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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3-8-23 10:53 这张画的好看多了啊。
野妞 发表于 2013-8-23 15:35 马姐夫跟这旮旯来跟知音搞啥勾当咧,昂 楼主你丫不老实儿交待,掐死你信不
野妞 发表于 2013-8-23 15:53 你先死。
野妞 发表于 2013-8-23 16:01 自做孽不可活
李上 发表于 2013-8-23 16:50 你说你这母夜叉歹毒不? 马姐夫不就是一道具来着嘛......
野妞 发表于 2013-8-23 17:06 马姐夫就是道具属性也是俺的专利。 不允许尔这头糊涂油蒙了心老眼昏花的半吊子画家随便瞎用
李上 发表于 2013-8-23 17:20 尼玛,俺就用了咋滴啊,那谁不是说凡麻花姐姐的夫都称马姐夫的吗 知音和你不是亲家吗 那知音就是麻花姐 ...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8-23 17:23 照你这么说,知音家的大金镏子还是俺的了,丫的银行卡俺还能拿着刷到爆了。。 这就拿杀猪刀阉你丫的嘴去 ...
梧桐花开 发表于 2013-8-24 06:49 没看明白,知音姐为啥和马姐夫在一起呢?在杂谈马姐夫是由麻花牵着滴。
知音 发表于 2013-8-23 19:26 等我考试通过了一高兴晒晒我跟马姐夫的合影,别以为我没有,横!
知音 发表于 2013-8-23 19:30 艾玛,回复完了一看楼上,这咋还掐上了哪? 姐周末要看书,你们慢慢掐哟。
李上 发表于 2013-8-25 16:52 怎么不帮我也置个顶呢?
李上 发表于 2013-8-25 18:03
野妞 发表于 2013-8-25 18:59 对喽,自个顶顶也就罢了想啥置顶,一幅破画。
李上 发表于 2013-8-25 19:46 尼玛,再破也没你的文字破吧,每次都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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