姓设身处地想一下,没有了赖依生存的土地,农民的活路在哪?
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大力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切实保护农民权益。现行征地制度存在极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弊端,已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亟需改革的重要领域。众所周知,中国《宪法》规定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所有制形式,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土地所有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在目前中国不存在土地的私有制。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就是说,国家对土地资源实行了高度集中的严格管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才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凡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必须通过国家的征收或征用。《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了国务院与省级政府的审批权限: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此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看如今荒芜的土地 农民的土地就是这么浪费的 农家乐现在种上小葱的树苗,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