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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食药监局、昆明市工商局联合发布“2012第3号昆明市违法药品(非药品)广告警示”,对近期发现的42种在广告中夸大功能主治、误导公众的药品(非药品)广告进行了曝光。自发布之日起,若广告代理公司、媒体不加强广告审查,不停止代理,继续发布违法广告,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谨慎购买。市民可登录药监网(http://www.kmfda.gov.cn/)查询具体信息。
42种违法药品(非药品)广告中标示的药品名称及生产企业包括:固肾生发丸(河南兴邦药业有限公司)、参味补肾合剂(陕西立众制药有限公司)、鹿精培元胶囊(青海央宗药业有限公司)、蒙古黑药(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降糖通脉片(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五味香连丸(鹤壁市中药有限公司)、降压袋泡茶(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通窍耳聋丸(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双瓜糖安胶囊(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黄花杜鹃油胶丸(青海宝鉴堂国药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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