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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国学堂 [情感专场]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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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专场]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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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1-6-8 15: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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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毛毛 于 2011-6-15 21:39 编辑

前面的话:

来到‘情感夜话’栏目,自然要说情感的事,不过这事儿很难说,就像1000个人演哈姆雷特却演出1001个版本一样,情感是没有统一模式的,就是相同的情感故事那结局也会完全不同,当事人的感受也不会一模一样。所以我就那麽一写您就那麽一看,别当真哦?

第1篇: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儿

有一对再婚夫妻,男的是一个离休干部,女的是一个下岗工人。男的是因为身体不好需要找个老伴,而女的再嫁则完全是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卖了住房为丈夫看病,结果丈夫没了房也没了!年近50的她不得不和女儿女婿共居一室!

热心人把他俩撮合到一起,虽说那男的大女的十几岁,但再婚半年来,两人配合非常默契:一起散步一起买菜一起做家务,进门欢声出门笑语,瞧他俩过得滋润的样子,街坊们都说,这真是满堂儿女比不上半路夫妻啊!这是去年的事情。  现在这默契已不复存在,战争硝烟让这个再婚家庭解体……。

战争的导火索缘于那妻子-----她的女儿生了孩子,天热,住房又狭小,孩子身上长了痱子。她心疼女儿和外孙,征得老头同意后,就将她们接到老头的这三室两厅来坐月子。这一坐就是三个月,女儿娇气外孙淘气,把个老妈忙得不亦乐乎,无形中就怠慢了老头。这且不说,老头原来规律的生活秩序也被打乱,例如原来早晨是吃点东西再下楼锻炼,现在那早点就不能按时;原来是晚上十点准时睡觉,现在不仅不能按时睡,还常常半夜里被那小家伙闹醒------好在老头比较顾全大局,没有把不满挂在脸上,他想熬过这段就好了!

可老头唯一的女儿不干了:当初老头再婚时他女儿痛快答应是因为和后妈约法三章并得到后妈承诺的:后妈的主要任务就是照顾老头的生活,作为交换,后妈来此一应生活开支由老头承担,老头的住房将来也归后妈继承。在这个女儿看来,这个交换条件够优厚了!白吃白住还白得一套房子,上哪找这样的好事去?现在后妈未履约,她上门兴师问罪当然在情理之中了!

后妈的女儿可是另一种说法:她认为,管吃管住是起码的要求,不然年近50的妈何苦找你这古稀之爹?如今就是当个保姆还管吃管住呢,更别说这个老妈还得履行那保姆不能履行的职能;再说哪有不让亲生女儿上门的道理?至于房子,法律可是规定婚后八年就拥有所有权,谁稀罕你送啊?

 两个女儿各为其主,打得天昏地暗人仰马翻,打到最后,一旁观战的两个老同胞耐不住寂寞也亲自上阵,率领各自的女儿队奋力拼杀,双方拉锯几百回合,这场恶战下来,街坊称道的再婚家庭解体了!老头再次没了人照顾,后妈再次和女儿女婿共居一室,不知遂了谁的心愿?

其实这事儿很容易解决:那女儿的月子最好在自己家里坐,老妈心疼的话,可以隔三差五去看望,或送东西或给钱,就是送台空调又如何?一两千块钱的事,老头未必不答应。退一步说,老头既然同意那女儿来家坐月子,少不得自己忍耐一下,几个月就过去了,她不可能坐一年月子吧?错就错在两个女儿插了手,让简单的事情变复杂了!

曾经看到一段话:婚姻不仅仅是靠感情来维系的,它是把两个单独的人结成一个共同体,经济共同利益共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你的另一半不单单属于你,还属于他(她)的父母子女和朋友,甚至还属于他(她)自己。也就是说,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儿,而是两个家族的事儿。

可是我想,为什麽婚姻不能是两个人的事儿?如果是两个人的事儿,那该是多麽的简单!其实婚姻里面的许多问题都是挑剔带来的,再婚家庭更是如此!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遇到此类事时就应该想想:怎样变复杂为简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婚姻的事儿必须两人心甘情愿,还必须自己有主见!当事人在水里,岸上的人说三道四吆五喝六全是隔靴搔痒,如何上岸是你们自己的事情,所以,你可以听取别人的意见,却不必在意别人的看法,更不要以别人的看法为准----包括你亲人的。

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是上策,

穿自己的鞋走自己的路是中策,

穿别人的鞋走别人的路是下策,

亲们以为如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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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6-8 15:16 |只看该作者
先占个沙发再细看,听郝大姐讲情感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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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6-8 15:22 |只看该作者
“婚姻不仅仅是靠感情来维系的,它是把两个单独的人结成一个共同体,经济共同利益共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我有个朋友说婚姻其实就是经济合同,跟大姐的观点一样,我想了两年这个问题,现在认可这个观点。明确了目标!继续执行合同。
  可是爱情怎么办?没有爱情的日子不太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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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6-8 15:26 |只看该作者
回贝贝:婚姻久了其实是只有亲情没有爱情的-----不管谁人都一样。爱情老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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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6-8 15:49 |只看该作者
婚姻的事儿必须两人心甘情愿,还必须自己有主见

这句话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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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6-8 15:56 |只看该作者
回贝贝:婚姻久了其实是只有亲情没有爱情的-----不管谁人都一样。爱情老了!哈哈!
郝芯 发表于 2011-6-8 15:26



    可能是我不安分,可是我渴望爱情!,我自认为不是不安分,渴望爱情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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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6-8 16:00 |只看该作者
婚姻的事儿必须两人心甘情愿,还必须自己有主见

这句话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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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6-8 16:35 |只看该作者
现实的生活犹如发生在眼前.大姐的分析让我们知道,婚姻里我们的小辈应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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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6-8 16:37 |只看该作者
姐姐的故事太有现实意义,回头我好好写个感想!先下了,回头仔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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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6-8 16:47 |只看该作者
喜欢看郝芯大姐的文章。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婚姻却是两个家族的事,处理不好就全军覆没。{:1_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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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6-8 16:50 |只看该作者
喜欢看郝芯大姐的文章。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婚姻却是两个家族的事,处理不好就全军覆没。{:1_224:
佳米米 发表于 2011-6-8 16:47



    哈哈哈!看来又一个郝大姐的粉丝!欢迎到六星来(好像我是斑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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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6-8 17:14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看来又一个郝大姐的粉丝!欢迎到六星来(好像我是斑斑一样)
南沙贝 发表于 2011-6-8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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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6-8 21:08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看来又一个郝大姐的粉丝!欢迎到六星来(好像我是斑斑一样)
南沙贝 发表于 2011-6-8 16:50



    你难道不是么? 你是培训斑斑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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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1-6-8 21:20 |只看该作者
我和贝贝一样也渴望爱情,因为爱情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爱情不是婚姻不能等同婚姻,我想大约这两者只是近亲吧?哈哈!
下篇准备就爱情和婚姻的问题写一写,不知大家愿看否?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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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6-8 21:26 |只看该作者
我和贝贝一样也渴望爱情,因为爱情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爱情不是婚姻不能等同婚姻,我想大约这两者只是近亲 ...
郝芯 发表于 2011-6-8 21:20



    姐姐我还在细细地咀嚼和回味你的文字,还有生活的感悟 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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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6-8 21:57 |只看该作者
婚姻的事儿必须两人心甘情愿,还必须自己有主见

这句话有道理。
丑娘娘 发表于 2011-6-8 15:49


谢谢跟帖!你的名字让人难忘,我想你一定是个漂亮女士,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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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6-8 22:4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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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1-6-8 22:46 |只看该作者
喜欢看郝芯大姐的文章。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婚姻却是两个家族的事,处理不好就全军覆没。{:1_224:
佳米米 发表于 2011-6-8 16:47



    不仅仅是全军覆没,我还见过九族皆受牵连的呢!痛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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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1-6-9 16:40 |只看该作者
很现实的问题,中年再婚就不是2个人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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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6-9 19:28 |只看该作者
爱情可以自私,婚姻应该互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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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6-9 20:55 |只看该作者
两个走进婚姻的人如果计较太多,是不能走到尽头的。太计较,也就意味着爱的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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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1-6-9 21:08 |只看该作者
婚姻要是三个人的事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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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1-6-9 23:14 |只看该作者
不麻烦,这样的事儿多着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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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1-6-10 00:57 |只看该作者
婚姻就是一帮人的事儿,初婚再婚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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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1-6-10 12:55 |只看该作者
说得太对了!婚姻真的是一帮人的事------不知是什麽帮,反正不是青红帮!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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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1-6-10 14:35 |只看该作者
我编辑了一下题目情感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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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1-6-12 11:28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专程听讲,学费先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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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1-6-12 19:27 |只看该作者
专程听讲,学费先欠着
本大叔 发表于 2011-6-12 11:28



    俺没有收费许可证不敢乱收费,呵呵!欢迎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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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1-6-13 06:10 |只看该作者
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是上策,
穿自己的鞋走自己的路是中策,
穿别人的鞋走别人的路是下策,

这个结尾真不咋样。
你那上策,能让别人心里痛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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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1-6-13 06:20 |只看该作者
其实这事儿很容易解决:那女儿的月子最好在自己家里坐,老妈心疼的话,可以隔三差五去看望,或送东西或给钱,就是送台空调又如何?一两千块钱的事,老头未必不答应。这是上策。

退一步说,老头既然同意那女儿来家坐月子,少不得自己忍耐一下,几个月就过去了,她不可能坐一年月子吧?这话就说错了。坐月子,满月不走,三个月了还没动静。那真没准一年、两年下去了。

这股故事,老头的女儿没有错,错的只是老太婆的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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