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论坛事务 公告区 屏帖、删帖、转帖、锁帖、沉帖、禁言规定(征求意见3天 ...
查看: 40778|回复: 19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屏帖、删帖、转帖、锁帖、沉帖、禁言规定(征求意见3天)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13-4-30 07: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1、商业广告帖直接删除,管理员、版主随见随删并禁言,可跨版操作;


2、 涉黄、涉枪、涉毒帖子直接删除管理员、版主随见随删并禁言,可跨版操作;


3、涉及政治、宗教等敏感话题帖子,论坛总监可直接删除,无须告知发帖会员及版主;


4、恶意曝光、泄露版友隐私帖子,管理员和本版版主直接删除,并对发帖ID永久禁言;不能确认情况下,以被伤害对象申诉为准;


5、恶意、故意闹版帖及闹版会员,由版块版主集体协商后在议事厅提出申诉,由论坛监督组裁定,决定最终处理方式,版块不得自行处置(督察组成员由暮雪牵头,版友推荐,);


6、恶骂帖(包话用汉字、谐音、英文、字母等),本版版主依据规定对跟帖屏蔽或删除,对主帖依据程度可删除或适当编辑;
管理员有权直接在各版操作;未带脏字但涉及人身攻击者,同样依此处理;

7、关系密切版友之间之调侃、恶骂难以区分之时,由被骂一方郑重提出投诉后由帖子所在版块版主或管理员删帖;


8、版友注册恶意侮辱他人之ID、恶意签名、恶意头像等攻击其他版友者,管理员、版主直接禁言。除规定禁言情况下,版主无权擅自操作;


9、 版友发帖错发版块情况下,发帖者跟帖说明,版主可根据发帖者意愿转帖;其他情况下转帖必须经会员认可,严谨擅自操作;


10、拍砖过度,在影响论坛正常运作情况下,管理组与版块协商,对一些帖子做锁帖、沉帖处理;


11、版友离开六星论坛,有权要求删除部分或全部帖子,俟发帖提出申请后,管理员、版主直接操作


12、侮辱某一板块,针对某一板块整体的恶劣言行帖子,由督察组、管理组裁定后做删帖、禁言等处理;


13、管理员、版主违规操作,做离职处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1 收藏收藏1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13-4-30 07:12 |只看该作者
先讨论一下吧,补充、完善
大多数同意就节后执行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3-4-30 07:17 |只看该作者
骂人不是好孩子,骂人帖太多的论坛戾气太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3-4-30 07:18 |只看该作者
人气不是靠这么提升的。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4-30 07:27 |只看该作者
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3-4-30 07:30 |只看该作者
补充一点,完全是骂人侮辱人的主贴,不论那一个板块,版主或管理员应该直接操作禁言或屏蔽,禁言三天。再屡次骂人的,永久禁言。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3-4-30 07:34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执行,规定早有了{:soso_e113:}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3-4-30 07:41 |只看该作者
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3-4-30 08:3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执行新规定前,为庆祝青年节,建议5月4日大赦所有被封ID。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3-4-30 08:41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4-30 08:39
执行新规定前,为庆祝青年节,建议5月4日大赦所有被封ID。

可,哈哈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3-4-30 08: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故意挑衅,常常是矛盾升级的导火索。网站要对引发严重事端的挑衅行为进行曝光,予以警告、训诫或制裁。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3-4-30 08:59 |只看该作者
诸葛一生唯谨慎,吕端大事不糊涂{:soso_e179:}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3-4-30 09:16 |只看该作者
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3-4-30 09: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支持并感谢,很全面,很具体,很到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3-4-30 09:42 |只看该作者
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3-4-30 09:43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4-30 08:54
故意挑衅,常常是矛盾升级的导火索。网站要对引发严重事端的挑衅行为进行曝光,予以警告、训诫或制裁。

恶骂禁言三天,成心找事儿应该禁言一周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3-4-30 09: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支持,辛苦啦!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3-4-30 09:45 |只看该作者

凡事有度,过犹不及,点到为止,有规有矩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3-4-30 09:53 |只看该作者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3-4-30 09:45
凡事有度,过犹不及,点到为止,有规有矩

我赞同企鹅的这个。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3-4-30 09: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对玲珑剔透做监督组会员提出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13-4-30 09:56 |只看该作者
玲珑剔透做监督组员,这不是扯么。啥意思啊。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13-4-30 09:57 |只看该作者
让一步进一步是不。我靠。讲讲因为啥,杂想出来的。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3-4-30 09:58 |只看该作者
墓兄要是喜欢陪着玲珑剔透玩儿,那我真不欠啥了。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3-4-30 10:03 |只看该作者
督导组成员,如果真我来牵头,就我自己来定。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3-4-30 10:06 |只看该作者
这下真搞不懂了,玛德。。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3-4-30 10:0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最好的办法是春江和玲珑好好谈一谈,互相多点了解,有什么结不能解呢?都是性情中人。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3-4-30 10:07 |只看该作者
{:soso_e113:}

瞧瞧,多好的版规,因为有玲珑监督组成员一节,连春水都不快活起来,虽然他在此战中未干什么好事,但这时候的他表现出正义了。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3-4-30 10:20 |只看该作者
我暂时推荐如下几位进入督导组,随时补充,点名的,没有异议就算同意了。
“金花婆婆、蝶儿、我是打酱油的、苏力、猫瞳、归隐宋朝、孤鸿野鹤”。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13-4-30 10:22 |只看该作者
相扑 发表于 2013-4-30 10:06
最好的办法是春江和玲珑好好谈一谈,互相多点了解,有什么结不能解呢?都是性情中人。

附议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3-4-30 10:23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3-4-30 09:43
恶骂禁言三天,成心找事儿应该禁言一周

第八条似乎自相矛盾。明察。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