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收入最高的10%占总收入的比重为31.4%,而2009年美国收入最高的20%占总收入的比重为49.4%,中国财富的集中度已经超过美国。”今年“两会”期间,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成为胡德平、谢伯阳、蔡继明三位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
“我国的基尼系数早在2000年就越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现已接近或超过0.5;即使按照低于世界银行甚至低于印度的人均纯收入1500元计算,2011年全国贫困人口总数也将在9000万以上。”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介绍说。
与此同时,企业和政府收入增速快于国民收入增速,居民收入增速慢于国民收入增速。1992-2008年,企业和政府可支配总收入年均增速比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年均增速分别快4.3和0.5个百分点,居民可支配总收入年均增速比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年均增速慢1.2个百分点。
此外,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过低。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从1997的53.%下降到2007年的39.74,而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般在55%以上。我国的最低工资标准过低。中国的最低年收入不到世界最低年收入平均水平的15%,在世界183个国家和地区的排名159位。
再有,不同就业类型和不同行业劳动者之间收入差距过大。2010年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虽有所缩小,但仍在3.3倍以上。而世界各国城乡收入的比率超过2的极为罕见。我国城镇就业的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仅相当于城镇职工月平均收入的73.5%。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收入普遍低于正式工。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垄断行业,其职工不足全国职工总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
有鉴于此,三位委员建议从六大方面对我国收入分配关系进行调整。一是将收入分配的相关指标列入十二五规划和各级政府业绩考核体系: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基尼系数降到0.45以内;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比重的增长不低于5个百分点;要确保财政支出每年用于民生福利部分的增长高于财政收入增长3-5个百分点;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的工资差别缩小到3倍以内;确保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同时,减少政府的行政开支,缩小政府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重。我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中用于行政费用的支出占18%之多,这相当于美国9%的2倍,法国6%的3倍,日本近3%的6倍。
“大力压缩政府包括"三公"在内的行政性支出,就可以在政府财政收入不变甚至减少的情况下,将更大比重的财政收入用于民生支出。”蔡继明委员说。
此外,委员建议国有企业应退出竞争性行业。“从1994年至2008年,国企的利润全都没有上缴。国民不仅没有分享到国有资产的收益,反而由于国企垄断使国民支付着几乎是世界最昂贵的房价、油价、交通运输费和通讯费。”蔡继明说,必须打破政府对诸多原本属于竞争性行业的行政垄断,允许民间资本自由进入。对自然垄断行业要加强政府管制,央企要从房地产市场退出,国有垄断企业的工资不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委员的第四条建议是强化和改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尽快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1980年我国开征个税,作为起征点的800元是当时月平均工资的12倍;现在作为起征点的2000元是月均工资的75%。这说明我国个税负担大都落在了中低收入阶层。”三位委员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4000~5000元。考虑到我国财富的集中度极高,而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第一代富翁已经大都面临财产继承问题,应该尽快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
此外,应大幅度提高劳动收入在财富分配中的比重,当务之急是把我国最低工资调整到世界平均水平,即达到人均GDP的58%,与此同时,政府要适当降低企业的税赋,以便为企业劳动成本的增加留出一定的空间。
同时,还应加快城市化进程,要在十二五期间首先解决农民工进城不落后、迁徙不定居的“半城市化”或“伪城市化”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将已进城务工多年的2亿农民工及其家属转变为城市居民。
“总之,只有实现公平的经济增长,使全体社会成员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我们的改革开放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共同富裕的理想才能成为现实。”三位委员表示。(记者 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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