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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张学友要来南昌开演唱会的日期后,开始在QQ音乐上不断地放他的歌曲。蓝雨,偷闲加油站,每天爱你多一点,诸如此类。甚至找到纽约纽约,一度以为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能在播放器上找到这首歌,对我来说简直是神迹。我打算在二零一一年的十一月六日夹杂在一票大概和我年纪相仿的傻叉们当中,远远地朝给一个时代尊称为歌神的家伙嘶喊。对,没错,我来听他的演唱会。像任何一个傻叉们中的一员。
又或者我们还可以说,我要去温习一下离我越来越远的时光。
这就像是威廉格纳奇诺的幸福,在幸福远去的时代。一个人一旦步入老年,就开始追查起那些离他而去的东西。青春,爱恋,疯狂,和无可救药的傻头傻脑。所有的美好,都活在我们永远无法触及的到的一墙之隔。
在那个时候,以及现在,我从没有真正的喜欢过摇滚。只有这一点从未改变过。在纽约纽约再度响起时,这个念头一而再再而三地从脑海里翻腾而出。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是说一个人老了终于学会了向真相低头了么?但这也不至于让我排斥魔力红。以及林肯公园。就算听到郑钧翻唱流星,也没有笑的太出格。
只有一次,在车上听到周董的我不配时,难过的要死。其程度相当于十九岁左右在电台里听到斯梅塔那的沃尔塔瓦河时突如其来的涨满胸窝的感受。而两者之间相隔的不仅仅是十几二十几年的光景。
十九岁。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恋爱。当时我廋的只有一张尖下巴。不知道是以何等样的魅力将另一个无知又无聊的家伙迷惑住的。也许,对方也正处于闲的蛋疼的无聊辰光。所以一拍即合。就像是苍蝇找到了有缝的臭蛋。野狗路遇一坨还没干透的大便。
这比喻真带劲!没错,就是这样的。
十九岁之前,则低调地和所有言情小说里的男头牌演习一场俗套又俗套的情事。最早的费云帆,到后来的原随云。他妈的古龙当然属于言情小说高手。金庸算个屁。顶多是个不入流的没资格从政的掮客。
要像古龙那样被酒精毒死。关于人生,一直就是那么向往来着。只不过,执行起来颇有难度。酒量不海量,是整个事件的关键。喝到一定程度,你的身体就开始出现排异现象,不停地向体外呕吐。呕吐。一直吐到清醒过来。终于,你抬起脸,知道你仍好好地活在这个星球的某一隅,哪里也去不了,哪里也不想去。
一个陌生人在你身后。你从镜子里闲的发慌地打量他。漂亮的发型。笑的很明显。你跟自己说,过去搂住他的脖子,问他有没功夫玩一会儿。你过去了,从他身边路过。你这个懦夫。你什么也没干。你胆怯地只剩在心里将这一切打个比方的力气。
嘿,哥们,老娘今天整三十九了。
这才是正题。
当然,数字不代表什么。你仍一以贯之地埋头写着在你看来至关重要的小说。虽然很可笑,但是,你总觉得有一天,你会写出天下一等一的言情小说。
像古龙那样的。
快意。诗情。诡秘。惊悚。且带着明显的漏洞。
却让人止不住热泪盈眶。冲动如同一句形容富有和阔绰的成语,汗牛充栋,充塞着你的胸口。让你几乎快要爆炸了。
可我现在却只想秘而不宣,仅仅是让你知晓这一切。
以此令我们成为一个神秘组织里的两个唯一还健在的成员。
其紧密,甚至超过了基因所能够到的地步。
来吧,让我们勾肩搭背一会儿。
三十九岁的我。很想找一个什么人一块儿欢庆一下十九岁二十周年。
张学友那天,正在宜春遥远地唱着什么歌。我却一句都没听到。只能在下下个月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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