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畅,优雅,机智。毛姆说他喜欢的文字是这样的。我喜欢的也是,并且还要再加上简洁和端庄。
不喜欢的文字有几种。一是那种华美而空洞的。像那种颜色艳丽的假花,代表一种恶俗的品位。很多时候耐着性子看完,颇有浪费了时间的恼火。若说还有比这更差的,那就是既枯索又空洞。有一些冗长的描写和议论,真是叫人望而生厌。
二是那种过于泛滥的抒情,没有真正的痛苦及其带来的严肃的思考,滔滔不绝绘声绘色,却只让人看到一个人对着镜子,扭动身体做出各种撅嘴蹙眉微笑烦恼的神态,之后无聊地伸个懒腰或者满意地叹了口气。作为旁观者,可能只会觉得这样子有趣或可厌(根据看时候的心情而定)。感动?万万不能!
闲情自然可以有,要是真能写得出风吹落花静水微澜的感觉。
不喜欢那种刻意为之的嬉笑怒骂,作者理想中的自己是潇洒不羁,表现出来的样子却成痞里痞气。讽刺不同于谩骂,是合理夸张而非溢恶。滑稽自然可以使人发笑,但却是一笑而过。真正的幽默出自于机智,是笑过了还会笑,笑过了还会深思。
不喜欢为了吸引眼球而有意媚俗的标题党。使人怀疑其行文的郑重。不喜欢偏激的文风,绝对的言论,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不喜欢引经据典东拉西扯之后叫人不知所云的,动不动就某某说这,某某说那,人家说得都挺对,可是您自己说的是什么?至于掉书袋,讲故事,倒还好,只要不断章取义或胡编乱造,至少有广人见闻的效用。真的,有人言之凿凿说的故事,煽情极为成功,可是先从逻辑上就可疑。
阅读可以是闲适而无所用心的,写作可是件严肃的事儿。老实,不但是人品之中很好的一种,也是一种很好的文品。
201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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