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4-2-17 12:37 编辑
暗娼,名妓及其他
东莞扫黄本身不值得热议,因为这毕竟不算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至于央视记者是如何亲临淫窝,一手取证云云,在我看来就是一个笑话。
所以说是笑话,因为这种所谓的“卧底取证”本身的合法性就值得商榷,其次,央视干的这原本是公安执法部门应当干的事情,这种越俎代庖的事情,无非是证明了两点,第一,事发地东莞的公安执法系统,在涉黄这个问题上,是早已经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甚至觉得这种产业,就是东莞诸多产业的一部分。第二,这个地方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与这种丑恶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需求。
想一想也可以释然,一个据说能年度高达500多个亿的产值,构成了东莞GDP的12%甚至还要多的行当,直接就业者高达几十万人,还不算拉动其他相关行业,显然,这是一块很有诱惑力的“蛋糕”。
这“蛋糕”是谁第一个做的,并到如今已经把它做大的,再去“考证”已经没有实在的必要。问题是,谁在切分这块蛋糕,谁在分享这块蛋糕。
按照云小五的说法,东莞市领导们都很干净。
这是一个让我倍感困惑的话题,如此“干净”的领导们,为何能允许自己治下色情业如此猖獗,是不知情还是故意而为?或者说是一种变相的“默许”。其实,小五在替东莞领导们辩解开脱的时候,他忽略了一个最绕不过去的说法,那就是纵容就是默许,默许就是保护。所以,替官爷们辩护的时候,千万要给出让人信服的理由。
当然,端掉一个东莞,在我看来算是屁大的事情。因为放眼望去,举国大地,与东莞风格相同的,我不敢说遍地都是,也八九不离十。
作为一个世界公认的,最古老的“罪恶”,娼妓并非中国人的“几大发明”,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可不必妄自菲薄,全世界都有娼妓,我们有,当然不是意外。当然,这个曾经一度灭绝的行当,是如何死灰复燃,几成燎原之势的,那是需要认真思考和面对的。
娼妓这个不被我们承认的行当,所以存在和有“市场”,归根结底是因为“需求”造成的。买和卖是一对相互依存的关系,缺了谁都不能存在。有求有供,貌似是一种需求平衡。当然,从深层上说,如今的暗娼涌动,最大的责任当然是监管方的问题。
在全国人大会上,已经有代表的提案涉及“娼妓合法化”的问题。但是,合法化是不是解决娼妓问题的唯一途径是值得商榷的。谁都不要假正经,面对汹涌而来,防不胜防的娼妓社会问题,回避是没有用的。
对政府而言,要么出重拳,彻底端掉,而从目前的情形上看,几乎没有可能。因为持久以来,都是一阵紧一阵松,风声紧的时候,这个行当可以消停一阵,然后又死灰复燃。所以,想剿灭这个行当,说实话可能性不大。
但是,合法化显然也不是良药。
合法化等于我们自己抽了自己的嘴巴,所以,从制度层面或者其他方面,都显然不可能。那么是否有一些中庸的做法来应对呢?
有一个数字我们是绕不过去的,那就是近些年,我们的性病发病率,以及艾滋病的发病率,都是呈上升趋势,性的泛滥,有关部门失去它应有的监控,这些病不高发才奇怪。相反,在一些允许娼妓合法化的国家和地区,它们这一类的疾病发病率是呈下降趋势的,因为它们有着严格的监控与管理。
在堵和疏的问题上,我们到底该做如何选择,这绝不是打掉一些色情行当,就能一了百了的。
当然不是所有从事这个行业的人,都是为生活所逼。有很多女性(也不乏男性)觉得这个行业来钱多,所以乐此不疲。迄今为止,我们必须承认,在当下的中国,娼妓也都是暗夜下的“勾当”,她们与风花雪月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她们从事的就是一种交易,你不能用简单的合法与否去界定如此庞大的一个群体客观存在。
有一个数字估计是没法说清楚的,那就是在全国,从事这个行当的到底有多少?
把卖春女们从东莞打散了,她们可以换一个地方重操旧业,反正资源随身携带,一切都很方便。因此,如何对待这个行当,真的是需要一些主管的部门,给出一些令人信服的说法和做法了。
不妨穿越一把,当柳永们吟诵着“杨柳岸,晓风残月”,与名妓们不醉不归的时候,别谴责柳永的下作,老柳同志的一生就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一生,当然,死后连棺材钱都是他风月场上的相好的们凑份子出银子,埋了的。
如此有情有义,有节操的风尘女,多乎哉?不多也!
央视要不就派出更多记者,去全国各地暗访此行当,看看是不是遍地娼妓暗夜中。
当然,狗日的记者们能不能“还想说可是解放了”,那谁知道?
顺便再多说一句,每每看到媒体展示“扫黄”战果,都给人一种相当厌恶的感觉,抓一群赤身裸体的偷欢男女,不加任何遮拦的就放在媒体上,你们不觉得“下作”吗?!
2014年2月1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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