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惧感——人观念转变的催化剂 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一个没有生活经验的孩子,在口渴时,看见水不管凉热都急着喝,如果是冒热气的水,尽管你反复强调它很烫嘴,但他也不信,只有真烫到他了,他才会记住冒热气的水不能急着喝,否则会有皮肉之苦;在车祸中捡了一条命的人,驾车时要比别人谨慎得多,因为他害怕危险重新降临;生活没有节制,胡吃海造和懒惰成性的人,谁劝其要保重身体,他都不以为然,还嫌人家事儿多,等受尽病痛折磨之后,会改变很多,因为他怕疾病再次缠身;有的人眼空四海、为所欲为,等接受法律制裁有了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他会比常人更深刻理解自由的意义,之后通常会比以往安分守己得多,因为他开始畏惧法律。 不要小瞧“恐惧”,不要对它厌恶至极,它对改变人的思维和行为习惯所起的作用是所谓“正面教育”远远不及的,它能让人联想起可怕的后果而痛下决心吸取教训,并且让人迅速改变自我且持之以恒。我们常常对屡教不改的人“苦口婆心”,其实,这是一种无奈,是多做不少无用功的教育方式。当事人对你的劝告无动于衷,可能就是这种教育缺少让他长记性的“恐惧”。正面教育虽有它的合理性,但它在特有主意的人面前是苍白无力的。“肆无忌惮”“有恃无恐”这两个词就是最好的证明,犯错而没有受到相应惩罚,当然会助长为非作歹的胆量。无论大人孩子,要是什么都不怕才是最危险、最可怕的,一错再错,积少成多,量变到质变,最后只能是不可收拾,“马到崖前收缰晚,船到江心补漏迟” ! 有一篇文章,标题是《新加坡,罚出来的文明与美丽》,里面提到新加坡很干净,公民素质很高,说这种美丽与文明和高额罚款、严厉惩戒有直接的关系,还说人们对政府服务民众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模式以及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既敬畏又拥护。不光新加坡,很多高度文明、高度发达的国家也是因为威严的法律法规能够彻底执行,所以,人们的公德和自我约束意识都很强,社会相对较为安定和谐。 很多人,你良言相劝他别犯糊涂,可他偏偏要亲身体验。“良言”不疼不痒,当事人嗤之以鼻、当耳旁风,也就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要是在他的错误刚刚萌芽之时,就让他“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甚至产生终生难忘的“恐惧”,让他为自己的错误埋单,他就会牢牢地长记性,今后也就少犯错误,说白了,这种“恐惧”其实也是对当事人一种行之有效的保护。 和风细雨不但不会让人害怕,还让人们很愿意在其中漫步,而雷霆万钧、狂风暴雨,不用你劝他别到外面散步,他自己就打消了外出的念头。因此,形成“恐惧感”不失是防微杜渐最有效果、成本又低的办法之一。善心提醒可能需要的时间太长,且常常是“劝皮劝不了瓤”,更可悲的是,当事人觉醒时,已经走了不少的弯路,也可能会造成精神与经济上不小的损失、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