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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泄露隐私 1月24日上午,记者登录蒙城县政府网,看到了李华敏所说的公示。这份《2010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第三榜公示名单》是由蒙城县房管局发布的,被挂上网的时间是2010年1月10日。
这份公告显示,“经各基层社区居委会初审、公示,城关镇人民政府复审、公示,民政局、县房产局核查,拟定以下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符合申请条件,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
正是这份名单引起了李华敏和另外几位廉租房申请户的疑虑和担忧。通过公示的名单,记者看到该县十几个社区、共有117户的家庭人口、住房性质、是否低保等信息全部一览无余地展现了出来,这当中还包括让人非常敏感的身份证号码、是否残疾、联系电话和婚姻情况。
“身份信息、电话号码,是否残疾等信息被公开了这非常不合适。”李华敏担心,这样详尽的个人信息被公布出来,会给自己和家人以后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自己已经没有任何隐私可言了。
房管局回应: 工作需要详细公示
1月24日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蒙城县房管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布详尽的申请者的信息是这项工作的需要。
“作为主管部门,房管局只有加大公示力度才能避免有人浑水摸鱼的事情发生。”蒙城县房管局房改股负责人刘玉介绍,当地的廉租房还没能做到应保尽保的程度,全县的保障户那么多,房管局不可能全部掌握住每户的详细情况。但各个社区比较了解廉租房申请户具体的情况,公示的名单最初都是由各个社区操作的,公示得详细一些,能更大程度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廉租住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