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色妞妞 于 2013-9-27 09:28 编辑
由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说起
作者:卧龙
按语:昨晚读了《转:李承鹏〈杀人者,父亲〉》一帖,临屏发表了自己的一点感想,现将它转发于此。
个人情感而言我同情夏俊峰及其家人,暂不谈他。我只想弱弱地问一声:中国国民个个都能自律吗?个个都文明吗?城市秩序不需要管理吗?城管个个都该死吗?当我们行走在宽敞整洁、秩序井然的街道时,难道你心中不舒坦吗?也许没有城管会有其他机构来管理,但既然有这支队伍,他们做了工作,这就是城管的付出与劳动成果。仅仅因为城管队员中存在害群之马(我相信只有极少数素质低下的人),他们就都成了不可饶恕的死敌?很多网友为夏杀人叫好。我感到这是一个莫大的悲哀,是一个民族失去应有理性的表现。如此断章取义和极端,于人于己,于国于民有何益?
如果那些为杀人喝彩的人自己(或家人)当上了城管,难道也由此成了人民的公敌,妖魔猛兽了?你(或家人)若被小贩所杀,你觉得冤吗?你也会认为是罪该万死?在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矛盾中必定有是与非,但谁能断定每每全是城管的责任?难道小贩中就没有刁民?请允许我这样质疑。
“不在其位,不知其苦”。城管执法,只是职责所在,他们自有他们的艰辛与委屈,他们也要养家糊口。如果我们人为地与他们对立起来,由此造成的后果,又由谁来担当?他们受到了攻击或人为的伤害,他们家人的痛苦向谁诉说?他们就真的罪大恶极?别忘了,他们也和我们一样是平民百姓,我们为什么非要给他们戴上人为的“画皮”,让他们永不超生?我不禁纳闷:到底谁才是真正的“人妖”?如此,不恶性循环才怪。
我们不要动不动拿腐败攻击一切,不要动不动站在道德制高点对他人品头论足,不要拿执法人员当泄愤对象,不要拿体制不健全当成为所欲为的理由,更不要成为违法乱纪的借口和尚方宝剑。因为在任何国家触犯法律就必须依法惩处,无论你是否占有情与理,法律都将彰显其尊严。这些九泉之下的城管果真都是人民公敌?显然不是。即便有不公,中国有该死的贪官没处死的现象,但这一切都不能成为我们纵容违法的理由,更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若如此,我们与那些刑犯有何区别?又还有什么资格对他人指手划脚?如果对那些事出有因的刑犯都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或姑息迁就,中国的法制之路又如何走下去?
我们可以愤怒,可以伸张自己的权益,但不可以纵容犯罪,更不可以身试法。
城管与小贩之间不是敌我关系,两者问题,与法制有关,与国策有关,与地方政府有关,与监管有关,与两者素质和性格有关,与国民整体文明程度有关········这不是你我有能力深究的问题。
任何事一概而论不可取,也是极不理智的,而非白即黑和极端主义行为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正义。如果我们总是把任何错误,任何犯罪都归结到体制和腐败,归结到他人,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错误。莫非逃票有理,因为票价太高?莫非强奸有理,因为社会环境的错?莫非抢劫银行有理,因为是穷人?若如此,只能说明我们的是非能力发生了巨大偏差,我们的思维模式出现了畸形,我们的意识形态呈现了危机感。
故此,我们要理性看待城管及其他执法,城市需要他们,社会需要他们,百姓同样需要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