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羡慕学文科的人,有三四年时间专业学习和浏览文学书籍,比我那些大部头枯燥的药名和化学分子式有趣多了,且举手投足间,自有一段浪漫风流。 而不似我等理科学生,灰头土脸,不解风情,木讷无趣,就好比周星星和张曼玉的对白那样: 张:你看我眼睛里有什么? 周:没什么呀? 张:再看看。 周:哇,好大一颗眼屎呀。 也羡慕学美术音乐艺术的人,感觉是相通的,离文字的距离总比我们要近.看他们出手,字字珠玑,篇篇锦绣,出口成章,洋洋洒洒.信手拈来,蔚为大观,你不服都不行.
其实不好意思说到读书,生平读的书,文学方面的和专业方面的都马马虎虎,浅尝辄止,数量有限,质量不高,所以至今胸无点墨,腹中羞涩,应在情理之中.好在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年代已过,羞涩归羞涩,我不需用文字换钱,不需用文字参加科举,不需用文字成名成家,除了写情书时,有些词不达意,抓耳挠腮,对我的日常生活确无大碍.
于是大多时候,我读书就象黄磊说的蠹虫一样,不依章法没有目的,全凭当时的兴趣.兴致高,一气呵成,没兴趣,只拣些插图看. 生平看的第一本书是叶永烈的科幻侦破小说,<小灵通漫游未来),记住了里面的一句话:金明出师,必有大事.金明是书中的警察,象福尔摩斯一样聪明神勇,于是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小时候,家对面就是公安局,以至于童年的我,每每望眼欲穿地逗留在公安局大门口,想从那些穿制服的人中找出一个叫金明的来.直到有一天,他们告诉我金明是一个虚构的人物,那天我绝望得没有吃晚饭,我妈以为我绝食是因为没能考到第一名,直夸得我苦不堪言,嚎啕大哭。
看郑渊洁的童话,最羡慕鲁西西有一个叫皮皮鲁的哥哥,有层出不穷的鬼点子,每天过得精彩纷呈,多年以后,看了郑渊洁的序,他说他要让中国的孩子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于是庆幸自己的童年曾与他的书相伴.
四年级,看了一本<西腊棺材之谜>,那晚父母去了外婆家,吓得我关了每一扇门和窗,打开所有的灯,八月,捂着厚厚的被子缩在床的一角,捂出一身的痱子,险些中暑休克.而我还坚持以为中暑休克,也比吓得灵魂出窍好.
四大名著,晃眼看过,除了红楼梦,其它均看的是小人书和连环画,喜欢红楼梦和聊斋,不过是喜欢古代女子的服饰和头饰,描在纸上,飘飘欲仙.近日重读红楼梦,才终于把12岁时没流的泪流了下来.
最痴迷不悟看小说是在初中,看金庸的小说,最高纪录是看得倦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打着手电蒙着被子看,当时我的近视度数突飞猛近,妈心疼地以为我是学习用眼过度.天天逼着我喝枸杞菊花明目茶。前两天好友阿康发来短信,说她正在重温金庸,突然心潮澎湃,也想立马和她齐头并进.
高中时买过一本法国爱情诗选,被妈当作黄色书籍上交.活生生错过了爱情启蒙的黄金时间,以至于活生生错过早恋的黄金时代.后来我的晚熟晚恋,我妈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你要是早点启蒙,何至于非要等到成为剩女,快嫁不出去了,你才着急。
后来也陆续看过些名著和时下流行书作,一段时间有一段时间的启发吧,但最终学会的是宿命,越发宿命以后,对《小王子>尤其喜爱,准备用一生来反复阅读,放在床头做圣经,直到有一天,你们指着我的白发说:看那个疯子,老天真。
看的次数最多从未看进的是菜谱,抓在手半天不哼声,埋头苦读的是娱乐杂志,明星周刊,如果也算书的话.
读书马虎,大多不入流,所以至今无法庸人自扰,好高骛远,好在作为普通人,与吐气如兰,秀外慧中无源,与清高脱俗永不沾边,对我来说,看书写字,不过和别人喜欢打麻将,喜欢蹦迪,喜欢喝酒,喜欢桑拿差不多,纯属个人消遣,而已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