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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时尚与法/蓝光闪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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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蓝光闪过 于 2011-8-16 12:49 编辑
历史·时尚与法/蓝光闪过 从《潜伏》到《中国地》再到《小小飞虎队》,央视在纪念抗战胜利六十周年之际,连续播放了多部抗战片。没全部看,题材比较新,制作不敢恭维,《中国地》东北抗战英雄赵老嘎最后与日军同归于尽的场景颇为惨烈,地动山摇。但场面设置上似乎还有考虑的空间,事儿我相信有,需要注意的是合情合理,足以让人信服。教育不得法适得其反。设在北京的抗战胜利馆也举办了一系列抗战胜利展览活动,最近展出的是日军侵犯妇女的罪行录,张张照片展现了日军毫无人性的暴行,令人发指。历史不能忘,一个曾经有过无数荣耀的民族,在近代,饱受外强欺辱,惨痛的教训极其深刻。牢记历史,警示后人,奋发图强。 蝶儿在时尚板块招贤纳策,我不才并无良策,但我感到了一种幸福——在当今平安和谐环境下女人的幸福。时尚是有历史性的,无论那个时代都有时尚,有些今天看来极其可笑当时却极其时尚,时代不同时尚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是需要有一个大的背景,即和平安宁富足。所以日军占领时期,时尚就不要谈了,日军铁蹄下的中国女人那就不是人,是什么?泄欲工具。人的生命、尊严都没有保障,哪来时尚。如果说有,那便是供日军享乐,伺候好了不杀你罢了。我的长辈告诉我当时长得好看的女人用锅灰涂抹脸,谁丑谁时尚——可以不受日军糟蹋。这是什么时尚?是让人想起来心酸的时尚,是让中国男人蒙羞的时尚,是让中国人永远不该忘记的耻辱和愤慨的时尚。 阔阔改行做了涉法工作,便在我帖子里嚷嚷人治与法治,懒得理她,初生牛犊不怕虎。法律是人制定的也是人来实施的,从这一点来说是人治,世界各国莫不如此。每一项行政活动都有法律授权,否则违法,法院判决依据的一定是某某法某条某款。无论谁都有众多的法在身边约束与保障,从生到死,这当然是法治。司法腐败,行政越权,暴力拆迁,粗暴城管···等等,亵渎了法律的尊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乱象的存在让人们对法律失去了信任,毋宁信关系而不信法,毋宁信人治而不信法制。无论我们多么渲染民主与法制的成就,都难遮这些现实问题,解决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加快推进民主与法制的进程的确迫在眉睫,势所必然。相信有不长的那么一天我们不再津津乐道于新加坡的严刑峻法,香港的廉政风暴,美国西欧的法即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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