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你说我记 于 2014-6-8 17:42 编辑
上高一的时候,第一次被女生喜欢。心都要飘起来了。那个姓吉的女生,白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是我眼中的美人。有一天,在课堂上,她突然传了个小纸条给我。我展开一看,是首情诗,我当既回了一首。就这样,我们恋爱了。一个星期后,我发现她又跟同班的另一个男生关系暧昧。我要求她做出选择,她说这种选择很难,我很爷们的自觉退出。第一次尝到了失恋的痛苦,是一种万念俱灰的感觉。
趁着寒假,我跟母亲商量,决定去昆明总医院做病腿的矫形手术。其实,做手术只是一个借口,逃避吉姓女孩才是真正的目的。因为手术后我可以休学,休学后我可以不跟她在一个班上学习。
当时二姐在昆明广播电视大学上学,按母亲的安排,放假后不必回家,直接到医院照顾我。
手术前三天,我在昆明的地摊上买了这套衣服,价格不高,但是我很喜欢。白衣白裤,红黑相间,一穿上就觉得整个人精神了不少,一穿上就对人是衣裳马是鞍的说法深有体会。
当天就穿着去拍了照。拿到照片后,发现自己挺帅的,觉得吉同学的男友差我差远了。这一发现对我意义非凡,因为之前我老穿母亲做的中山装,总认为自己又土又丑,加上腿不好,非常的不自信。没想到一套衣服让我重兴发现了自己、找到了自己。
出院之后,我突然不想休学了,因为我觉得我有足够的勇气面对吉同学和她的男友。
当我戴着默镜、肩上围一根洁白的围脖,身着这套洋装,腿上打着八公斤重的石膏,拄着双拐,在老师进教室前几秒钟,咚咚咚地走进教室的时候,全班同学看我的眼光,绝对是刮目相看的。
但我没注意到吉同学是怎样的反应。
一个星期后,石膏太重,我还是坚持不住,休学回家了。
不过,这套让我发现自己、找回自信的衣服,我穿了好多年,真到它缩水到只能盖齐肚脐时,我才扔了。
注:刚刚写评时,发现很多写手写偏了,故发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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