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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的案子本来是个普通刑事案,都说他坑爹,其实很难说谁坑谁,让俺看老李坑小李的比重更大些。如果李双江不是名人,所谓的权贵,此案法外调解不是没有可能,即使追究刑责,估计也会从轻,醉酒、未成年和那女孩的“随意”等都会考虑。可如今这些统统都不是问题,最大的问题变成:法律得给广大民众的仇富心理一个安慰。就是说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比李双江的面子,李天一的刑责更重要,尽管这种安慰不治本。
另一个老李坑小李的原因是溺爱,家里有钱,让孩子受好教育,过好日子本无可厚非,问题是您的公子随意出入声色犬马场所,靓仔豪车又恰值干柴烈火的年龄,不出此类问题才怪,难道老李同志会不明白这个?说实话,没给李家带来艾滋病就不错了。所以小李也别难过,有什么样的老爹,这不由你选。别的男孩见到漂亮女孩也喜欢,但没钱、没权的孩子没你“底气”足。如果现在就任由你“霸王硬上弓”,那岂非更害了你。
记得红楼梦里有句话,“家大业大孩子祸大”,这不知被咱祖上念叨了几辈子。49年后大家都没了财产,此问题被掩盖着,今天又都有了财产,如果依然不给予充分重视,将来害你最深的很可能就是你身边的人,尤其是从贫困到刚富裕起来的家庭。要是真的几辈子贵族,上流社会的意识早已形成,那情况会好得多。
再一个问题是“民情汹涌”为那般?我想有点阅历的人大家心知肚明,更别说当政者。如今社会发展到这一步,概括起来分三方面:一是转型期;二是人均GDP;三是基尼系数。这些都是先行国家早就经历过的事,没有李天一也会有李天二,说不准那件事就闹腾起来。原来出点事还总喜欢议论一番,现在连这个热情也快没了,今天看到要批捕小李,终于鼓起残余的热情来掺和一下。
其实孩子还是挺可惜的,十七岁又醉了酒,如果是一个人胆还小点,四五个半大小子凑一块,做柳下惠可能吗?或许有人问:你咋不可惜一下那女孩呢?介个和尚回答不了,强奸这类事,知道细节的界定都难,何况现在案情还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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