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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圣经》中说,世间无新事。每一天发生的事,发生在每个朝代的事,每个国度的事,每个人所经历的事,无不是以前曾经发生过的。人类不断在重演历史,只是主角不同。
人常想,如果当初这么做,或者那么做,那么结果便会不同,命运便会不同。但是,即使倒带,按下“replay”键,他在当时当地还是会像当初一样去做,除非提前预知结果。这恐怕就是命运可悲之处,无法逃脱。
第一章
秋高气爽,夕阳西下,微风拂过法国梧桐发出轻轻的沙沙声,走在树下的唐伊人不由地闭上眼睛,深深呼吸了一口清爽的空气。
她的心情很好。
她是个情绪化的人,而她的情绪和天气有着很大的关系。如果阴雨绵绵,她的心情也会阴霾,让她去哪儿玩她都提不起兴致;而如果像今天这般沐浴在清爽的空气中,看斜阳映照着校园两道高大的梧桐树,树叶中透出点点金色,她会对每个人绽放甜甜的笑容。
她手里提着礼物,一步一颠地走向校门口。幸亏礼物有些重量,否则真担心她会一蹦一跳地走过去,这可和她希冀塑造的形象相去太远了。
作为法律专业的高材生,咳咳,这可是她自认为的,其实她从没得过奖学金,没发表过专业论文,没进行过实务工作,唯一值得骄傲的逻辑思维也在这个问题上失灵了——天晓得她是通过什么得出自己是高材生这一结论的。她希望自己能知性有气质,不急不徐地像诸葛亮一样摇着假设中的羽扇舌战群儒,直到群儒越说越郁闷,越说越激动,最后脸色一点点从粉红、酱红、猪肝色、黑色,最后要么活活憋死,要么飙血而亡,正应验了那句“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消亡”,不过结果都是死,哈哈。所以,作为一名知性端庄的法律高材生,怎么能这么一蹦一跳的呢?
今天是她干哥哥李宇轩的生日,邀请了不多的几位密友和家人,因为她住在学校而且没有车,所以干哥哥自己开车来接她去饭店。
她满怀期盼地等着帅哥呢,却听到手机响,一看是陌生号码,略加犹豫,还是没有接。一分钟六毛钱呢,谁接啊,肯定是打错的。
别看她面容姣好,穿着得体,其实她特别省钱,或者说,以省钱为乐趣,偶尔接了几个陌生来电是别人打错的,心疼得不能自已,巴不得不吃不喝来弥补;刚进大学的时候听说有助学贷款这回事,一打听利息那么低,立马找来家庭贫困的证明,想着这笔小钱作为意外之财投资个股市,咋说都把利息几倍赚回来了,没想到股市一萎靡就萎靡了四年,于是伊人恨恨地提早还了贷款,对好几百块利息心痛得要命。
没想到,电话又顽强地响起,还是不接。
一个女人从车窗探出头来,对着握着手机的伊人说:“你怎么不接电话啊?Vincent让我来接你去XX饭店。”
第二章
Vincent是谁?伊人转念一想,不会是哥哥的英文名吧?但是眼前这个女人自己不认识啊。
看伊人没动,那个女人又催了一句,“小朋友,快点上车。”语气略有点不耐烦。
我是小朋友?!伊人心中不满,而且她不敢随便上其他人的车,谁知道开到哪里去啊,脑子中立马浮现出上刑法课时听到的拐卖妇女罪的案例,总有看上去长得不错心地善良的女人与你拉家常,帮你找工作,最后把无知的女人骗到穷乡僻壤卖掉的。
“谁是Vincent?”
“啊?你不认识他?搞什么啊?那刚才是你手机响吗?”
“嗯。”
“那肯定是你了,Vincent给我你的号码,让我跟你联系的。上车。”
看伊人还在那儿犹豫,这个女人开始不耐烦,皱起了眉头。“到底去不去?”
“那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真的认识Vincent?你知道他的中文名吗?”伊人虽然不好意思这么说,但被逼急了,也只能实话实说。
“中文名?”这女人搜索了一下记忆,但似乎想不起来,想到这个小女孩竟然把自己当骗子,有点忍不住想笑,“那你打个电话给他,问问不就好了?”
对哦,伊人觉得自己怎么那么笨啊,想像孙悟空一样分身,敲自己一下毛栗子。刚想拨通电话,又挂了。即使是哥哥确实让别人来接自己,又怎么能够证明是这个女人来接?万一哥哥安排了别人来接,而这个女人得知了这个消息先到一步,岂不是要被拐卖?当然,更重要的是,给他打电话还要浪费电话费呢,万一要跟她求证,把电话给她,她会不会开着车就把自己电话抢走了啊,伊人又陷入了丰富的对犯罪行为的幻想揣测中。(晕,您的手机才多少钱啊?都出了一两年了。人家一副墨镜就比你手机贵几倍了。)
那女人带着墨镜,看着伊人,“怎么样?”
“嗯。。。嗯。。。嗯。。。你打给他好吗?”
“为什么?”
“因为。。。因为。。。”
“是不是打不通啊?”
“不是。。。”
“那到底为什么啊?你不是已经打了吗?”
看着这个女人对自己明显语气变硬声调变高,伊人开始有点害怕了,为了壮胆,也为了洗刷她对自己明显的居高临下的不屑和不耐烦的耻辱,她装得很理直气壮地说,“那就算我哥哥是让一个人来接我,那我怎么知道那个人就是你?你怎么证明啊?”刚说完,小姑娘的脸刷地变得通红,连语言组织的都有点问题。
“那我打给他就能证明了?”
“嗯,说明你至少有他手机号码,再让我跟他说两句话,确认一下,不就能够证明了?”伊人的逻辑能力果然很好,滴水不漏啊。。。不过,似乎过于缜密了点吧。。。有点浪费脑细胞。
隔着墨镜,伊人都能感觉到那个女人对她翻了白眼,“我数到三,你再不上来我就开走了。你自己去吧。另外,我确实没有他的手机号。”
“那他怎么联系你的?你们平时不打电话?”
“公司电话呀,小姑娘。我们还没有交换过手机号码,认识也没那么久。”
不会吧,哥哥说今天都是一些家人和多年的好朋友啊,怎么会邀请连手机号码都不知道的朋友?
“那,那么。。。”
“好了好了,你自己跟他联系吧,我先走了。”这个女人明显已经完全失去耐心,没等伊人说完话,就开车走了。
伊人一肚子的委屈,说不上来的感觉,其实问那些问题她自己也很不好意思,但没办法啊,万一人家真的是骗子怎么办啊?
她站着委屈了好久,才回过神来,哎呀,该给哥哥打个电话啊,结果发现那个女人没骗自己,而且,哥哥已经在饭店里等着了。
怎么办啊?
算了,自力更生坐车去好了。
唉,本来有免费车的,现在要自己花钱了。而且,还要坐出租,555,因为不知道有什么公车可以去,可是出租车不太容易叫,等了十分钟都没有来。
第三章
要是能够倒带的话,伊人一定会对那个来接自己的女人露出信任的迷人微笑的。她有些着急,多渴望像电视剧里那样,男女主角吵了架,男人把车开走了,在女人最无助的时候,泪眼婆娑间看见那男人的车又开了回来啊。可惜自己不是女主角,对方也不是帅气的男主角。
说到男主角,伊人不禁想起了干哥哥。是啊,他那么帅,早就足够当明星了。刀刻一般分明的脸部线条,浓眉间,经常流露出随性与不羁,黑白分明的眼睛,眼梢处又暗带桃花,笔挺的鼻梁下有一张倔强的嘴,刚刮过胡子却都会显得整个脸颊两边青青的。小麦色的肌肤,一米七八的身高,倒三角的身材,使李宇轩整个人显得英气逼人,男人味十足。但他的五官却又如此精致,笑起来有阳光般的爽朗和融化冰雪的温柔,却又略带孩子气。他是个足以用“漂亮”来形容的男人。正是李宇轩亦刚亦柔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了伊人,她在第一次看到他照片的时候就惊呆了,目不转睛地盯着看了许久,她终于能明白什么是一见钟情。
伊人长得也不差,虽然并不算得美女,却也令人看着舒服,但她要和宇轩站在一起的话,心里还是自卑的。是的,自己根本配不上他,光从长相上就配不上,何况他事业已经起步,而且,他已经结婚了。没关系,当个妹妹已经知足了。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他,能够经常看到已经是种幸福。
想着他,伊人的脸上总挂着淡淡的温柔,微微泛红的脸显得很羞涩。要是今天是他来接该多好啊,但是,如果真的他一个人来接的话,伊人也会害怕,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不知道要如何跟他单独相处,还没说话脸就红了,会显得自己很傻。
手机响了,哥哥问自己到哪儿了,客人已经来了一大半了,伊人很尴尬地说,还在学校门口,一直没有打到车。哥哥惊讶地说,不是跟她说好了来接你的吗,她难道没有来吗,伊人只能说两人没有认出对方所以错过了。那我来接你吧,你等着别动。不要,来回至少一个多小时,而且你还要招待客人呢。
伊人穿着高跟鞋,走到最近的公车站,随便乘了几站下来打车,终于赶到酒店的时候,大家已经等待多时了。
“妹妹,你来啦,辛苦了辛苦了,快坐下来休息一下。”
“是的呀,一般最晚到的都是最尊贵的客人,快坐下来歇歇。”一个男人正看着伊人笑着说道。
“我来介绍一下,这是唐伊人,小妹妹,这是唐恩,我兄弟。你们还是本家呢。”宇轩立刻帮他们作了介绍。
两人笑着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唐恩这个名字伊人并不陌生,据说他也是哥哥公司的股东之一,当初是他们几个人一起创业的,但这个家伙以洽谈业务为名成天吃喝玩乐,被踢出公司几次,但哥哥每次又把他找回来,还是让他做业务经理。唐伊人对唐恩的外形有点失望,因为听说他是著名的杀手,身边女人不断,但伊人没看出他有什么魅力,和宇轩实在差太远了。
伊人看着宇轩,他穿着简单的蓝白直条衬衫,袖口上绣着他的英文名,恰是Vincent Lee。敞开的领口,仿佛喷薄而出的是他的英气,洗白的仔裤和休闲鞋,显得精神而帅气。伊人不敢多看他,假装在看手机,脸早就红了。
“Vincent,那个小姑娘还没有来吗?要不要再打个电话去问问?”
伊人抬头,看到那个女人走进了包厢,赶紧低头,装着发消息发的入境了。何止入境,恨不得钻到手机里去。
“呵呵,已经来了。你放心好了。来来来,我来介绍一下,怪我不好,只给了一个手机号码,难怪错过了。这是周捷,周小姐,你就叫她周姐姐好了。这是伊人,小朋友,还在读书呢。”
正当伊人不好意思叫人的时候,她笑道,“就叫我Tracy好了。”
“唉,你们就是高级,叫名字都要叫英文的,不像我们那么土,英文学不好,还是习惯中文名字。”哥哥笑着揶揄。
“也就是一个习惯。你要是喜欢,我也可以叫你中文名字的,李。。。”
“宇轩。”
“上海话根本读不出来。你自己也要用国语的。明明晓得我国语差,存心的是伐?”
大家都大笑,伊人随即觉得如释重负,可以不用叫人啦。
第四章
吃饭间,大家都交谈甚欢,伊人只是听着,听到有趣处一起笑,觉得挺高兴的。
“伊人,干嘛不吃啊?多吃点。”
哥哥的这句关心话,令大家的目光都聚焦到伊人身上。555,好讨厌,伊人感到脸上的温度急速上升,她最讨厌的就是别人都看着她,她喜欢埋在人群中。“哦,在吃呢。”
“来来来,多吃点,学校食堂根本没有东西吃的,不要客气呀。”说着,就停着看着她,她只好夹了筷菜。
“再吃点,再吃点。那么秀气干什么啦,都是自己人呀。我以前读书的时候,不要太作孽哦,食堂里吃也吃不饱。”
伊人正踌躇间,旁边的周捷拿过她的筷子,帮她夹了些鱼,和鲜虾沙拉。“喏,你哥哥不好意思差唤我,我主动点。多吃点鱼,读书辛苦。再吃点虾啊,对,再吃口,小姑娘不要怕胖,胖点才好看。”
“人家是伊人哎,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胖胖的脸圆圆的肯定煞风景了。”唐恩揶揄道。
“我们以前读书的时候,想多吃点也没有。那时候,我想买一本专业书,贵的要命,怎么办呢,生活费就那么多,我也不好问家里要,吃了一个月的阳春面,我现在看到阳春面都想吐。”想不到哥哥还有这段历史,伊人对哥哥的好感又增加了很多。一个男孩要经历过多少,才能成为一个男人。一个要什么有什么的男孩,不是伊人喜欢的,伊人喜欢的是男人,一个经历过辛苦,历练过的男人。
“Vincent,你们的专业书那么贵啊?”周捷问。
“是啊,插图的,那时候广告方面的书都很贵的,好像那本书要两三百块钱呢,我天天跑到书店去看,总不大好意思,看了几天想想还是自己买下来。唉,想起来倒也蛮有意思的。你是不知道,我一个男人,二十岁,最能吃的时候,天天吃阳春面,饿得要死,看到想吐,没办法。人家有的人还问我呢,干嘛天天吃面,我只好说,我喜欢吃。你是无法体会的。”哥哥笑起来,眼角有些皱纹,增添了他的男人味。
“我怎么没法体会?”
“你好像家底蛮好的吧,后来书也没有读完就把你送到香港去了,又过了几年不就当了老板娘了吗?我不是特地去打听你,你不要多心,圈子就那么大,要是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话,反而就见外了。”
“呵呵,怎么会呢?你今天叫我来,就说明没有把我当外人啊,这儿都是你的兄弟,哦,还有小妹妹。大家还当我是顺风顺水的呢,也好。我家底是还可以,那也是小时候,越是还可以,反差就越大。自从到了香港,我就没有拿过家里一分钱。我去的时候,也没有拿走什么东西。
到了那里,语言不通。说上海话,别人听倒是听的懂,就是看不起你。我只好说英文,人家看我穿得也好,我问有什么住的地方,人家就给我指了很贵的酒店。我一边玩,一边找工作,每天问服务员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工作没找到,钱用的差不多了。实在没办法,只好去家小饭店里做。做服务员,人家说话我听不懂,只好洗碗,没泡几天,手上蜕皮。戴着手套,一直把碗敲碎,只好不戴。我看我的手,想没多久之前还在弹钢琴,现在是这样,心里很难过,这手算是废了,也没法弹琴了。虽然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弹琴,天天被逼,哪天能不弹哪怕不吃饭都行,但是,弹了那么多年了,从此就算是废掉了,想来真的很心痛,吃了那么多苦,在琴凳上坐了那么多年。那天晚上,我看着自己的手,眼泪一滴一滴滴下来,想到刚刚弹琴的时候,第一节课的场景,老师教我手型;想到每次老师布置的曲子弹的不好,她都要用竹尺敲敲凳子,说,“又没好好练。再弹一遍,再弹不好就自觉点趴上去”;想到有一次爸爸妈妈去玩了,一个多礼拜后回来我正好在上课,妈妈一听就发火了,一个礼拜前的曲子怎么还在弹?还弹的一塌糊涂?一个礼拜没有练过。幸亏老师护着我,否则肯定很惨的。那时候恨不得把琴弄坏。但现在,就算我想弹,这双手也拿不出来了。我当时就咬着嘴唇想,我这辈子都不弹琴了,永远不弹。以后有钱了,家里放个钢琴,但永远不弹。
洗碗把手划破了还要洗,碰到洗洁精痛的要命,只好咬咬牙,疼得麻木了就不疼了,一天下来,手都。。。
哎呀,说这个干嘛,反正大家都不容易,今天宇轩生日,我来敬你一杯。”
随着周捷的敬酒,大家开始哄闹,拼命灌宇轩喝酒,气氛一浪高过一浪。没多久,宇轩就开始明显话多起来,脸通红,嗓门放大,伊人知道他喝多了。他最不擅喝酒。
后来,伊人才知道,周捷没有说下去,因为手泡了一天,整块肉发白,早就死了,她觉得吃饭场合说来不好,影响食欲。
伊人听了心中一阵紧。
但待到她长大了些,又明白了,能够说起自己当年的艰难,也是一种资格。如果宇轩还在每个月吃阳春面为了给孩子交学费,如果周捷还在那里洗碗,恐怕不会去说这些,又说与谁去听。
第五章
生活一天天平静地过去,转眼几个月。
一天晚上,伊人听到电话铃响,很不满意地嘟哝,“都九点多了,谁啊这是。”怕冷的她早就钻在被窝里边看书边看电视了。
“伊人,出来唱歌吗?”是宇轩。
“啊?那么晚了。不出来了。”
“来吧。热闹点。”
“不来了。”
宇轩反复磨,“一起出去玩玩啊。别整天闷在家里。”
伊人算服了宇轩了,磨了那么久。
在KTV里面,伊人又看到上次的几个朋友。
“hi,过来还好找吧?”唐恩问。
伊人微微一笑。她没有来过复兴公园的钱柜。一句关心话,伊人却觉得有点带刺。
宇轩看到伊人,今晚的伊人有些不同。穿着浅粉色的毛衣,修身的衣服勾勒出伊人年轻圆润的身体,黑白格子的超短裙显得俏皮可爱,本该穿靴子,但伊人穿了双极精致的浅口黑色小皮鞋,显得那样的与众不同,有小女孩的清新,楚楚动人。是的,楚楚动人。她穿了件灰色的大衣,有点偏大,却显得她如此娇小妩媚。此时的她,既有着少女的清纯羞涩,又流露着难以言说的性感,撩动人内心深处。黑暗中的伊人眼睛亮晶晶的,嘴唇也亮晶晶的。宇轩看着她,看着她。忘记了打招呼。
“姐姐又没来啊?”伊人对宇轩笑笑。
“嗯,她去杭州了。刚买了新车,自己开车跟小姐妹去的。”
伊人不太会唱歌,总找不到调,又羞涩,只是坐着。
“怎么不去点歌?”伊人正出神,听到有人对自己说话,吓了一跳,一看,是周捷。
“哦,不会唱。你去点吧。”浅浅一笑。
“上次后来怎么去的?怎么那么久才到?我算着时间,你早该到了。”
“打不到车。”
“那怎么不打电话给我?”微嗔的口吻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伊人有些不习惯,“呵呵,那多麻烦你啊。。。”
“我以为你反正能打车的,晓得这样倒应该掉头开回来。”
那天晚上,宇轩几乎成了麦霸,一首首歌曲唱得情绪高涨,伊人静静地看着他,喜欢听他唱,他唱的时候,她才有理由那么专注地看着他。"
她与他的朋友都不熟,他太太今天没来,只有周捷略微熟悉些。但她本来也不多话,在黑暗的包间里,她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感觉不到周围的喧哗声,眼里只有宇轩。宇轩唱的都是些谭咏麟张国荣的粤语歌,伊人不很熟悉,但看他皱着眉,一副很不羁随性的样子,深深为他着迷。
伊人有时候会想,他要是还没结婚该多好,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傻,即使没有结婚,宇轩也不会喜欢自己。每每想到这里,伊人总觉得心里难过。宇轩的魅力是发散的,犹如天上明星,他的笑、他的挥洒自如、他的才华、他的不羁自由,他对事业的专注与热爱,他眼神中的坚定,任谁都会被他吸引,而自己,只是其中的一个。宇轩既像个浪子,跑去野外写生一去一个多月,住在山上不下来,又像个有责任感的男人,开这个公司经历过风风雨雨,但他始终拿出当老大的样子带领大家一直向前。没有女人会不爱这样一个男人。他什么都好。
伊人一直觉得,女人最难能可贵的优点,不是聪明,也不是美丽,而是“自知之明”。自知之明并非谦虚或者自卑,而是清楚地看到自己有什么,缺什么,能够客观地看待自己。知人者智,知己者明。伊人知道,自己长得不错,还算耐看,但要说漂亮恐怕谈不上;身材还算匀称,但这S型也不算明显,腿不够长胸不够大屁股不够翘;自己还算聪明,但阅历不够世故不够智慧不够;本性善良温和,但男人喜欢的温柔不够体贴不够吹捧不够。伊人知道自己很平凡,如一粒微尘,那又何必非要和一颗珍珠放在一起呢?
伊人也很现实,她明白,即使宇轩和自己在一起,自己也永远处于被动的地位,与其找一个自己爱的,不如找一个爱自己的。哪个女人不想被男人捧在手心里呢? 至于宇轩,放在心底,有什么不好呢?何况他已经结婚了。又何苦跟别人抢老公。
伊人并非一直会想宇轩,只是有时候想起,淡淡的思念和遗憾。越看着他,却越感觉遥远。
“点歌啊,在想什么呢?”周捷说。
伊人笑笑说,“你唱吧,我唱不好。”
“又不是演唱会,只是大家唱来玩玩的,唱不好也没关系啊,别那么不好意思,我看现在的女孩子都挺会玩的,一点都不怕生,你倒是特别。”
“我一时一时的吧,有的时候热情奔放,有的时候话不多。”
“噢?那你什么时候热情奔放呢?”周捷紧接着问。
“热情奔放的时候热情奔放。
“谁跟我一起合唱广岛之恋啊?”宇轩朝他们说话。
伊人看到宇轩看着自己,连忙往其他地方看。
宇轩有些尴尬,周围几个朋友起哄说,“你去唱吧,总不见的叫我们男的和他合唱吧。”
“不要!”伊人喊了一声,唯恐躲之不及的样子实在令宇轩太尴尬。她自己立即脸红了,补充说,“不是,我的意思,我唱不了莫文蔚的高音,要不然我唱男的,你们唱女的。
音乐已经起来一段了,周捷笑盈盈地看着宇轩说,“我跟你一起唱吧。”
宇轩和周捷的演绎十分完美,男音低沉深情,女音高扬飘逸,也许是都有了些年纪,对爱情的感悟也融入了歌里,唱得人心动,不自觉地进入了歌曲的意境。
宇轩和周捷站在小舞台上,霓虹灯打在他们身上,宇轩微皱着眉,带些微笑,有点坏,却非常迷人,他一句一句地对着周捷唱,“越过道德的边境,我们走过爱的禁区,享受幸福的错觉,误解了快乐的意义。。。
周捷也看着他,笑容包容而温暖,“是谁太勇敢,说喜欢离别,只要今天不要明天,眼睁睁看着爱从指缝中溜走,还说再见。。。。。。”
一曲终了,大家还在歌曲里沉醉,唐恩带头鼓掌,大家才反应过来。
如同日本的武士剑,必须用人的鲜血来润,而好的歌曲,需要用自己的阅历和感悟来浸润。
(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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