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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子溺弗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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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溺弗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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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6 18: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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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胡石遗 于 2012-1-7 15:13 编辑

 吴人有出遇童溺者,观其没焉而弗拯人诘之曰:“见孺子溺而不救沉,非人也,而无恻隐之心乎?赴水而拯之,毋乃不可乎?”对曰:“彼为溺鬼,焉能罪予?吾为彼父也与哉?”而遂归。觅其子弗得,复趋之塘,其巷人入水出溺童,吴人伏尸而哭之。已而讼之法庭:“塘溺吾子,有塘者之罪也。”法官曰:“汝见死而不救,亦自溺斯子者耳,其谁溺之哉?此尔之罪也,而罪有塘者,汝之颜厚矣。”悲夫,见善弗为,祸必加己斯人之谓也。可不悲哉,可不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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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6 22:32 |只看该作者
悲夫,见善不为,祸必加己,斯人之谓也。可不悲哉,可不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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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6 22:34 |只看该作者
喜欢这样精炼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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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7 07:30 |只看该作者
这篇字倒是很有警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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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7 18:04 |只看该作者
道德的滑坡不是一日二日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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