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一代坛母鞭尸忙~~~
查看: 18810|回复: 7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代坛母鞭尸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15-3-2 17: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3-3 17:47 编辑

        注册这ID,是想跟孤鸿掐着玩,再不然,就是宋朝。反正呢,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但是吧,看见孤鸿打趣,说他装棉花团,倒把我逗乐了。宋朝呢,暂时还积攒着,不知咋下手,哈。

       今儿,网速太慢,有些憋屈,没法回帖,索性四处潜水,溜达一圈。好巧不巧的,读到色妞写山哥的文字,那个谁,借眼镜让我跌破一下呗。

       知己版的玩法,好多我都不懂,也懒得去懂。最大的感觉,是热衷于抠肚脐眼,把本该隐匿的,都搁在台面上,津津乐道,且感觉良好。近期关注知己版,缘于我在等一个人,山哥。想知道他是否冒泡,想知道他是否安好,更想知道,他能否承受被鞭尸的滋味。

       我始终觉得,行走论坛,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很多时候,无所谓对错,不相容了,就相互转身,各自安好。所以,尽管我不懂知己版的玩法,但我也不会去置喙,毕竟有人喜欢,而论坛存在的价值,就是给各类价值观,找到适合的土壤。

       但是,不代表我没有些看法。是,山哥离开了,真正惦记他,就不该反复去强调他的所谓“错”,他不适合做首版(公爵言),他不该介意柳二删帖(耗子语),如此等等。那么,山哥咋就做了首版的?墓歌眼睛瞎了吗?众人不都支持过的吗?那会儿干嘛去了呢?

      事后诸葛亮,还是树倒众人推,我就不妄自揣测了。我只说:群体内价值观不同,分群是自然现象,各自宽待、包容就行。既然已不是首版,还讨论“是否适合”有何价值?说这些有用没用的,显见得都比墓歌英明?还是都比山哥高明?要留人,不该是“鞭尸”姿态,不是吗?简明扼来句:山哥,我们还惦记你,其他不说,只说这一路的情谊。多好?!

       而我很稀罕的色妞,也加入鞭尸行列,实在出乎我的意料。每个人都有弱点、都有不足,谁也不是完人。山哥的正,何尝不是一种特色?你批了半天,就为了修改,让他成为“一个微敞着中山装领、挽着衣袖的山哥,小脸泛着一丝丝亦正亦邪的微笑,性感得不得了”的形象?你不觉得强人所难吗?尊重各自的不同,才有了五彩缤纷的世界,而你需要整齐划一的发型,是吗?

       此外,所谓山哥不能适应的“六星的玩法”,到底是个什么玩法?是知己版的玩法,还是你色妞眼里的玩法?你是不是以偏概全了,嗯?!是的,他“有洁癖,所以他永远最先后退,倒在别人之前”,但是,“六星”容不下别人倒下去吗?倒下去不是轻轻扶一把,而是纷纷跟着再踏一脚?
   
       至于提及山哥亦步亦趋跟着南亭,这是否小家子气了?谁没有几个朋友?谁没有倾向性?偶尔有些其他想法,原也正常,不是吗?墓歌天天见谁不顺眼,就露出不耐烦,以驱逐人家的姿态,爱玩不玩,爱咋咋滴。平心而论,这样的氛围,我也没觉得有啥好留恋的。

       我一直在试图留着山哥,我多次给他电话,说他是信陵的评论员,希望还能看见他的文字。可是,色妞,你们的连番鞭尸,真让我寒心~~~~~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15-3-2 17:2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下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5-3-2 17:2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鞭尸地址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5-3-2 17:2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鞭尸地址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5-3-2 17:2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鞭尸地址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5-3-2 17:33 |只看该作者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5-3-2 18:54 |只看该作者
贬坛母是件盛事,照理说应该跟着贬才对嘛——
俺倒觉得色妞并不是给力“墙倒众人推”,什么“鞭尸”,是在捋下因果,发表下观感,表达个人浅见吧。如果论坛容不得分歧,发不得异声,指不得瑕疵,只一味温情脉脉,深情款款,你好我好他也好,那种家庭作坊式好人茶馆,也没甚的趣味。
曾经对金缕衣和大脸猫等多人说过,俺相当不喜欢那种撞南墙不回头,横着竹竿进城门的所谓耿直。一言不和,要么拔刀杀人,要么挥刀自尽,总之绝无婉转曲徊地。素不知人有好坏亦有中庸,物有黑白还有灰蓝,非此即彼二元论式待人接物,必不能持久。
后来金缕衣来一回自戕一回,大猫玩坛也是终不能持,这都跟性格有关,性格决定命运。
墓歌选山哥当首版有错么,眼瞎么?非也,以其之才完全能胜任,治版也卓有成效。只是山哥之倔硬,完全不给自个和他人留后路,正应了“峣峣者易折”这句话,玩着玩着把自个硬生生玩没了,怪谁咧?怪牛芒?牛芒倒不了他,自倒也。
支持坛母,就事论事,言论无罪。
4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5-3-2 20:36 |只看该作者
好多人都认为论坛应该推崇丛林法则,进入其中的人,都应该是持着长矛、披着兽皮、茹毛饮血的,所以很多人从心底里蔑视规则,言行无忌为所欲为,试图从论坛中寻找到现实世界里无法实现的刺激和疯狂。这种情况下,一本正经的山哥折戟沉沙也在情理之中。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5-3-2 21:10 |只看该作者
期待辩论,围观学习。
顶!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5-3-2 21:17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倒觉得,夸山哥的,当然是出于善心真心,损他一下的,也未必是恶意,“激将法”很有可能。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5-3-2 23:04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3-2 18:54
贬坛母是件盛事,照理说应该跟着贬才对嘛——
俺倒觉得色妞并不是给力“墙倒众人推”,什么“鞭尸”,是在 ...

明儿若有闲,我专帖复你。谢谢。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5-3-2 23:1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金刚钻 于 2015-3-2 23:17 编辑
西风 发表于 2015-3-2 20:36
好多人都认为论坛应该推崇丛林法则,进入其中的人,都应该是持着长矛、披着兽皮、茹毛饮血的,所以很多人从 ...

关于丛林法则,从来就是我反对的。如果只需要丛林法则,还要版主、管理干嘛,嗯?!

丛林法则是动物性的,如果人类从社会性退化到了动物性,整个论坛便只有两种动物能生存,一种是有暴力倾向的神经病,一种是有受虐倾向的精神病——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要成功,先发疯, 头脑简单往前冲。。。。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5-3-2 23:12 |只看该作者
小金子,你可以到我的论坛空间留言板上看看山哥给我的留言。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5-3-2 23:37 |只看该作者
文末对墓歌的批评,深以为然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5-3-2 23:44 |只看该作者
金刚钻 发表于 2015-3-2 23:04
明儿若有闲,我专帖复你。谢谢。

丫头,你是真闲不住啊?

还没过完年呢,这就耐不住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5-3-2 23:46 |只看该作者
金刚钻 发表于 2015-3-2 23:10
关于丛林法则,从来就是我反对的。如果只需要丛林法则,还要版主、管理干嘛,嗯?!

丛林法则是动物性 ...

尽管,你的主贴,偶并不赞同。但你的这个回帖,倒是很值得点赞。

可问题是,你对六星的虚伪了解的太少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5-3-2 23:5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风 于 2015-3-2 23:55 编辑
金刚钻 发表于 2015-3-2 23:10
关于丛林法则,从来就是我反对的。如果只需要丛林法则,还要版主、管理干嘛,嗯?!

丛林法则是动物性 ...


就是这样。论坛作为一个公众场合,就像个广场,所有的人在这里都是自由的。文人们可以吟诗诵词,孩子们可以嬉笑打闹,大妈们可以跳广场舞,情侣们可以卿卿我我……诸如此类。但是自由也得有个限度,不能无限制延伸。可以高声谈笑,但不能高声叫骂,可以追逐打闹,但不能持刀行凶,这些行为,都是严重危及公共环境和公众安全的,出现这种情况,就需要强行制止!对于叫骂者可以当场封嘴,对于杀人者可以当场击毙。有人的地方,就需要规则,人是灵性和兽性的结合体,灵性需要放飞,兽性需要禁锢。规则,就是禁锢兽性的枷锁,没有适当的枷锁来束缚兽性,人与禽兽何异?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5-3-3 00:08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3-2 23:46
尽管,你的主贴,偶并不赞同。但你的这个回帖,倒是很值得点赞。

可问题是,你对六星的虚伪了解的太少 ...

或许,适度的虚伪是必须的,这玩艺就像内裤,人人都需要那么一条,总得把该遮的地方遮住。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5-3-3 00:21 |只看该作者
西风 发表于 2015-3-3 00:08
或许,适度的虚伪是必须的,这玩艺就像内裤,人人都需要那么一条,总得把该遮的地方遮住。

虚伪,有很多种虚伪。只要没伤害的虚伪,无需控制什么度。

像某男子虚伪的吹捧女子的美貌,哪怕他是色狼,只要被吹捧的女子开心,那样的虚伪并无伤害。

而有的虚伪,像山哥的事,事发时,“好人”们都躲在暗中看笑话,严重无视首版负责制,对首版的要求不理不睬,事后都跑出来虚伪的发表那些明捧实贬的言论。把将人气走的责任一推六二五全推给走的人。说什么气度不够,不够宽容,不够亦邪,抗击打能力太差等等。这样的花招,玩的太多了,不觉得很无趣了吗?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5-3-3 10:25 |只看该作者
戈戈文中不少观点我赞同,但标题“鞭尸”用词太猛,完全可以可以平和点嘛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15-3-3 10:34 |只看该作者
西风 发表于 2015-3-2 20:36
好多人都认为论坛应该推崇丛林法则,进入其中的人,都应该是持着长矛、披着兽皮、茹毛饮血的,所以很多人从 ...

我看论坛从没有啥输家赢家,坚持到最后才是胜利,才是好玩家。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15-3-3 11:22 |只看该作者
西风 发表于 2015-3-2 23:51
就是这样。论坛作为一个公众场合,就像个广场,所有的人在这里都是自由的。文人们可以吟诗诵词,孩子们 ...

玩个坛子还玩出杀人放火来了,玩出禽兽来了。。
村长操国务院的心——过度操劳。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5-3-3 11:23 |只看该作者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5-3-3 10:25
戈戈文中不少观点我赞同,但标题“鞭尸”用词太猛,完全可以可以平和点嘛

一鞭尸,山哥咋好意思复出,嗯,炸尸么?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5-3-3 11:25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3-3 00:21
虚伪,有很多种虚伪。只要没伤害的虚伪,无需控制什么度。

像某男子虚伪的吹捧女子的美貌,哪怕他是色 ...

能被气走的人说明气量不大。
大磨叽的气量就比山高比海深,创造诸多百气不走,百封还来的六星纪录。
给大磨叽点个赞。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5-3-3 11:2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重磅企鹅 于 2015-3-3 11:40 编辑
野妞 发表于 2015-3-3 11:23
一鞭尸,山哥咋好意思复出,嗯,炸尸么?


我替戈戈起个标题:《色妞啊,山哥已经辞版,我们要说优点嘛》,多么温馨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5-3-3 12:0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反对在论坛上说让人忌讳或者心里不舒服的词语,同意鹅兄的观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5-3-3 12: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3-3 11:22
玩个坛子还玩出杀人放火来了,玩出禽兽来了。。
村长操国务院的心——过度操劳。

有国务院的权是没这个可能了,操点国务院的心还是可以的。零成本的投入,高档次的享受,多好?是吧?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5-3-3 12: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3-3 11:25
能被气走的人说明气量不大。
大磨叽的气量就比山高比海深,创造诸多百气不走,百封还来的六星纪录。
给 ...

点赞不如加点分实惠。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15-3-3 12:0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5-3-3 10:34
我看论坛从没有啥输家赢家,坚持到最后才是胜利,才是好玩家。

剩者为王……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5-3-3 13: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3-3 11:25  能被气走的人说明气量不大。  大磨叽的气量就比山高比海深,创造诸多百气不走,百封还来的六星纪录。  给 ...

野妞你快拉倒吧。偶的肚子大,可气量却不大,都被脂肪给挤压没多少气量生存的空间了。呵呵
不走,那不是色妞妞老是打开小黑屋的门勾引偶嘛。
至于说到百气,偶面对千人,也只有被偶气得发疯的,还没有能让偶生气的。心中无怨,无恨,何气能有?这是你那些疑似怨妇的人永远理解不了的境界。呵呵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