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2013年底从图书馆借的,一直放到昨天晚上才读。虽然作者给它起了一个很文艺很小资的名字:《陪我到时光尽头》,其实就是一打家劫舍的现代版武侠。它让我想起了曾经在大陆风靡一时的所谓“香港雪米莉”丛书,没什么新意,但在当时却火得一塌糊涂,据说它的炮制者很是大发了一笔。
想了想,一本烂书何以让我用了几乎一个晚上的时间读完?还是故事讲得引人入胜吧。小说,毕竟还是讲故事的艺术。作者的悬念设计比较成功的有两条。一是那个艳若桃花浑身散发着魔力妖气最终让他们这个从国内杀到国外的团伙分崩离析的女人桃子,她的身份一直是个迷,她是他们在香港杀掉的那个道上的老大在命案现场的女友吗?虽然在小说的最后也没给出答案,可读者会一直关心这条线。二是那个如影随形让他们摆脱不掉的美国联邦调查局特工皮得逊的存在。他的每一次出现都看似偶然却有深意。他究竟掌握了多少他们的犯罪证据?他一直引而不发,却让他们倍感压力和不适。相信读者也会在阅读中一直忘不掉这两条线,象是悬在这个团伙头上的两把利剑,随时可以掉下来。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作者一直用自己的眼睛把读者带进故事中去。小说中的口语化和带入感。不再客观地叙述,只是作者的感受。,甚至眼中的风景也有了作者本身的主观意味,这个在近年的小说写作中屡见不鲜,与桂子的《半片街》的写法恰恰相反。桂子是内敛住自己的感情,几近还原生活中的人物悲苦,而前者却是感情充盈强调自己的眼中的世界,换言之,明着让读者跟着作者的思路走。这个写法也值得借鉴一二。
还有,还有作者借老大之口直抒对爱的看法:这世界上还有爱吗?除了有血缘关系的爱,如父母对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的爱,别的都是他妈的不靠谱。我直觉地相信这是作者的个人观点。
说它是烂书,除了故事不新鲜外,还有些虎头蛇尾。几个犯罪场景的刻画不错,事先的踩点,中间的策划甚至练习到最后的实施,冷静而血腥,却又真实可信。我甚至于些怀疑作者是否真的当过兵打过越战。情节的推进也不错,从内地杀到香港,从美国杀到南美,甚至又有新的地盘可以立足大干一场时却安排让一位女人闹得兄弟反目,最终走到了尽头。我说的虎头蛇尾是故事本应该按新的线索继续展开,让哥几个打家劫舍的故事再精彩些,却动用了另一条线匆匆收尾,就象是一个旱了许久的荡妇偶遇一个帅哥。这帅哥前戏做得行云流水让荡妇无限痴迷,上得阵来却是个银样蜡枪头,只一个回合就一泻如注,败下阵来。这种感觉自然是很不爽的。
一本烂书,可以牺牲掉我大半个晚上时间,又能让我有兴趣为它码几个字,也算难得了。书名《陪我到时光尽头》,作者范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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