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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扑尔敏 于 2015-8-26 15:56 编辑
1、
杂谈的怀旧活动结束了,我也敢出门见酱油二哥了。之前看一向端庄的他为了这个活动,给人四处说好话抛媚眼,像是长得帅点,连做鸭的心都有了。
而其实,我也是早想写一篇有关春江的文的,但从没有觉得这样难于下笔,时间久了,就像自己又平白欠下了一笔债。本来,这次想趁着活动,刚好把这个债还了,故题目都拟好了:《致春江:有些感情就像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意在写写大家对他的怀念,而他这个没良心的,哪怕没事回来灌灌水,骂骂墓歌呢。因而,一些情绪就窸窸窣窣爬上心墙,总忍不住要写点什么,比如:
“关于春江的离去就像青春期成长的惆怅,无穷无尽、原因纷纭,最后下落不明”
“仿佛从我们旅行的启程至结束,他就一直在那里的,我们想都没想过,有一天他居然也会离开”
“于是,在六星杂谈的老槐树下就多了一匹匹忧伤的老马,马不停蹄地赴约看那匹老马可曾回来,接着马不停蹄地忧伤。”
“不管他会不会留恋,我们都是会的,因为他,欢乐有一度来到我们的身边”。
“在我看来,他之于杂谈,就像胸罩之于乳房,如果要用一句话来评价,我会对胸罩说一句:绝世好BRA!”
终于又还是什么都没写。主要也没太好意思吹捧下去。
总之,简而言之,在我呆过的几个论坛里,我最欣赏的人就是春江,甩第二名整条街。但讲到私交也就有过两三次站短罢,他问我要那张蓝衣和尚的书签,又通过一次电话,说要给我回寄点什么,声音出乎意外的清朗好听。
后来,去年八月份吧,我还曾买到一套一模一样的挂碟(附图),想着给他寄去,期间忙于私事,也就搁下了,再无下文。
2、
算算到这个新地方工作八个月了,还在过渡期,表面波澜不惊,实则内心有点焦急。
这种急,有一部分是被年龄赶出来的急,眼看肤色日渐暗沉了,法令纹明显了,甚至眉目间除了依稀尚存的清纯,多出了几分妇女的神态。但好在一点,我觉得我的面相尚好,除了不够漂亮之外,好似很具亲和力,这多少也能给外相加点分吧。
人性格如何,大约看面相既能揣测个大概。视销售部每天到访的客户来说,性格温和者往往表情舒缓,嘴角上扬、声音柔和,不爱挑剔。而有的客户往往是嘴角下垂、眼神严厉、声音高亢、事儿挺多。
所以,年轻时找男朋友比较看重帅不,越往后,越觉得美丑不再是硬件。人都说这时重要的应该是气质,我倒觉得有另外一个更确切的词叫——气息。比如像一缕略带忧郁的春风,或者一个温暖柔软的拥抱,让你无端有了好感,让你感觉舒适。就像上班途中路口偶遇的那个中年女人,似乎在等什么人,那样安静的伫立着,藏青色的裙衫领口别着两朵小小白白的栀子花,神情跟花一样宁静,让人不由感觉此刻这是一个安静的城市。
还有重新再回职场,被身边年轻狂热的同事衬出来的急。个个都很精明能干,开会发言常常十分钟没有停顿,都有精心准备的PPT,提交的文案也皆一致五号字体、四周固定边距、横向打印,最后一页打上:thanks!
开会时的效果自然很好,但会后决议往往不予通过。像是恋爱谈得很好,但就是结不了婚。
3、
也就是最近二十天的事儿,像是爱情发生了,搞不好会是婚姻。
虽则短短二十天,感觉却似之前很多年积攒的结果,我们像前生不得已诀别的一对儿,到了今生,各自像丢到不同城市里的两个小孩子,各怀心事,各自流浪,终于又遇到一起。那种契合度,像是彼此专为对方量身定做的一般那样妥帖合适。
现在再回首看自己那篇《忽而夏至》,好似后半段皆是为他所写。”如今我是真的老了啊。我最美的时候,他都没有看到。而说不定,某一天,他就那么来了。使我空生感慨,感慨于人生的意外。就像在戏文里,她描眼画眉,煮茶蒸酒,要等的那个人却始终不来。有一天她差不多心如死水,他却轰轰烈烈地出现了。当他站在了门口,她才发现自己衣衫不整,头发也还没来得及梳,虽然手足无措,也只得硬着头皮迎上去。“
是的,多想可以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就遇到他,然后和他走到意料之中幸福的结局。可以身穿牛仔裤跟他吃吃苦,可以耳鬓厮磨,看春光怎么流转。就这样平淡而生动地生活,慢慢恩爱,渐渐到老。
如果二十多岁遇到他,还可以跟他生个孩子,这样一家三口也会吃罢晚饭没事就逛逛超市、散散步。孩子在前面欢快地跑来跑去,我在后面不停喊小心小心,他在旁边笑着说没事没事。及至孩子渐渐长大,我也会变得罗里吧嗦,待他十三四岁时,他就会呆自己屋里不耐烦地喊:妈,你烦不烦哎!
当然,现在还不妨仍可以身穿碎花裙跟他吃吃苦。只是因为年龄的关系,恐怕不能生一个我们的孩子了。也因为年龄的关系,相比旁人已相识晚了至少10年,恐怕混不上个金婚了。
但仅仅遇到了他,我就很知足了,以前的苦都算没白吃,以后也许尚有很多生活中的惊喜等着我们共同去创造去经历。只这样想一想,就觉得很满足。
就想起以前看过的一句话:幸福就是懂得感激。
为什么?我这样理解:懂得感激,就知道满足。
这种感觉,就像我的十七岁那年,只是远远望一眼喜欢的那个男生一眼,就非常的开心。
我的十七岁,每天下午一点掐着点儿在转弯的街口等着他,远远望见他走来,我就从街口轻快跃出,细声细气地对他说“嗨,又遇到你了”。然后,面红耳赤,一路无语,一路走到学校,阳光洒满了全身。如此走了一个学期,直到他在后来临参军走时,拉了我的手,为此我整整高兴了一个星期。
眨眼过了二十年,历经了许多人生的故事,自然不全是美好的记忆。在各种抉择的路口迷失过,哭过,笑过,痛过,二过。如今,突然觉得这个仅仅交往二十天的人,似乎便是我十七岁时在街口欣喜等待的男生。
不是因为我还爱着那个男生,而是我爱那情感纯净的时光和能够给予我这份纯净让我想变得更好的男人。
何况,他比我小,还很包容我,这让我没有理由不爱他。
4、
他又像是我很久以前反复做的一个梦中的一个人。
我被卷入了一场纷争,然后被关了禁闭。然后就有个披着金色绸缎斗篷的男人看管我,他的面目模糊,我总看不清他长什么样,他说他叫什么什么,只是我每次醒来都忘了。
他说他是神仙,但我看着,他并不因为披着金色绸缎斗篷就看起来象个神仙。却也并不因为不象个神仙而平庸,这句话多少有点绕口。
反正他在梦里表现的很勇敢,也不知道具体都会做什么,但是梦里印象就是会做很多事。
他不常常说话,有时候又显得很可爱,我就拿根树枝捅他脊背,故意很高冷地逗他“哎,你什么时候死啊?”
“神仙不会死。”他扭头回答我。
“那你什么时候会离开我?”
“你死的时候。”
我攥着树枝就哭了,他就过来用斗篷给我擦眼泪,说:“别怕,有我呢。我就是你的保护神,有我在你就能好好活着,我走了你才会死,我又不走,哭个P!”
我不哭了,因为我怕死。心里也不敢跟他争了,大概怕他走。
现在我想,莫不是他就是那个老出现在我梦中,让我几乎等了一世的身披金色斗篷脚踏五色彩云的盖世英雄大灰狼么,如此说来,那我一定就是那个每晚倚在门口千娇百媚、柔情万千等他来骗的小兔乖乖啦。
5、
都说上帝总是眷顾心怀感恩、爱生活的女人。
我信!
但我既贪生,又贪爱,还不肯将就,只怕上天不会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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