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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冰箱(含冰柜),空调,洗衣机,热水器(不含燃气热水器),微波炉,老病残用品(轮椅、病床、助行架、腋杖),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绝热制品,日用陶瓷,摩托车乘员头盔,制冷剂,丝光棉服装,鞋等13种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佛山、顺德、惠州、东莞、揭阳7个地区42家企业生产的丝光棉针织T恤衫、丝光棉针织休闲服产品共90批次,检验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7.8%,剔除仅标识不合格2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6%。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03(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FZ/T01053-2007《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22849-2009《针织T恤衫》、 FZ/T73020-2004《针织休闲服装》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的要求,对丝光棉服装产品的纤维成分及含量、标识、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顶破强度、起球、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纤维成分及含量、印花耐摩擦色牢度、标识3个项目。
检验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检验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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