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4-5-13 08:13 编辑
《从死缓到无罪》观后
我们的人生会有多少个十年,十年对一个人而言,是一个多长的距离。看了央视新闻面对面最新一期的《从死缓到无罪》之后,我自己问自己。
电视里的这个男人叫张光祥,他是一个农民,有点苍老,带着一种老实巴交的感觉的农民,但是,他思维是清晰的,回答央视记者王宁问题的时候,他并没有过多的激愤,而是选择了一种平静,他平静的讲述着他遭遇到的那个十年的悲戚,讲到悲伤之处,这个男人最多双手掩面而泣。
仅仅因为他没去参加葬礼,就成为他是杀人疑凶的理由,然后他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后的日子里,他遭受到非人的逼供,一次次屈打成招,却又一次次的抗诉翻供,十年之后,终于拨云见日,他被无罪释放。
看着他因为车祸而残疾的儿子,看着他残疾的老母,可以这样说,他一家的命运完全是因为他的被抓而彻底改变。
这不是一个故事,这确切的说是一个“事故”,是一个人为制造出来的“事故”,一个典型的冤假错案的“事故”,是一个屈打成招的“事故”。
当央视女记者王宁一遍遍追问张光祥,你为何要在那些办案记录上签字的时候,我看到这个沉默男人背后那些不得不说的东西,看看他的伤痕,再看看他的经历,什么样的人能熬过如此的“办案”。
当然,张光祥的故事,我们真的不陌生,赵作海,杭州叔侄的案子都历历在目,所以,这肯定不是个案,而且说的“危言耸听”一点,有没有已经被“办成铁案已经伏法”的?这个真不好说。因为“死人不会说话”。
我真的是发自内心的佩服张光祥的坚忍,他能在十年的时间里,为自己抗争。换位思考,如果是我也有这样的经历,我会像他那样坚守到最后吗?这个真不敢说。
毫无疑问的是,无罪释放的张光祥肯定会有“国家赔偿”,这种“国家为司法之错买单”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起了。
写着就想起网络上的那个笑话:
为了测试美国,香港,中国大陆三地警察的实力,联合国将三只兔子放在三个森林中,看三地警察谁先找出兔子。
第一个进入森林的是美国警察,他们先花整整半天时间开会制定作战计划,严格分工,然后派特种部队快速进入森林进行地毯式搜索,结果开会耽搁了时间,兔子跑了,任务失败!
然后轮到香港警察,他们派了一百多号人和几十辆警车在境外一字排开,由带头人用喇叭喊话:“里面的兔子听好了,你已经被我们包围了,快点自己投降吧!”半天过去了,没动静。飞虎队进入森林,搜索一遍,没结果,任务失败!
最后是中国警察,只有四个人,先打了一天麻将,黄昏时一人拿一警棍进入森林,没五分钟,听到森林里传来一阵动物的惨叫,中国警察一人抽着一根烟有说有笑的出来,后面拖着一只鼻青脸肿奄奄一息的狗熊,狗熊惨叫到:“别打了!别打了!我就是兔子!我就是兔子啊!!”
这是个笑话,这真的不是一个笑话。
屈打成招,办成“铁案”,这就是我们一些公检法人员做的事情。赵作海是这样,杭州叔侄也是这样,到今天的张光祥还是这样。
让人不寒而栗。
什么秉公执法,以事实为根据,在疑犯们的哀嚎声中,早已经烟消云散。
这是法律之耻,因为它并非个案。这种“案件”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和后果是巨大的。
为什么合法、正义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变成了不合法、非正义,甚至涉嫌犯罪的行为呢?为什么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不能按照法律的精神办事,却要损害个人的尊严、社会的尊严、乃至法律的尊严呢?
对于一个旨在通过法律规范公民行为、治理社会环境、建立社会秩序的国家来说,如果执法者都分不清法与非法的关系、不知道执法与违法的界限,又如何去要求其他公民遵守法律、按法律办事呢?一旦执法不能严格按照法律进行,甚至公然违反法律的精神,伤害的将是公民对于国家法律、社会道德的尊重与信任,这种不信任的加剧将导致社会风气变得沉重,社会运行成本大幅增加。
有一种说法我是相信的,一个罪犯违法可能只是污染了这片水,而一个执法者的违法,则是污染了整个水源。
所以,张光祥案必须问责,必须让那些制造出此案的人,付出足够的代价,必须让所有的执法者明白,你手里的法律权杖不可以胡乱挥舞。
这就是回答。 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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